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五 不語論
屬性:小兒有不能語者。其證有三。一者心氣不足。心係舌本。氣營而舉之。則舌本動而語聲作矣。今氣怯而不能營用於舌。故不能語也。此證已在五氣項下具之。二者卒不能語。因風寒之邪。幹於啞門。聯係舌本。使舌本緊急。故卒不能語也。又一證喉嚨為氣之道路。會厭為聲之門戶。暴為風客於喉厭。則失音而語聲不出。非不能語也。三者因病後不能語。此因服清藥以利小便。致腎虛而不能上接於陽。故不能語。昔錢乙治王氏慢驚病愈後。有聲而不能語。眾以為失音。乙曰。既失音何開目而能飲食。又牙不噤。口不緊。而能咽藥。眾醫皆不曉。乙曰。此因用清藥利小便。致虛腎氣。不能上接於陽故也。遂用地黃丸補腎。而漸漸能言。
一月而愈。其方本集載之。外收方具後。
\x菖蒲散\x
治感風寒。客於啞門。卒不能語。
菖蒲 桂心 遠誌(去心甘草水煮各一分)上為細末。每一錢。水一鍾。煎至五分。溫服無時。
\x桂散\x
治風寒客於喉厭。語聲不出。
川芎(三分) 遠誌(去心甘草水煮三分) 麥門冬(去心三分) 人參(去蘆半兩)上為細末。煉蜜和丸小豆大。平旦空心米飲下五丸。日三。兒大加之。久服取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