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綱目

卷之三十五·婦人部\胎前症 十月未足欲產過期不產

屬性:〔《大》〕婦人懷胎,有七月八月而產者,有至九月十月而產者,有經一年二年乃至四年而後產者,各根據後法治。

\x知母丸\x 治十月未足,而痛如欲產,兼治產難及子煩。

用知母一味為細末,煉蜜丸如雞豆大。溫酒嚼下,日三服。丸如桐子大,飲下二十丸。

治妊娠月數未足,而似欲產腹痛者。

槐子 蒲黃(等分)

上為末,蜜丸如桐子大。溫酒下二十丸。以痛止為度。

又方 蒲黃如棗核大,篩過,以井花水調服。

〔《千》〕日月未足而欲產者,搗菖蒲根汁一二升灌喉中。(本草雲∶菖蒲治胎動不安下血。)〔羅〕治婦過月不產方。

四物湯 香附 桃仁 枳殼 縮砂 紫蘇 水煎服,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