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淚的滋味

第二章 索拉&萬

愛,那麽遺憾

浪漫天涯,丟了愛情,誰把我拾回家?

女人過了28歲,大概是不應該奢望愛情的,特別像我一個並不漂亮的三無女人。但是幼稚天真的我仍舊以為隻要愛著的就會有結果,隻要付出就會有回報,這樣的執著換我輸的一敗塗地。

2009年5月,懷著對愛情的美好向往,我從濟南來到三亞。美麗三亞,浪漫天涯,四季花開,四季果實。我以為這麽浪漫的天堂,一定會讓我在愛的懷抱盛開。然而現實終歸是現實,夢想總是夢想。陳洋說的對,夢是假的,想的都是空的,所以我們隻能睜大眼睛看現實。懷揣18歲的夢想在28歲的年頭裏耷拉著白癡的腦袋滿地找愛情。

王盼是同意我辭掉工作來海南的。可是看見他之後我發現,人其實是可以變的,在很短的時間裏變的麵目全非。

為了避免我的到來給他的生活帶來壓力。我在到海南的第二天就去找工作。單位離他的租住房比較遠,而又有宿舍可以住。所以隻有周末我才到他那裏去。買一些他愛吃的水果,做他愛吃的菜。我總覺得這樣的生活我很滿足。也許我表麵堅強的我內心裏太小女人,對生活的要求太低,對未來看的太近,也許我所要求的隻不過是兩個人的幸福,也或許我太自私,隻想到自己的感覺,而忽略了對方的感受。我以為兩個人隻要快樂就好。或許我看到的隻是表麵,我追求的隻是感官上的快樂。而他需要的大幸福。從始至終我忽略了他的內心。書上說的對,我笑並不代表我開心,我沉默並不代表我讚同。也或許他從始至終都隻在同情一個可憐的沒有愛情的我。因為從始至終我一直在向他表白我的喜歡,而忽略了他的不喜歡。他之所以接受我,是想給我一段可以回憶的記憶。因為我說過,有回憶總是好的,哪怕是傷,至少有過。

有時候人就傷在別人的讚揚裏,傷在自以為是的聰明裏。

他說他喜歡我的聰明,喜歡我大器。我說大凡可成大器者都會拿得起放得下,而且始終都會知道自己應該站在什麽樣的位置上。知道如何做才最恰當。比如我。他說他不喜歡笨人,因為和笨人溝通會有障礙,比較傷神。我們躺在**看電視,他問我老鄉請吃飯你去嗎,我說不去。我知道如果他想讓我去他會說我們一起去,而不是你去嗎。我用我的聰明遂了他的心願,卻違背了自己。他的手機屏保一直用的是他前女友的照片。我不知道自己是否應該要求他換掉。不知道是否應該,所以我一直沒有開口。我在等他被我的愛感動,把我放在心上。可我發現自己越來越笨。有一次我們爬上五樓,他卻說鑰匙好象放在家裏了。我說我可以從一樓爬到五樓的陽台。他用手指點了一下我的腦袋說你怎麽這麽笨呢?我們可以上到四樓,然後從四樓的陽台爬到五樓啊。我說對哦。陳洋說的對,戀愛中的女人最傻,智商等於零。我的智商是零嗎?

我想我是忠於我的愛情的。在他說離開的那些日子,我耐心的等待。在他說不確定是否回來日子,我經常到他的樓下向上望。其實我知道他一直在。至於為什麽不拆穿他,為什麽隻站在樓下不上去我不知道。我也不知道我在守護什麽。愛他,總以為他是有苦衷的。所以我為他設計了千百個借口,千百個難言的苦衷。我不知道的苦衷是另一個人替代了我。那些他說不在的日子我就靜靜的站在樓下看他。猜他在洗衣服,猜他在洗澡,在搞衛生。想到他這些都要自己做就心疼,但是又不能上去幫他,心裏好難過。可是知道他在我就安心。那些發給他的信息都是我為他找的借口。人一旦愛上一個比愛自己還多的人。自己就會變的很低。像張愛玲說的:見了他,她變的很低很低,低到塵埃裏。但他的心裏是歡喜的,從塵埃裏開出花來。可誰知道,我的努力換回誰的“小團圓”。

我永遠沒有辦法知道他為什麽離開我。他不會說,我也不會去問。是不是不了了之都算一種結局。算一種流行。聰明的人都要在這種結局裏自己給自己一個或者是百個合理的理由。愛和不愛都是種選擇。沒有人知道我的幸福在月光下黯淡。我伸出的擁抱的雙手在黑暗裏劃出孤獨的弧線。一個人的夜裏,流星渲染我的空虛的色彩。沒有人知道我光鮮的臉燦爛的笑容後都是傷痛。我用最高傲的嘴臉來掩飾我低賤的自卑。我給別人那麽清高的的印象,其實他們不知道,一雙溫暖的手就可以讓我熱淚盈眶。他是曾讓我感動過的。隻那一句路上小心我就很知足。但愛情終究不是我一個人的感動。

睡不著的夜晚,我徒步幾個小時走到他的樓下,隻要看到燈亮著或是陽台上有他的衣服,我就知道他在,我就會覺得心裏很塌實。我坐在草地上一會兒,靜靜的守侯著。然後再走上幾個小時回去。我能看到的流星比誰都多,我許的願望隻有一個。我想流星許願一定是騙人的,要不為什麽我的願望從來都不曾實現。我虔誠的心在黑夜裏像流星一樣隕落。

我發了那麽多信息他始終不說他已經回到三亞。最後一次見麵我給他信息:什麽時候回來的?怎麽不說一聲?我同事看到你了,我的書你給我送回來,還是我過去拿?他來見我。他說書他留下了一本《易經》。我說沒事,謝謝你。他笑笑,我也笑笑。他的笑是一貫的。而我的笑那麽真誠。我確定我放棄,我離開,我放手。因為我愛著的時候是那麽的用心,那麽努力。我付出不求回報。我知道這些他都看的見。他看的見我才值得。可是現在愛不在了。愛不在了,請把尊嚴留住。如果連尊嚴都失去,那愛一定是錯了位。我留住了他的尊嚴,因為我愛他。我要讓自己明確,我愛的男人是個男人。我放他在人之上。我留住了我的尊嚴,因為我愛我自己。我要讓他明白,我雖不在人之上,但我不會在人之下。我有自己的原則。我給他信息:其實我知道你一直在。我留給你的東西希望你保留好。祝你幸福,永遠幸福。

在他知道我知道他在的日子裏,我再沒有去過他的樓下,因為我再也不會因為他的在和不在而感到塌實和不塌實了。

那首寫給他的歌《愛到最後》誰唱的如此憂傷。

我以為穿了漂亮的衣服,就會有漂亮的心情。於是,我每天不停的換,卻發現笑臉依舊不夠燦爛。我以為有著光鮮的臉,就會躲開命運的陰霾,我笑嫣如花,依舊心亂如麻。以為我們會有一個家,怎麽你的懷裏卻是她。我的愛在月光下徘徊,我那麽愛,怎麽你就看不出來,愛到最後,成了我一個人的悲哀。

我說誓言就是一場荒唐,你卻說這就是所謂的地久天長。我不知道被誰當做誰的玩笑,當成小醜成為別人的笑料。淩晨兩點,我還守在你的窗前,房間裏燈沒有開,電視忽明忽暗,現實裏你和誰的電影在我的屏幕上不肯落幕,擾亂我的視線。我的愛在月光下徘徊,我那麽愛,怎麽你就看不出來,愛到最後,成了我一個人的悲哀。

我還是會一個人去三亞灣,從日走到夜,從白走到黑,從南走到北。也許有一天,會有一個人將我拾回家。

索拉&萬

有那麽一段日子,我不知道站在鏡子前麵的女人是我還是索拉。

有人說:索拉是我,我就是索拉。於是我對那個人的語言產生了懷疑。

這樣的懷疑不是空穴來風,它以我抽屜內的咖啡色筆記本為理論依據。這個咖啡色筆記本埋身於眾多黑色封麵的筆記本之中,有一天我拉開抽屜尋找兩張報社寄來的匯款單時,看到了這個咖啡色的筆記本。

起初我並沒有在意筆記本的存在,相反我還將它往一邊趴拉了兩下,但是找遍所有黑色封麵筆記本都沒有找到匯款單的時候,我將那個咖啡色筆記本扒拉了過來。我打開筆記本的封皮,看到雪白的本心裏寫著一行字:我在,索拉在,我不在,索拉還在。

我盯著這行字目瞪口呆。在這之前,我堅信我是索拉,索拉就是我。我用索拉這個名字在各種各樣的刊物上發表了很多作品,用索拉這個名字到郵電局領取了一定數額的稿費。並且用索拉這個名字,與一個名叫安的男人登記結婚。2005年10月與安生下名安索王子的小男孩。

可是如果按照筆記本描述,那麽索拉不是我,我就不是索拉。

我試著在筆記本的一端寫下同樣的字,企圖判別“我在,索拉在。我不在,索拉還在”來自何方,出自何人之手。然而寫來寫去,我發現我的筆跡和筆記本上的筆跡一模一樣。既然一模一樣,那麽“我在,索拉在。我不在。索拉還在”就是我親筆書寫。可是我在什麽地方,因為什麽原因寫下這樣一行叫我感覺奇怪的字。又是什麽力量使我認為“我在的時候,我在。我不在的時候,我還在呢”。

這樣想著的時候,我的手在筆記本裏小偷一樣摸來摸去,摸了一會兒就摸到兩張淺綠色的匯款單,匯款單收件人的地方用同樣的宋體字打印著同樣的“索拉”收。

身份證的名字同樣是索拉,在匯款單後麵證件名稱處填寫身份證號碼的時候,我不得不對照身份證的數字一個一個非常認真地填寫。我一直認為我在為一個與我完全無關的人做著與她完全有關的事情。她的所有信息都是我不熟悉的。她的身高、模樣、體型,與她相關的一切,對於我全然陌生。

然而填寫代領人證件名稱的時候,我又遇到了同樣的問題。我理所當然地認為這個代領人是我,可是我的名稱、身份證號碼,體型特征,在我的腦海中同樣一片陌生。

這樣的結果令我感到非常不愉快。我在屋子裏麵走來走去,摸摸沙發,摸摸床頭燈,最後還是在代領人證件名稱處填上與索拉一模一樣的信息。

就這樣我拿著兩張非常奇怪的匯款單來到郵電局,郵電局的小姐毫不猶豫將代領人信息劃得一幹二淨,她說:“你就是索拉,索拉就是你,你為什麽要為你代領?”

有一天,我還看到了一本書,書的名字叫《萬壽寺》,書的裏麵夾著一張紫紅色的書簽。就是為了這個“簽”字,我在電腦上用全拚輸入法折騰了半天。即便如此,我還不敢判別這個“簽”字是否正確。

這使我想到一件事情,2006年12月的一個中午,我想請部門的領導到街頭小攤吃一碗餛飩。我在部門領導的辦公室等了十五分鍾沒有見到她的人影,於是我就在一張白紙上寫一行字,我寫著:科長我想請你喝

寫到這裏,我才發現“餛飩”這兩個字我一點不會寫,不僅不會寫“餛飩”兩個字,端著黑色簽字筆看了半天,我發現“科”字也不是想象中“科”的模樣,再看下去“我、想、請、你、喝”,每個字都越發不象想象中字的模樣,這使我心中產生無限恐懼。我想我賴以生存的文字在我腦海中以排江倒海之勢迅速消失。於是我慌忙跑回自己辦公室,在電腦的WORD文檔裏打下一行字:“科長我想請你喝餛飩,十二點我在樓下等你。”

打完之後,我還認真排了下版,上標“3.9”,下標“3.7”,左標“2.8”,右標“2.6”,正文三號仿宋,完全是下行文件和上行文件的正規排版方式。排完版後,我用打印紙將這行字打印出來,拿著它來到部門領導辦公室,我將紙放在部門領導麵前,我說:“科長我想請你喝餛飩。”科長看都不看那張紙,科長說:“今天中午我沒有時間。”

看到《萬壽寺》的時候,看到書裏麵夾著一張紫紅色的書簽。書簽上麵有一個大眼睛、綠身子的男人莫名其妙地盯著一個地方。與書簽夾在一起的是一個戴著紅色安全帽,拿一根彎曲鐵棍的青年男子的照片,男子戴著看不出邊緣顏色的眼鏡,但是看得出來,那真的是一副眼鏡。

《萬壽寺》的書,我記得是在濟南英雄山文化市場的書店買的,夾在《萬壽寺》裏麵的照片何年何月,何時何地出現這本書裏,卻全然忘記。

我端著這張照片在床頭燈下看來看去。安在我的身邊看一邊我不知道名字的書。看來看去的時候,我突然嚇了一跳:如果這個男人是我已經忘記的情人(我是漂亮的女人,我相信我的生活裏應該存在一個情人),那麽被安發現豈不是一件非常糟糕的事情。

我慌忙將照片放到枕頭底下,心虛地看了安一眼,然後將手塞進枕頭底下壓了壓照片。

枕頭底下,我的手摸到一個軟軟、圓圓的東西,拿出來,是個拆了塑料包裝的**。

生育之後,我做了戴環手術,那麽這個**是誰用的?為何拆去了塑料包裝?又為何出現在我的枕頭底下?為何叫我在這個夜晚的這個時刻發現,而不是那個夜晚的那個時刻發現?

我想到朋友的一句話:出門三件寶,手機、錢包、**。

我將**拿到安的麵前,我說:“你看,誰的**?”

安看都不看一眼,安說:“你不知道,我又哪裏知道?”

《萬壽寺》的第一頁寫著“晚唐時,薛嵩在湘西當節度使。前往駐地時,帶去了他的鐵槍。”故事就這樣開始。

第一頁沒有頁號,第二頁沒有頁號,第三頁同樣沒有頁號。第四頁的地方,頁號出現了,上麵寫著一個“3”字。

第二頁是李銀河寫的總序,總序的上麵用黑藍色的圓珠筆寫著一個電話號碼。

“黑藍色的圓珠筆”,這種描寫方法本身就存在問題。除了我之外,我還沒發現第二個人用類似的方法描寫圓珠筆寫下來的字。正確的描寫方法應該是黑藍色的圓珠筆油寫下的字或者是圓珠筆寫下的黑藍色的字。可是不管怎麽樣,那串電話號碼寫在《萬壽寺》第三頁總序的上方,它以“3、1、8、4、5”和另外兩個相同數字的唯一組合方式呈現在我的麵前。

我想問問安這是誰的電話號碼,可是安既然不知道出現在我枕頭底下的**是誰的,那麽安也肯定不知道出現在我書上的電話號碼是誰的?

這樣的推斷使我將到了嘴邊的話咽了回去。我在安熟睡之後,用家裏的座機拔了“3、1、8、4、5”和另外兩個相同數字組合而成的電話號碼,鈴響三聲之後,一個男子在那端接聽。

我說:“喂,我在枕頭底下發現一隻沒有塑料包裝的**。”

說完這句話之後,我才發現我的語言完全不受我的指揮。它以自己獨立的方式脫口而出。

我本想說:“喂,你是誰?”

可是除了第一個字,其它的字與我的想法完全相反。

於是我長歎了口氣,我準備說“喂,你是誰?”時,那個男子恰如其分地在電話一端笑起來,他說:“安與你吵架了?”

他說“索拉,對不起。”

男子知道安,並且男子知道我的名字叫索拉,可是我不知道男子姓什麽,叫什麽,甚至是不知道他的妻子是不是也叫安?

終於有一天,我發現我認識一個名叫萬的男子。那一天,我坐在自家雪白的地板磚上將書櫥裏所有的書都倒騰到地上。倒騰到最後,我忘記了將這些書倒騰出來的目的和意義。這非常不符合我的做事原則,於是我就坐在一大堆書裏苦思冥想,為自己倒騰書找一個合適的理由。在一大堆書裏,我發現了一隻粉紅色的帶密碼鎖的筆記本。我將那個筆記本拿到手裏,看到密碼鎖上有“3、5、7”三個數字成堅狀排列。這三個數字顯然不是筆記本的密碼,因為筆記本打不開。那麽筆記本的密碼是什麽?我想了一下什麽也沒有想起來。於是就拔動密碼鎖,叫它以“3、5、8”、“2、4、9”和“7、0、7”的方式重新組合了一遍,組合的結果是筆記本依舊打不開。

我認為我的耐心已經到了極限,於是找來把鑼絲刀,三下五除二,將密碼鎖撬了下來。

撬下密碼鎖的筆記本很輕鬆打開,第一頁寫著:

2006年4月8日,天氣晴

萬打電話,提到劉小嬰,說劉小嬰是他最喜歡的女人。

萬?劉小嬰?他們或她們是誰?

第二頁

2006年5月10日天氣陰

萬非常詳細地對我描述劉小嬰:乖巧、溫順、溫柔,相愛五年從未對他提出任何要求。

雖然為了萬已經離婚,但是從來沒有要求萬離婚。

有時候,也懷疑萬的感情,問萬:和她在一起是不是隻為了賺她的便宜?

萬說:已經五年,如果僅僅為了賺便宜,那麽早已厭倦。

通常在歌廳裏約會,握著手一起聽歌。

有時到效外的樹林,什麽都不做,話也很少說,就是坐在一起靜靜地看樹林外的樹林。

為萬花的錢,甚至比萬為她花的還要多。

第三頁

2006年5月20日天氣陰

第一次見到劉小嬰。

是與萬妻子年齡仿佛的女子,總之比我小二到四歲,皮膚很緊,不白,不很漂亮。

萬說,劉小嬰是他妻子的朋友,萬家與劉小嬰家的關係特別好,一個星期有三天時間在一起吃飯。

萬與妻子的關係不是很好,前幾天到他家裏玩,萬的妻子說:萬不愛她,所以吵架裏她往死裏打萬。

不知道,萬為什麽會喜歡劉小嬰。既然與萬的妻子是好朋友,那麽劉小嬰應該是與萬妻子類型相似的女人。

劉小嬰約等於萬妻。

第四頁

2006年6月1日天氣陰

六一兒童節。

與安到泰山遊玩。萬自告奮勇替我們看家,與安商量了,將鑰匙送給萬。

2006年6月4日天氣晴

回家,打掃衛生,在**發現一個拆了包裝的**。

知道萬帶著劉小嬰住進我的家裏。

將**放進睡衣口袋裏。

打電話給萬,萬說:索拉不要生氣了,索拉改天我請你吃飯。

2006年7月12日

萬請我和章紅豔吃飯,中專時的死黨,許久沒有見麵了,所以章紅豔喝醉了。

日記寫到這裏再無蹤跡,大片大片的本心空****沒有任何一件東西。

我合上筆記本,終於明白了兩個問題:1、將書櫥裏所有的書倒騰到地上是為了找這個筆記本。因為那個拆了包裝袋的**使我潛意識地想到2006年6月4日,我將它放進了睡衣口袋裏,然後2006年12月20日,也就是昨天,我將那件睡衣重新穿在身上,穿在身上的時候,**掉到了**,然後又鑽進枕頭底下。2、鑽進枕頭底下的**使我潛意識地想到我曾經將它的來曆記在一個粉紅色的筆記本上,筆記本放在書櫥裏的某個地方,於是我就將書櫥裏所有的書倒騰了出來。

緊接著我又明白三個問題:1、我是中專畢業,有兩個死黨同學一個叫萬,一個叫章紅豔。2、我沒有情人,雖然我認為我自己應該有一個情人,可是我沒有情人。可是我的死黨同學萬有一個情人,他的情人叫劉小嬰,是個不太漂亮的女人。3、章紅豔也是我的同學。有一天,萬和劉小嬰到我家裏**,導致我很生氣。萬於是請我和章紅豔吃飯。章紅豔也許很久時間沒有被人請吃飯了,於是章紅豔喝醉了。

明白這五個問題之後,我將所有的書收拾進書櫥,然後給記錄在《萬壽寺》上的電話號碼打電話,我說:“萬,是你嗎?是你嗎,萬。”

萬說:“索拉,不是我又是誰?”

萬認為我依舊為他和劉小嬰在我家****生氣,萬說:“好了,索拉女士,我請你吃飯好不好?”

我說:“那麽,可不可以叫上章紅豔。”

“章紅豔。”萬對這個名字進了一番思索,他思索的空檔,我差點認為章紅豔這個人不存在。

可是,萬說:“好吧,就喊上章紅豔。”

玫瑰大酒店的二樓餐廳,章紅豔誇張地與我擁抱,拍著我的臉蛋說:“索拉寶貝,差不多一年沒見到你了。”

差不多一年沒見到我?那麽我在這一年裏做了些什麽?

我拿起章紅豔的手看了看,章紅豔的十個指甲全部塗著紅色的指甲油。我說:“章紅豔,有一天我在火車上看到一個女孩指甲上畫著藍白相間的小方框,那些小方框比你的紅指甲油好看多了。”

章紅豔抽回手,章紅豔說:“索拉你什麽時候關心起別人的指甲來了。索拉現在的你還是原來的那個你嗎?”

章紅豔的話使我一陣迷惑,我不知道現在的我是不是索拉,那麽我當然不知道現在的索拉是不是就是原來的索拉。

為了證明現在的索拉就是原來的索拉或者為了證明現在的索拉就不是原來的索拉,我悄聲問章紅豔:“那個劉小嬰,你知道嗎?”

章紅豔看了看萬,朝我擠擠眼睛,說:“索拉,喝酒。”

喝酒過程中,我知道了萬、章紅豔、我讀中專時坐前後桌。萬、章紅豔不僅坐前後桌,還是一對戀人。我與萬坐前後桌但是不是一對戀人。畢業之後,萬、章紅豔由戀人、同學重新恢複到非戀人、同學。我與萬依舊還是非戀人、同學。

萬娶了酒廠的女工做妻子,章紅豔嫁給一個房地產商人,而我與一個青梅竹馬的男人結了婚。

事情的經過弄得我頭疼欲裂,章紅豔與萬全然不覺,他們滔滔不絕地說著上學時的種種往事,教英語的老師、教數學的老師。他們提到教數學的老師相中了我們的班花,半夜時分站在女生宿舍樓底下拚命往樓上瞧。

這個時候他們一齊看我,他們一齊說:“索拉你記不記得,有人給數學老師的妻子打過電話,索拉你記不記得,打電話的那個人就是你。”

我拚命搖頭,我說:“我哪裏會做這樣的事情,相中班花的人是數學老師,不是我老公。既然不是我老公,數學老師相中誰跟我有什麽關係?既然沒有關係,那麽我為什麽要給數學老師的妻子打電話?

章紅豔與萬同時笑起來,章紅豔與萬說:“索拉,瞧你,索拉瞧把你急的。”

說完這句話,萬起身去衛生間,章紅豔將頭湊到我臉前,章紅豔說:“索拉,你為什麽要在萬麵前提劉小嬰,他們倆已經分手了,難道你忘記了嗎?”

按照章紅豔的敘述,劉小嬰在萬結婚第二年,相中了萬。劉小嬰相中萬的時候,已經認識了萬三年。但是在兩年之前,劉小嬰一點沒相中萬。第三年的時候,劉小嬰突然對萬產生了男女感情衝動。有一天萬、萬的妻子、劉小嬰、劉小嬰的丈夫四個人在萬家**蓋著被子打撲克,劉小嬰突然就從被子底下伸過手去,握住了萬的**。萬看著劉小嬰若無其事的臉,看著劉小嬰的丈夫還有自己的妻子,嚇得一動不敢動。

被劉小嬰握住**的萬知道劉小嬰喜歡他,終於很順理成章地在一個陽光明媚的午後脫去了劉小嬰的衣服。脫去劉小嬰衣服的前提是劉小嬰主動到萬家裏找萬。萬的妻子經常上夜班,這使得劉小嬰有很多機會到萬家裏找萬溫存,溫存的內容就是鑽進萬的被窩。有時候萬的妻子休班,劉小嬰就到萬的單位找萬。萬的單位在市郊的一個偏僻所在,通常是他一人在一間屋子裏值班。那個偏僻的所在從來不通公交車,劉小嬰就騎四十分鍾的自行車,上幾道坡下幾道坡來到萬的小屋,萬的小屋裏有一張值班床,於是劉小嬰在萬的單位鑽進了萬的被窩。

章紅豔的敘述使我目瞪口呆,我說:“你說的這個劉小嬰是不是萬的那個劉小嬰?”

章紅豔說:“當然是萬的劉小嬰,如果不是萬的劉小嬰,我為什麽要跟你說這個劉小嬰。”

我說:“可是我日記裏的劉小嬰不是這樣的,我日記裏的劉小嬰乖巧、溫順、溫柔,從未對萬提出任何要求。”

“我日記裏的劉小嬰與萬在歌廳約會,握著萬的手一起聽歌。我日記裏的劉小嬰與萬到郊外的樹林散步,什麽都不做,話也很少說,就是一起靜靜地看樹林外的樹林。”

我說:“我日記裏的劉小嬰也是萬的劉小嬰,因為日記裏記的劉小嬰是萬告訴我的。”

章紅豔說:“咦,這是怎麽回事?是你記錯了還是我記錯了?要不就是萬有兩個情人?咱們倆說的不是一個人?”

這時候,萬從衛生間出來,他大跨步走回座位,很響地拍了下桌子,說:“章紅豔、索拉,喝酒。”

我將章紅豔拉到一邊,我說:“萬與劉小嬰為什麽分手?”

“索拉你到底怎麽了?”章紅豔瞪大眼睛,章紅豔說:“萬跟他妻子鬧離婚,鬧了半年離婚又合好了。劉小嬰於是就跳樓了。”

安認為我的腦子出了問題,不是得了健忘症就是得了失憶症。他帶我到醫院檢查。

安對醫生說:“索位什麽都忘了,她甚至不知道她是不是她自己。她忘了她的一個朋友章紅豔、忘了一個朋友萬,忘了萬的朋友劉小嬰,忘了萬的老婆一下子得到40萬元單位股票分紅,於是劉小嬰跳了樓。並且有一天,她在一本叫做《萬壽寺》的書裏看到一個戴著安全帽的男子的照片,可是到現在她都沒有想起那個男人是誰。不過,”安握住我的手,說:“比較慶幸的是她沒有忘記我是她丈夫,我的名家叫安。”

醫生開了長長的檢查單子,安帶我樓上樓下,這間屋子那間屋子,這台儀器那台儀器進行檢查,最後醫生開出長長的處方,安帶我到取藥處將處方換成一大堆藥瓶子。

醫院門口一個男人拍了我一下肩,男人大聲叫著:“索拉,你在幹什麽?”

我扭頭看,是萬。不光是萬,萬手裏還摟著個矮矮胖胖的醜女人。

我說:“你是萬,可是這個女人是誰?”

萬笑起來,萬說:“索拉你再這樣胡鬧,我就和你絕交。這是我老婆,你怎麽能說這個女人是誰?”

矮女人衝著我很害羞地笑,萬衝我擺擺手,摟著她,摟著個寶似的向醫院停車場黑壓壓的汽車群走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