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七章:人不見了
而郭秀這邊,此刻正跟情人丁煒約會。
半年前的同學聚會,兩個人就開始眉來眼去,真正發生的關係的時候是在兩個月前。
丁煒在一家醫藥公司上班,工資待遇還算可以,自己又是單身一人,兩人感情也是越處越好。
要不是為了孩子,郭秀早就跟現在的老公離婚了。
就在前幾日,郭秀的母親因為吃了藥後發作心梗,誤打誤撞的被丁偉知道了,他就給出了主意,讓郭家兄妹去鬧事,鬧得越大越好,而且還給了一大筆錢給郭秀的哥哥。
至於沈傲這個名字……
郭秀無意中,聽見丁偉提過。
所以那日沈天擎說起時,她並沒反駁。
這裏麵雖然不知道是怎麽回事,但總歸都姓沈,怎麽也好比把丁煒攪和進來好。
兩人剛剛結束,郭秀躺在丁煒的懷中。
男人手裏夾著煙,時不時的吸上幾口。
“啊煒,我還是挺擔心的,畢竟是沈家啊,碾死我們就給碾死螞蟻一樣簡單。”
丁煒吸了一口煙,“沒什麽好怕的,沈家兄弟內訌,我們也隻是被利用的一方而已。”
“可……”
“你別管了,既然被查到,該找的人也是我。”
“啊煒,我不想你有事。”
……
深夜
丁煒從一家麻將館出來,今天的手氣出奇的好,贏了好多錢,還專門請客吃了大排檔。
幾個人都沒少喝,散場的時候已經將近十一點多的時間。
丁煒突然尿急,就倚靠在大樹上方便。
他迷迷糊糊的,覺得眼前有一道黑影閃過。
使勁搖了搖頭,他咧著嘴,認為自己是眼花了,然後繼續往前走。
他住的地方不是很遠,在路過一條小道,就到了。
這條小道是一片開荒地,四麵都攔著,挺偏僻的,也很少有人從這裏經過。
丁煒邊走邊哼著歌,很是樂嗬。
最近財運特別好,都搶著給他送錢,能不樂嗬嗎。
走著走著,他忽然停步,回頭。
不遠處站著一個人,他分不清男女,隻是那一身黑衣看著挺滲人。
他瞬間酒氣醒了一半。
據說,這裏之前是一片孤墳,這大半夜的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給誰衝撞了。
他看了眼四周,寂靜的可怕,然後拿起手機想照亮,讓自己膽子看似大一些。
可一雙手抖的不行,口袋裏的手機怎麽拿也拿不出來。
他看著離自己越來越近的人……
“這位大仙,我不是有意衝撞,還請您放了我。”他雙手合十,就差沒跪在地上。
近距離下,丁煒才看清男人,隻是他臉上帶著一個很恐怖的麵具,身高比他高出半頭,當看到男人手中拿起的工具時,臉色已經嚇的慘白。
“我什麽都沒說,什麽都沒說,求求你……放……”
丁煒的身體,直直的倒在血泊之中。
不過這還不算完。
丁偉似乎還殘存了些意識,他隻感覺自己被人拖著雙腳離開。
血一直在流,不知合適他已經完全失去了聲息。
……
翌日
郭秀一直在打丁煒的手機,兩人約好今天一起出去看房子,要準備結婚。
可丁煒的電話怎麽也打不通。
門邊倚著一個男人,嘴裏帶著跟棒棒糖,一幅無賴相。
他就是過繡那不務正業的老公,表情老實的很,暗地裏別提多不好管理。
這不,昨晚又出去玩了,輸了兩萬多快。
“怎麽,老情人不見了……”男子嗤笑。
“滾一邊去,跟你沒關係。”
這會還在不在,郭秀也沒必要慣著他。
男子朝郭秀跟前靠去,“沒想到你還挺值錢,當初老子沒娶錯人。”他大手放在郭秀腿上。
郭秀立馬站起身,“王八蛋!我告訴你,別想在我這在拿走一分錢。”
男子嬉笑,“你不給我,自然有人給我。”
“我已經把你簽的外債全補上了,你還想怎麽樣?”
“那點錢就想把老子打發了?你跟姓丁的那個做了什麽別以為我不知道。”
他又不是傻子,自己老婆在外麵有人他可以不管,但前提是必須給他錢,這會有錢了就想離婚,怎麽可能有這麽好的事情。
郭秀被說的臉一紅,畢竟是她出軌在先,但這男人在外麵做什麽,她一概不知。
“你要是看不過可以離婚啊。”
“離婚?行啊,一百萬,我就離,孩子都可以給你。”
“一百萬?我的提款機還是驗鈔機?婚必須得離,孩子也不需要你這樣的父親。”
“這麽急著跟我離婚,不就是想跟那姓丁的麽,別以為我不知道,隻要你拿錢,我就同意,不然,這輩子我就是靠也靠死你。”男子說的狠話。
“你可真夠不要臉的!”郭秀氣的直咬牙,然後抽身離去。
她先是去了丁煒的家,發現沒有人後,又找去了公司,可公的人也一直在找他,郭秀頓時心慌。
她有一種很不好的預感,丁煒不會無緣無故失蹤,除非……
這時,她接到了來電,是警察打過來的。
丁煒的緊急聯係人存的是郭秀,所以警察直接讓她過去認屍。
郭秀都不知道自己是怎麽到的現場。
丁煒若是出事,下一個會不會是她呢?
丁煒的屍體被一群玩鬧的小朋友發現,被人扔在了臭水溝子裏,而且扒的光溜溜的,一件衣服都沒給留。
郭秀到的時候,屍體已經被抬了上來。
她捂著嘴,不相信眼前這一切是真的。
明明說好了一起去看房子,然後結婚,在生個孩子……
所有預想好的一切,都在此刻煙消雲散。
“啊煒……你醒醒啊……是我對不起你……啊煒……”
此時郭秀已經顧不得自己的廉恥,麵對心愛的男人離去,她哭的歇斯底裏。
一旁的圍觀群眾很多,有的人將郭秀認了出來。
畢竟她前幾日大鬧沈氏集團,成為了全國人民的焦點。
而且郭秀的老公還有哥哥,在麵對媒體的時候都是一番慷慨激昂,躺在地上的人明明不是她老公本人。
路人甲:“這女的我認識,是說沈氏的藥將她媽媽吃死的那個。”
路人乙:“我說怎麽看著眼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