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檔失敗的大鬼斬役物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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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網4月2日訊(記者張浩然)近日,中國移動(微\博)通信集團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移動)在香港的68港元(約54元人民幣)套餐在網絡走紅:1700分鍾通話,10000條短信,上網流量不限。而價格相似的中國移動內地58元套餐:350分鍾,10mb流量。麵對內地和香港享受的通訊服務存在如此大的差距,有內地用戶質疑:“難道我們的生活水平比香港高100倍?”

經記者調查發現,同樣作為中國移動的用戶,內地與香港不僅在套餐資費標準方麵內外有別,在包月流量清零和攜號轉網方麵也被區別對待,內外不一的政策無疑引起了巨大的爭議。

有業內人士表示,“倡議運營商從優化流量套餐、取消剩餘流量過期清零、允許攜號轉網等突出矛盾入手,促動通信業的消費業態同步成熟。”

中國經濟網記者就此致電中國移動有關工作人員,截至發稿,記者仍未得到正式回複。

爭議一:資費標準內外有別,香港套餐被稱“逆天”

近日,網上爆出中國移動在香港地區的68港元套餐:1700分鍾通話,10000條短信,上網流量不限。有用戶拿中國移動在內地推出的58元3g套餐進行對比:350分鍾,10mb流量(各地不一),短信則單獨收費。同是中國移動用戶,花幾乎同樣的錢,套餐的資費標準差距卻如此之大,被調侃為中國移動的“一國兩製”也就不難理解了。

經記者調查了解,上述走紅的套餐在中國移動香港公司的官網上可以查到,套餐名為“3glite服務計劃”,據其宣傳語介紹,“每月隻需68港元,即可享用3g服務”。記者發現,其實68港元的套餐價格實際應為80港元(約64元人民幣),因為還須每月繳納12港元的港鐵、隧道、流動電話服務牌照及行政費。

不過,80港元套餐的確包含了1700分鍾通話、10000條短信和不限流量上網,即使該套餐的本地數據傳輸速度被限製為最高每秒384kb,如此優惠依舊讓用戶驚呼“逆天”。

有身在香港的內地留學生這樣評價,“同一家公司一牆之隔,差距不免讓人心寒”。

其實,不僅僅是3g套餐,記者調查發現,中國移動在香港推出的4g套餐,也比內地優惠不少:128港元的套餐(約102元人民幣),包含1g數據流量及1800分鍾的本地通話時長;218港元的套餐(約174元人民幣),包含5g數據流量及無限使用的本地通話時長。

而中國移動在內地推出的4g飛享套餐中,138元的套餐包含600m的國內數據流量及500分鍾的國內主叫分鍾數;238元的套餐包含1g國內數據流量及1000分鍾的國內主叫分鍾數;388元的套餐包含2g國內數據流量及2000分鍾的國內主叫分鍾數。

由此看出,同樣100元左右的套餐消費,中國移動香港4g套餐的數據流量幾乎是內地的兩倍,通話時長為內地的三倍多,而對於辦理了200元及以上套餐的用戶來說,兩地享受的流量和通話服務差距更大。

除此之外,中國移動在內地各省市區套餐中的數據流量,僅限在內地使用,不包含港澳台地區。而有媒體指出,中國移動在香港則推出了一項特色服務,無論是1g還是5g的套餐流量,均可在香港和內地共享使用。另外,內地4g套餐外流量按照0.29元/m收取,而在香港,根據所選套餐的不同,套餐外流量則分別為0.06元/m和0.03元/m。

爭議二:流量清零內外有別,慣例難掩區別對待

運營商通行的包月流量月底清零政策至今一直飽受詬病。此前曾有湖南律師劉明將長沙移動告上法院,認為手機上網套餐流量月底清零不合理,“我花錢買流量,可是為什麽超出的流量要交費,沒用完的流量不累計?難道沒用完的流量我沒交錢嗎?”中國移動方麵則回應稱,套餐優惠本身已將流量費用大大降低,而相應限製使用時間,剩餘業務量不結轉至次月,也是國內外電信業的通行做法。

但消費者對此並不買賬,深圳\市消委會近日發布的《深圳\市信息消費滿意度調查分析報告》顯示,近七成消費者認為運營商手機流量按月清零做法不合理。

而根據《南華早報》2013年12月20日的消息,中國移動香港公司已推出了一個“2cm”數據交易平台,允許4g用戶向其他用戶出售沒用完的數據套餐流量。

據了解,用戶通過該平台,可以1gb為單位交易未使用的套餐流量。賣家能自己定價,每單位流量的價格為15港元至60港元之間。而且賣家可以隨時查詢交易情況、調整價格和新訂單數量,該平台會為買家自動搜索最合適的套餐,買入的數據於當月使用即可。

有內地用戶指出:“同一個中國移動,在大陸包月清零,在香港不但不清零還允許你賣多餘的。這都還在國內沒出國呢,能不能不這麽的一國兩製”。

據悉,2014年1月,上海三大運營商宣布推出手機上網流量季度計費方式,率先打破“流量清零霸王條款”。但有用戶對此並不買賬,曾有人在網上發起“對於手機流量季度包,你怎麽看”的調查,162個參與網友中,56%的人認為這個新政策是換湯不換藥,希望每月都不清零。

“盡快修改諸如‘流量清零’等消費者普遍反對的規定,允許消費者把吃不完的‘雞腿’留到下一餐。”3月25日,廣東\省消委會攜同廣州\市消委會、深圳\市消委會向通訊運營商發出倡議,“盡快推出按季度清零、半年清零及年度清零等多種流量計費周期套餐,逐漸過渡到允許消費者將未用完的流量沿用至下一個計費周期繼續使用。”

爭議三:攜號轉網內外有別,何時實現仍屬未知

“攜號轉網的好處在於不但使消費者可以根據自己的個人情況自由選擇運營商,合理分配通訊費的支出,還可以通過這一措施促使各運營商之間良性競爭,為消費者提供更加優

優質的服務。”深圳\市消委會這樣表示。

據了解,目前內地絕大部分城市的各大通訊運營商為保證用戶的忠實度,均不支持攜號轉網功能。消費者要選擇別的通訊運營商就必須換號,這就極大限製了消費者的自由選擇權。

而在深圳\市消委會的一項調查中,58.6%的受訪者表示讚同推行在不同運營商之間的攜號轉網,隻有一成不讚同。

據媒體報道,香港地區的中國移動用戶目前則可以實現攜號轉網。在香港按年簽の約的用戶,如果對正在使用的運營商服務不滿意,隻需繳納500港元違約金,就可以立即中止合約,保留手機號碼轉去另一家運營商入網,而非簽の約用戶更是可以隨時免費更換通訊運營商。

經記者調查發現,早在2006年10月,原信息產業部就已發布630號件《信息產業部關於保障中國移動電話用戶資費方案選擇權的通知》,該件被業界稱為“攜號轉套餐”或“攜號轉品牌”政策。但直到今天,中國內地移動通訊市場因為三家運營商之間的利益糾葛,仍未能真正落實這一政策。2010年11月22日已經啟動的天津和海南本地網麵向移動用戶的號碼攜帶實驗,之後卻不了了之。

廣東\省消委會呼籲:“為推進通訊企業良性競爭,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建議通訊運營商盡快開展攜號轉網業務,切實維護法律賦予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