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界重生之打造快樂人生

卷十一快樂人生017驚世01

卷十一 快樂人生 017 驚世 01

艾撒留斯?伯德正在小樹林裏烤一隻野兔,小樹林裏長著的樹木全是清一色的馬達加爾特產,不落葉紅楓。現在還沒到秋天,所以不落葉紅楓的葉子都還沒有泛紅,像其它的樹木一樣顏色翠綠欲滴,洋溢著濃烈的生命氣息,一點也不比秋天時像燃燒起來的紅色火焰差。所以艾撒留斯的心情很好,像對待藝術品一樣翻轉著火焰上的野兔。

他能心情不好嗎?兒子科斯特?伯德很出色,兒媳係出名門,和伯德家門當戶對,很是增添伯德家族的風彩。再加上清新的空氣,優美的樹林,樹林前方坡下悠然而過的小溪,包括這隻自己撞暈在樹上送上門的野兔,一切未免顯得太完美。

再想到自己今年已經七十四歲,身體仍然這麽棒,保持在劍聖實力的巔峰,而馬達加爾很快便會被自己的兒子收入囊中,伯德家族的實力再次飛躍上一個巨大的台階,艾撒留斯的心情真的是好到了極點。

好心情便使得他燒野兔燒得非常仔細,小心的擠出檸檬汁滴在野兔上後又拿出小刷子蘸上蜂蜜輕輕的刷,使整個兔身都顯出一種金黃裏泛著桔紅的顏色,且還香氣撲鼻,十足誘人。

對自己的手藝艾撒留斯相當的滿意,年輕時候的曆練使得自己學會這門手藝,盡管自己飛橫騰達後已經很少親自動手,但眼下這種氣氛,這種親自動手烤製的趣味,仍是讓艾撒留斯回憶起年輕時的故事。

想當年……艾撒留斯微微眯起眼,陷入了對以往的回憶。

“想當年,我也烤過兔子,不過手藝比你來可要糟糕多了。我頂多能做到把它烤熟。不至於吃不下去,可做不到像你這樣,色、香、味俱全。唔唔,依我看,你的手藝僅比我見過的另一個人差一點點。唉唉。差一點我不介意啦,分一半來吃吃怎麽樣?”像是猜到艾撒留斯的心思一般,有個聲音悠然搭話。

心裏一驚——要知道混到他這份上,已經很少有事情能在心底留下波瀾,能驚到自己,以方的實力顯然和自己不相伯仲。別的不說。僅是這份能摸到自己身邊而不被發覺的潛行本事,就足以讓人心生警惕。所以艾撒留斯更加用力的眯起眼,凝視著施施然一路搖晃過來的老頭兒,和煦的神情慢慢褪卻,伯德家族老的威逼氣勢乍然放出!

那人倒是絲毫不為所動,一眼看上去時濃密的金色和金色胡須顯得非常的紮眼。要知道自己的胡須和頭發在兩年前已經全白了。這位依然是燦爛的金色,足以顯得他和自己比年輕得讓人心裏不舒服。

手上烤兔子的動作沒停,艾撒留斯不動聲色打量來人,道:“也是劍聖實力的巔峰,不過比我還是要差一線。你確定能吃上兔子?”

那老頭兒聽了後很認真的點頭道:“確實比你要差上一線。不過,千招上下我們分不出勝負,而我比你要年輕。千招以後繼續打下去,那勝負嘛……嘿嘿,還真不說。我是無所謂啦,輸了太不了算作挑戰失敗。而你要是輸了,那名頭隻怕……伯德家族會損失不小啊。”認真過後,老頭兒笑得無比猥瑣。

“也是。”艾撒留斯笑了笑,撕了半隻兔子扔過去,道:“人到高處不勝寒,一不小心就會失足跌落。我看你戰意也不強,沒有足夠的戰意勝負就難見分曉。不如。隻是吃兔子?”

老頭兒接過兔子咬了一口後使勁點頭:“就是,就是。像你我這樣的歲數,還爭什麽?打來打去多不好,一不心就會閃到自己的老腰,真不合算。”說著。將腰間的酒壺扔過來,用一臉很是吝嗇的表情道:“隻許喝一半,這酒還是我從東大陸出發的時候裝的,要是喝沒了,西大陸可補充不了。”

東大陸麽?艾撒留思謹慎的分辯著酒壺上精致的花紋,腦中飛快過濾著整個大陸上僅有的十四位劍聖,判斷這是哪一位。而其它十三位劍聖裏艾撒留斯想不出來其中哪一位和自己不對盤,大家平時都為自愛名聲,突然鑽出這麽一位來綿裏藏針的和自己針鋒相對,為的又是哪般?

老頭兒還在嚼兔子,嘴裏巴嗒有聲,雖說不上風卷殘雲倒也跟那個離得不遠,吃相十足不雅。又拿吐出來的兔骨往火堆裏扔,其惡形惡像說他像個劍聖,還不如說他更像個老流氓。末了,他一邊吃還一邊發表評論:“味道真是不錯,不過比起那個家夥烤的還是差點兒。味道的層次不夠豐富,做為燒烤的剌激性味道不足,香料的味道也差了幾味,還好是兔肉,要是其它腥味較重的野味如果不添上那幾味香料就壓製不足異味。還有,兔肉雖然細致,但烤兔吃的就是其幹香韌勁的口感,所以滲入佐料的刀口實該是豎劃而不是橫劃,這樣才能暢流汁水達到綿韌的口感。另外兔肉相對來說油脂較少,烤製的時候應該多刷油。不是我說你,伯德家族那麽有錢,烤個兔子竟還這麽省油……你瞪我做什麽?我不會烤,難道還不會吃?那是別人教我的,我嚐了以後發現他還真沒說錯。吃呀喝的這些事,他最在行了。”

都吃在嘴裏了還要挑三撿四?艾撒留斯隻覺得自己的好心情不翼而飛,冷聲道:“不知道閣下說的那人是誰,有機會一定要找他好好討教一番。”討教兩字說得極重,如同咬牙切齒一般。因為除了劍技,艾撒留斯平生得意的就是自己的烤肉技,結果被人說得這麽不堪。如果不是忌憚對方的實力,早一劍砍過去了。

老頭兒搖頭晃腦的道:“當然就是我幹孫子徐錚咯。別的不敢吹,說起做烤肉的手段,亞裏斯大陸他若是認第二,就沒人敢認第一!”

艾撒留斯眼瞳一縮,徐錚他當然聽過大名,而徐錚的幹爺爺,且還是來自東大陸的劍聖,又擁有著刻著塞繆斯皇家徽記花紋酒壺的人……艾撒留斯冷聲道:“雷克斯?塞繆斯陛下?”

老頭兒身子觸電般的一顫,像小姑娘一樣扭捏著拿腔拿調的小聲道:“人家已經不當陛下好多年,別這樣叫人家啦~討厭!”

艾撒留斯卻是笑不出來,冷聲道:“陛下親自前來,有何指教?”

雷克斯繼續亂扭一通,捏著蘭花指噴笑:“討厭,什麽指教不指教的。你又沒招惹我孫子的朋友,我難道會來報複你嗎?找你聊聊天就不行?你都說了,人到高處不勝寒,到了劍聖這個極別,大家都很寂寞,我也很寂寞。”

艾撒留斯眼光一凝,身前火堆的火焰奇異的定住不動,冷冷的道:“你覺得你能留下我?”

雷克斯一笑,不再扮小姑娘,渾身上下倒是充滿了和百合花男爵一樣邪氣:“我還真不能留下你。但是把你困在這裏幾個鍾頭倒是沒問題。幾個鍾頭的時間足夠讓事情塵埃落定,而且我還有充足的時候和機會遠走開光溜,你信不信?”又眼一頭,深深凝視著艾撒留斯,“不過據我所知,艾撒留斯?伯德最為愛惜羽毛,連兒子都不如他自己重要。我敢為子孫拚命,可你敢嗎!”

“你敢嗎!”雷克斯再次冷喝,那火焰奇異的又動了,控製住它的力量如同冰雪一般消融。

一聲冷喝成了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自打出聲起就一直如同潛流一般的交鋒終於被雷克斯贏得了上風。原因很簡單又不簡單,他可以為了家人朋友拿命去拚,而艾撒留斯這種自私又理智的人不會。

狹路相逢,勇者勝!

一聲冷喝退敵,雷克斯也不乘勝乘追擊,對上一位把臉麵看得十足重要的劍聖,過猶不及是很不明智的行為。所以老頭兒隻是取回酒壺悠然喝了一口,陰笑道:“我還知道,西大陸北部中都附近有個避風峽,峽穀中有個城市叫比特蘭卡,是和馬達加爾一樣自由都市。當然,要攻占下它比起馬達加爾會更有難度,因為那裏的黑精靈可不是吃素的。但是相對而言,你覺得加上我,加上奧森莊園,還有馬達加爾裏泛濫成災的世紀黑死病,吃下馬達加爾真比攻占下比特蘭卡好?強占馬達加爾,師出為何?便宜不見得能占得到,罵名倒是肯定留下了。而比特蘭卡那裏是黑精靈呢,攻打他們可是正義之師!”

雷克斯笑得更加奸滑:“仔細算一算,哪邊更劃算?艾撒留斯閣下應該心知肚明才對。”

艾撒留斯終於歎了口氣:“說這些多煞風景,喝酒,喝酒。”

雷克斯眉開眼笑的灑脫接口:“就是,喝酒!祝你在比特蘭卡大開旗勝!”

艾撒留斯接過酒喝了一口,道:“我兒子,會安然無恙吧?那是我的底線。我不相信智計如你會沒有後著。”

雷克斯又從灑脫溜派成了豪爽派,大拍胸口:“包在我身上,整個兒還給你。不就百多斤肉嘛,誰有興趣?再說我家徐錚向來不喜歡打打殺殺的事,要是你家兒子肯退,他指不定會敲鑼打敲的歡送。”

艾撒留斯歎了口氣,徹底明白自己已經輸了。眼前這人可以自由自在的在婉約派、高深派、羞澀派、豪爽派等等複雜角色間任意切換,又哪是自己可以抵擋的?光是這臉皮就早已經天下無敵!

所以,隻能喝酒,不談戰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