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藥分劑

卷二\宣劑下 虎骨

內容:味辛。性微熱。無毒。西方之獸屬金。風從虎者。風為木。虎屬金。木受金製也。其性升。陽也。

【主治】主除邪惡氣。殺鬼疰毒。主驚。治惡瘡鼠 。頭骨尤良。(別錄)〔脛骨〕治筋骨毒

定痛。

悸。(孟詵)明目去翳。(時珍)【歸經】入腎經兼入肝經。為搜風健骨之品。

【前論】李 曰。用脛骨者。虎之一身筋力。皆出於前之脛骨中。性氣藏焉。故用以入藥。

鼇按、時珍之說極是。治病必從其類。不得概執脛骨為良。

【禁忌】經疏曰。凡血不足以養筋。以筋骨疼痛者。宜少用。

【炮製】雷公曰。凡使虎骨。捶碎。去髓。塗酥或酒或醋炙黃。凡使虎睛。取真者。以生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