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容忍自己一樣容忍他人
很奇怪,我們對自己的過錯的審視,往往不如看待別人所犯的過錯那麽嚴重。正如德國人肯比斯所言:“我們很少用同樣的天平去衡量鄰居。”我想,這大概是因為我們對導致過錯的背景了解得很清楚,以至於我們對於別人的過錯不能原諒,對於自己的過錯就比較容易原諒,從而使我們常把注意力集中於別人的過錯上。即使我們有時不得不正視自己的過錯,也總覺得它們是可以寬恕的。這是因為,無論我們自己是好是壞,我們隻能容忍自己。
可是輪到我們評斷他人時,就完全不同了。我們會用另外一副眼光去品評他們,往往使旁人體無完膚,一點也不留情麵。且舉一個小小的例子:假使我們發現旁人說謊,我們的譴責是何等嚴酷啊,可是,我們有哪一個人能說自己從沒說過一次謊?也許還不止100次呢!
人性中摻雜著偉大與渺小,善與惡,崇高與卑微。我們彼此都差不多。也許有些人性格較強,機會較多,因此可以更自由他表現天性,但在骨子裏,我們的人性是相同的。就以我自己來說,我決不會比大多數人更好或更壞。假使要我把日常生活中的每一舉動,以及腦海中的每一意念都記錄下來,世人一定會驚訝我已成為墮落敗壞的魔鬼了。明白以上的道理,會使我們容忍他人,如同容忍自己一樣。
既然,責己不必太嚴,對於他人的過錯,即使是名聞天下的賢達,也不能過於苛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