外科證治全書

卷四\外因雜傷證治(計三十七證) 湯火傷

屬性:湯火傷者,乃好肉暴經湯潑、火燒, 赤腫,急用地榆磨細如麵,麻油調敷,其痛立止。如

火傷

調敷,數次即愈。此證最忌涼水、涼藥浸敷,致令熱毒伏內,輕則皮肉臭爛,重則神昏氣喘多成不救。

一、凡被燙燒將死者,用生羅卜汁灌之,良久則活。敷藥同上。

一、被花炮火藥烘燎者,磨爆竹硝黃染火燒者。服藥,敷藥同上。

一、銃子入肉,用蜂蜜衝好酒飲醉即出。或用黃蠟衝酒亦效。敷藥同上。

\x火藥燒傷方\x

急取鮮柏枝搗爛,香油調敷神效。忌∶七天不可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