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倭

第七十二章 誌在殖民

現在很多著作(日本和中國都有)認為,明代倭寇的主要成分是失去身份的“武士”,他們迫於生活無著出海搶劫。我記得自己上中學的時候,中學曆史教科書就是采用這種說法。但事實是不是這樣?依據中朝雙方的史料看,答案肯定是否定的。

出海占據殖民地,至遲從明初,以至今日,就是日本朝野的一貫國策。而明嘉靖年間的“倭禍”絕不是簡單的“浪人”搶劫,而是有目的、有組織、有預謀的殖民戰爭。

倭寇自明初就開始襲擾朝鮮,當時的主要攻擊地點是朝鮮西南海岸的“羅州”,而且早在明洪武年間,倭寇就已經在朝鮮沿海占據島嶼常住——

《高麗史·辛禑世家》高麗王辛禑十三年(明太祖洪武二十年,1387):“五月,契長壽還自京師,欽奉宣諭聖旨曰:“……我的言語,這裏冊上都寫著有。大抵我的話緊則要他至誠。那裏豈無賢人君子?必知道這意也。你對那宰相每說,他隻是占田土,占奴婢,享富貴快活,也合尋思教百姓安寧,至至誠誠的做些好勾當,密匝匝的似兀那羅州一帶築起城子,多造些軍船,教倭子害不得便好。你卻沿海每三五十裏家無人煙耕種。又說倭子在恁那一個甚麽海島子裏經年家住,也不回去,恁卻近不得他。這的有甚難處?著軍船圍了,困也困殺那廝!”

至嘉靖年間,倭寇對中國的襲擾達到了顛峰。當時很多人都認為,倭寇的目的就是搶劫,沒有深意。日方也多次解釋,這是日本國民的個人行為,政府管不了,更沒有參與。但也有人已經敏銳地發現,倭寇之心深不可測,其叵測用心遠非搶劫——

《玉堂叢語》卷2:“倭事起,上以所**多徐階鄉,而階又曉暢軍事,以故數數詢問。時撫按亟告急請兵,而職方郎謂兵發則倭已去,誰任其費?尚書惑之,階持不可,乃以羸卒三千人往。階上疏爭之曰:‘江南,腹心地也,捐以共賊久矣。今據撫按奏報,或雲來者未已,或雲意不在搶而在擾,勢不欲去而欲留,彼皆真有以驗之。而部臣於千裏外,乃能隃度賊之必去,又隃度其去而必不來,而阻援兵不發,置此腹心地於度外,臣所不能解也。夫用兵之道,計當發與不當發耳,不當發,則毋論精弱皆不發,以省費;當發,則必發精者以取勝。而奈何用虛文塗耳目,置此三千羸卒與數萬金之費而委賊,臣又所不能解也。’尚書乃懼,請發精卒六千人,俾偏將軍許國、李逢時將焉。國已老,逢時敢深入而疎,驟擊倭,勝之,前遇伏潰。當事者方以發兵為階咎,冀因而搖階。而階複上疏,謂法當責將校戰而守令守。將校一不利,輒坐死,而守令偃然自如。及城潰矣,將校複坐死,而守令複僅左降,此何以勸懲也。夫能使民者,守令也,今為兵者一,而民者百,奈何以戰守並責將校也。夫守令勤則儲餉必不乏,守令果則探哨必不誤,守令警則奸細必不容,守令仁則鄉兵必為用,臣以為重責守令可也。報可。”

由此可見,倭寇的用心,無論是對朝鮮,還是中國,都“意不在搶而在擾,勢不欲去而欲留”!徐華亭和明世宗可謂有遠慮!而至萬曆二十年,日本公然發兵侵入朝鮮,神宗最終下定決心入朝應援,更是有遠見卓識的決定。

做學問也要講良心,如果是學問沒做透,人雲亦雲者還可以原諒;如果是心懷叵測,為虎作倀就是漢奸。

記得廈門大學有一位姓戴的老先生,這裏就不點名了。多年前曾經專門寫了一本書論述倭寇的組成成分,其結論是,倭寇中的日本人很少,大部分是中國人裝扮的。這一結論深受日本學者的歡迎。進而有人以這一結論為依據來說明明代倭寇不僅規模很小,且胸無大誌,以劫略為務。根據現有史料看,確有一些中國沿海的浙江和福建人扮成倭寇,他們或依附倭寇,甘為前驅,或幹脆自己上陣,李代桃僵。但這絕不是主流,也掩蓋不了倭寇誌在殖民的狼子野心。

樊樹誌的《晚明史》,看到一段驚心動魄的實事。明代的倭寇,原來就是我們中國人!其核心領導層是安徽商人,中層幹部是浙江人,下層多為浙江和福建漁民,此外,還有少數日本雇傭軍。

明代禁海,但時緊時鬆。當時浙江福建一帶的海上貿易,控製在徽州商人手中,先是許家四兄弟,然後是汪(王)直。他們一度在浙江沿海建立了類似澳門的貿易區,與日本和葡萄牙人貿易,但被剿滅。後來汪直吞並了幾個走私集團,成為老大。並在日本建立了基地,追隨他的安徽、浙江和福建人有十幾萬人,他自立為徽王,設立官府,從葡萄牙人那裏購買火器,雇傭日本浪人,到山東、江蘇、浙江和福田一帶搶掠。戚繼光對付的,正是汪直集團。

另外一個曆史事實是,所謂的倭寇並不是被戚繼光消滅的,而是後來明朝放鬆了對外貿易,追隨汪直的人紛紛回國,汪直集團也就不成氣候了。

關於這段曆史,實際上明代史料中還是十分清楚的,但是中國的曆史學家在很多年裏一直不承認這個問題。

那時倭寇後期的情況,開始,在應仁之亂以後,確實有一些真倭寇來打劫,是亡命之徒,戰鬥力很強。他們主要是打劫。

後來就逐漸變成假倭寇,多數是中國人,有些雇傭的日本人充門麵,這些雇傭軍的戰鬥力也不能和原來的倭寇比,畢竟是拿人錢財替人銷災的,有些還未必是武士,他們主要目的是武裝走私。

在明政府厲行海禁,殘酷打擊海上貿易的情況下,一些海商為了生存和發展,不得不武裝起來,組成武裝海商集團,以對抗官軍的追捕和殘殺,這些人,就是所謂的海寇。其實,這些海寇並不同於當時到東方來從事侵略、掠奪的西方海盜,他們大多是從事海外貿易的商人,隻因衝破海禁樊籠,觸犯了海禁律法,而被視為海盜,其情況恰如嘉靖的主事唐樞所說:“寇與商同是人也,市通則寇轉而為商,市禁則商轉而為寇;始之禁禁商,後之禁禁寇”(胡宗憲:《籌海圖編》卷十一,《經略·敘寇原》)。當然,亦商亦盜是這些海商的本色,他們在糾番誘倭的商貿活動中往往是華夷相糾,彼此間稱貸互市,其中貨價莫償或誆騙財物者比比皆是,而民間海商為爭奪行商地盤,也往往各結夥黨,彼此間兵戎相見,互相殘殺者也不乏其人。

這些海商的組成成份比較複雜,他們中有的原是從事對內貿易轉為從事對外貿易;有的是受官府欺壓,冤抑難伸而下海經商;有的是豪門世家為牟利而參與活動;有的原是功名未就而下海從商;以及“迫於貪酷,苦於役賦,困於饑寒”的小民,“凶彼、逸賦、罷吏、黠僧及衣冠失職、書生不得誌、群不逞者”等等(鄭曉:與彭草亭都憲,載《明經世文編》卷218)這些海商在以舟山群島為中心的商貿活動中,逐漸形成了以李光頭、許氏兄弟、王直、徐海、毛海峰等為首的海商集團和以雙嶼、大茅(貓)、瀝港、橫港、長塗等為中心的海上貿易基地。

1.許氏海商集團

許氏海商集團包括許一(鬆)、許二(棟)、許三(楠)、許四(梓)四個兄弟,他們是徽州府歙縣人。明代徽州府是一個商業資本匯聚之地,與晉商構成重要的商業勢力。他們不僅活躍在國內市場,而且還經營海外貿易。俞大猷曾說:“數年之前,有徽州、浙江等處番徒,前至浙江之雙嶼港等處買賣,逃廣東市舶之稅,及貨盡將去之時,每每肆行劫掠”(俞大猷:《正氣堂集》卷7)。對許氏兄弟下海通商的過程,曆史上有不同的說法。胡宗憲認為許二是從福建破獄入海,勾引倭奴的。他說:“嘉靖十九年(1540),賊首李光頭、許棟引倭聚雙嶼港為巢。光頭者,福人李七;許棟,歙人許二也,皆認罪係福建獄,逸入海,勾引倭奴,結巢於郭巨之雙嶼”(胡宗憲:《籌海圖編》卷5)。而鄭舜功《日本一鑒》則說許二、許三先年下海通番是入贅於大宜滿刺加,自後許四與兄許一“嚐往通之”,嘉靖十九年,許氏四兄弟“潛入大宜滿剌加等國誘引佛郎機國夷人,絡繹浙海,亦泊雙嶼、大茅等港,以要大利”(鄭舜功:《日本一鑒》卷6)。雖然他們對許氏兄弟來舟山前的活動有不同的說法,但對許氏兄弟來雙嶼的時間是一致的。許氏兄弟到雙嶼後,與原在舟山活動的福建海商李光頭合為一夥。

嘉靖二十三年(1544),許二又“載貨往日本貿易”,翌年“始誘博多津倭,助、才、門三人來市雙嶼”。不久,許一被明政府捕獲,許三喪亡,許氏海商集團受到很大打擊。但明朝政府的鎮壓並不能阻止他們的海上貿易活動。許二、許四為擴大海商集團的勢力,“計令夥伴於直隸、蘇鬆等處地方誘人置貨,往市雙嶼,許二、許四陰嗾番人搶奪,陽則寬慰”。這些被搶的商人“自本者舍而去之,借本者不敢歸去”,不得不跟從許氏兄弟下海貿易,“圖償貨價而歸”,從而擴大許氏海商集團的勢力。

嘉靖二十六年(1547),海盜商人林剪自彭亨“駕船七十餘艘至浙海”,與許二、許四合為一夥,使許氏海商力量大大加強。同時,另一徽州商人王直也“招亡命千人逃入海,推許二為師”(何喬遠:《閩書》卷146,載《島夷誌》)。至此,以許二為首的海商集團終於形成,成為“海上寇最稱強者”。

許氏海商集團在東南沿海既從事走私貿易,又攻城略地,“每擄掠海隅富民以索重贖”。如明朝軍隊的指揮吳璋及總旗王雷齋被抓獲,用一千二百金才贖回,又如“謝文正公遷第宅也遭其一空”。他們的活動給明朝政府很大的打擊和威脅。為了消滅許氏海商集團,嘉靖二十七年(1548),浙江巡撫朱執調兵遣將,進行圍剿。三月,以都司盧鏜率兵船泊溫州之海門,海道副吏柯喬統領福清兵船泊漳州,專備海戰,以遏南逸入閩廣之路。在完成以上的兵力部署以後,四月,朱紈親自帶領備倭指揮劉恩至、張四維、張漢等強攻許氏海商集團的根據地——雙嶼港。經過激烈的戰鬥,明朝軍隊“破其巢穴,焚其舟艦,擒殺殆半”,許氏兄弟慘遭失敗,同夥李光頭、許六、姚大總及“大窩主顧良玉、祝良貴、劉奇十四等,皆就擒”(胡宗憲:《籌海圖編》卷5,載《浙江倭變記》)。許二及許四逃往西洋。雖然許氏海商集團被擊潰了,但江浙海商並沒有被消滅,不久,又出現了規模更大,人數更多,資本更雄厚的王直、徐海海商貿易集團。

2、王直海商集團

王直,又名汪直,也是徽州歙縣人。王直“少任俠,多略不侵,然若鄉有徭役訟事,常為主辯,諸惡少因倚為囊橐”(《倭誌》上冊,載《玄覽堂叢書續集》)。《籌海圖編》等書記載:“少落魄,有任俠氣。及壯,多智略,善施與,以故人宗信之”,從

“鄉中有徭役訟事,常為主”。可見他從小就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善施與”,“故人宗信之”,表明他可能出自於富有之家,而且在鄉裏有一定的威望。另據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記載,王直年青時,與徐惟學一起做過鹽商,大概在經商中觸犯明朝的禁令,曾對葉宗滿、徐惟學、謝和、方廷助等同伴說:“國中法製森嚴,動輒觸禁,孰與海外逍遙哉”。嘉靖十九年(1540),王直與葉宗滿等人跑到廣東,“造巨艦,收帶硝黃、絲棉等違禁之物抵日本、暹羅、西洋等國,往來互市”(諸葛元聲:《三朝平攘錄》卷1,《海寇》)。王直下海初期,因實力不夠雄厚,暫時投奔許氏兄弟海商集團,替許二“管庫”,他出色的管理才能和經商經驗很快得到許二的賞識,不久,被提為“管哨”兼理軍事,從而成為許二海商集團的主要頭目之一,與許氏兄弟一起,積極參與海上走私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