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性:(《醫學入門》)
針灸穴治大同,但頭麵諸陽之會。胸膈二火之地,不宜多灸。背腹陰虛有火者,亦不宜灸,惟四肢穴最妙。凡上體及當骨處,針入淺而灸宜少;凡下體及肉濃處,針可入深灸多無害。前經絡注《素問》未載針灸分寸者,以此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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