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解傷寒論

卷七 辨可發汗病脈證並治法第十六

屬性:大法,春夏宜發汗。

春夏陽氣在外,邪氣亦在外,故可發汗。

凡發汗,欲令手足俱周,時出以(趙本作“似”) 然,一時間許,亦(趙本醫統本並作“益”)佳。不可令如水流漓。(趙本作“離”)若病不解,當重發汗。汗多(趙本有“者”字)必亡陽,陽虛,不得重發汗也。

汗緩緩出,則表裏之邪悉去;汗大出,則邪氣不除,但亡陽也。陽虛為無津液,故不可重發汗。

凡服湯發汗,中病便止,不必盡劑。(趙本有“也”字)汗多則亡陽。

凡雲可發汗,無湯者,丸散亦可用;要以汗出為解,然不如湯,隨證良驗。

《聖濟經》曰∶湯液主治,本乎腠理壅鬱。除邪氣者,於湯為宜。《金匱玉函》曰∶水能淨萬物,故用湯也。

夫病脈浮大,問病者言,但便硬爾。(趙本作“耳”)設利者,為大逆。硬為實,汗出而解。何以故?脈浮當以汗解。

經曰∶脈浮大應發汗,醫反下之,為大逆。便硬難,雖為裏實,亦當先解其外,若行利藥,是為大逆。結胸雖急,脈浮大,猶不可下,下之即死,況此便難乎。經曰∶本發汗而複下之,此為逆;若先發汗,治不為逆。

下利後,身疼痛,清便自調者,急當救表,宜桂枝湯發汗。

《外台》雲∶裏和表病,汗之則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