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論財富的性質及其蓄積和用途
第一章 論資產的分類
每當一個人擁有的資財僅僅足夠維持他自己幾天或者幾星期生活的時候,他極少想到要從這種資料得到任何收入。他僅僅是盡可能節約地花費它,並試圖在它被完全消費之前通過自己的勞動去得到某種東西來取代它。在這樣的情況下,他的收入僅僅是來自於勞動。這是所有國家大部分勞動窮人的狀況。
但是當一個人擁有的資財足夠維持幾個月或者幾年的時候,他當然力圖從其大多數來獲得一種收入,僅僅保留一小部分做直接消費之用,維持他這樣的收入開始到來的時候。所以,他的所有資財區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他預想能為他提供這樣的收入的,稱作他的資本。另外一部分是為他提供直接消費的,又由三個部分組成:第一是他的所有資財當中原來保留做這種用途的部分;第二是他無論從何種來源得到的收入,當其逐漸到來的時候;或者是第三,用上述二者之一在前麵幾年購得但是尚未完全消費掉的東西,比如積存的衣服、家具等等。這三種事物的一種、兩種或者全部,組成人們普通積存以供自身直接消費的資財。
有兩種不相同的方式能夠用資本為使用者提供收入或者利潤。
第一,能夠使用資本來生產、製造或者購買貨物,重新將出售以獲得利潤。這樣使用的資本,當貨物保留在手或者處於同一形態的時候,無法為使用者提供收入或者利潤。商人的貨物在售出貨幣之前,他的貨幣在重新換成貨物之前,均無法為他提供收入或者利潤。他的資本不斷地以一種形態離開了他而又以另外一種形態回歸他,隻有通過這種流通或者連續的交換,才可以為他提供利潤。所以,這種資本能夠合適地稱作流動資本。
第二,資本可以用來改良土地、購買機器或者生產用的工具或不改變主人、不再流通而能提供收入或者利潤的東西。所以,這種資本能夠合適地稱為固定資本。
不同行業所使用的固定資本以及流動資本的比例十分不同。
比如,商人的資本完完全全是流動資本。他不需要有機器或者生產工具,除了他的店鋪或者貨倉。
每一個工匠師傅或者製造業者的資本,有一部分應當是以生產工具的形式固定的。但是,這一部分在有一些人那裏非常小,在另外的人那裏則非常大。裁縫師傅除去一包針,不需其他的生產工具。鞋匠師傅的生產工具略微貴一些,雖然貴得不多。織匠的工具要比鞋匠的工具花費錢多得多。不過所有這些工匠師傅的資本,絕大多數是流動資本,采取工人工資或者原料價格的形式,可以通過製品的價格帶著利潤還給他。
其餘的製品需要有更加大的固定資本。比如在一個大型鐵工廠,熔礦爐、鍛冶場、截鐵場這些生產工具,如果沒有一筆大的資金經費是無法建立起來的。在煤礦還有其他各種礦山,排水以及其他用途所必需的機器常常更費錢。
農場主用做農具的那一部分資本為固定資本,用作他的雇工的工資以及維持費的那一部分資本為流動資本,他通過保留前者以及放棄後者而獲得利潤,他的耕畜就是固定資本,就好像他的耕種用具一樣;耕畜的維持費就是流動資本,就好像雇工的維持費一樣。農場主通過持有耕畜、放棄它們的維持費而獲得利潤;購入並且養肥以供出售而非用於勞動的牲畜,其價格以及維持費都是流動資本。農場主通過賣出它們以獲得利潤。
在飼養牲畜的國度,購入一群羊或者一群牛,並不是為了勞動,也不是為出售,而是為了獲得它們的毛、它們的奶或者是它們的羔羊、牛犢,這種羊群或者牛群就是固定資本。利潤是通過持有它們來獲取的。它們的維持費用是流動資本。利潤是通過賣出它來獲得的,這種流動資本隨著它自己的利潤還有牲畜的整個價格(毛、奶以及幼畜的價格)的利潤一同回到他的手中。種子的所有價值也可合適地稱為固定資本,即使它在田地以及穀倉之間來回走動,它卻從不改變主人,因此無法適當地稱為流動資本。農場主得到利潤並不是通過將它賣出,而是通過其增殖。
任何一個國家或者社會的總資財,也就是它的所有居民或者成員的總資財,自然分成相同的三部分,各有不同的功能或者作用。
第一是保留以供直接消費的部分,其他的特點是不提供收入或者利潤。它由食物、衣服、家具等構成,是為了消費而購入但還沒有完全消費掉的資財。一國在任何時候全部住宅也組成第一部分資財的一種。用於一所房屋中的資財,比如其作為所行人的住宅,從那一刻起就不再起資本的作用,不再為它的所有人提供任何收入、住宅無法對於居住者的收入做出了貢獻;雖然住宅無疑地對於居住者極為有用,就像衣服以及家具對於他有用一樣,但是僅僅構成他的支出的一部分,而不組成他的收入的一部分。比如將房屋出租,獲取租金,因為房屋本身無法生產什麽東西,承租人永遠必須用從勞動、資本或者土地得來的某種其他收入支付房租。所以,即使一所房屋能為它的所有人提供收入,從而對於他起到了資本的作用,但對於公眾卻無法提供收入,無法起資本的作用,全體人民的收入絕對無法因它而有絲毫的增加。衣服以及家具有的時候也同樣能提供收入,從而對於某些人起資本的作用。在化妝舞會非常流行的國家,出租化妝衣服一晚變成一種行業。家具商人經常論月或者論年出租家具。殯儀館按日或者按星期出租殯儀用具。許多人出租設備齊全的住房,獲取租金,不單是因為使用房屋,也是因為使用家具。但是,從這一些東西獲得的收入,最後總是需要從其他收入來源去取得。在個人或者社會的所有各種保留供直接消費的資財當中,用於房屋的資財是消費得最為緩慢的。衣服可以用幾年,家具可以用半個世紀或者一個世紀,房屋假如建築以及維修得好,卻可以用許多世紀。但是,即使它們的總消費的時期較長,它們卻依然實際上是保留以供直接消費的資財,像衣服或者家具一樣。
社會總資財的三部分當中,第二部分就是固定資本,其特點是可以提供收入或者利潤,沒必要經過流通或者改變主人。它主要由以下四個項目構成。
第一是所有有用的機器以及生產工具,能便利以及簡化勞動。
第二是所有的有利潤可圖的建築物,它們是獲得收入的手段,不僅僅對於將其出租以獲取租金的所有人是這樣,對於占有它並為它付出租金的人也是這樣。比如店鋪、貨棧、工場、農舍還有它們所有必要的建築物;畜舍、穀倉等等。這些同住宅是十分不同的。它們就是一種生產工具,能夠看做是這樣。
第三則是土地的改良,在清掃、排水、圈圍、施肥、讓它處於最適於耕種的狀態各個方麵所做的有利潤可圖的資財支出。一個經過改良的農場能夠十分正當地被看做是便利以及簡化勞動的有用機器,利用它,同量的流動資本可以為使用人提供更大的收入。一個改良的農場以及這些機器同樣有利並且更加持久,經常不需要進行其他的修理,隻要最為有利地使用農場主的資本來耕種它。
第四是社會所有居民或者成員獲得的有用才能。這種才能的獲取需要維持獲取人來接受教育,進行研究或者充當學徒,總是需要花費一筆實在的開支,這就好像是固定並實現在他身上的資本。這些才可以構成他財產的一部分,也組成他所屬的社會財產的一部分。工人熟練程度的提高也能夠同樣被看做是便利以及簡化勞動的機器和生產工具,即使要花費一定的開銷,卻可以償還支出並且帶來利潤。
社會總資本分成的三部分當中,第三也是最後的一部分是流動資本,其特點是,隻有通過流通或者改變主人,它才可以提供收入,它同樣由四個項目組成。
第一是貨幣,通過它,其他的三項才可以流通並且分配到真正的消費者手中。
第二是屠夫、畜牧人、農場主、穀物商、釀酒人等等手中保有的食物,他們預想從其出售可以獲得利潤。
第三是衣服、家具以及建築物所用的原料,無論其為純粹的天然產物還是多少經過加工,它們並沒有製成衣服、家具或者房屋,依然操在生產者、製造者、布商、綢緞商、木材商人、木匠以及細木匠、磚瓦匠等人的手裏。
最後是製成品,依然在商人或者製造業者手中,尚未售予或者分配給真正的消費者,比如在鐵匠、木匠、金匠、寶石商、瓷器商等等的店鋪中經常看到的。如此一來,流動資本就由商人手裏的食物、原料以及各種製成品構成,還有為流通它們並把它們分配給最後使用或者消費它們的人手中所必備的貨幣。
在這四項中,食物、原料以及製成品三項每年或者在或長或短的時期內經常從流通中退出,成為固定資本或者保留供直接消費的資財。
每項固定資本最初都由流動資本得來,並且要求流動資本的不斷支持。所有有用的機器以及生產工具最初均由流動資本得來,後者提供作為它們的原料並維持製造它們的工人。它們同時需要有流動資本來常常進行維修。
不通過流動資本,任何固定資本均無法提供收入。最有用的機器以及生產工具,假如沒有流動資本去提供用來製造的原料並維持使用它們的工人,就生產不出任何東西來。土地無論怎樣改良,假如並沒有流動資本來維持從事耕種以及收獲的工人,是無法提供收入的。
維持並且增加供直接消費用的資財,是固定資本以及流動資本的唯一目的以及目標。就是這種資財為人民提供食、衣、住。人民的富裕或者貧窮,依存於這兩種資本所提供的以供直接消費用的資財是豐富還是不夠。
流動資本不斷地從流通中退出並置於社會總資本的其他的兩個部門中的那部分非常龐大。因此要求不斷地獲得補充,不然流動資本就不複存在。這樣的補充主要有三個來源:土地的產品、礦山的產品以及漁業的產品。這一些來源不斷地提供了食物以及原料的補給,其中的一部分隨後加工作為製成品,一部分補充從流動資本中不斷抽出的食物、原料以及製成品。從礦山當中也采出了為維持以及增加由貨幣組成的那部分資財所必要的東西。由於貨幣即使在普通的營業過程中也不像其他的三項那樣必須從流通中退出,來置於社會總資本其他兩個部門之中,卻也好像其他東西一樣,肯定最後受到磨損,有的時候也被遺失以及運往國外,肯定要求繼續補充,即使為數非常小。
土地、礦山以及漁業要求有固定資本與流動資本去經營,其產品不僅僅可以償還這一些資本,並且能償還社會所有其他資本,還附帶著利潤。如此一來,農場主每年向製造業者補償他在前一年所消費的食物以及他所用去的原料,製造業者向農場主補充他在同一時間所使用以及消耗的製成品。這是每一年在這兩種人中間進行的真實交易,即使並不是用一個的天然產物以及另一個的製成品進行物物交換,非常少發生這樣的事:農場主向他出售自己的穀物、牲畜、亞麻以及羊毛,並且向他購買自己所需要的衣服、家具以及生產工具的,竟然是同一個人。所以,他將自己的天然產物賣得貨幣,用貨幣去隨地購買他所需的製造品。土地甚至可以補充(最起碼是部分地)經營礦山以及漁業的資本。就是土地的產品將魚類從水中拉出;就是地麵上的產品將礦物從地下掘出。
當土地、礦山以及漁業的自然豐富程度相等的時候,它們的產量就和用來經營它們的資本的大小以及使用是否適當成比例。當資本相等並且同樣使用得當,產量就與自然豐富程度互成比例。
在所有較為安全的國度,每一個有常識的人都將竭力使用他所能支配的資財,以獲取當前的享受或者未來的利潤。如其用來取得當前的享受,那就是留做直接消費的資財。如其用來取得未來的利潤,那就是必須保留它或者放棄它。保留的就是固定資本,放棄的卻是流動資本。在較為安全的地方,一個人假如不將所能支配的所有的資財,自有的或者向他人借來的,用於這三種用途之一,那他一定是完完全全瘋了。
但是在那些不幸的國家,人民常常畏懼有權有勢者的暴虐,他們就常常把自己的大多數資財埋藏起來,以便在遇到自認為常常會遭受的那種災禍的威脅的時候,隨時可以帶往某個安全的地方。聽說這是在土耳其以及印度的普遍做法,我確信在亞洲其他大多數國家也是這樣。在封建政府的暴政下,在我們的祖先當中這似乎也是普通的做法。在那個時候,地財被認為是歐洲最大君主的無法忽視的收入之一。這是被發掘的埋藏在地下的財寶,並沒有人可以證明它屬於自己。這在那個時候被認為是重要的物品,屬於國王卻不屬於發現它的人或者土地所有人,除非土地所有人的特許狀當中有明文規定將這個權利讓與他。金銀礦的地位完完全全相同,除非特許狀當中有明文規定,不然土地的一般讓與中從不包括金銀礦,但是鉛、銅、錫、煤等礦卻包含在內,它們被認為是次要的東西。
第二章 導讀
熊彼特所寫的“讀者指南”為:
“第二章非常長,是該書最為重要的篇章之一,斯密的大多數貨幣理論都在這一章當中。這一章要比第一卷的第四章強得多,必定是斯密後期勞動的成果。但是從這一章中卻無法看出重農學派的影響,能夠辨認出來的隻是英國作家的影響。”
第二章 論作為社會總資產的一部分或作為維持國民資民費用的貨幣
第一編已然指出,大多數商品的價格能夠分解為三部分:一部分用於支付勞動的工資,另外一部分支付資本的利潤,第三部分支付土地的租金,勞動、資本以及土地都是生產貨物並將其送入市場所使用的;當然,有一些商品的價格僅僅包含兩部分,即勞動工資以及資本利潤,少數商品的價格隻包含一部分,即勞動工資;不過每一種商品的價格肯定分解為這三部分中的這一部分或者那一部分或者全部,既不歸於租金也不歸於工資的那部分,肯定歸於某人的利潤。
已經指出,分開來看,每種商品的情況是這樣,合起來看,構成每一個國家土地以及勞動的全部年產品的所有商品的情況也肯定是這樣。這種年產品的全部價格或者交換價值肯定分解為同樣的三部分,並且分給一國的不同居民,作為其勞動的工資、資本的利潤或者土地的地租。
即使一國土地以及勞動年產品的全部價值是這樣劃分並組成不同居民的收入,不過,就好像私人地產的地租區分為總的地租以及純地租那樣,大國所有居民的收入也可以劃分為總收入以及純收入。
私人地產的總地租包含農場主所支付的所有東西,純地租是在扣除管理以及修繕支出還有其他一切開支之後剩下給地主自由支配的部分,換言之,純地租就是在並不損害他們的地產的情況之下,地主能夠保留供直接消費的資財,可以用於飲食、車馬、房子裝飾、家具、享受以及娛樂。地主的真實財富和純地租互成比例,而並不和總地租互成比例。
大國所有的居民的總收入包含他們的土地以及勞動的全部年產品,純收入是扣除他們的固定資本以及流動資本的維持費之後剩下可供他們自由支配的一部分。換言之,純收入既是不損害他們的資本,他們能夠保留供直接消費的資金,可以用於他們的生活資料、便利品以及娛樂品。他們的真實財富也就是同他們的純收入互成比例,而並不是和他們的總收入互成比例。
固定資本的所有的維持支出非常明顯無法算做是社會的純收入。為了維持他們的有用機器以及生產工具、他們的有利益可圖的建築物等等所用的原料,還有將這一些原料做成合適形狀所需要的勞動產品,絕對無法構成純收入。當然,這種勞動的價格能夠構成純收入的一部分,由於這樣雇傭的工人可將工資的所有價值用做供自己直接消費的資財。但是就別種勞動來說,價格以及產品都屬於這種資財:價格屬於工人直接的消費資財,產品屬於他人的直接的消費資財,其他人的生活資料、便利品以及娛樂品因為這些工人的勞動而增加。
固定資本的目標就是增加勞動生產力,即便數目相同的勞動者可以完成數量更加大的工作。在一個所有的必要的建築物、籬笆、溝渠、排水、交通等等都處於最為良好狀態的農場,要比起一個麵積相同、土質一樣良好但是不具備同等便利設施的農場來,同樣數目的勞動者以及耕畜能生產出數量更加大的產物。
在製造業當中,同樣數目的人手,借最好的機器的幫助,要比起使用最不完善的生產工具的人來說,可以製造出數量更加大的貨物。在任何的一種固定資本上正當使用的支出,總可以帶回巨額利潤,並且使年產物價值的增加比這種改進所要求的維持支出的價值更加大。但是這種維持費仍然要動用這種年產物的一部分。一定數量的原料、工人的勞動,本來可以直接用來增加食物、衣服、住宅等社會生活資料以及便利品的生產,如此就被移做其他用途,這種用途誠然是十分有利的。
所以我們說,所有的這類機械方麵的改進,能使同等數目的工人用要比之前常用的機器更廉價更簡單的機器完成相同數量的工作,總是對於每一個社會都有利的。一定的數量的原料,一定數量的工人的勞動,之前是用來維持一種較為複雜以及昂貴的機器的,經過改進之後可以憑借這種或者其他機器的力量,完成數量更加大的工作。比如,一個大製造廠主每年使用1000鎊來維持著他的機器,假如能將這種費用降到500鎊,其他的500鎊自然就可以用來購入額外的原料並雇傭額外的工人來製造。所以,他的機器所能夠完成的工作量自然會增加,社會從這種工作所能獲得的全部好處以及便利也就會隨之增加。
一個大國當中維持固定資本的支出,和私人地產上的維修支出互相比較,是十分恰當的。維修的支出,或許常常是為維持地產的產出,從而維持地主的總地租以及純地租所必要的。但是,假如采用更為合適的辦法,可以使維修費減少而又不減少生產物,那麽最起碼總地租會保持不變,而純地租則肯定有所增加。
不過,即使固定資本的全部維持費用肯定被排除在社會純收入以外,流動資本維持費的情況卻有所不同。在流動資本的四個組成的項目即貨幣、食物、原料以及製成品當中,後三項常常從流動資本中退出,變成社會的固定資本,或者變成保留供直接消費的資財,這在上麵已然說明過。這一些消費品中不用做維持固定資本的那部分,便全都歸入以供直接消費的資財,變成社會純收入的一部分。所以,流動資本這三個項目的維持費,除去維持固定資本所必要的之外,並不將年產物的任何部分從社會純收入中抽出。
社會流動資本在這個方麵和個人流動資本不同。個人的流動資本完完全全被排除在其純收入之外,純收入需要完全由他的利潤構成。不過,即使每一個人的流動資本組成他所屬的社會流動資本的一部分,社會流動資本卻並不會因此就被完全排除在社會純收入之外。一個商人店鋪當中的全部貨物即使絕對不是保留供他自己直接消費之用的資財,卻能夠是供他人直接消費之用的資財,他人從其他的資源獲得收入,能夠經常為商人補充貨物的價值,並且付給他利潤,商人或者其他人的資本都不會減少。
所以,貨幣是社會流動資本當中的唯一項目,它的維持費能夠使社會純收入有所降低。
固定資本,還有由貨幣構成的那個部分流動資本,就它影響社會收入而言,彼此十分相似。
第一,機器以及生產工具等等要有一定的支出,首先是用於建造,隨後是用於維持,這一些支出組成社會總收入的一部分,被排除在社會純收入之外;同理,在一國流通的貨幣資財也要有一定的支出,首先是用於收集它,隨後是用於維持它,這一些支出也組成社會總收入的一部分,被排除在了社會純收入之外。一定數量的十分有價值的原料、黃金、白銀和十分精巧的勞動,並不是用來增加留做直接消費用的資財,也就是個人的生活資料、便利品以及娛樂品,而是用來維持這種偉大而昂貴的商業工具,社會上每一個人通過它來獲得自己的生活資料、便利品以及娛樂品,這一些東西常常按照適當的比例分配給他。
第二,構成個人或者社會的固定資本的機器以及生產工具等等,不組成個人或者社會的總收入或者純收入的一部分;同理,即使要通過貨幣來使社會全部收入在社會所有的成員間進行經常的分配,貨幣本身卻並不是這種收入的一部分。這個流通的巨輪和通過它來流通的貨物是不相同的。社會的收入完全是由這一些貨物構成的,而不是由讓它們流通的輪子構成的。在計算社會的總收入或者純收入的時候,我們永遠必須從貨幣以及貨物的每年流通總量當中扣除貨幣的全部價值,並沒有一個新的貨幣是總收入或者純收入的組成部分。
這個命題之所以顯得可疑以及矛盾,隻是因為文字的曖昧不明;通過合適的解釋以及理解,它幾乎是自明之理。
每當我們談到一定數目的貨幣的時候,我們有的時候隻是指它所構成的金塊,有的時候又暗指它所能購買的貨物或者持有貨幣所賦予的購買力。比如,當我們談到英格蘭的流通貨幣為1800萬鎊的時候,我們隻是想表示某一些作者所計算的或者他們認為在該國流通的金塊數量。不過當我們說一個人一年賺50或者100鎊的時候,我們普通所表達的意思不僅僅是每年付給他這麽多金塊,也是他每年所能購買或者消費的貨物價值。我們一般的意思是,要確定什麽是或者應該是他的生活方式,或者他所能正當享受的生活必需品以及便利品的數量、質量。
當我們用一個具體數目的貨幣不僅僅表示它所組成的金塊數量並且暗指它所能購得的貨物的時候,這樣表示的財富或者收入隻等於用同一個詞所籠統地表示的兩種價值之一,說等於後者要比說等於前者更加恰當,也就是說等於貨幣的價值要比說等於貨幣本身更恰當。
比如,某個人一星期的養老金是一基尼,他在一星期當中就能用它來購買一定數目的生活資料、便利品以及娛樂品。依照這種數量的大小,其真實財富,他每一個星期的真實收入就是多少。他每一個星期的真實收入肯定不是既相當於一基尼又等於用它所能購買的東西,而僅僅等於這兩種相等價值之一,說等於後者要比說等於前者更加恰當,也就是等於一基尼的所值要比等於一基尼更加恰當。
假如付給這個人的養老金並不是金幣,而是一基尼的票,必定無法說他的收入就是這樣的一張紙,而應當說是用這張紙所能獲得的東西。這一基尼能夠被看做是能從周圍的所有商人那裏獲得一定數量的必需品以及便利品的票據。接受一基尼的人的收入,並不是由這塊金子構成的,而是由用這塊金子所能獲得或者交換的東西組成的。假如它無法交換到任何的東西,那它就像對於破產者所開的票據一樣,並不比任何廢紙更有價值。
即使一國所有居民每星期或者每年的收入也同樣可能是,而且實際上常常是用貨幣支付的,可是他們每星期或者每年的真實收入加在一起,其大小總是以及他們用這種貨幣所可以購買的消費品數量成比例。所有的居民的全部收入非常明顯並不是既等於貨幣又等於消費品,而僅僅等於兩種價值之一,說等於後者要比說等於前者更加恰當。
所以,即使我們常常用每年付給一個人的金塊數量來顯示他的收入,但是那是由於這一些金塊的數量規定他的購買力的大小,或者他每年所能消費的貨物的價值。我們依然把他的收入看做是由這種購買力或者消費力組成的,而不是由表達購買力的金塊構成的。
不過,假如這個道理對於一個人來說已經足夠明顯,那麽對於一個社會來說就更為明顯了。每一年付給一個人的金塊數量經常恰好等於他的收入,所以是他的收入價值的最為簡短最為良好的表達方法。但是在一個社會中流通的金幣數量絕不會等於它所有成員的收入,和一個基尼的金幣當做支付每星期養老金的手段,今天能夠付給一個人,明天能夠付給第二個人,後天能夠付給第三個人,因此每年在一個國家流通的金幣數量,其價值肯定小於每年支付給他們的所有的貨幣養老金。這樣的陸續支付的全部貨幣養老金的購買力,或者用它所能夠陸續購得的貨物,肯定恰好等於這些養老金的價值,也一定就是所有接受養老金的人的收入。因此,這種收入不會是由這些金塊構成的,由於它們的數目要比這種收入的價值要小得多,而僅僅是由購買力,僅僅是由這些金塊從一個人手中轉移到另一個人手中的時候它們所能陸續購得的貨物構成的。
所以,貨幣這一流通巨輪、這一商品的偉大工具,就像所有其他的生產工具一樣,即使它是資本的一部分、是資本的一個十分有價值的部分,卻並不是它所屬的社會收入的組成部分;即使構成貨幣的金塊在其每年流通的過程當中應當屬於每人的收入分配給他們,這一些金塊自身卻不構成收入。
最後,構成固定資本的機器以及工具等,和由貨幣構成的那部分流動資本還有一些相似。建造以及維持這類機器支出的每項節約,在不降低勞動生產力的情況之下,即是社會純收入的一種改進;同理,收集以及維持由貨幣構成的那部分流動資本的支出的每項節約,也是完完全全相同的一種改進。
為何維持固定資本支出的每項節約是社會純收入的改進,道理非常清楚,並且也部分地做出過解釋。每一項工程的經營者的所有資本,肯定劃分為他的固定資本以及他的流動資本。每當他的全部資本保持不變的時候,這一部分小一些,那一部分就肯定要大一些。是流動資本提供了原料以及勞動工資,並且推動了勞動。所以固定資本維持費的每項節約,在不降低勞動生產力的情況之下,一定會增加推動勞動的資金,從而增加土地以及勞動的年產物,增加每一個社會的真實收入。
用紙幣代替金銀貨幣,是用一種不那麽昂貴而有的時候又同樣方便的商業工具去代替一種非常昂貴的商業工具。流通用一種新輪子來進行,它要比舊輪子的建造以及維持所費較少,不過這種作用是用什麽方式完成的,它又如何會增加社會的總收入或者純收入,道理還不非常明白,所以需要做進一步的解釋。
有幾種不相同的紙幣,而銀行以及銀行家的流通券則是最為著名的一種,也是最適於這種目的一種。
每當一國人民對於某個銀行家的財產、正直以及謹慎具有信心,相信他會隨時兌現自己可能接到的他所發行的本票的時候,這一些票據就會與金幣銀幣一樣流通,由於人們深信用它們可以隨時兌換金銀貨幣。
假設一位銀行家向自己的顧客們借貸出自己的本票,數目為10萬鎊。因為這一些票據的作用以及貨幣相同,他的債務人付給他的利息也就與他所貸給的貨幣一樣。這種利息就是他的利潤的來源。即使有一些票據會不斷地送回來請求兌現,不過有一部分票據卻會一連幾個月或者幾年處於流通中。因此,即使他一般有10萬鎊票據在流通,卻經常隻有2萬鎊金銀幣就足以應付隨時的兌現。因此,通過這樣的運作,2萬鎊金銀幣就可以完成要10萬鎊金銀幣才可以完成的職能。通過他的本票所可以完成的交易,所能流通以及分配和適當消費者的消費品數量,價值一共達10萬鎊,與同等價值的金銀幣所起的作用一樣多。所以,在一國流通當中就能這樣節約8萬鎊金銀幣;假如在同一時間由許多銀行以及銀行家進行同樣的作業,則整個流通就能夠由1/5的本來需要的金銀幣來進行。
讓我們假設,比如,一國的全部流通貨幣在某一時候是 100萬鎊,那個時候足以使其土地以及勞動的全部年產物得以流通。讓我們再假設,以後有非常多銀行以及銀行家發行憑票支付的本票共100萬鎊,而在他們的金櫃當中隻保持20萬鎊金銀幣來應付臨時的請求兌現。那麽,在流通中會有80萬鎊金銀幣以及100萬鎊的銀行券,也就是一共有180萬鎊紙幣以及硬幣。不過該國土地以及勞動的年產物之前隻需要有100萬鎊來流通並且分配到它的適當消費者手中,而年產物是無法通過銀行業的運作來立刻增加的。
所以,100萬鎊就足夠使之流通,進行買賣的貨物以及從前完全一樣。同樣數量的貨幣就足夠買賣它們流通的渠道,假如我可以使用這個詞的話,將依然以及之前完全相同。我們假設 100萬鎊足以充滿這個渠道。那麽,注入的超過此數的貨幣無法在其中流動,而隻可以溢出。現今注入了180萬鎊,可見一定會有80萬鎊溢出,這就是超過了該國流通中所能使用的貨幣的數目。不過這個數目即使無法在本國使用,它卻是太有價值了,不可以任其閑置。所以,它將被送往國外,來尋找它在本國無法找到的有利潤可圖的用途。不過紙幣無法運往國外,由於遠離發行的銀行,遠離可以用法律強製其兌現的國家,在普通支付當中它是不會被接受的。所以,80萬鎊的金銀幣將會被送往國外,而本國的流通渠道將會由100萬鎊紙幣充滿,而不是之前充滿它的100萬鎊金銀幣。
不過,即使如此大量的金銀這樣送往國外,我們不應該設想這是毫無所得的,或者是它的所有人要對於外國國民送禮。他們將用來交換各種外國貨物,以便供其他外國或者自己本國消費。
假如他們用它來在一個外國購買貨物以便供應另外一個外國的消費,也就是從事所謂的轉口貿易,他們所獲得的利潤將是他們本國純收入的一種增添。這就好像一筆新創造的基金,可以用來進行一種新的貿易;本國的業務現在用紙幣來經營,金銀變為了從事這一種新貿易的基金。
假如他們用它來購買外國貨物以供本國消費,第一,他們能夠購買什麽也不生產的懶惰人民所消費的東西,比如外國葡萄酒、外國絲綢等等;第二,他們能夠購買額外的原料、工具以及食物,以便維持以及雇傭額外的勤勞人民,這一些人民再生產出他們每一年消費的價值,外加利益。
就用於第一種途徑來說,它就會鼓勵揮霍,增加開支以及消費而不增加生產,或者說是設置一種永久性的基金來支持這種開支,在各方麵均對社會有害。
就用於第二種途徑來說,它就會鼓勵勤勉,即使它增加了社會的消費,也提供了一種永久性的基金來支持這樣的消費,消費的人民再生產出他們每一年消費的全部價值,並且附帶利潤。社會的總體收入、即它的土地以及勞動的年產物的增加額,相當於這一些工人的勞動在其加工的原料上所增添的所有價值;社會純收入的增加額,相當於這個價值扣除維持機器以及生產工具的必要開支以後所餘下的部分。
當銀行的這種運作而被迫送往國外的大多數金銀幣被用來購買外國貨物以供本國消費的時候,事實上是並且肯定是用來購買第二類貨物,這似乎不可能的,並且是無法避免的。即使某一些人盡管收入根本不增加也可能有的時候大大增加他們的支出,不過我們可以肯定,從沒有一個階級的人全都會這樣做;這是因為,普通謹慎的原則即使無法支配每一個人的行為,卻總是可以影響每一階級的大多數人的行為。不過,把懶惰人民當作了一個階級來看,他們的收入無法由銀行業的這樣的運作而有絲毫的增加。所以,他們的一般支出也不會因為這種運作而大為增加,雖然其中少數人的支出或許增加,並且實際上有的時候是增加了。所以,懶惰人民對於外國貨物的需求還與從前一樣,或者說差不多一樣;因為銀行業的這種運作而被迫送往國外的貨幣中,有一小部分用來購買外國貨物供本國消費之用,這一部分也可能用來購買供懶惰人民使用的貨物。其中大多數自然會用於雇傭勤勞人民,而不是用來維持懶惰。
每當我們計算任何社會的流動資本所可以推動的勞動數量的時候,我們隻應考慮由食物、原料以及製成品組成的那部分,而將貨幣組成的另外一部分扣除,貨幣隻起使三者流通的作用。為推動勞動,有三類東西是必不可少的:以供製作的原料,用來從事製作的工具,還有使工作得以完成的工資或者報酬。貨幣既不是以供製作的原料,又不是用來製作的工具;即使工人的工資普通用貨幣來支付,但是他的真實收入也好像所有其他人的真實收入那樣,並不是貨幣,而是貨幣的價值;並不是金塊,而是金塊所能夠買到的東西。
任何的資本所能推動的勞動數量,非常明顯必須和它能以原料、工具以及和工作性質相稱的維持費去雇傭的工人人數相等。貨幣之所以必須,是為購買原料以及生產工具,並且維持工人的生活。不過整個資本所能推動的勞動數量肯定不等於用於購買的貨幣,用貨幣購到的原料、工具以及維持費二者,而僅僅等於這兩種價值之一,說相當於後者要比說等於前者更加恰當。
當用紙幣代替金銀幣的時候,整個流動資本所能提供的原料、食物以及維持費數量的增加,與過去用來購買它們的金銀幣的全部價值相等。巨大的流通以及分配輪子的全部價值,被加在用它來流通以及分配的貨物上麵。這種作業在某種程度上與某種巨大工程的經營者相似,他因為某種機械學方麵的改進,拆除舊機器,把舊機器價格與新機器價格的差額加在他的流動資本上,也就是加在他用來供應原料以及為工人提供工資的基金上。
到底一國的流通貨幣和用它來流通的年產物的所有價值保持什麽樣的比例,或許是不可能確定的。不相同的作者計算為全部價值的1/5、1/10、1/20乃至1/30。不過,不管流通貨幣對於年產物全部價值的比例是多麽小,由於僅僅有一部分,經常是非常小一部分年產物預定用作勞動的維持費,貨幣對於這一部分的比例一定是非常大的。所以,當用紙幣代替以後,流通所需要的金銀幣就降到了之前數量的1/5,假如其他4/5的大多數價值被加在用來維持勞動的基金上,那就會讓這種勞動的數量大為增加,從而使土地以及勞動年產物的價值大大增加。
在最近25年至30年當中,在蘇格蘭的幾乎每一個大城市,甚至在一些鄉村都建立了銀行公司,實施了這種業務。它的效果正如上麵描述的一樣。全國的營業幾近完全用這一些銀行發行的紙幣來進行,一般均用紙幣來購買東西並且做各種支付。除了用來兌換20先令的銀行券,銀幣極少出現,金幣更是少見。即使這一些銀行的行為並不完全是無可非難的,所以要求有議會立法來加以管理,不過非常明顯國家從銀行的生意興隆獲得了巨大的好處。我聽說,格拉斯哥自己有銀行建立以來,在大概15年中貿易已經增加了一倍,自從在愛丁堡開設了兩家公司銀行,蘇格蘭的貿易已經增加了三倍以上,一家是1695年由議會立法建立的“蘇格蘭銀行”,另外一家是1727年由皇家特許狀建立的“皇家銀行”。究竟在這樣短的時期內,蘇格蘭的一般的貿易,特別是格拉斯哥市的貿易是否增加了這麽多,我並沒有把握。假如兩者真的按照這個比例增加了,那麽效果似乎太大,無法單用銀行業務這個原因去解釋。但是,蘇格蘭的貿易以及勞動在此期間已經大為增加,銀行非常有助於這種增加,這是無需懷疑的。
在1707年以及英格蘭聯合之前在蘇格蘭流通的銀幣,還有在隨後的一段時間內送回蘇格蘭重鑄的銀幣,其價值一共達到 411117鎊10先令9便士。並沒有得到關於金幣的記錄,不過從蘇格蘭造幣廠的舊時的賬簿來看,每年鑄造的金幣價值好像略為超過銀幣。那個時候還有許多人由於擔心收不回來,不曾把銀幣送到蘇格蘭銀行重鑄;除此之外還有一些英格蘭銀幣,並不需要重鑄。由此可見,聯合之前在蘇格蘭流通的金銀幣的總體價值估計不會少於100萬英鎊。這好像構成了蘇格蘭的總流通量,由於蘇格蘭銀行的流通量雖然是無與匹敵的,好像也隻占總流通量的一小部分。在現在,蘇格蘭的總流通量可能不少於200萬鎊,金銀幣所占的一部分最大的或許也不到50萬鎊。不過,即使蘇格蘭的金銀幣流通減少如此之多,蘇格蘭的真實財富以及繁榮並未受到絲毫的影響。相反,它的農業、製造業以及貿易,它的土地以及勞動的年產物,非常明顯均有增加。
大多數銀行以及銀行家發行他們的本票,主要是經過貼現匯票,也就是在匯票到期之前先墊支貨幣。在墊付的款項當中扣除匯票到期之前應付的決定利息。通過匯票到期之後的支付,補償了銀行墊支的數目,還有作為純利潤的利息。銀行家向貼現的商人所預付的並不是金銀幣,而是他們自身的本票,其好處是,通過貼現他能夠增加他的本票發行量,他憑借經驗發現,這樣的本票都在流通。所以他能從較大數量的發行額得到利息純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