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夜裏出警
一杯茶,一包煙,電腦麵前坐一天。
這才是夢寐以求的工作生活,到點吃飯,到點下班。
常明來興滬縣局之後,這種日子也過得少,現在突然過上幾天,竟然還感覺有點不太適應。
難道自己真就是個賤皮子,好好享福都不會?
對於常明如同屁股生瘡,板凳紮釘了一樣坐立難安的模樣,蘭康傑就覺得很奇怪了。
“你痔瘡犯了?”蘭康傑問道。
“滾,你才痔瘡犯了。”
常明懟了一句回去,這種病不是老警員才會得的嗎?
尤其是那些盯梢的老刑警,有時候為了盯一個嫌疑人,兩個人在車上得呆好幾天,不分晝夜,甚至有時候方便都得在車上解決。
為的就是避免其中一個人離開的時候,另一個人突然碰上嫌疑人出來,導致難以抓捕,或者任務失敗。
“那你在座位上扭來扭去的幹嘛?”蘭康傑再問。
常明無奈回答:“我就是有點不習慣,總是想早點事情來做,興滬縣局的積案我在挨著看,有些想法去做,但不一定有百分百的把握。”
“要是專案組都建立起來了,案子卻一拖再拖,今年大家怕是過不上一個好年了。”
蘭康傑沉默了一會,笑道:“案子是做不完的,隻要有人,就會有違法亂紀的壞人。”
雖然這種安慰開導沒什麽用處,常明卻還是感覺心裏舒服了點。
按照心理學理論來講,就是把他人拉下水,可以分擔自己的負罪感一樣。
一些壞事一個人不敢做,兩三個人混在一起,敢於實施的幾率就會大大提升。
呆在縣局一天,中途趁著休息還去了警犬大隊摸了摸前兩天才洗過澡的警犬泡泡。
泡泡身上有股好聞的味道,而常明家裏那條農村土狗小肥,或許隻有夏天會洗一次澡,身上一股小狗味。
晚上吃了飯,坐在沙發上和師父一家看看電視,之後回自己房間看看刑偵領域裏一些新技術或者案例,累了就玩玩手機。
半夜,急促的敲門聲響起,常明剛從睡夢中清醒,一道黑影就打開門竄了進來。
“常明,起床,有案情!”
進來的是嚴國寬,肩膀上搭著一件外套,腳上還是毛拖鞋,沒來得及穿衣服。
“好!”
在遇到案情的情況下,常明強撐著精神爬起,穿上衣服後似乎就徹底精神了。
來到客廳,嚴國寬已經穿戴整齊,穿著睡衣的師娘還走過來,給師徒兩遞過去圍巾。
大冬天夜裏很冷,更別說還下著雨。
做刑警,手機是24小時帶在身上,保持開機狀態的。
不管是吃飯,睡覺,上廁所,甚至是休假。
因為你永遠不知道什麽時候,在哪裏會發生案情,電話通知過來,就要立刻趕往現場。
嚴國寬人到中年,這種大半夜出來跟進案情已經習以為常了。
對於常明來說,他大半夜爬起來被叫去現場,還是黃花閨女上花轎,人生頭一遭。
“師父,什麽案子?”常明問了一句坐在副駕駛的嚴國寬。
嚴國寬眯著眼睛,趁著過去的路上再休息一下。
他可比不了年輕的時候了,能多咪一會算一會。
如果案情複雜嚴重,就算弄到白天也不一定就能休息,說不定還要立刻開會,並且安排布置之後的工作。
“河邊發現了一具屍體。”嚴國寬回了一句。
河裏的屍體,常明內心已經開始盤算起來。
水裏發現屍體,其實很大可能是非正常死亡。
例如失足溺水,遊泳溺水,跳河自殺等等。
但是因為一具屍體,首先會報給接線民警,以及值班民警那邊。
民警到場或者帶著法醫一起,法醫那邊就會對屍體的情況做出一個初步評估,然後看需不需要叫刑警過來。
現在大半夜常明和嚴國寬都被叫過去了,那說明法醫那邊認為這具屍體有點問題。
常明沒再說話,默默把車開到了現場。
大冬天夜裏,雨下得零零星星,卻冰冷刺骨。
河邊有穿著廉價塑料雨衣的人影晃動,在探照燈,車燈,手電筒,手機燈光的暈染下,仿佛誤入了恐怖片的拍攝現場。
老實說,刑偵片比恐怖片嚇人多了。
鬼現實中不一定存在,可壞人,現實中一定存在。
甚至常明在大學時候就總結了一句話,沒有刑偵犯罪為基礎的恐怖片,都是垃圾!
比如午夜凶鈴,不就是井水溺亡案嗎?
咒怨,殺人分屍;山村老屍,殺人拋屍;咒,邪教犯罪......
“來了。”
穿著帶帽的防護服,就懶得穿雨衣的王森衝著嚴國寬和常明揮手。
嚴國寬不說話,沉默著走了過去。
常明跟在後麵,念頭已經發散了起來。
要是醫生招手喊過去,那他還能理解接受,法醫招手叫他過去,總有種不妙的感覺,仿佛下一秒就會被剖似的。
“什麽情況啊老王?孟隊那邊電話裏沒有說太清楚,他也迷迷糊糊的,屍體怎麽回事?”嚴國寬過來問道。
王森搖搖頭,衝著旁邊一個方便攜帶的小帳篷一甩腦袋,意思是自己看去。
嚴國寬見狀就知道,這次的屍體又有點東西。
於是他把常明叫上了。
將近一年的時間,常明對於一些恐怖的場麵已經有了抗性,不說親身經曆過的那些了,積案照片他都看了不少。
這種便攜小帳篷和之前水泥油桶裝屍案用的集裝箱有異曲同工之處。
就是方便就地解剖,並且更大程度地保留證據,也能阻攔外部視線,避免被人錄像拍攝。
就是大小對人不太友好,解剖的人要麽蹲著,要麽跪著。
也不知道王森法醫那快要退休的腰肢胳膊腿,會不會在退休之前報銷掉。
而且這種小帳篷有個不好的地方在於,稍不注意就會和屍體來個親密接觸......
講真的,這裏冬天夜裏還下雨,冷得要死,周圍除了興滬縣局的人,以及報案人,就沒別人了,車輛經過都少得可憐。
要是和白天一樣,被喜歡看熱鬧的國人圍觀。
隔著一層不足厘米的小帳篷,裏麵就在進行簡單的解剖屍檢,怕是能嚇暈幾個。
常明拉開帳篷拉鏈,湊進去看了一下,好家夥。
屍體已經被泡得發白腫脹了,原本穿的衣服被放在了旁邊,從胸腹處有不少猙獰的傷口,沒有臀部及以下,左臂也缺失了一部分。
外露傷口處,除去腐爛痕跡以外,還被魚蝦之類啃噬得不成樣子。
因為隻是保存屍體,以及初步屍檢,所以屍體基本沒有被怎麽動過。
比如開‘三腔’,胸腔,腹腔,顱腔,通過係統檢驗明確死亡原因、死亡時間、致傷工具等關鍵信息,為司法辦案提供科學依據。
這種操作得要回到解剖室之後才能做,眼下這個環境,沒有條件,也不符合規定。
難怪會被認為涉及命案,屍體都被糟蹋成這個樣子了,不懷疑確實不太可能。
出來後,常明深深呼吸了一口夜裏新鮮冰冷的空氣,問王森道:“王叔,報案人呢?有沒有給他做筆錄,我看看。”
王森指著一個民警站的位置:“還擱那邊吐呢,苦膽水都吐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