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一、中法戰爭
十七世紀五十年代末,法國軍隊開始進攻越南南部,吞並了越南南圻諸省,七十年代又把勢力擴展到北圻。同治十年(1871年)後,法國探明紅河是通往中國雲南的航道。於是兩年後便出兵攻襲河內及其附近各地,以便控製紅河航行權,遭到了越南軍民以及駐紮中越邊境的中國人劉永福率領的黑旗軍的頑強抵抗。進入八十年代,法國組成了茹爾·費理內閣,極力擴大侵越戰爭。光緒九年(1883年)八月,法國軍隊攻陷越南首都順化,迫使越南政府簽訂了《順化條約》,越南接受法國保護。隨後把目標指向中國。要求清政府承認法國對越南的統治,撤出在越南的中國軍隊,並開放雲南邊界。麵對法國軍隊的步步緊逼,清政府多次派李鴻章去進行交涉,李鴻章雖然做了妥協,但是法國並不滿足,是年十月,法國談判代表特利古宣布中止談判。
此時,清政府內部出現了主戰和主和兩派。以李鴻章為首的淮係集團,一意主和,另一部分官員,如翰林院侍進學士周德潤、陳寶琛、兩江總督劉坤一、駐法公使曾紀澤等人都持主戰觀點,認為越南是中國的外藩,理應加以保護,決不能坐視不理。隨著法軍的不斷深入,清政府“保全和局”的幻想逐漸破滅,於是清廷傳旨,獎勵黑旗軍將領劉永福“矢誌效忠、奮勇可靠”,從此主戰派的主張占了上風。
光緒九年(1883年)十月下旬,法國政府任命孤撥為越南北部法軍的總司令。冬天後,茹爾·費理在議會上宣布:法國已經決定牢固地立足於紅河三角洲,占據山西、興化、北寧等地。而這些地方正是清政府極力捍衛的地盤,其中北寧由清政府正規軍駐紮。十一月十七日,駐法公使曾紀澤照會法國政府,確切聲明:茹爾·費理十月三十一日議會上宣稱要占領的地區駐有中國軍隊,這些守軍的任務是保護中國本身及越南的利益。如果法國挑起中法兩國軍隊之間的衝突,將引起嚴重後果。在此前一天,總理衙門也以同樣的內容照會法國及各國駐華使館。與此同時,清軍在山西的部隊張旗、著號衣、列隊三日,表示中國軍隊駐紮此地,“犯必開仗”。法國軍隊不顧中國方麵的一係列警告,於十二月十四日發動進攻,中法戰爭正式開始。
十二月十四日,法軍5000人在孤撥的指揮下,水陸並進,進攻山西城,守軍與法軍血戰三晝夜,山西失陷。次年二月,米樂繼孤撥為法國軍隊總司令,兵數增加到16000人。三月,法軍進攻北寧,清軍不戰而退。幾天之後,北寧失陷,法軍繼續北進,占領太原和興化,至此,法國軍隊完全占領了紅河三角洲。清政府因軍事上的一時失利而驚慌失措,法國乘機由一海軍軍官福祿諾出麵誘降。此時議和活動的主要牽線人李鴻章鼓吹“遇險而自退,見風而收帆”,並極力炫耀法國的武力,恫嚇清政府。光緒十年(1884年)五月,清政府派李鴻章到天津與法國代表福祿諾談判,慈禧嚴令李鴻章“不得遷延觀望,坐失良機”,十一月簽訂了《中法會議簡明條款》。條款中承認法國有權保護越南,並將進駐北圻的中國軍隊調回邊界,法國商品可以由越南自由輸入中國。這樣就向法國打開了西南大門。消息傳到清廷,在朝廷內部掀起一片反對聲,然而控製實權的慈禧太後完全接受了這個條約,以為如此一來,就可以避免中法之戰。
然而,條款簽定後不久,法國軍隊七百多人又到諒山附近,對尚未接到撤防命令的清軍發動進攻,聲稱三日內一定要清軍立即退出諒山,並在觀音橋打死前去解釋的清軍代表,隨即炮轟清軍陣地。清軍被迫還擊,打退法軍,這就是所謂的“北黎事件”。法軍被擊退後,法國政府駐北京公使向清政府提出抗議,聲稱中國方麵破壞了《中法會議簡明條款》,中國應該對這次軍事行動賠償法國二億五千萬法郎,並聲稱要以海軍進攻中國,占領中國的一二個海口作為賠款的抵押。清政府認為這是毫無理由的要求,但為了謀求解決爭端的途徑,表示願意在一個月內撤退駐越全部清軍,並派曾國荃等人去上海與剛到中國的法國公使巴德諾進行談判,並請各國出麵主持公道。李鴻章慫恿曾國荃為法國傷亡士兵向朝廷請款加以撫恤,於是在談判中曾國荃擅自答應巴德諾,願出撫恤費銀50萬兩(約合350萬法郎),沒有得到巴德諾的認可。與此同時,法國派孤撥率領法國海軍遠東艦隊開到台灣海峽。是年八月五日,法國遠東艦隊伍的一支分隊在副司令利士比率領下,進攻台灣基隆,遭到當地守軍的抵抗。法軍見台灣守軍早有準備,轉而集中力量進攻福州。這時,清政府拒絕了福建官員提出的攔阻法艦入口、“塞河先發”的建議,不準清軍先行開火。於是法軍艦隊駛入馬尾軍港,與福建水師兵輪毗鄰相接。八月二十三日,法國駐福州領事通告說,本日開戰。隨即馬尾港內的法國軍艦立即發動攻擊,大炮、水雷同時轟擊中國兵輪。福建船政大臣何如璋和會辦福建海疆事務的張佩倫,事先未有任何準備,見到法軍進攻,隻好倉促應戰,結果大敗。僅一個多小時,軍艦八艘、商艦19艘就全部被擊毀,接著法艦又炮轟馬尾造船廠,將之全部擊毀。法國軍艦隻有幾艘受到損傷。消息傳出後,清廷大震,舉國嘩言。清政府於八月二十六日正式對法宣戰。此後,戰爭主要在台灣、澎湖及越南北部進行。
在台灣方麵,法軍於十月初對基隆和淡水發動進攻,督辦台灣軍務大臣劉銘傳放棄基隆,退守淡水。光緒十一年(1885年)一月至三月,占據基隆法軍向台北進攻,清軍和當地居民頑強抵抗,在淡水大敗法軍,粉碎了法軍奪占台灣的計劃,法軍遂於三月侵占澎湖。
在越南北部,戰爭分東西兩路進行。同年初,法軍著重進攻東線,中國守軍潘鼎新放棄諒山,逃回廣西,法軍幾天之內不戰而奪取了諒山、文淵州等數百裏的地方。隨後法軍又向中國廣西邊界進攻,三月,中法兩軍在鎮南關(今友誼關)進行了關係全局的一戰,二十三日,法軍傾巢出犯鎮南關,中國軍隊在年近七十歲的老將馮子材的指揮下,沉著應戰。法軍攻勢凶猛,馮子材率軍居中,身先士卒,法軍全線潰敗,前線統將尼格裏受重傷,清軍乘勝追擊逃竄的法軍,連克文淵州、諒山,奪回半年前失去的全部陣地。西路黑旗軍與越南義軍配合,大敗法軍,取得了臨洮大捷,相繼收複十幾個州縣。
法軍戰敗的消息傳到巴黎,引起法國政府的恐慌,三月三十日,巴黎市民舉行遊行示威,反對侵略戰爭,高呼“打倒茹爾·費理”的口號,茹爾·費理內閣當晚垮台。戰爭的形勢對中國有利,中國軍隊也掌握了戰場上的主動權。然而,恰在這時,李鴻章等人卻提出“乘勝即收”的主張,要同法國進行談判,得到清廷準許。此時戰爭正在進行。清朝官員不便於直接同法國人談判,就委托總稅務司英國人赫德進行斡旋,赫德從中法戰爭開始就曾在中法之間充當調停人。於是赫德派英國人金登幹去巴黎,全權代表清政府與法國政府和談。經過秘密談判,金登幹以清政府的名義在巴黎和法國政府簽訂了停戰草約。光緒十一年(1885年)四月七日,慈禧太後頒發停戰令,並加緊與法國進行締結和約的談判。談判仍在巴黎進行,金登幹是清政府的主要代表,李鴻章就細節和約文加以核對。六月九日,李鴻章和法國公使巴德諾在天津簽訂了《中法會訂越南條約十款》,重申《中法會議簡明條款》有效,承認法國對越南的統治權,同意在雲南、廣西兩省的中越邊界開埠通商,並給予特殊權益,規定中國以後如在這兩省修造鐵路,要同法國人商辦。從此法國勢力侵入中國西南。中法戰爭以中國“不敗而敗”、法國“不勝而勝”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