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是大英雄之複仇天使

第二十五章

按照澤叔和江海洋的部署,阿強帶著司令部警衛連趕赴戰場。

澤叔的兩個貼身保鏢陪著阿強進入阿健的前線指揮部。

“部長,警備司令部的馮副官長要見您?”一個參謀人員向阿健報告。

阿健有些奇怪,“這個時候他來幹什麽?”

“是總裁安排他過來的。”

“請!”

阿強穿過來來往往的參謀人員,走進阿健的作戰室。

看見自己的老弟正下達著一道道命令。

阿健朝他點了點頭,示意他找個地方坐下來等一會兒。

阿強沒按阿健的意思做,而是走到近前,示意那些正在接受命令的家夥們退下去。

阿健隻好叫自己的屬下等一下,“強哥,你有事嗎?”

“你立即給何總裁打電話,他有事!”

“他有事為什麽不給我打電話?”

“你的電話太忙了,根本打不進來。”

阿健隻好撥了澤叔的電話。

澤叔在電話裏命令他接下來的戰鬥由阿強負責。

阿健看了看阿強,“從現在開始我接受你的指揮。”

阿強笑了笑。

“命令你的部隊繼續戰鬥,但改攻為佯攻,由我警衛連衝進重圍,救出專案組,送出上海,戰鬥宣告結束。”阿強命令道。

“是。”阿健雖滿腹不解,還是執行了這道命令。

阿強相當順利地從外圍打開一條通道,突擊進入,同樣順利地把一直在哭哭啼啼的康主任,以及專案組成員,還有警備司令部近千名維安人員救了出來。

接著是在外勤部槍炮歡送下的勝利大逃亡。

上了專列,開出上海,明確地知道已經脫離虎口,康主任才漸漸地收住眼淚。

等一見到總統,就象受了極大委屈的孩子見到了親爹,又忍不住大哭起來,哭得總統心裏怪難受的。

“好了,別哭了,回來就好。”總統拍著他的肩,和藹地安慰道。

“我以為再也見不到您了。”

“不會的,有老天保護你,不會有事的。”

“我是差一點就回不來啦!”

“我知道,我知道。”

“您可得為我做這個主。”

“我為你做主。”

“您得為我出這口氣。”

“你就說讓我先辦誰?”

“最可氣的是租界當局,無論我們怎麽要求,他們就是不允許我們進入租界執行抓捕,要不然他何某人無論如何也興不起這麽大的風浪來,您要是想辦何某人,必須先解決租界問題才行。”

“好,那我們就把何某人和租界當局一起辦,我一定給你出這口氣。”

聽了總統這話,康主任萎靡了好幾天的精神立即又振奮起來。

兩次失敗真的把總統激怒了,“上海還是不是我的上海?”在研究怎樣才能迫使租界向中方執法人員開放的會議上,當與會的政要們莫衷一是,搖頭晃腦不得要領的時候,他大發脾氣。

嚇得與會人員大氣都不敢喘了。

“外交部,立即與美英法三國聯係,要求他們必須允許我方執法人員進入租界執法,否則我將采取極端手段。”

外交總長站在那兒沒吱聲。

“為什麽不回答?”

“總裁,我怕這樣他們是不會答應的!”

“他們必須答應,不然我就收回租界。”

“總裁,我怕這樣會引起糾紛的。”

“屁話,有人利用租界與我們對抗,他們不聞不問,甚至暗中支持,他們難道就不怕引起糾紛嗎?”

嚇得外交總長不敢吭聲了。

“這種事我們最好還是通過外交手段與他們協商解決,以這種通牒式的方式怕不太好。”有人說。

“協商,協商,我們跟他們協商好幾年了,有結果嗎?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後天,他們推得起,我們等得起嗎?”

“現在日本人步步進逼,形勢對我們已經非常不利,如果再因為這點事情與美英法發生磨擦,就愈發不利了。”又有人說。

“難道把上海拱手送人就對我們有利嗎?你告訴我!”

“美英法畢竟都是朋友,我看還是按著朋友對朋友的方式好。”

“他們口口聲聲說是朋友,就這麽對我嗎?如果連這麽點兒要求都不能答複我,我寧願不作朋友。”

“總裁,我同意您的觀點,美英法隻是我們嘴上的朋友,骨子裏從沒把我們當朋友對待過,租界這點兒事完全可以讓我們清醒地認識到這一點。因此我們也沒必要非與他們做朋友。既然他們連最起碼的要求都不能滿足我們,索性咱們就收回租界,看他們能怎麽著。”一個家夥站起來支持總統,大家側目一望,見是軍政部的何總長。

“如果我們強行收回租界勢必會引起與美英法的衝突,誰能擔得起這個責任?”有人跳起來反駁說。

“你為什麽非要把責任往自己身攬?難道事情發展到這個地步,責任在我們嗎?”

“我看你的目的不太純正吧。”

“你什麽意思?”

“如果我們與美英法發生衝突,大家清楚是誰在得利。”

“我是就事論事,你不要血口噴人!”

“哼,你想達到什麽目的難道別人會看不清楚?”

“你的日本朋友會高興的。”又一個家夥跳起來攻擊那個支持收回租界的家夥。

“我看與日本人交朋友沒有什麽不好,總裁,如果我們與日本人結成同盟,就沒必要顧慮遠在天邊的美英法,我們就可以理直氣壯地收回租界。”

“你個漢奸。”

“你怎麽罵人?”

“我就罵你個漢奸。”

會場裏立即熱鬧起來。

總統舉手把茶杯摔在地上,兩邊才消停下來。

“成什麽樣子?”總統極不高興,左右瞪了一陣,命令道:“外交部,照我的意思與三國聯係,必須在半個月內給我明確答複。不管他們允不允許,半個月後,我的執法人員都要進入租界。散會。”

一拂袖子,總統離開會場。

外交部隻得照辦,但半個月後,他們依然沒能得到三國的明確答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