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金錢沒有罪惡,不分善惡
《塔木德》上說:金錢既非可詛咒亦非罪惡,而是造福人類的東西。對於錢,猶太人既沒有敬之如神,又沒有惡之如鬼,更沒有既想要錢又羞於碰錢的尷尬心理。對於猶太人來說錢幹幹淨淨、平平常常。賺錢也就要大大方方、堂堂正正。
視錢為平常物,是猶太人經商智慧之一。由於對錢保持一種平常心,甚至把它視為一塊石頭、一張紙,猶太人才不會把它視若神明,也不把它分為幹淨或肮髒。在他們心中錢就是錢,一件平常的物品。因此他們孜孜以求地去獲取它,當失去它的時候,也不會痛不欲生。正是這種平常之心,猶太人在驚濤駭浪的商海中馳騁自如,臨亂不慌,取得了穩操勝券的效果。
在我國,過去的人們一提起錢,有些人總是愛恨交加。愛的時候是稱兄道弟,“孔方兄”掛在嘴邊不停地叫,甚至不惜一日三炷香,乞求財神爺保佑發達。恨的時候則對它咬牙切齒地說“錢啊,一把殺人不見血的刀!”
在我國舊有傳統的文化中存在一些根深蒂固的觀念,比如對金錢的鄙棄。如“銅臭”這樣的詞語就是一個例證。貪婪、無情和虛偽等等,是人們附加於金錢上的態度。一個社會如果鄙棄金錢這種現象廣泛存在,說明這個社會心態出了問題。在這樣的狀態下,人們隻有希望通過鄙棄金錢來建立起自己的道德優勢。這些人縱使對富人妒忌得牙癢癢,於眾人麵前仍然要說“看他那錢肯定不會是好來的”。也就是說,當這種人在發家致富中沒有取得優勢的時候,他便試圖建立一個“貧窮也光榮”的道德觀念,並且一般會有意識地把這種觀念和金錢的多寡反向相連。顯然這當中還是幾千年來“等貴賤、均貧富”的小農意識作祟。
猶太人對錢的觀念自有見解,他們認為“金錢無姓氏,更無履曆表”,不管方式方法如何,隻要是通過經營賺來的錢,均拿得心安理得。因此,他們通過千方百計的經營,盡量賺取更多的錢,不管這些錢是農民出售產品得來的,或是賭徒贏來的,還是知識分子靠腦力勞動得來的,都會收之無愧泰然處之。猶太人的字典裏,沒有“仇富”二字。
一位無神論者來看拉比。
“您好!拉比。”無神論者說。
“您好!”拉比回禮。
無神論者拿出一個金幣給他。拉比二話沒說裝進了口袋裏。
拉比問:“你想讓我幫你做一些事情?”他說,“也許你的妻子不孕,你想讓我幫她祈禱。”
“不是,拉比,我還沒結婚。”無神論者回答。
於是他又給了拉比一個金幣。拉比也二話沒說又裝進了口袋。“但是你一定有些事情想問我,”他說,“也許你犯下了罪行,希望上帝能開脫你。”
“不是,拉比,我沒有犯過任何罪行。”無神論者回答。
他又一次給拉比一個金幣,拉比二話沒說又一次裝進了口袋。
“也許你的生意不好,希望我為你祈福?”拉比期待地問。
“不是,拉比,我今年是個豐收年。”無神論者回答。
他又給了拉比一個金幣。
“那你到底想讓我幹什麽?”拉比迷惑地間。
“什麽都不幹!”無神論者回答,“我隻是想看看一個人什麽都不幹,光拿錢能撐多長時間!”
“錢就是錢,不是別的。”拉比回答說,“我拿著錢就像拿著一張紙、一塊石頭一樣。”
猶太人認為賺錢天經地義,是最自然不過的事。如果能賺到的錢不賺,那簡直就是對錢了罪,要遭上帝懲罰。
猶太人中間流傳著這樣一個笑話:
一個拉比、一個神父、一個牧師,坐在同一輛火車上。他們在一起談論著各自的教徒和天命。
牧師說,他總是在辦公室的地板上畫個小圈,然後把募捐盤裏的錢幣拿出來拋向空中。“恰好落在小圈裏的是給上帝的,剩下的是給我的。”神父說他也是這樣做的。拉比說:“我所做的與你們略有不同——我把錢扔向空中,上帝能接到多少就拿多少——剩下的就是給我自己的。”
總之,猶太人認為金錢沒有什麽好壞。錢不是萬能的,但是沒有錢是萬萬不能的。在這方麵,猶太人非常現實。他們賺錢的目的是為了生存,賺錢是求得生存的手段。當他們將金放進錢包的時候,自然不會考慮金錢的來源。這種金錢觀,為猶太人賺錢減少了障礙,開辟了不少的財源。
很多年前,年僅24歲的猶太人哈同來到中國上海謀生,當時他除了擁有健康的體魄及敏銳的大腦外,幾乎一無所有。隻來中國賺錢發財,但一無資本,二無特長和靠山。於是他在一個洋行找到一份看門的工作,對於許多血氣方剛的年輕人而言,看門的工作極其難堪。但哈同卻不那麽想,他認為看門賺來的錢是一種報酬,毫無丟臉和失身份之說。在他看,隻要是自己流汗掙來的錢就無愧無羞。
猶太人在對工作的選擇方麵也不同於他人。如果當一個體麵的白領所領的工資還沒有自己做一份不怎麽起眼的小本生意拿的多,那麽他們一定會毫無疑問地去選擇那份雖不體麵但利潤頗多的小本生意。
富凱爾就在日本見過這樣的一件事情,並且他個人也相當讚同那個人的做法:富凱爾在一個小攤子上吃了一碗枸杞湯。由於閑著無事,就和攤主聊了起來。這時他才發現,原來攤主以前是一個專攻化學的大學生,而且曾在某公司任化學技師。
富凱爾感到有些不解,通過談話他才真正明白。
這位技師感覺自己不過是像機器中的一個小螺絲釘一樣任人擺布,覺得毫無趣味,便毅提出辭職,自由自在地擺起了小攤。
他這樣做有的人會認為不理智。當技師多體麵呀,非要把自己弄得小商販一樣,這不是家人在朋友麵前很不體麵嗎?
是的,有很多人都這樣認為,但是你看看作為猶太人的富凱爾是怎麽看待的吧。他認為,人不可真的為了麵子而“打腫臉充胖子”,不然會吃很多不必要的苦頭,而自己卻不知醒悟,如那位賣枸杞的人,當技師雖然夠體麵,但月薪才10萬日元,生活方麵並不像表現出來的那樣體麵,反而是相當拮據的。他能清楚地認識到自己的處境,自己要麵臨的人生,於是他毫不猶豫地改了行。而且自從他自己擺小攤子以後,每月平均可掙到30萬日元,生活得到大大的改善,太太和子女們在朋友麵前反而更有麵子了。
猶太人素把金錢當作世俗的上帝,他們認為,在這個世界上除了上帝之外,就隻有金錢值得人尊敬和重視。
在《塔木德》中,有許多關於金錢的格言:
“身體依心而生存,心則依靠錢包而生存。”
“錢不是罪惡,也不是詛咒,它在祝福著人們。”
猶太人愛錢,但從來不隱瞞自己愛錢的天性。所以世人在指責其嗜錢如命、貪婪成性的同時,又深深折服於猶太人在錢麵前的坦**無邪。隻要認為是可行的賺錢方法,猶太人就一定要賺,賺錢天然合理,賺回錢才算真聰明。這就是猶太人的經商智慧的高超之處。“手中有錢,心中無錢”是他們對待金錢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