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保證安全

第十章 就業安全

第一節 兼 職

學生利用業餘時間做兼職工作,不僅可以充實大學生活,減輕家庭負擔,積累工作經驗,而且有利於提高應變能力、心理承受能力,拓寬人際關係網,豐富人生閱曆。然而,由於大部分學生缺乏社會經驗而不能分辨或疏於防範,可能陷入兼職陷阱,不僅使有些大學生遭受了財產損失,甚至人身安全受到威脅。常見的兼職騙術有哪些

〈1〉收取押金。一些用人單位聲稱為了方便管理,收取押金或保證金,並承諾工作結束後退還,學生交錢後,招聘單位又推托說職位暫時已滿,或者暫時沒有工作可做,要學生等消息,隨後便再也尋不到他們的蹤影了。

溫馨提示: 收押金不符合法律規定,所以隻要對方談錢就要慎重對待。

〈1〉“拖”。一些非法中介機構收取高額中介費後,卻找各種借口拖延,不履行承諾,不及時為大學生介紹合適的工作,直到不了了之。還有一些中介騙取中介費後,就消失得無影無蹤,很多受騙的大學生,根本不知道其詳細聯係方式,給追查帶來很大困難。

溫馨提示: 大學生找尋兼職,最好通過學校的勤工助學中心,或者由學校聯係用人單位(如圖8一l所示)。

〈3〉找借口解雇或克扣工資。一些學生被個人或流動服務的公司雇傭,本應該按月取酬,但用人單位快要付酬時,找各種借口將學生解雇,或以各種理由故意克扣工資。

溫馨提示: 出現克扣工資的情況時,可向勞動部門投訴。

〈4〉高薪引誘,另有企圖。用人單位開出高薪以吸引求職者,工種有代客泊車、導遊、侍者,但大學生一旦進入這些場所打工,便身不由己,很容易誤入歧途。

〈5〉聲稱找家教,專騙女學生。單獨約見女學生,這類陷阱多發生在招聘家教或文秘時,有的女學生在對方約見時,不加考慮就去,可能會遇到危險。如何防止兼職被騙

不管兼職工作多麽吸引人,一定要做好自我保護,不能盲目輕信而忽視自身安全。

〈1〉應從正當渠道獲取兼職信息。

(1)從用人單位直接獲取招聘信息,其可信度比較高。

(2)從正規的中介機構獲取招聘信息,對於證照不全、操作不規範或漫天要價的中介,要多加小心。

(3)從正規的招聘網站獲取招聘信息,並仔細審查。

(4)從校內社團獲取招聘信息,很多高校的學生會都設有專門的社會實踐部,校內各種社團的信息也基本可以放心。

(5)如果可以,找自己的父母、親戚或者導師為自己介紹兼職工作的機會。

〈2〉要再三確認用人單位的確切情況,確保其正規、合法。

〈3〉從事合法的兼職工作。

〈4〉如果發生勞動糾紛,立即向學校和當地勞動部門舉報求助。

〈5〉工作之前一定要簽訂勞動合同,約定工作時間、期限、工作內容、勞動報酬、支付方式和方法、勞動條件等。

〈6〉如遇索取報名費、押金、培訓費等情況,應謹慎對待。

如何防範性騷擾

女生著裝應盡量職業化,警惕老板對自己的過分親熱、過多表揚,甚至請客吃飯。

〈1〉不要輕易答應別人送你回家,晚上回家最好讓朋友、父母來接或者走人多的地方。

〈2〉盡量不要跟著別人去人少偏僻的地方或者魚龍混雜的場所。

〈3〉公眾場合盡可能不要喝酒。

〈4〉去家教時要警惕色狼,找家教工作時要通過學校的勤工助學中心,如果對自己所任教的家庭沒有把握,可以事先從居委會了解情況。

溫馨提示: 到休閑娛樂特種行業打工更要慎重,這些行業往往以高薪**大學生去從事陪聊、三陪、服務員等工種,有的甚至逼迫大學生進行色情交易。

典型案例:

案例一:2006年4月,某高校學生張某在一家職業中介的信息欄上看到一則招聘文員兼職的啟事,便前去谘詢。該中介所“電話聯係”了公司後,告訴張某職位空缺,她可以去試一試,但要交納100元中介費,並承諾如果這家不合適,可另外推薦,直到找到工作為止。麵試後,公司讓張某回去等消息。等了兩個多星期,張某被告知未被錄取。張某隻好找到那家中介所再次交了100元錢後重找一家公司,經過麵試,又經過長迭半個月的等待,也未接到錄用通知。,張某才知道被騙了。

【教師點評】一些中介為了詐騙錢財,絞盡腦汁設計圈套,引誘涉世未深的大學生上鉤。因此,在通過中介公司找兼職的過程中,首先應了解該中介公司的資信情況等;其次,在第一次沒有成功的情況下,應該“吃一塹,長一智”,以免再次被騙。

案例二:鍾某就讀於設在某市的某學院物理係。前不久,為了減輕家裏經濟負擔,鍾某想利用暑期做家教。7月3日下午2時許,鍾某接到職介所電話通知後外出。7月4日下午,同寢室的同學見鍾某已經一天一夜沒回校,馬上報告老師,老師連忙向警方拍。案。當晚,該市公安局刑偵大隊經過排查後發現有詐騙前科的尹仁:兵有重大作案嫌疑。果然,當民警將在睡夢中的尹仁兵叫起來時,他戰戰兢兢地交代了自己的惡行。

7月3日中午12時許,心懷鬼胎的尹仁兵來到該職業介紹所,謊稱要為自己孩子找一個女大學生做家教,並稱每月支付800元工資。鍾某隨尹仁兵到了他家後,等了半個小時,不見小孩來,便產生了疑問。這時尹仁兵對其動手動腳,鍾某奪門而出,表示要去報案。慌了神的尹仁兵連忙掐住她的脖子,將她活活掐死。事後,尹仁兵趁天黑將屍體搬到鎮裏的化糞池內,封上口。7月5日零時,民警在化糞池內找到了遇害者鍾某的屍體。

【教師點評】大學生在外做兼職時,要多長個心眼,尤其是女學生,更要增強自我保護意識,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或騙財,或騙色,甚至威脅生命。

第二節 求職應聘

近年來,高校畢業生的數量迅猛增加,而社會新增的就業崗位有限,從而導致了大學生就業形勢日趨嚴峻。並且由於市場監管不力,再加上大學生自身缺乏就業經驗和識別能力,擇業觀念和擇業心態存在偏差,少數不規範的單位和少數不法分子在招聘活動中利用各種手段欺騙大學生,侵害大學生利益的事件時有發生。常見的就業陷阱有哪些

就業陷阱通常是指以為求職者提供就業為誘餌,騙取擇業者的財物或無償占有其勞動成果,使求職者的人身、財產以及利益受到侵害的不法行為。

〈1〉傳銷陷阱

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銷售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的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2〉承諾陷阱

有些用人單位利用大學生缺乏社會經驗和法律知識,在招聘的過程中或在招聘廣告中言過其實,在責、權、利方麵使用籠統的詞句,做出誘人的“承諾”,以吸引畢業生前來應聘。主要有以下幾種:

(1)高薪承諾。采取虛假的高薪作誘餌來引誘求職者,而當求職者工作後並不兌現或人為設置兌現障礙,求職者最終所獲報酬與承諾數額有較大差距。

(2)虛飾崗位。用人單位原先招聘時所承諾的工作和職位,或用新名詞、新概念等包裝的崗位,與畢業生到單位後實際從事的工作和職位有很大差距。 ‘

(3)福利承諾。有些單位招聘時口頭承諾提供給求職者優厚的福利待遇,如包吃包住、免費培訓、提供勞保福利、年終發紅包等,實際上根本不能兌現。

〈3〉關係陷阱

社會關係在為畢業生提供就業信息、疏通就業渠道等方麵發揮著一定的作用,但其中也有較多的陷阱。

(1)打著同鄉、同學甚至親戚的幌子招聘,既不簽合同,又不辦手續,一旦出現問題,就推卸所有責任。

(2)誇大自己的能力,承諾為畢業生找工作,在博得大學生及其家長的信任後,逐漸提出各種要求以騙取錢財,再假稱中間環節出現問題未能兌現承諾,其結果往往是畢業生及家長錢花了不少,卻不見工作的蹤影(如圖8—2所示)。

〈3〉試用陷阱

有些用人單位采取隻簽試用期合同,且試用期超過法定期限或以各種理由續簽試用合同等方式。.在試用期內支付較低工資或隨意解除合同,或要求畢業生在試用期內承擔違約責任,廉價使用畢業生的勞動力,侵害大學生的合法權益。

〈5〉收押陷阱

有些用人單位違反國家勞動部門的規定,向應聘者收取報名費、抵押金、保證金、培訓費等費用;或者以方便管理等為由,向畢業生收取押金,扣押學曆學位證書和有關身份證件,更有甚者在收取押金或身份證之後,便為所欲為,如延長勞動時間,增加勞動強度,不改善生活條件,令求職者幹不下去,隻好走人。還有些大學生即使發覺是騙局,但為了保全工作,也隻能敢怒不敢言。

〈6〉合同陷阱

由於畢業生剛剛走上社會,對一些基本的法律法規知之甚少,在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時,往往落人用人單位設置的合同陷阱之中。這些違法的勞動合同主要有以下幾種表現形式:

(1)格式條款。有些用人單位按照合同範本事先打印好聘用合同,表麵上合同格式規範,但實際條款表述含糊,因此一旦發生勞務糾紛,用人方總會按照“合同”為自己辯護。

(2)霸王合同。有些用人單位嚴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隻約定應聘方有哪些義務和違約責任。

(3)生死合同。有些用人單位為逃避責任,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在簽訂合同時,要求應聘方接受合同中的“生死協議”,即一旦發生病、傷、殘、亡等意外事故,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4)保證合同。有些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把一些不合理的要求以保證書的形式附於勞動合同上,以此來約束求職者。

(5)雙麵合同。有些用人單位與應聘者簽訂兩份合同,一份按照國家規定簽訂,以應付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另外簽訂一份含有較多不合理規定的合同,才是雙方真正履行的合同。

如何防止落入就業陷阱

〈1〉對就業信息的防範

(1)從正當渠道獲取就業信息,如學校就業指導部門、高校或當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組織的畢業生供需見麵會和人才招聘會;正規權威的人才招聘類專業網站;家長。、親友、老師等值得信賴的社會關係;廣播、電視、有權威性的報紙、雜誌等途徑獲取的就業信息比較真實可信。

(2)對信息內容做進一步核實、鑒別、分析。防止信息中包含誇大、不實的成分。投遞簡曆前應通過向老師及熟人谘詢等方式充分了解用人單位的情況,或到用人單位核實。

〈2〉對中介機構的防範 ’

(1)弄清所選的中介機構是否合法。正規的職介機構必須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持有勞動行政部門核發《職業介紹許可證》,具有合法的經營資格。從事人才交流的中介機構必須有人事部門核發的《人才交流許可證》。

(2)觀察中介機構運行、操作過程是否合法、規範。有些中介機構雖然取得了營業執照和許可證,但也可能會逃避監管,做一些損害畢業生利益的事情。

(3)仔細了解中介機構的收費情況。正規的職介機構的收費必須嚴格按規定執行,收費必須開具正式發票。而有些中介收費項目繁多,而且僅給交費者出具普通收據,這些都是不符合規定的。

〈3〉對麵試的防範

(1)用人單位一般會將麵試安排在白天,地點也大多在用人單位。如果“招聘單位”要求求職者夜間麵試,或前往非上班地點麵試,或無故要求更換麵試時間和地點,則應提高警惕。如果條件允許,應避免單獨應試,尤其是女大學生更要避免獨自到私人場所麵試(如圖8—3所示)。

(2)招聘麵試一般不需要畢業生繳納任何費用,如果畢業生接到麵試通知時被要求繳納麵試費,則可能是不法分子偽造招聘信息,設置招聘陷阱。

(3)到外地參加麵試時,不要輕易將身份證、畢業證等重要證件交予他人,遇到緊急情況,應設法及時向當地公安機構尋求幫助。

(4)學習《勞動法》。學習和掌握《勞動法》等相關法律知識,合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1〉對簽約的防範

(1)簽訂就業協議是一種法律行為,是確認簽約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必要程序,又是處理就業糾紛的主要依據,協議書一經簽訂,便具有法律效力。簽訂就業協議,畢業生應該正確認識和嚴肅對待就業協議書,慎重簽訂就業協議。

(2)簽約前,要對用人單位的運行情況、擬安排的工作崗位和工怍內容、工作條件、用工製度及工資報酬、住房、福利保險等都詳細了解,做到心中有數,以免日後產生糾紛。

(3)合同形式、內容要合法。簽訂合同的程序應符合法律規定,以書麵的形式予以確認後雙方各執一份;勞動合同的內容上,畢業生一定要先確認自己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否具備產生法律約束力的條件,包括用人單位應是依法成立的勞動組織,能夠依法支付工資、繳納社會保險費、提供勞動保護條件,並能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等。隻有這樣,這份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

(4)合同細節仔細審查。確保其公平、公正,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合同應對服務期、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勞動保護等工作條件、工資報酬和福利待遇、協議終止的條件、違反協議的責任等作明確的規定,如有不明確條款,應認真核實補充.典型案例:

案例一:在一次人才招聘會上,大學生小劉將自己的簡曆投給了一家房地產公司。該公司一位,副總經理在與小劉交談後表示對他很滿意,希望能當場簽合同。對方承諾,上班後有住房,月薪3000元以上。一聽對方開出的條件,小劉非常高興,當即表示同意。當對方將一份早已打印好的合同交給小劉時,興奮激動的他隻是草草瀏覽了一下.合同格式很規範,條文也很專業,雙方的權利、義務似乎也規定得很清楚,便不假思索地在合同上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進了公司後小劉才知道,自己的崗位是銷售員,銷售人員的工資上不封頂下不保底,與銷售業績直接掛鉤。銷售部有十幾名銷售員,隻有一位業績非常突出的銷售員拿過3000多元的月工資,而對方提供的所謂住房其實是一間30多平方米的破舊倉庫,而且是9個人擠在一起。一怒之下,小劉找到公司那位副總經理討說法。對方沉著臉找出當初與他簽訂的合同,在合同裏隻寫著“工資待遇高,公司提供住宿”字樣。另外,合同規定,聘用期為三年,應聘方如毀約,違約金為每年5000元——也就是說,如果小劉要求解除合同,必須向公司交納1.5萬元違約金。看完合同,小劉愣住了。

【教師點評】在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一定要看仔細勞動合同的具體內容,比如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報酬、福利待遇、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等。尤其要盡量避免模糊的表述內容。

案例二:小趙今年7月剛從某網絡信息學院畢業,看著周遭的同學都已找到了滿意的工作,自己幾個月來卻一直還是處於失業的狀態,心中十分著急。應聘了多家單位,單位均以沒有工作經驗為由而婉拒他。他總覺得剛畢業的大學生在勞動力市場,常有“矮人一截”的感覺。上個月,他看到了某網絡公司招聘網絡管理員崗位,並在介紹中說明“無經驗也可”,小趙不假思索就到這家公司填寫了登記表,且對招聘公司的背景一概不問,麵試人員跟他說什麽他都答應,麵試人員在麵試過程中便提出要收取報名費、培訓費等一係列費用,小趙由於急於想得到這份工作,便交了錢,也沒留下任何票據,聽從麵試人員的話語,回家等消息。

但等了一個月該公司仍然沒有給他任何回音,他來到公司要求退錢,但由於拿不出任何憑據,隻能無奈走人,工作沒找到,連錢也被騙去了不少。

【教師點評】找工作是需要有耐心的,應聘每一個崗位都要多方麵、多渠道詳細了解相應企業的情況及背景,看看企業是否正規,業務是否合法,企業是否擁有合法的營業執照和經營許可證,是否有投訴、不良記錄等。當公司索要報名費等時,更要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