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年少輕狂

簡介

2005年,同村的幾個女孩外出打工,我也想去,養母給了我500元錢,讓我跟她們一塊兒去廣州的一家工廠做流水線工人。在那裏工作6個月後,我的眼睛突然開始變得模糊,隻要休息幾天,就會好起來,我去看了眼科,醫生說是工作環境對我的眼睛造成了一定的傷害,隻要不做這種工作,休息一段時間,眼睛自然會恢複。

我辭掉了工作,來到了鄭州,在人才市場,我認識了一個女孩,她叫苗苗。當時我無處棲身,就搬到苗苗租的房子裏,跟她一起生活。那段時間是自由無拘束的,苗苗比我大3歲,我就稱她為姐,她也一直把我當妹妹看待。我們找了一份在KTV做服務員的工作,在那裏,苗苗認識了夜場一個做公關經理的男孩,苗苗很喜歡他,那個男孩喜歡打牌,每次都會輸掉不少錢,整天都有人打電話或來夜場找他要賬。為了幫他還賭債,苗苗選擇做公關小姐,每天陪客人喝酒、唱歌來賺取高額的小費,即使這樣,掙到的錢也入不敷出。

有一個男人,每天都會來消費,每次都讓我為他開酒,還給我不菲的小費,他對苗苗說,隻要我做他的女朋友,他一年給我3萬元錢,還可以幫苗苗還掉所有的欠賬。苗苗求我應允。因為她男朋友前天因被人追債而挨了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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