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與凶

第7章 原委

第7章 原委

“這事就說來話長……”

“沒關係,”於辰打斷他:“慢慢說,我們有時間。”

“呃,好。”聞兆點點頭,說:“可能是因為我的外表和性子比較容易欺騙人吧,幹了一段時間活,他就蠻信任我的了來著,我就一邊心裏瘋狂吐槽一邊跟他虛與委蛇,一來二去的,也就在表麵上走的蠻近的了。”

“他也時不時的會讓我到他家裏坐——我覺得並不是出於好心什麽的,隻是類似於一種炫富的心態吧,呃,也不全是。應該是想讓我看到他條件多好多好,跟他幹肯定有前途,從而死心塌地的跟著他。”

於辰喲一聲,問:“你業務能力很強?”

聞兆抿抿嘴,說:“也還好,隻不過我一個人的業績,頂了整個公司的三分之二……”

“哦。”於辰應一聲,輕輕點頭,對眼前這個年輕人有了個全新的、大概的了解。

這是個很善於偽裝自己的男人,總是將自己扮演成自認為最好、最完美的一麵表現給外人看,但實則……

能一個人占據全公司業績的三分之二,一方麵,說明了這家公司的規模實際上大不到哪去,可能全公司上下也就幾個十幾個人罷了;另一方麵,他也絕不像自己說的那樣,極端排斥這個工作,同時心裏還過意不去。

否則,他僅僅是為了糊口而不得不捏著鼻子,忍著良心的譴責而幹這種事兒的話,不說出工不出力,至少也不會太過積極。

不過於辰不想在這方麵去太過刺激他,便將想法都壓下,靜靜的聽他繼續講述。

“再加上我表麵上和老板關係也還可以,所以他當然就想拉攏我,也經常請我去他家吃飯什麽的。”聞兆接著講述:“慢慢的,他也會帶我去參加一些應酬活動,好像是想借此告訴我,我是他的心腹什麽什麽的……”

“直到有一回,他帶我去參加了他三叔的‘家宴’。嗯,說是家宴,其實就是一次變相的斂財飯局——他三叔是弘農市的一個副局,具體管什麽的我不清楚了,反正權力還是蠻大的。”

“我事後想,他那次帶我過去,主要應該有三個目的,第一是讓我幫他擋酒,第二就跟以前一樣,傳遞給我個我是他心腹的信息,第三估摸著就是想再敲打敲打我。”

“看,我三叔是個實權領導,你跟我混肯定沒錯,不和我混那就是你的損失。而且,雖然我幹的事兒不合法,但我上頭有人罩著,你可以放寬心……”

“我想就是這麽個意思了,嗯,可能還有進一層的威脅,讓我別有那些七七八八的小心思,否則有的是法子整我雲雲。”

“說實話,我心裏敞亮著呢,也沒被這家夥嚇到——他三叔是領導又怎麽滴?弘農離新安隔著兩千公裏,他三叔還弄得了我啊?”

“我留了個心思,幫他擋酒的時候也有點兒出工不出力的意思,再加上他三叔逮著他喝了好幾杯,他也就醉了,我還勉強保持清醒,酒席完了就送他回家……”

“哦對了,那次所謂的‘家宴’,是在弘農開的,弘農也是我老板老家,有一棟四層的小洋樓。”

“反正我就送我老板回家了。老板娘不在,就他帶著我過來了。他迷迷糊糊的,也感覺到自己回了家,讓我隨便找個房間睡著,但不要亂翻東西,也不能去三樓最裏頭那個房間……”

“他這麽一說,我反而好奇了,正好他鑰匙都在我手上,我就悄悄的去把那個房間打開,結果就發現,他在老家養了個小鬼……”

“我當時被嚇的啊,酒都醒了點。緩過勁兒來之後,我又有些樂嗬,嘿,這家夥,壞事做盡,這會兒總算有把柄落在我手裏了,就掏出手機拍了幾張照片,然後又偷偷的把擺在那小鬼前麵的靈牌收了起來,放我包裏,走了。”

“唉,說起來,也是有點衝動了,畢竟多少喝了點酒,腦子裏的想法和平時不大一樣。等第二天醒來,想到這事,也是後悔的不得了。”

“想著,把靈牌放回去吧,鑰匙都還了,沒機會,而且要讓老板知道,這會兒我人還在弘農,他的大本營,他不得弄死我,就隻能把靈牌藏好不說。”

於辰在心中冷笑。

酒精屬於一種非常常見的中樞神經係統抑製劑,在它的作用下,人的理智會出現一定程度的下降,從而露出本性——有的人撒酒瘋,有的人則喋喋不休的吹牛逼,就是這個原因。

想來,聞兆他老板喝的酩酊大醉,不慎之下以近乎夢囈的形式吐了自己的秘密,而聞兆當天喝的也不少,再加上左右無人,一定程度上露出了本性,所以才會覺得自己抓住了老板的把柄,不但拍了照片,還留了靈牌。

至於抓老板的把柄幹什麽,就顯而易見了。

隻不過清醒過後,一方麵,他給自己建立起來的“人設”不允許幹出這種卑鄙下流的事兒;另一方麵,他實際上也並沒有膽子去威脅自己的老板……

之後的事情,就很好猜了。

果不其然,聞兆接著說:“幸虧老板沒有去那個房間看——可能是因為我也在,不方便吧。總之,咱就這麽有驚無險的回到了新安。”

“然後,我是不敢接著在老板的手底下幹活了,我甚至都不敢提出辭職,隻是故意弄出了點差錯,在幫人辦卡的過程中‘不小心’透露出咱們幹這事兒違法,如果報警的話手續費咱們就收不了了的事兒……”

“幾千塊錢的手續費呢,那人肯定也舍不得,就動了點小心思,報了警,當然他應該也沒想到,他找我們辦卡這事兒也見不得光,一樣會被處理……”

“反正那次老板差點脫了一層皮,費了好多關係才擺平,然後我就主動認錯,老板氣急了,我再提出沒臉繼續待下去,辭職,他同意了,讓我脫身。”

“我辭職之後,不敢繼續待在新安,就回老家摸了兩年魚,期間老板給我打過電話,我想他應該是發現靈牌不見了,有點兒懷疑我,打過來試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