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中的管理哲學

定位策略

定位,就是給產品找一個最有利的位置,而後在此位置上從事產品的行銷活動。美國艾維斯(**is)租車公司的“老二”

(No.2)定位與七喜汽水(7.up)的“非可樂”(un-cola )定位,至今仍是膾炙人口的經典作品。

“定位”這個名詞於1971年出現在《廣告時代》(Advertising Age )

雜誌上。如今,行銷專家都在談定位,然而其定義卻人言人殊。

廣告大師大衛。歐格威(David )說:Ogilvy“定位就是決定一個產品的主要功用,以及供哪一類人來使用。”

1959年,歐格威給多芬(DOVE)香皂定位,他認為多芬香皂可定位為工人用的香皂,亦可定位為幹性皮膚女性專用香皂。結果他選擇了後者,30幾年後,多芬“於性皮膚女性專用香皂”的定位,仍在發揮功效。

從行銷的觀念而言,隻有能滿足消費者某種需要的東西,才能稱之為產品,否則隻是廢物。基於此,最好的產品,不一定就賣得出去,隻有能滿足消費者需要的產品,才能順利地賣出去。

然而,消費者的需要,依年齡、性別、收入、職業、性格、教育程度、居住地區等因素,會有很大差異。因此,必須就上述因素進行市場分類,然後從中選擇某一類別為目標市場,再把產品設計得能滿足此類目標的市場需要。這就是“定位”。

故事啟示錄

●產品在定位時,產品本身沒有改變,改變的隻是品牌、包裝以及價格,從而能夠在消費者心目中建立一個更有利的地位。

●給產品找一個最有利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