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把犯人打包帶走
“知道帶你回來是為什麽嗎?”
“不知道啊?我沒犯事吧?”
審訊室裏,老李正看著麵前的中年男人,語氣裏帶著幾分試探和威嚴。
這是一種無形的壓力,一般的犯罪分子麵對這種環境,很快就會放棄抵抗,把事情給吐露出來。
但現在麵前這個吳群芳前夫,卻表現得有點無辜。
抓錯人了?
老李覺得不應該,他看過了報告,心中也覺得死者前夫嫌疑極大。
如今這個世道,殺妻殺夫的確實不少。
“不知道,那我問你,你前妻吳群芳現在在哪裏?”
“我怎麽知道她在哪,都離婚好幾年了。”
“她失蹤兩年了,你就一點都不關心?”
死者前夫雙手一攤:“是她要離婚,還分了家裏的錢,我還關心她?我還要怎麽關心她?”
“所以你就殺了她是嗎?”
“誰?誰殺人了!不是,她死了?”
老李眉頭皺起來,他不好分辨死者前夫是真的不知道,還是在故意裝傻。
這種時候就可以繼續施加壓力,看他能不能露出破綻,但不能屈打成招。
“我告訴你,殺人焚屍,情節嚴重,是可以判死刑的,你要是積極配合,還有減刑的可能,要是你故意嘴硬隱瞞,我可幫不了你。”
“我隱瞞什麽?我真不知道,她真的死了?”
“兩年前1月份中旬你在哪裏?”
“我,我那個時候在蓉城打工啊!”
一番審訊,外加調查,竟然初步把死者前夫的嫌疑給排除了。
那段時間,死者前夫確實在蓉城打工,證人證據都很充分。
這個消息讓大家都無語了起來,好不容易才確定死者身份,一個嫌疑很大的人選從水麵浮出。
最後的結果竟然是排除了嫌疑?
泄氣之餘,案件還要繼續推進下去。
既然死者身份都知道了,那就隻能繼續從死者的社會關係網進行研究了。
說起來,死者家裏人的反應才令人覺得離譜。
死者那條短信明顯是凶手發的,目的是隱瞞死者遇害的消息。
結果死者家裏人整整兩年沒有聯係過死者,竟然也沒有報警處理,哪怕報個失蹤也好啊。
警方也就不至於花費如此大的力氣去確定死者身份了。
倘若沒有那個黑車司機的電話號碼,或者電話號碼被完全燒毀,這起案子就不知道要埋到哪一年去。
孟啟似乎從來不知道泄氣是什麽,哪怕最後變成了積案,他也會在最後一刻都保持著熱情。
“案件到這一步,就要出答案了。”
“接下來我們要對死者的人際關係,社會關係網絡進行全麵排查,務必將凶手給挖出來!”
“隻要這起案子成功結案,我請大家吃飯!”
話音落下,大家都附和了一句:“孟隊威武!”
眾人按照人員分配,有條不紊地出去調查,而常明毫無疑問和蘭康傑一隊。
分配給他們的人是死者吳群芳的同事,這時候就體現出案件走訪調查的必要性了。
倘若這些同事裏麵有凶手存在,那麽在挨個詢問調查的時候,他會不會緊張?
甚至會不會故意躲著,或者奪路而逃?
能在警察麵前保持鎮定的,要麽是多次進宮的慣犯,要麽就是做好了心理準備的變態罪犯,或者是無知無畏的傻大膽。
普通人在警察麵前不慌,那一般都是不可能的。
都說不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
可真遇到鬼敲門了,沒做過虧心事也害怕啊。
工廠經理回憶起吳群芳,還找到了她當時的考勤,工作記錄。
“都在這裏了,她當時一聲招呼都不打就沒來上班,人事那邊給她打電話也不接,我們就默認她離職了。”
“兩位警官,這是出什麽事了?”
涉及案件保密,常明和蘭康傑都不會多說。
隻是繼續問道:“她平時為人怎麽樣,有沒有和誰走得特別親近的,又或者和誰有矛盾之類的?”
經理大概回過味來了,若有所思道:“這個我就不清楚了,她平時上班就都很正常,打扮得也挺時髦的,私下怎麽樣我不清楚。”
告誡經理不要在外麵亂傳之後,常明和蘭康傑又開始對死者生前的一個女同事進行詢問。
這期間,還把死者前夫的照片給女同事看了看,問她對死者前夫的印象。
“這人?”
女同事麵帶疑惑:“我見過她男人,好像不是這個樣子的吧?也有可能是我記錯了,這都兩年多了。”
這能認錯?
常明再找了一些關於死者前夫的信息,讓女同事仔細辨別。
死者女同事看了許久,然後問了一句:“她前夫有車沒有?一輛黑色的別克我記得,她還送過我幾次。”
蘭康傑猛然瞪大了眼睛,看向常明。
一切都在不言中,死者前夫並沒有車,那麽和死者關係親密,會被女同事誤認為是其對象的那個人,會是誰呢?
結合死者已經離婚單身這一點來看,這個開黑色比克車的男人,嫌疑很大。
一個可疑人物再次浮上水麵,蘭康傑和常明隻會繼續追查下去。
“希望這一次不要跑空了吧,這都是第幾次了,給我希望,又給我絕望。”
蘭康傑一邊說,一邊走。
這時候,工作群裏先來了消息。
有一隊參與調查的隊伍裏,有一個轄區民警,他對這一塊比較熟。
他通過受害者朋友那邊率先鎖定了黑色別克車車主,並且找到了對方信息,現在陸隊已經出差去省外抓人了。
省外?
當常明看到這條消息的時候,心中就已經有了結果。
穩了,之前係統定位到的凶手,可不就是省外嘛。
把手機給蘭康傑一看,他頓時一臉無語。
“好不容易有機會抓到凶手,這下又吹了!”
常明寬慰道:“你在這起案子裏已經立過功了,還是留點機會給別人不是?”
不說還好,一說蘭康傑表情就更無語了:“那都是苦勞啊!要沒有你發現的紙條,另外給出的調查路線,這個案子能不能走到這一步都得兩說。”
常明思索了一會,鼓動道:“這次凶手七八成就是這個人,受害者出事之後他就外出務工,說沒有關係那是不可能的。”
“你還想要在報告裏更出色一點的話,現在可以從那輛黑色別克車入手,你還記得焚屍燃料是什麽嗎?”
蘭康傑恍然道:“汽油?”
那輛車在案子裏分量可不低,查找案發當時的監控,看看他買沒買油。
找到那輛車,看看車內有沒有痕跡,這些都是可以繼續做的事情。
哪怕凶手認罪,該要的證據鏈還是需要完善。
不可能隻通過口供就給凶手定罪。
到時候等陸隊把人給帶回來,他們就把證據都給落實了。
那相當於人一到位,立刻就能打包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