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黑夜

第2章 二零零四年七月

在Rona手下工作的第一個月,日子並不好過。任何偷懶或是投機取巧的企圖都會被抓出來,沒有咖啡休息時間,中飯十五分鍾吃完,八小時忙忙碌碌過的飛快,經常要加班。而紐約州的律師資格考試就在七月底,雖然事務所可以報銷Barbri考前複習課的費用,但我根本沒有時間去上課,買了光盤自己複習。

那個時候,我在布魯克林的普魯斯派克特公園附近租了間小公寓,上班的地方在曼哈頓中城,每天早晚都要花差不多一個小時在路上。坐地鐵的時候,我就在車上看書,下了車就一邊走路一邊旁若無人地背書,旁邊的人都以為我是瘋子。回到家裏,無論是吃飯喝水,還是上廁所洗衣服,甚至躺在**快睡著了,我耳朵裏都插著耳機,聽考前輔導課的CD。

事務所所在的那條街盡頭有一座花園,如果早上起得早,我出了地鐵站,會故意繞一點路,去那裏轉一圈再去上班。這一個圈子步行大概十五分鍾,路上可以繼續背書,而且那裏很美,繁茂的樹葉從戰前建築特有的棕色石牆和黑色鑄鐵圍欄當中舒展出來,更深的地方隱約看得見紫色和白色的花朵,盡管離得很遠,從那種清新的顏色上,就可以知道花瓣上還掛著黎明時分凝結的露珠。我從來沒有進去過,因為那是個私人花園,黑色鑄鐵大門緊閉。門口掛著“私家園林”的銅牌,一排昆斯特勒花體字寫著“格林黛爾花園”。每年隻有五月的第一個星期六向公眾開放,其它時間,它就像一個真正的神秘園一樣。

日子一天一天過去,春天逐漸走遠,花園深處的花似乎也開盡了。七月中旬的一個早晨,我經過那裏的時候,發現花園的鐵門沒有鎖,虛掩著露著一條縫兒。我看了一眼手表,七點三十分。周圍眼睛看得到的地方也沒有貌似門衛的人,在一種探險般的心境下麵,我推門進去。時間還很早,裏麵根本沒有遊人,清晨的陽光穿過樹葉的空隙輕輕巧巧地灑落在地上,空氣裏帶著些潮濕清冽的青草的氣息。我沿著一條灰色的礫石路,一直走到花園中央的一座黑色大理石雕像前麵。一隻不知道名字的黑白相間的大鳥落在我身邊,發出極其輕微的扇動翅膀的聲音,偶爾又有一隻鴿子咕咕叫著一頓一頓地走過去,一切幽美靜謐。離雕像不遠的地方,一棵陌生的植物開著一樹美麗的白花,葉子的形狀像是冬青,但顏色更加青翠,還透著那麽一點早春的稚嫩,一串串小巧的白色花朵又有點像鈴蘭的樣子。除了花壇裏常年不敗的草花,它是這裏唯一在夏天開花的植物。

“小姐,你有這裏的鑰匙嗎?”我正出神地看著,一個穿藏青製服的門衛走過來悶聲悶氣地問我,口氣不太禮貌。

我剛想說,門開著就進來了,馬上就走。身後有人說話:“沒事,艾爾,她是跟我來的。”

我嚇了一跳,回頭看見一個男人從樹叢背後一張長椅上站起來,慢慢地走出來。個子很高,淺淺的赭石色頭發,穿一件黑色的無尾長禮服,白色襯衣的領口敞開著,解下來的黑色領結塞在上衣口袋裏,禮服駁領的扣眼裏插著一朵半枯萎的白色蘭花。

看到他,門衛手在帽沿上搭了一下,點頭致意就走了。男人走到我身邊來,抬頭看看那棵樹,說了一個聽不懂的拉丁語詞:“Elaeocarpusserrat2.”然後又用英語解釋,“錫蘭橄欖。”

門衛走遠了,我轉過頭看他,對他說了聲謝謝。他點點頭,不笑也不說話,伸手把胸前枯萎的蘭花摘下來,揉成一團,扔進旁邊一個不引人注意的垃圾桶裏。我有點尷尬,說:“那麽,我就走了。”一路跑著出了花園。

之後很長時間,我都記得他的眼睛:虹膜是深藍色,瞳孔的顏色更深,看起來有些疲憊,但並不是酒後宿醉的樣子,看打扮像是從某個黎明時才結束的舞會上走出來的,禮服外套通體熨貼,襯衣也紋絲不亂,卻毫無邏輯地帶著一絲浪蕩的夜的味道。

NickTse是個律師,或者說,也是個律師。因為認識他的時候,我正好通過執業資格考試,所以,我和他一樣也是律師了。而對我這樣境況的女孩子來說,更重要的是,他是一個有美國公民身份的華裔。換而言之,一個很值得下一番工夫的結婚對象。

第一次跟他講話是在一個工作會議上。他是那個案子的原告代理律師,我跟的那個律師為被告辯護。他們開會,我打雜,在會議室裏架好一個投影儀,卻不知道怎麽搜索電腦輸入信號。一屋子人等著,有人發出不耐煩的咳嗽聲。他從離我最近的位子上站起來,過來幫我調好了那台機器,很輕地說了一句,“Takeiteasy”。我回了一個感激的笑臉,對他說聲Thanks。

那個會持續了很長時間,橢圓形桌子上的咖啡換了兩次。中間休息的時候,他給我一張他的名片,我進公司不久,名片還沒有印好,就把名字和手機號碼寫在一張報事貼上給他。幾天之後,按照律師同業工會職業守則,他在那個案子結束當天的晚上打電話給我,然後又遵守紐約市法定約會原則,約了我第二天一起吃午飯。一個半小時下來,確認兩人均適齡未婚,體健貌端,無不良嗜好之後,定下第二次約會——晚餐加九點半的電影。等到電影散場,他把我送回布魯克林普魯斯派克特公園附近我租住的公寓的時候,我已經大致知道他的履曆:

姓名:Nick·D·G·Tse

年齡:二十七歲

出生地:中國香港

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初期到美國念小學,一九九六年宣誓入籍,二十多年後的今天,中文程度幾乎等於零。名牌大學法學院畢業,J.S.D.學位3,知名律所工作,執業兩年。愛好籃球、網球、壁球,喜歡看賽車和科幻電影。身高六英尺(可能差一點),體重一百六十二磅……總而言之,是一個不可多得的大好青年。於是,我問他,如果電影裏的變異怪獸來了,他會不會救我,他認真地點點頭,然後親吻了我的臉頰與我道別,初步明確了繼續交往的意向。

那個周末,我去看他和一幫朋友打籃球。夏天炫目的陽光下麵,仿佛又回到學生時代放暑假的時候,我穿著白色T恤和牛仔褲,在一幫美國人的眼睛裏就像十五六歲的少女,而他也顯得爽朗而英俊。三對三比賽結束之後,我們在附近散步,第一次牽著手走路。一切都簡單而美好,直到他把裝著籃球的背包移到背後,一隻手攬過我的身體,把我拉近他,帶著些許汗水的鹹味的嘴唇貼上我的嘴唇,我卻煞風景地忍不住大笑,觸電一樣跳到離他一尺遠的地方。

笑完了,他倒沒有生氣,我很真心地向他道歉,說:“感覺不對,做朋友吧。”他點頭,有點自嘲又有點無奈地笑了笑。至此,我的第一次戀愛嚐試無疾而終。

那天晚上,我關掉燈躺在**,突然有些害怕,害怕永遠找不到那個感覺對的人。我甩甩頭趕走這個念頭,一會兒工夫就睡得不省人事。不管怎麽說,Nick謝是我在紐約交到的第一個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