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西周的生活狀況
西周服飾與衣料
敘述服裝,當由頭上的首服開始。古代首服有冕、弁、冠、巾、幘多種。冕是王公諸侯的首服,而弁卻是由天子至士的常禮之用。二者的差別,據《周禮》“夏官·弁師”,爵弁前後平,冕則首低一寸餘,冕前麵的旒,也因爵位高低而有多少。
冠是有身分的人共用的首服,小孩成年時即須行冠禮,表示他已能肩負成人的責任。《儀禮》“士冠禮”:“棄爾幼誌,順爾成德。”從此這個孩子是有名字的成年人了。平時冠的顏色是用玄黑色,有喪服則用縞素(《儀禮正義》:29/10)。冠的形製,尚少實物為參證。既須束發受冠,冠必高聳。所謂峨冠,即是高帽子,中間用發笄貫簪。傳統喪禮中服禦的麻冠,雖是禮經注疏家考證的結果,當仍與古製相近。但冠製總會因地方習尚與個人喜好而有不同的樣式,西周的冠式,也未必處處時時完全相同。
一般人則禦巾幘,據說是卑賤執事不冠的首服(尚秉和,1966:29)。然而庶人也未嚐不能禦冠,《禮記》“郊特牲”說到野夫蠟祭時,也是“黃衣黃冠”。野夫是農夫野老,也仍可衣冠行祭。
風日雨雪,但憑冠巾不足以禦寒。古人有台笠,《詩經》“小雅·都人士”:“彼都人士,台笠緇撮。”意謂以莎草製的笠帽,加在緇布的冠上。牧人長時在野,自然更須披蓑戴笠,《詩經》“小雅·無羊”:“爾牧來思,何蓑何笠,或負其餱。”正是寫實的描述。婦女有的用笄簪處理頭發,有的以飄帶束在發端,有的以發尖梳合上指,如《詩經》“小雅·都人士”:“彼君子女,綢直如發……彼君子女,卷發如蠆……匪伊垂之,帶則有餘;匪伊卷之,發則有旟。”發式變化,也不輸於今日。
次說衣裳。古人上衣下裳,上衣右衽,由胸前圍包肩部,由商代石刻人像到戰國木俑,基本上並無大差別。裳的形製,似是以七幅布圍繞下體,前三幅後四幅,兩側重疊相聯,狀如今日婦女的裙子,不過折襇在兩旁,中央部分則方正平整。《儀禮》“喪服”:“凡衰,外削幅;裳,內削幅。幅三袧。”鄭玄注雲:“袧者,謂辟兩側,空中央也。祭服朝眼,辟積無數。凡裳,前三幅,後四幅也。”正是說明裳的製度。裳的下麵是芾蔽膝。《詩經》“小雅·采菽”:“赤芾在股,邪幅在下。”據鄭玄引漢製解釋:“芾,大古蔽膝之象也,冕服謂之芾,其他服謂之韠,以韋為之。其製上廣一尺,下廣二尺,長三尺,其頸五寸,肩革帶博二寸。脛本曰股。邪幅如今行縢也。幅束其脛,自足至膝。”由此看來,邪幅是相當於今日軍中的“綁腿”。同時,裙下有長長的遮蔽,於觀瞻及保護兩方麵,均屬有用。
金文中賞賜之物,很多衣物。衣,或稱“玄袞衣”,當是繪有卷龍圖物的命服。或稱“戠衣”,戠即織的本字,當為以練絲織成的命服。或稱“玄衣黹屯”,黹為如銅器上雲雷紋的鉤聯紋,當是用這種紋飾緣邊的赤黑色命服。或稱冂衣,當是以檾麻織成的命服。市,《詩經》“小雅·采芑”:“服其命服,朱芾斯皇”,屬於命服的一部分。金文銘辭中提到賜市時,有赤市、朱市、市、市、叔市等項。朱赤各如其意,指顏色,可能是染黃,也可能指有聯環形的繡紋。可能指黑布,也未嚐不可能是皮韋。叔,可能是“素”的音借(黃然偉,1978:170—172)。這後麵三種市的本義,到底還難肯定。總之,不外以顏色或花紋來表示榮耀而已。
衣裳芾幅,究竟穿著不便,於是有深衣之製,衣裳相連,被體深邃。據《禮記》“深衣”篇的說明,這種衣服寬博而又合體,長度到足背,袖子寬舒足夠覆蓋肘部,腰部稍收縮,用長帶束在中腰,在各種正式場合都很有用。
最後說到鞋子。古人鞋分屨舄兩種。據《周禮》“天官·屨人”鄭注,複下曰舄,禪下曰屨,則顯然依雙層底與單層底而有區別。金文所記賞賜禮物中,赤舄也是常見的項目。《詩經》“豳風·狼跋”:“公孫碩膚,赤舄幾幾”;又“大雅·韓奕”:“王錫韓侯……玄袞赤舄”;都與金文銘辭所見相符(黃然偉,1978:172—173)。紅色的靴,似乎須經特賜,則平日大致也有更平常的顏色了。最近河南柘域孟莊的商代遺址,出土了一片樹皮纖維織的鞋底,其編製方法與今日草鞋相似(考古研究所等,1982:66)。這是考古發現的第一件織成鞋底。商代有之,西周也就可能有類似的行屨,供普通人日常使用。否則單憑那種雙層底單層底的紅鞋子,恐怕未必經得起長時的跋涉。
衣著的附件不少。西周最多的是佩帶的玉件。金文銘辭有賜“黃”一項,也是命服的一部分。名稱則有幽黃、匆黃、悤黃、朱黃之類。或謂黃即佩玉,與珩衡為一物。但也有人以為上述諸種“黃”的形詞,均為顏色,遂以為黃不是佩玉本身,而是係玉的帶子。如係係帶,是各種可染之色,自較合理(郭沫若,1932:180;黃然偉,1978:172)。無論是佩玉,抑是係玉的帶,西周貴族玉佩隨身,則無可疑問。男子須佩劍搢笏,劍象威武,笏備錄忘,漢以後成為朝服的一部分,但在古代則是日常衣飾的附件。據《禮記》“內則”,一個人隨身攜帶的大小物件,還有佩中、小刀、佩刀、火石、火鑽,男子的搢笏帶筆,女子的針線包。雖然《禮記》“內則”專指子女事父母時的隨身物品,平時大約也須有這些小工具在手頭的。
衣服的材料,不外皮毛、麻、葛及絲織品。皮毛蔽體,在太古已然。西周金文中,近來出土的裘衛諸器即屬於一個專製皮毛裘的家族。九年衛鼎銘文,提到的各式皮裘衣服及原料,有咬、貈裘、盠幎、羝皮、豵皮、業舄踴皮,豦幎、賁、鞃、羔裘、下皮……等等,以今日的語言說之,此中可有鹿皮、披肩、圍裙、車幔、鞋桶子、虎皮罩、革繩、皮把手,以及老羊皮、羔羊皮、次等皮……等項。皮件用途之多,及種類之繁,也就可想而知了(周瑗,1976:45—46;杜正勝,1979:586)。用粗毛製成的毛褐,也是皮毛製品之一,可能以其粗短觸人,顯然隻用來作工作服,《詩經》“豳風·七月”:“無衣無褐,何以卒歲。”據鄭箋,褐正是毛布,則褐是農夫常用的冬衣了。
絲是中國文化中的一個重要項目。早在新石器時化,即有西陰村的家蠶蠶繭出土。吳興錢山漾的新石器文化遺址,也出土了絲織品的殘片。西周考古資料中,關於蠶絲及絲織的發現,過去曾有河南浚縣辛村的玉蠶及若幹留在銅尊口上的細絹紋痕(郭寶鈞,1964:70)。最近則有寶雞茹家莊西周中期墓葬中的重要發現。這批遺物中的玉蠶數量較多,大小不一,最大的長約四公分,最小的不及一公分。絲織物的遺痕,或則貼附在銅器上,或則壓在淤泥上(圖版36),三層四層疊在一起。絲織方法大多是平織紋。但是有一塊淤泥印痕是斜紋提花織物,是菱形圖案(圖版37)。刺繡印痕有鮮豔的朱紅和石黃兩種顏色,大約是刺繡後平塗的。繡法則是用辮子股繡的針法,先用單線勒輪廓,再在個別的部分加上雙線。據原報告人說,線條舒卷自如,針腳均勻整齊,反映熟練的技巧(李也貞,1976:60)。西周的絲織及刺繡,繼承了商代的發展成果。商代的墓葬,也頗有玉蠶。平紋織法和用提花裝置的文綺,都已有相當的水平繡。刺繡品在商代也有發現,能作菱形紋和波紋,花紋的邊緣則用絞拈的絲線(夏鼐,1972:14;北大曆史係考古教研室,1979:174—176)。
僅次於絲織品的是麻葛纖維的織物。吳興錢山漾新石器文化遺址,出土過苧麻織品的殘片,是平紋組織,密度很密。西周的麻料,有陝西涇陽高家堡早期墓葬的麻布及河南浚縣辛村墓葬木槨頂上的數片麻布(葛今,1972:7;郭寶鈞,1964:64)。葛料是夏天的衣料。《詩經》“周南·葛覃”:“葛之覃兮,施於中穀;維葉莫莫,是刈是濩。為為綌,服之無斁。”看來葛草纖維,由野生葛草采集。葛絲織物,精者為,粗者為綌。葛絲綿綿,是以詩人在“王風·葛藟”中比喻為剪不斷理還亂的鄉愁親思。“魏風·葛屨”是新娘送給新郎的禮物,可想也必是珍貴之物。除麻葛之外,還有一些植物纖維。《左傳》成公九年引逸詩,“雖有絲麻,無棄菅蒯”,菅蒯是茅草之屬,據說菅宜於作繩索,蒯宜於作履,想來即是草履了。
綜合的說,西周時代的衣著,上承商代傳統,下接春秋戰國的一般形製,須到戰國的胡服及楚製,與中原服式相融合,中國的服裝始有大改變。以衣服的原料而言,西周已能掌握中國衣料的大部分,有皮、毛、絲織、麻、葛各類。直到棉花纖維加入衣料之中,中國的衣服原料也不過這幾類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