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酒見櫻,盜食者服
【原文】
漢慕容彥超帥鄆。有役人盜食櫻桃,主吏白之不服。彥超慰喻曰:“汝輩豈敢盜吾所食之物?主吏誣執,不須憂懼。”各賜以酒,密令人藜蘆散於酒中。既飲即吐,有櫻桃在焉。於是服罪。
俗有“人口無贓”之語,此說足以破之。然事既細微,譎亦刻薄,何足道哉!
【譯文】
後漢的慕容彥超為鄆州的節度使時。有幾個差役偷吃櫻桃,主管的官吏說他們,他們不承認。慕容彥超安慰差役們說:“你們哪敢偷供我吃的東西呢?主管主觀固執,你們不要擔心害怕。”就賞酒給他們喝,暗中叫人把催吐的藜蘆散放進酒中。差役們喝了酒後就吐了,嘔吐物中有櫻桃。於是,差役們都認了罪。
俗話說“吃進嘴裏,就沒有贓物了”。這一記述足以打破這種說法。然而事物既然細小,所用計謀也實在刻薄,有什麽可稱道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