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火藥的發明
火藥是我國古代的偉大發明之一。火藥作為一個名詞,有一定的意義,“火”這個字很明顯,知道它是因發火而生;至於“藥”字,那是因為火藥的三種主要成分硫磺、硝、木炭,都是可治病的藥。即使把它們按一定比例配成了火藥,醫家仍把它看作治病的藥。《本草綱目》說,它主治“瘡癬殺蟲,辟濕氣瘟疫”。對於火藥的發明,史籍無具體明確的記載,一般認為火藥是煉丹家在煉丹時偶然發現的,偶然發現的情況,又不外兩種:直接的因製造某種藥而發現,間接的因變化某種物質而發現。所以,很難確定火藥發明的確切時間,由唐至五代尚未找到“火藥”這一名詞,但路振《九國誌》卷二記載唐哀帝天祐初(公元904—907)“璠以所部發機飛火,燒龍沙門”。許洞《虎鈐經》卷六放“風助順利如飛火”下注曰:“飛火者,謂火炮、火箭之類也。”看來飛火包括兩類,一是火炮、二是火箭。如果路、許所說的可信,那麽火炮這類東西在十世紀初就有了,而火藥從發現到應用,必有一個醞釀轉化的過程,所以火藥的發現肯定早於十世紀。
宋代將火藥廣泛運用於軍事方麵,開辟了軍事的新紀元,對人類社會的發展也產生巨大影響。開寶三年(970年),兵部令史馮繼升獻火箭法,令其試驗,且賜其衣帛。開寶九年(976年),吳越國王向宋進射火箭軍士。鹹平三年(1000年)神衛水軍隊長唐福獻火箭、火毬、火蒺藜等。冀州團練使石普自言能為火毬、火箭,真宗召至便殿演之,與宰輔同觀之。這反映宋軍中已普遍地進行火藥武器的試驗和製作。
仁宋時,曾公亮、丁度等奉命撰《武經總要》,書中記載了各種火藥武器的名稱,火箭、火毯、火蒺藜、火雞、竹火鷂、火槍、毒藥煙毬、霹壢火球等,共有十幾種。書中還開列了三種火藥的配方。一毒藥煙球(重五斤):硫黃,十五兩;草烏頭,五兩;黃蠟,一兩;小油,二兩半;瀝青,二兩半;竹茹,一兩一分;焰硝,一斤十四兩;狼毒,五兩;桐油,二兩半;芭豆,二兩半;木炭末,五兩;砒霜,二兩;麻茹,一兩一分。二蒺藜火球:硫磺,一斤四兩;粗炭末,五兩;幹漆,二兩半;麻茹,一兩一分;小油,二兩半;焰硝,二斤半;瀝青,二兩半;竹茹,一兩一分;桐油二兩半;蠟,二兩半。三火炮:晉州硫磺,十四兩;焰硝,二斤半;幹漆,一兩;定粉,一兩;黃丹,一兩;清油,一分;鬆脂,十四兩;窩黃,七兩;麻茹,一兩;砒黃,一兩;竹茹,一兩;黃蠟,半兩;桐油,半兩;濃油,一分。這三個配方成分各不相同,但都具備作為火藥的硫黃、焰硝、木炭三種成分,另外從其成分功能看,分別具有爆炸性、燃燒性、毒性。形成固定成分種類、數量的火藥配方,決不是一日的功夫,而是不斷試驗改進的結果,這表明火藥已發展到第二階段了。
中國初期的火藥武器,就性質而言,可分為三種:即燃燒性的、爆炸性的、射擊性的。其中射擊性的出現較晚。燃燒性火器,如煙毬、毒藥煙毬、火藥鞭箭、火炮等,其目的主要是焚燒可燃之物,或混合毒氣熏人。這種火器用數層紙卷成,塗以火藥,用時以火錐烙透,使火藥發火燃燒。宋人很重視火炮的操練運用,既用於攻擊,亦用於防禦;既用於陸地,亦用水上。爆炸性火器有霹靂火毬,一般做法是用幹竹二三節,徑一寸半,並用薄如鐵錢的瓷片三十,和藥三四斤,裹竹為球,兩頭留竹寸許,球外敷藥,點法同火炮。它可阻止敵人攻城,亦可水戰,據載,“舟中忽發一霹靂炮,而實之以石灰、硫磺。炮自空而下,落水中,硫磺得水而火和,自水跳出,其聲如雷,紙裂而石灰散為煙霧,眯其人馬之目,人物不相見”。又,趙淳守襄陽,用霹靂炮禦金人,“……隨即放霹靂火炮、箭,入虜營中,射中死傷不知數目,人馬驚敵,自相蹂踐”。射擊性的火器,是指用管子裝上火藥而發出去的。這是火器史上的一大進步,它開創了以管形器械操縱火藥的先聲,成了後世管形槍炮的始祖,這種改進的意義無疑是重大的。紹興二年(1132年)陳規守德安(今湖北安陸),以火炮藥下竹竿火槍二十餘條,皆用兩人共持一條,當敵人攻時,用它燒毀。天慶元年(1259年),壽春府(今安徽壽縣)造出新武器突火槍,“以巨竹為筒,內安子窠。如燒放焰絕,然後窠發出如炮,聲遠聞百五十步”。估計這種子窠又是一個個火炮,其燃燒麵積會大得多,提高了對敵方的殺傷力,當然是進步的。
兩宋戰事頻繁,火藥武器又是重要的攻防武器,嘉定十四年(1221年)金人攻蘄州(今湖北蘄春),宋人準備弩火藥箭七千支,弓火藥箭一萬支,蒺藜火炮三千支,皮大炮二萬支。一次就提供如此眾多的火器,表明宋代火藥武器的製造業已達到相當水平。據《鏖史》引《東京記》(已佚)記載,廣備攻城作下屬有火藥青窯,這就是官府經營的製作火藥的工廠,這裏有嚴格的保密製度,對所製武器“非長貳當職官,不得省閱及傳寫,漏世以違製”。另外各州都有作院,如荊州作院,一月製造一二千隻,可以撥給襄郢一二萬。就因為製造出如此多的火器,才使軍事力量不強的兩宋得以維持了三百多年。
火藥和火藥武器在北宋時已達到相當水平,但與其並存的其他民族,尚不會製造和使用,直到北宋滅亡後,金人才得到火箭、火炮的式樣和製作方法,從而有所發展。蒙古人在滅金的過程中學會了火藥以及武器的製作技術,在滅金、滅宋的戰事中大量使用了火藥武器。南宋後期,火藥是經南宋和阿拉伯商人傳到西南亞各回教國家;而火藥武器則是蒙古人西征帶到西南亞回教國家的。十三世紀末,阿拉伯人將火藥和火藥武器傳到歐洲,歐洲人製造使用火藥武器至少比中國晚四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