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算命你吃瓜,玄學真千金賺到麻

第318章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吳傑不清楚太初的意思,隻能試探性地回答:“意思是要認識到自己錯誤,並勇於改正錯誤。”

他記得是這個意思。

太初笑得溫柔又無害:“沒錯,這句話的主要意思,是讓你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吳傑看了眼臉色慘白的廖偉,還是想讓他放人嗎?

這女人說話一直雲山霧罩,聽得他心累得很。

正尋思著,卻聽太初繼續說道:“意思是你可以吃他,但吃完之後一定要對上天發自內心地反省。”

吳傑沉思了片刻:“這是什麽意思?”

他沒大聽懂。

太初看著廖偉:“你的目的是吃了他,但沒必要一頓吃了他,在他壽元終了之前,你可以不停地吃,然後不停地反省,隻要你道歉得夠誠心,天道會原諒你的...”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意思就是犯錯了不要怕,因為可以改正。

然後不停犯錯,不停地改正,隻要不讓廖偉提前嗝屁,那就是在合理範圍內。

誠心悔過,不聽停的吃,吃到壽元終了。

生平第一次,他感受到中華語言的魅力,原來還能這樣理解嗎,那算不算是鑽天道規則的空子?

廖偉掙紮著側頭去看太初,這都是什麽陰間發言!

太初似乎沒注意到兩人複雜的眼神:“當然,想把人一直啃到死也不容易,需要有非常好的水平,亦或是輔助。”

太初將手伸進背包,摸出一個小紙袋:“巧的是,我剛好能算出來他的死期,還有這個...”

太初搖了搖手中的紙袋:“世上最好的金瘡藥,能讓傷口迅速愈合,你可以啃到他壽終正寢那天。”

意不意外,開不開心。

五分鍾後,太初眉開眼笑地數著自己手機上的那一串零。

她說什麽來著,這世上就沒有她賺不到的錢。

廖偉絕望地看著天花板,他知道,自己這一生都完球了。

見吳傑掏錢痛快,太初對他又多了幾分好感:“這個給你。”

看著太初遞過來的幾張符紙,吳傑小心翼翼地接過:“這是什麽?”

太初對他咧嘴一笑:“把符紙給他灌下去,他就永遠走不出這個房間了。”

既然要吃,當然就要將對方困住才行。

吳傑:“...”現在的大師行事都如此狠戾嗎?

太初還不知自己已經憑借一己之力,禍害了整個行業的風評,確認吳傑清楚符紙的用法後,她帶著趙甜甜迅速離開了吳傑家。

她已經做到這一步,若是吳傑還報不了仇,那還不如一頭碰死算了。

趙甜甜跟著太初坐上車:“師傅,那...老虎這麽做,真的不會有問題嗎?”

知道那身體中住的是一個男人,她還真說不出母老虎這三個字。

而她如今擔心的是,師傅給人出了這麽缺德的主意,萬一將來老虎那邊出了事,天打雷劈時會不會劈到他家師傅。

兩人一邊說話一邊上車,趙甜甜的表情也輕鬆了不少:“現在去醫院嗎?”

太初的表情變得凝重:“先回家。”

趙甜甜瞥了太初一眼,聲音帶著疑惑:“不是說去找銅甲屍嗎,怎麽忽然要回家。”

太初臉上的笑容消失:“王中榮去了家裏,同郭金哲打起來了,咱們回去看看。”

“打起來。”趙甜甜的手抖了抖,差點撞上旁邊的路障,聲音也跟著提高:“算出來的?”

太初搖了搖自己的手機:“星流給我發信息了。”

趙甜甜的手忍不住顫抖:“郭金哲還活著麽?”

對郭金哲她並非一無所知,這人雖然有精神病,但家世卻是數一數二的好,又是家中的獨子,說句鑲了金邊也不為過。

這人才來家裏一天,就被僵屍吃了...

光是想一想...不行,不敢想,光是想想都覺得腦殼痛。

太初幫趙甜甜調正方向盤:“事情既然已經發生,就不要想太多,想死哪有這麽容易。”

郭金哲若真被吃了,星流也不會有時間給她發信息了。

趙甜甜笑的比哭還要難看:師傅能不能不要這麽灑脫。

嘴上雖然不說,可趙甜甜開到了馬路的最高限速,萬一郭金哲被吃得隻剩下骨頭,他們至少能爭取時間回去收拾行李。

可就在車子路過一個路口時,卻聽太初忽然出聲:“停一下。”

趙甜甜雖然焦急,卻還是聽話地將車停在路邊,隻焦躁的用手指不停敲擊方向盤,想用這樣的方法緩解自己的心理壓力。

趙甜甜停車的位置是在橋上,下麵原本是一條護城河。

隻是年頭久了,護城河水隻剩下一條小小的溪流。

早些年河水充盈,經常會有人在這洗衣服。

可這兩年城市發展迅速,生活越來越便利,再加上即將幹涸的河床,大家都不願來這邊折騰。

太初趴在橋頭向下看,剛好看到一道彎腰洗衣服的身影。

那身影的主人是個女人,她身上衣服非常有特色,上身是大片暈染顏色詭異的T恤,下身是一條乞丐風的牛仔褲。

最有特點的是她腳上的鞋,兩隻鞋雖然都是白色,卻是不同款式,甚至連品牌的都不一樣。

看得出,這雙鞋的主人已經盡量讓自己活得體麵。

那女人此時正蹲在河邊,借著那一點點水流,賣力洗著一件短袖T恤。

T恤不知從哪裏弄來的,隨著女人的用力搓洗,水流中出現大片大片髒汙。

許是感覺到有人在注視自己,附子猛地抬頭,剛好對上太初的目光。

似乎想起了太初的身份,附子的眼睛眯了眯,忽然抓過旁邊樹枝上晾著連衣裙用力一抖。

隻一下,衣服周圍迅速彌漫一層水霧,而那條之前還滴著水的裙子竟然幹了。

附子的動作很快,如風般衝到太初麵前時,已經變成之前傅雷看到的樣子。

女仆裝,公主鞋,白色蕾絲花邊襪子,以及手裏的小陽傘。

饒是挑剔如太初,也不由在心裏讚歎:好俊的功夫。

附子笑著看向太初:“你應該是耿一丹的朋友吧,我見過你,耿一丹來了嗎?”

看附子那明媚的笑容,太初那職業性的微笑卻已經消失:“為一個人渣搭上自己一生,真的值得嗎?”

與性別無關,如此高手,竟淪落到如此境地,當真讓人唏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