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銷渠道的定義
肯迪夫和斯蒂爾給分銷渠道所下的定義是:分銷渠道是指“當產品從生產者向最後消費者或產業用戶移動時,直接或間接轉移所有權所經過的途徑。”
菲利普。科特勒認為:“一條分銷渠道是指某種貨物或勞務從生產者向消費者移動時取得這種貨物或勞務的所有權或幫助轉移其所有權的所有企業和個人。
因此,一條分銷渠道主要包括商人中間商(因為他們取得所有權)和代理中間商(因為他們幫助轉移所有權)。此外,它還包括作為分銷渠道的起點和終點的生產者和消費者,但是,它不包括供應商、輔助商等。“科特勒認為,市場營銷渠道(Marketing )和分銷渠道channel (Distribution)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他說:channel “一條市場營銷渠道是指那些配合起來生產、分銷和消費某一生產者的某些貨物或勞務的一整套所有企業和個人。”這就是說,一條市場營銷渠道包括某種產品的供產銷過程中所有的企業和個人,如資源供應商(Suppliers )、生產者(Producer)、商人中間商(Merchant)、代理中間商middleman (Agent middle-man)、輔助商(Facilitators)(又譯作“便利交換和實體分銷者,如運輸企業、公共貨棧、廣告代理商、市場研究機構等等)以及最後消費者或用戶(Ultimate consumer )等or(如圖users1.1)所示)。
由圖1.1 可以看出:①食品加工商A 通過“收購商”向“食品生產者”
收購原料,同時向其他供應商取得其他生產資源。這些貨物由供應商存在倉庫,並根據A 公司加工廠的需要情況有計劃地運往工廠。②A 公司通過“食品經紀人”向各種批發商(如獨立批發商、自願連鎖、零售商合作社等)推銷產品,通過他們轉賣給各種零售商店(如方便商店、超級市場等)。③市場營銷渠道包括食品生產者、食品收購商、其他供應商、各種代理商、批發商、零售商和消費者等。④分銷渠道則包括食品加工商、各種批發商、代理商、零售商、消費者等。
美國市場營銷協會是美國市場調查者、市場學教育工作者以及在工商企業和政府部門從事市場營銷工作的人員等所組成的組織,其總部設在美國芝加哥。美國市場營銷協會早在1931年就有定義委員會,但到1960年該委員會才給分銷渠道下了個定義,即:分銷渠道是指“企業內部和外部代理商和經銷商(批發和零售)的組織結構,通過這些組織,商品(產品或勞務)才得以上市行銷。”這個定義隻著重反映分銷渠道的組織結構,而沒有反映商品從生產者流向最後消費者或用戶的流通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