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律

23、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三章

朝龍很晚才回來,樊宇問他幹什麽去了,他一身酒氣的抱住樊宇親他的嘴巴:“大爺我還沒喝夠呢,你小子就忍不住了是不是?啊哈哈,”說著,那隻毛糙的大手就順著樊宇的身體往下摸,氣的樊宇一使勁將他整個推開,搡倒在沙發上,朝龍醉眼瞪得溜圓,“TMD,老子給錢了,你知不知道?你收了老子錢還不趕快給老子脫衣服......你還敢咬我?!翅膀硬了是不是?!你TMD......”

樊宇不知道到底是哪裏來的一股力氣,狠狠的給了男人一腳,踹的他哎喲哎喲痛呼著捂著肚子蹲在地上,自己則拉開門,頭也不回的跑出去,一直跑到完全陌生的一條馬路才氣喘籲籲的停下。UC 小說網:天空飄著小雨,暮秋的後夜清冷的刻骨,忽明忽暗的路燈底下,一個瘦削的男子穿著單衣瑟瑟縮縮,形影相吊,站在街角僻靜的地方。他無處可去,他沒人能依靠,他甚至已經不再青春年少,沒了可以任性揮霍的歲月。

“鵬......”隱約有個白衣男子的身影從旁騎車經過,側麵像極了朝思暮想的人,樊宇看的目瞪口呆,想都不想拔腿就追。雨後的道路濕滑的很,好幾次,樊宇都差點摔跟頭,他跑的實在太快。泥點子飛起來,濺在他藍色的牛仔褲腳上,髒了一大塊。可一向愛清潔的樊宇顧不得那許多,滿心思都在那轉瞬即逝的背影上。那人騎自行車的,並沒披雨衣,所以大概很想快點回家,腳底下蹬的飛速,這可苦了在後麵匆匆追趕的人。眼見著他越走越快,越快越走,馬上就要消失在茫茫夜色中,樊宇急了,大喊了一聲:“你錢包掉了!!”

“吱——”那人單腳拄地,刹住了自行車,不明所以摸摸褲兜,然後回頭張望、四下尋找,終於,他看見了幾乎跑斷氣的樊宇,站在不遠處倒氣兒,朝他一揮手:“我今天沒帶錢包出來,你肯定弄錯了。”說完又蹬上車子,揚長而去。

樊宇的心卻在他回眸的那一刹那徹底停跳,而後墜入萬丈深淵,秋雨打在身上更冷了,冷的像冰雪——那個人並不是遲鵬,樊宇相信如果是遲鵬,即便改了五官他依然會認得,可是眼前這個,真的不是。因為他看自己的眼神那麽陌生,沒有半點親切。

絕對不是他。遲鵬就是第一次見到自己時,眼裏也是帶著笑的,暖洋洋的感覺,現在想來,還恍若隔日。然而剛剛這個,卻沒有半點讓他如沐春風的感覺,雖然那五官真有幾分類似當年初見時瘦瘦的遲鵬。

“不是......不是......”樊宇反複提醒著自己,麵對和承認眼前的事實,但心裏卻壓抑不住的酸楚難受。

“等你考完,我請你吃飯。”中考之前,他是這麽說著,也是這麽做的。樊宇甚至還清清楚楚的記得那天晚上羊肉串的孜然粉放多了。

“希望我到時候還沒老,等得及你造福。”那時候夢想當科學家的自己就已經忘情融化在遲鵬的笑容裏了吧,樊宇不知道,他隻知道現在他仍然在畫,一想到那個人就遏製不住畫畫的念頭。

“聽說人要是誠心禱告,念三千六百個阿彌陀佛,就會想見誰見誰。有個台灣的美女,就是通過祈禱見到李連傑的。”樊宇雙手合十,林子你的話這次會不會再顯靈?他自從軍訓回家後再也沒念過,現在補救來不來得及,如果三千個不夠,三萬個好不好?

“出門在外,沒個聯絡工具怎麽行?再說,這個不花錢,是我原來用的那個,我現在有了手機用不著它了,留在身邊也是浪費。”樊宇摸摸胸口的位置,那裏曾經有個小小的口袋,放過一個人大大的心。

“小宇,下次無論如何要等我一起,要等我回來再睡,明白嗎?”那天中煤氣都是甜蜜的,因為第一次有人為他落下一滴淚。樊宇至今記得,它落在哪裏。

“我喜歡你。”要不是親身經曆,樊宇是打死都不會相信,竟能有四個字暖透整個冬天的奇跡發生。

“傻瓜。”還有世界上最甜蜜的髒字,最幸福的平安夜。

“十六歲的男子漢,可以喝酒了,放心,這酒不傷身的。”那無微不至的體貼,那令人臉紅心跳的**。那條暗紅色的圍巾,那個沒有雕刻名字的戒指,那個比蜜還甜的深吻。

“說到做到!小宇,我永遠也不會騙你。”言猶在耳,說話的人卻早被自己殘忍欺騙、拋棄路邊。

樊宇心頭一酸,淚珠又滾下來,摔碎在地上,無聲也無息。

回到家裏,朝龍一人擺成個大字霸占著整張床。樊宇挪了他半天沒挪動,不得已抱著枕頭去沙發上睡。剛躺下就被一個硬東西格了一下,伸手一摸,是朝龍的錢包。樊宇下意識的打開一看,借著外麵路燈探進窗口的微光,樊宇看清了,那裏麵好多的零錢,所以鼓鼓囊囊。還記得前一天,他剛把幾張嶄新的百元大鈔交到朝龍手裏的。

唉,樊宇輕歎一口氣,他實在沒興趣去數,就算知道那個人一天揮霍多少錢,他也沒法勸,越勸朝龍一定越變本加厲。剛要合上錢包,忽然錢包內側的一張照片吸引了樊宇的注意。朝龍是從不肯把什麽人的照片放進錢包裏的,因為他覺得浪漫的人,不是傻子就是瘋子。

但這次似乎他改了秉性。

樊宇端詳著照片上那張清秀的少年麵孔,心靜如水。那個人不是他。更加不是朝龍自己。樊宇不用細細琢磨,就猜得出這個少年的身份。

月光漸漸變亮,亮的刺眼,樊宇擦了擦眼睛,將照片輕輕的又塞回錢包裏麵。一夜無眠。

次日他起的大早,除了給朝龍煎雞蛋熱牛奶,還烤了他喜歡的麵包片。用盤子碟子裝裝好,樊宇小心翼翼的去敲門:“朝龍,你起來了嗎?”

“滾。”男人粗暴的聲音從屋裏不耐煩的傳出。

樊宇不氣餒,繼續輕輕的敲:“我剛做好的,現在不吃,涼了就不好.......”話還沒說完,一個巴掌已經從忽然打開的門縫裏鑽出來,掀翻了他懷裏所有的成果。

“你......”

“啪!”

“啊!你!”

“跟你說過多少次,”朝龍大大咧咧的光著膀子,靠著門,對樊宇怒目而視,“不準吵老子睡覺!你腦子是進水了還是讓驢踢了,記不住是怎的?!快滾,快去上班給老子賺錢花,否則就別好意思出現在這間屋子裏。愣著幹嗎?叫你滾呢!?TMD耳朵也不好使了嗎?”

樊宇委屈的紅著眼圈悻悻離去,門板就在他身後咣當一聲重重的關上,隔了一會又嘩啦一下拉開,朝龍從裏麵風一樣的衝出來:“TMD給老子讓開,老子的錢包呢?老子明明記得放在這裏了.......”看著他翻箱倒櫃的忙亂,樊宇忽然有種痛快,本來塞在褲兜裏剛剛就準備拿出來親手送還的錢包,此時被他刻意的用手掌掩飾。

朝龍翻了半天,一無所獲,終於將目光落定在樊宇身上,一步一步危險的靠近:“你——拿——了?”

樊宇搖搖頭,沒等搖完,左臉已經被抽了一個大大的耳光,火辣辣的疼。而朝龍的聲音仿佛地獄中傳來:“拿——出——來!”

樊宇恨恨的望著他,緊咬牙關,就是不說話。朝龍急了,又一個耳光抽在樊宇的右頰:“少給老子擺這張臭臉!老子才沒胃口看!你交不交?!交不交?!!”樊宇被朝龍推的一個趔趄接一個趔趄,終於沒站穩,跌倒在地。錢包也從口袋裏掉出來。被朝龍抄起握在手上,樊宇去爭,說那錢都是他的,結果是又挨了兩個響亮的耳光,眼睜睜的看著男人拿了錢包揚長而去。

車發動的聲音仿佛也很近,轟隆隆的刺穿耳膜,煩的樊宇必須用手堵上耳朵,才不至於被震得聾掉。

這輛車他還沒怎麽摸過,要不是朝龍一直吵嚷著說必須要買,他也不會耗費所有積蓄,又累加了一身的貸款去買來一座大山,晝夜背負。看看表,再不上班去就鐵定會被抄魷魚,樊宇用冷水濕了塊手巾,敷在紅腫的臉頰上,倉促就出了門。買車數月,他卻還要擠公車,倒地鐵,天天披星戴月,一身臭汗。

想起兩天前曾經路過的一個櫥窗,裏麵擺設著一件很有型的大衣,他買不起,隻能借著上班順路,從那裏來回走個兩三遍,看個過癮。今天也沒例外。可當樊宇走到跟前時,櫥窗裏最後一件樣品卻正在被售貨員摘下來,利落的打好包,遞給了一對男女。樊宇愣愣的看著,空蕩蕩的櫥窗也不失精美,可是少了心愛的大衣怎麽就變的醜陋。好像他的心,被親手剜掉那一個人後,也千瘡百孔的不成樣子。那空缺,朝龍補不了,爸媽不能夠,就算是上帝仁慈,把所有人都擺放在他麵前,也無法再填補,隻除了那一個。

遲鵬,我好想你......

也是兩天前,無意中翻到了遲鵬當時畢業班級的校園網博客,裏麵人頭擠了一堆,每一個鼻子眼睛都湊成了一團。上傳者很細心的在每個人的旁邊標注了小小的箭頭——“路人甲”、“路人乙”、“路人丙”.......“遲鵬和夫人,他們的小孩剛滿月”........

那一張擁擠的大照片裏,樊宇隻看見了這一行字。小孩的五官很像遲鵬,隻有眼睛像那他妻子,沒有遲鵬那麽炯炯有神。遲鵬也成熟了不少,眼神變得深邃憂鬱。雖然嘴角會挑著,眼裏卻不帶笑,旁邊縱然有耍寶的同學,也被他視而不見。和樊宇記憶中的那一個,完全的判若兩人。樊宇呆呆的看著,視線漸漸變得模糊。照片的日期是他碰到朝龍的一年以後。

你果然聽從了父親。樊宇扶住額頭,他的太陽穴一跳一跳疼的厲害。

我有什麽資格批評你,明明是我先投降,背叛你。樊宇擦一把臉,淚沒擦完,隻好又擦一遍,最後擦的臉疼,眼淚還是沒擦幹淨。

記憶更加見縫插針的翻上心頭,翻江倒海。

曾幾何時,我們那樣刻骨銘心過。

曾幾何時,我們那樣山盟海誓過。

曾幾何時,我們那樣勞燕分飛過。

曾幾何時,我們覆水難收,再也回不去。

關緊衛生間的門,將水龍頭開到最大,毛巾捂住嘴巴,樊宇終於可以放聲哭泣,撕心裂肺——遲鵬,你不會知道,在離你很遠的地方,有人獨自渴望著地老天荒。哪怕僅僅有思念相伴。

遲鵬,我用七年最好的年華告訴你我愛著你,再沒有什麽比這更重要。

遲鵬,我多想親口為你祝福,哪怕是在夢裏,可是你的夢我如何左右,我連我自己的夢都把握不住。

遲鵬,等待是世界上最難的一件事,尤其是不知期限的等待,比死還難受。我不怕這樣等,我怕你已經忘了我,我怕長命百歲看到世界末日,卻沒有等到你。

所以,樊宇對自己說,不要老死。永遠不要。

我舍不得,

最後一次抱緊你了,

我們錯過的,

錯了就錯了,

不用擔心我,

我不愛你了。

(待續)

作者有話要說:該怎麽說?我覺得jj和我犯衝,評論看不見,更文也受限,隻能挑著良辰吉日,素食三天,三拜九叩之後才能登陸成功。誰告訴這是為什麽。

對了,此文快要完結了。在這之前,咱們日更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