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證略例

岐伯陰陽脈例

屬性:《內經》雲∶人迎一盛病在少陽,二盛病在太陽,三盛病在陽明,四盛以上為格陽。啟玄子

,在手少陽;二盛而躁,在手太陽;三盛而躁,在手陽明。手少陽,三焦脈;手太陽,小腸脈;手陽明,大腸脈。一盛者,謂人迎之脈,大於寸口一倍也。餘盛同法,四倍以上,陽盛之極,故格拒而食不得入也。《正理論》曰∶格則吐逆。

寸口一盛病在厥陰,二盛病在少陰,三盛病在太陰,四盛以上為關陰。啟玄子雲∶陰脈法

二盛而躁,在手少陰;三盛而躁,在手太陰。手厥陰,心包脈也;手少陰,心脈也;手太陰,肺脈也。盛法同陽。四倍以上,陰盛之極,故關閉而溲不得通也。《正理論》曰∶關則不得溺。

人迎與寸口俱盛四倍以上,為關格之脈,羸不能極於天地之精氣,則死矣。《樞》曰∶陰陽俱盛,不得相營,故曰關格,非止吐逆、不得溺而已也。

海藏雲∶岐伯陰陽二脈,王注為足經,卻舉《靈樞》手經,何也?答曰∶正經既言五髒之本

,雲倉廩。)乃知手足經俱有,故言足經,而次舉《靈樞》手經也。若躁為手經,不躁為足經。此王注雖舉格陽為吐逆,關陰為不得溺,皆引正理為證以比之。大抵格陽關陰,亦豈止吐逆不得溺而已哉!至於上而不欲食,下而不得便,亦關格之病也,故易老有內傷之陰證,大意亦出於此。雲岐子別有關格一轉。

上此一條,舉古人言外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