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附中毒類(計五十六條) 中挑生毒
屬性:(即蠱毒。)
此**術也,嶺南、閩、廣有之,而福之古田、長溪為最,乃於飲食中行厭勝之法,魚肉能反
之鄉,飲食當先以銀器試之,有毒即黑。或用犀角攪試,有毒則起白沫。又驗中蠱之法,吐
如火熾者,此中蠱也。胸膈痛毒在上,則服白礬。升麻以吐之。膈下痛,毒在下,則以米湯調鬱金末二、三錢服以瀉之,或將三味合服,不吐即下。(宋李巽岩侍郎,為雷州推官,鞫得此方,活人無算。載範石湖集)一、蝦蟆蠱、蝌蚪蠱,其證心腹脹痛,口幹思水,不能飲食,悶喘。用車轄脂半斤,熱酒漸漸服之,其蠱自出。
一、蛇蠱,飲食中得之,咽中如有物,咽不下,吐不出,心下熱悶。用馬兜鈴一兩煎服即吐出。
一、金蠶蠱,用石榴根皮煎汁飲。
一、中蠱吐血,或下血如鵝肝,或心腹急疼,如有物咬,不即治者死。用敗鼓皮燒灰酒服二錢,或小麥麵三合,分為三服,以冷水調下,半日服盡,下蠱即愈。
\x附五種蠱毒方\x
雄黃 麝香(等分)
上共末,用生羊肺如指大,以刀切開納藥末兩匙在內,吞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