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證治全書

卷二\鼻部證治(計十一證) 筋脈

屬性:山根,(一名下極,即俗所謂鼻梁是也。)足陽明胃脈交山根。

麵王,(在鼻頭,相家曰準頭,亦曰明堂。)足陽明胃脈起麵王,筋亦結麵王旁。

鼻孔,(即麵王兩旁,一名鼻隧。)手陽明大腸脈挾鼻孔,手太陽小腸脈抵鼻孔,足太陽**筋結鼻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