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1985:從頂編進廠開始

第117章 我想借點錢

所有人失魂落魄的走下車來,茫然若失,沒有錢根本不知道去哪裏,大家隻能選擇先報警。

警察來了,簡單的了解了一下,把他們的信息記錄了一下,也就完事了。

這種事情太多了,而且又在交接的地方,很難破案。

其他人沒錢了,不知道該怎麽辦。

張少華則是默默地拎著自己的行李,還有那個塑料袋走出了車站。

羊城喜歡吃宵夜,所以哪怕是這個點了,路上還有不少行人。

張少華出來之後,看了看兩邊,向著燈光最亮的地方走了過去,路過垃圾桶的時候,他把塑料袋裏的東西倒了出來,取出了那包錢。

其他東西都扔進了垃圾桶。

“你果然把錢藏了起來。”

一個聲音從身後傳來。

張少華轉身看去,是坐在自己身旁的那個中年男人。

沒想到他竟然跟蹤自己。

張少華麵色一沉,把錢放進了口袋了,沉聲說道,“你想幹什麽?”

中年男人微微一笑,兩手攤開,

“不要緊張,我沒惡意,隻是覺得你這個人挺有意思的。”

雖然他說沒有惡意,但是張少華不敢賭人心,他眉頭一抬,冷漠地說道,

“我不覺得我很有意思,沒事的話我要走了。”

說著,他慢慢向後退。

見他要走,男人趕緊說道,

“小夥子,我其實有事想請你幫忙。”

“我也是第一次來羊城,應該幫不了你什麽。”張少華淡淡地拒絕。

男人輕笑了一下,“小夥子,不要防備心這麽重,我真不是壞人,我就是沒錢回去了,想問你借點錢,我可以寫借條。”

聽到男人要借錢,張少華遲疑了一下。

這男人被搶了1000多塊錢,估計身上是沒錢了。

“你要借多少?”

“100塊。”男人開口說道。

“這麽多?”張少華微微皺眉,十幾塊錢應急可以,100塊他能買三件衣服回去賣了。

“我來談生意的,要住兩天,還要有回去的路費,你要是不相信我,我給你寫個借條。”

借條。

這玩意有什麽用。

東江市雖然是小城市,但是真要找人也夠費勁的。

而且,這個男人,還算是懂事。

至少沒在其他人麵前,

張少華搖了搖頭,“借條不用了,我相信你。”

說著,他從口袋裏數了十張大團結遞了過去。

男人有點意外,竟然連借條都不要,他越來越覺得這人有點意思了。

接過錢,男人伸出手,“認識一下,謝劍波。”

“張少華,走了。”

簡單握了個手,張少華告別離開。

謝劍波站在街頭,看著張少華的背影,微微一笑。

這人,有意思。

膽大,處變不驚,麵對那麽凶狠的劫匪,能在那麽短時間內把錢藏起來,還裝弱麻痹對方。

對自己也狠,手指直接捅進去,把他都看呆了,要是他肯定做不到,而且那嘔吐物那麽惡心,讓他從裏麵那東西,他寧願被搶。

還有,年輕輕輕的,就特別沉穩,在車上的時候裝的跟被搶了一樣,壓根看都不看自己那包錢,讓他都有點懷疑裏麵到底有沒有錢。

現在,又不要借條把錢借給自己,100塊錢啊,可不是小數目。

此人,必非凡人,以後有機會的話可以結交一下。

......

張少華找了間正規的旅店住了進去,5塊錢一晚。

錢不是事情,他現在需要的是安全。

說實話,雖然騙過了劫匪,但是他的身子也是真的在發抖。

畢竟,就算是上一世,他也沒經曆過這麽刺激的事情。

斧頭啊,明晃晃的斧頭,以前可是隻在上海灘電影裏看過。

都不敢想那玩意要是劈下來,自己的腦袋能不能頂得住。

有些後怕,張少華抽了幾根煙這才穩定住情緒。

雖然虎口脫險,但是現在有個問題擺在麵前:

怎麽回去!

現在明知道交界的地方有劫匪了,他要怎麽不被搶劫。

一種是換鐵路,但是現在買火車票要介紹信,他沒有,要買有點困難,而且火車班次少,票也少。

還有一種是繼續坐汽車,但是得避開那個時間段。

搶劫一般都是發生在夜晚,按照道理來說,隻要自己不是在晚上通過交界的地方,那應該沒問題。

這裏到兩省交接的地方需要七八個小時,如果自己坐最早一半的7點鍾的車子,那下午就可以過了交接的地方,這也是一個辦法。

如果明天去進貨順利的話,那就坐最早的一班車算了。

應該沒事。

睡覺前,他算了算成本,本來有2500可以進貨的,現在隻剩下2300了,少了兩百,影響不大。

要去高地街進貨,又得淩晨起來。

這尼瑪賺點錢是真辛苦啊,睡了4個小時,張少華強撐著爬起了床,退掉房間,打了個車往高地街,第一站還是上次買牛仔褲的那個攤位。

輕車熟路的,倒是省了不少時間。

“老板,還記得我嘛?”

張少華一到就跟老板打起了招呼。

他是認得老板,但是老板是真不記得他了,看了一眼,隨口指了指貨,

“啊,記得,記得,靚仔,這次要買什麽?”

來這裏進貨的天南海北的都有,要他記得,每個三五次估計是夠嗆了。

張少華也沒有因為是同一家攤位就直接下手,而是先看起了貨。

他們攤位上的貨也是加工出來的,不敢說一天一變,一周一變是有的。

不過這老板的貨還是跟上次一樣,品質不錯。

來之前,張少華考慮了一下,牛仔褲是最暢銷的,因為那個喇叭口實在是太誘人了。

所以他打算拿大部分的錢來進牛仔褲,等了些人湊單之後買了50條牛仔褲,花了1750塊錢。

本來的意思是還要進一些牛仔衣的,但是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幹。

他發現一個問題:有點太重了。

50條牛仔褲差不多50斤重,要是再進一點同樣材質的牛仔衣,那自己扛著走路都費勁。

所以張少華臨時改變了套路,依然是進蝙蝠衫。

不過這次進的不再是輕薄款的,而是毛衣。

這個年代的毛衣大部分都是家裏的女人手工織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