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富論

第五章 論獎金

在大不列顛,經常有人請求對某一種產業的產品發給出口獎金,政府有時也給予這樣的出口獎金。人們覺得,有了出口獎金,我國的商人和製造商在國外市場上出售貨物就可以和競爭者一樣價格低廉或者更低廉些。據說這樣就能夠讓出口的數量比較大些,從而讓貿易差額變得對我們自己的國家更加有利。在外國,我們沒辦法給予我們的工人壟斷權,就像我們在國內市場上所做的那樣。我們沒辦法強迫外國人購買我國工人的貨物,就像我們對自己的同胞所做的那樣。從而,他們覺得,差一點的辦法,就是付錢給外國人,讓外國人購買。重商主義體係正是如此提議,用貿易差額的辦法來讓整個國家致富,將錢放在我們任何人的口袋中。

他們覺得,隻應當對沒有獎金就沒有辦法進行的那些貿易部門發給。可是,商人出售貨物的價格可以補償在生產和上市中所用的資本並帶來普通利潤的,任何一個貿易部門都是沒有獎金就可以進行的。任何一個如此而來的部門顯然和一切其他沒有獎金也在進行的貿易部門處在同一水平上,從而沒辦法要求比它們多出一個獎金。隻有商人不得不通過不足補償他的資本還有普通利潤的價格出售貨物的那些貿易,或他隻得通過少於將商品送入市場的實際成本賣出貨物的那些貿易,才需要得到獎金。

獎金是為彌補這樣的虧損而發給的,是為了鼓勵他繼續或開始從事這樣一種貿易:它的每一筆交易都虧損在裏麵所用到的資本的一部分,它的性質是,假使其他的貿易都像它,不久就沒有什麽辦法給國家留下任何資本。

應當指出的是,靠獎金進行的貿易是在兩國之間可以長期經營下去然而老是虧本或通過低於上市成本的價格賣出貨物的貿易。可是假使不用獎金去補償商人在貨物價格上的損失,他自己的利益不久就會迫使他去用此外的方式運用他的資本,或找到一種貨物價格可以補償他送貨物上市使用的資本並帶來普通利潤的貿易。

獎金的效果,也就像重商主義體係一切其他辦法的效果一樣,隻不過迫使一國貿易進入如此而來一種渠道,它不與貿易自行進入的渠道可以得到更多利益。

穀物貿易論文的睿智的消息靈通的作者十分清楚地表明,自從穀物出口獎金第一次建立通過以來,穀物出口價格(估價頗為適中)大大多於了穀物進口價格(估價十分高),它超過的數額比在此期間支付的一切獎金數額大得多。他覺得,依照重商主義體係的正確原理,就清晰地證明,這樣的強迫的穀物貿易對國家有利;出口的價值多於進口的價值,他的數目比國家為讓穀物出口所作為一切特別開支要大得多。他沒有思考到,這樣的特別開支或獎金,隻不過是社會為讓穀物出口實際所作開支的一個非常小部分。農場主在穀物生產中用到的資本也應當計算在內。除非穀物在外國市場上賣出的價格不僅可以補償獎金而且可以補償農場主的資本還有他的普通利潤,否則社會就會損失這個差額,或者說國家資本減少了那麽多。可是覺得一定要發給獎金的理由,正是如果價格不足夠辦到這一點。

據了解,自從獎金設置以來,穀物的平均價格已經大為下滑。我想要表明,自上世紀末以來,穀物平均價格開始稍有下滑,本世紀頭64年中繼續下滑。可是這個事件,假定它就像我相信的那樣是真實的,必定是沒有獎金也會發生的,不可能是因為獎金才產生的結果。它在法國也就像在英格蘭那樣發生,盡管在法國不僅沒有獎金,而且直到1764年以前,穀物出口通常被禁止。從而,這樣的穀物平均價格的漸漸下降,既不是因為這種規定,也不是因為那種規定,而是因為白銀價值的漸漸的悄無聲息的上升,這一點我在本書第一編已經表明在本世紀中在歐洲的通常市場上已經發生。說獎金可以有助於降低穀物價格,那仿佛是完完全全不可能的。

已經指出的是,在豐收年份,獎金造成極其不尋常的出口,必定讓國內市場上的穀物價格維持在它自然會落到的水平以上。這就是獎金製度公開宣布的目的。在歉收年份盡管經常停止發給獎金,可是它在豐收年份造成的大量出口,必定經常阻礙用一年的多餘去彌補另一年的不足。所以,無論在豐收年份還是在歉收年份,獎金必定讓國內市場上穀物貨幣價格略為高出應有的水平。

在實際的耕作狀態下獎金必定有這樣的趨勢,我覺得任何有理性的人是不可能有異議的。可是有很多人覺得,獎金通過兩種不同的方式鼓勵耕作:第一,獎金為農場主的穀物開辟更為廣泛的外國市場,他們覺得這會增加對穀物的需求,從而增加穀物的生產;第二,保證他得到比在實際耕作狀態下所可以預期的更好的價格,他們覺得這會鼓勵耕作。他們如果得到這樣的雙重鼓勵,在長時期內必定增加穀物的生產。

我的回答是,不管獎金可以讓外國市場多麽擴大,它在任何一個具體年份,必定是靠放棄國內市場來達成的,由於每一蒲式耳靠獎金來出口而沒有獎金就不可能出口的穀物,會留在國內市場上來增加消費,同時降低穀物的價格。一定要指出,穀物獎金,還有每一種其他的出口獎金,會對人民征收兩種稅收:第一,為了支付獎金他們隻得繳納的稅收;第二,因為國內市場上穀物價格上漲而產生的稅收負擔。因為所有人民都是穀物的購買者,所以所有人民一定要繳納這樣的稅收。在這樣的商品上,第二種稅比第一種稅要征收的更多。讓我們這樣假設,各個年份平均每誇特小麥出口獎金為5先令,讓國內市場上每蒲式耳小麥價格比自然收成狀況的實際價格隻提高6便士,或每誇特提高4先令。

即便是依照這個十分適中的假設,人們除了要繳納為支付每誇特出口小麥5先令獎金的稅收之外,還需要繳納自己所消費的每誇特小麥4先令的稅收。可是,依照這位消息十分靈通的穀物貿易論文的作者的說法,出口穀物和國內消費穀物的比例是1:31。所以,他們第一種稅就要支付5先令,第二種稅就一定要支付 6鎊4先令。

對於這樣一種第一生活必需品支付如此沉重的稅收,必定會減少貧苦人民的生活資料,或者說必定會稍微增加他們的貨幣工資,二者均和他們的生活資料貨幣價格的提高成比例。就他在前一場合所起的作用來說,它必定會降低貧苦人民的教育和撫養子女的能力,從而必定會限製國家人口的增長。就他在後一場合所起的作用來說,它必定會讓雇傭的工人人數比應有的少,因此必定會限製國家產業的發展。所以,由獎金造成的穀物不尋常出口,不僅在第一年使國內市場和消費的縮小和國外市場和消費的擴大相等,而且,因為限製了國家的人口增長和產業發展,它的最終趨勢是阻礙和限製國內市場的擴大,所以在長時期內不是擴大而是縮小整個的穀物市場和消費。

他們覺得,這樣的穀物貨幣價格的提高,因為讓這樣的商品對農場主可通過得到更多利益,必定會鼓勵穀物的生產。我的回答是,假使獎金的效果是提高穀物的真實價格,或者說可以讓農場主通過同樣多穀物按附近地區普通維持其他勞動者的方式——無論為大方的、適中的或節儉的——維持更多的勞動者,情形有可能是那樣。可是很明顯,無論是獎金,還是任何其他的人為製度,都不可能產生這樣的效果。能夠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獎金影響的,不是穀物的真實價格,而是它的名義價格。盡管獎金製度所征收的稅收對納稅人是沉重的負擔,對於接受獎金的人來說卻沒有多大好處。

獎金的真正效果,與其說是提高穀物的真正價格,不如說是降低白銀的真正價值;或讓同樣多白銀交換到的穀物數量還有一切其他國產商品的數量都比較少,因為穀物的貨幣價格支配一切其他國產商品的貨幣價格。

穀物的貨幣價格調節勞動的貨幣價格,後者一定要讓勞動者可以購買足夠數量的穀物,依照社會的進步、停滯或衰落狀態強迫雇工所采用的維持工人的奢侈的、適中的或節儉的方式,去維持他自己和他的家人的生活。

穀物的貨幣價格也支配一切其他的土地天然產物的貨幣價格,後者在任何一個改良時期必定和穀物的貨幣價格保持相應的比例,盡管這樣的比例在不同的時期有所差別。例如,它支配牧草和幹草、肉類、馬、馬的飼料、內陸運輸還有全國大多數國內商業的貨幣價格。

因為支配一切其他的土地天然產物的貨幣價格,穀物的貨幣價格也調節差不多一切製成品的原料的貨幣價格。因為調節勞動的貨幣價格,它也調節製造工藝和技巧的貨幣價格。因為調節兩者,它也就調節整個製造品的貨幣價格。勞動的貨幣價格,還有作為勞動和土地產品的每一樣東西的貨幣價格,必定隨著穀物價格升降的比例而升降。

所以,盡管因為有了獎金,農場主可以將每蒲式耳穀物賣得4先令而不是3先令6便士,付給地主的地租也隨著產物貨幣價格的上升成比例地增加,可是4先令可以購買的其他國產貨物並不比以前多,農場主的情況和地主的情況均不可能因為這樣的變化而有所改善。農場主沒辦法耕種得更好一些,地主沒辦法生活得更好一點。在購買外國商品方麵,這樣的穀物價格提高可能給他們帶來一點小小的好處。在國產商品方麵,卻沒辦法給他們帶來任何好處。然而農場主的差不多一切支出、甚至地主的大多數支出,都是用在國產商品上。

白銀價值的下跌是礦山富饒導致的結果,在商業世界大多數地區與此相同地或差不多是與此相同地起作用,它對任何特定國家的影響十分小。它所造成的一切貨幣價格的上升盡管沒辦法讓接受者在實際上更富一點,卻也沒辦法讓他們在實際上更窮一點。一套銀器變得實際上更賤一點,可是每一樣其他東西的真正價值依然和從前相同。可是白銀價值的下落假使是因為特殊情況或政治製度的影響然而僅限於一個國家,那就是一件關係重大的事情,它遠遠不可能讓任何一個人真正更富,然而隻會讓任何一個人更窮。

一切商品的貨幣價格的上調是這個國家特有的現象,這會多多少少地阻礙在該國進行的每一種產業,讓外國可以通過比該國自己的工人所索取的更小量的白銀供應差不多一切的貨物,也就是說,不僅在外國市場上、國內市場上是這樣,甚至比自己國家工人的售價更低。

西班牙和葡萄牙作為一座大礦山,所有人的特殊處境,讓它們成為向一切其他歐洲國家分配金銀的人。所以,這些金屬在西班牙和葡萄牙自然也就應該比在歐洲其他地方價格較低。可是,差額不可能比運費和保險費數量更大;因為這些金屬價值大而體積小,運費不多,保險費也和其他同等價值的貨物一樣。所以,西班牙和葡萄牙因為它們的特殊處境而遭受的損失很小,假使它們的政治製度不讓這樣的不利加劇的話。

西班牙對金銀出口課稅,葡萄牙卻禁止金銀出口,讓這樣的出口承擔了偷運的費用,讓這些金屬在其他國家的價格比在它們自己國內高出了這樣的支出的一切數額。假使你對水流建築堤壩,壩內水滿了以後,多餘的水就會從壩頂流出,好像根本沒有堤壩一樣。禁止出口沒辦法讓西班牙和葡萄牙保存更多的金銀,可以保存的隻是它們所可以利用的為限,也就是說,它們的土地和勞動年產物允許它們可以利用的,或是鑄幣,或是器皿,或作鍍金還有其他金銀裝飾品。當它們得到這個數量以後,堤壩就灌滿了,以後注入的一切水流必定會溢出。所以,每一年從西班牙和葡萄牙出口的金銀,依照一切的記錄,大體上等於一切進口的金銀。

盡管有了這些限製,可是,就像堤壩內的水必定比外麵的水更深一樣,這些限製使保留在西班牙和葡萄牙的金銀數量,相比於它們的土地和勞動年產物來說,必定會比其他國家的金銀數量更多。堤壩越高才能越堅固,壩內壩外水深的差別也就越大。稅收越高,保證禁令的懲罰越嚴重,執行監督法令的警察越警惕越嚴厲,金銀和西班牙、葡萄牙的土地和勞動年產物,和其他國家土地和勞動年產物的比例之差也就越大。所以據了解這樣的差別非常大,以至於你經常會發現那裏屋中的金銀器皿極多,卻看不到在別國覺得和這樣的豪華相適宜或相配稱的其他東西。

金銀的低廉或其他一切商品的昂貴(二者實際上是一回事),兩者是這樣的金屬必定大量的結果,妨礙了兩國的農業和製造業,讓外國可以通過比在兩國之內生產或製造所花費的較少量的金銀供應它們通過很多天然產物和差不多一切製造品。稅收和禁令通過兩種方式起作用。它們不僅讓兩國貴金屬的價值降低很多,而且因為在國內保留了一定數量的原本會流入他國的金銀,讓他國的金銀價值比應有的略高,從而讓這些國家在和兩國通商時能夠享有雙倍的好處。

打開閘門,壩內的水迅速就會比大壩外少,不久就會讓兩者處於同一水平。一旦取消關稅和禁令,兩國的金銀數量就會急劇減少,他國的金銀數量就會稍有增加,金銀對土地和勞動年產物的比例在各國用不了多久就會處於同一水平或接近同一水平。西班牙和葡萄牙因為這樣的金銀輸出所遭受的損失完完全全是名義上的和虛構的。它們的貨物、它們的土地和勞動年產物的名義價值會下降,會用比以前較小量的白銀去表示或代表,可是這些東西的真正價值還是和以前一樣,會足夠維持、調節和雇傭同一數量的勞動。因為它們貨物的名義價值會下降,它們的剩下來的金銀的真正價值就會上調,較小量的金銀會達到以前利用較大量金銀來達到的同一商業和流通目的。

送往國外的金銀不是毫無意義的,而是會帶回同等價值的各種貨物。這些貨物也不可能全都隻是奢侈消耗的東西,專供懶惰的人利用,他們隻有消費,不生產什麽東西作為回報。因為懶惰者的真正財富和收益不可能因金銀的這樣的特別輸出而增加,他消費也不可能所以而大大增加。這些貨物或許有一大多數、必然有一些部分是原料、工具和食物,用來雇傭和維持勤勞人民,他們會再生產出自己所消費的東西的一切價值,並帶來利潤。如此而來社會的一部分固定資財就會變成活資財,會比以前推動更大數量的勞動。兩國的土地和勞動的年產物會很快稍有增加,幾年之內或許會大為增加,如此而來它們的產業就會從現在承受的沉重負擔中解脫出來。

穀物輸出獎金也必定完完全全和西班牙葡萄牙的這樣的荒謬政策一樣起作用。不管實際的耕作狀態如何,它會讓我們的穀物在國內市場上比在實際耕作狀態下原本的價格稍微貴些,然而在外國市場上那麽稍微便宜些;因為穀物的平均貨幣價格或多或少調節一切其他商品的平均貨幣價格,所以它讓白銀在國內市場上的價格大為降低,在國外市場上的價值稍有提高。它使得外國人特別是荷蘭人不僅可以比在無獎金的情況下更為低廉地食用我們的穀物,而且有時甚至可以比我們自己的人民在同一情況下可以更為低廉地食用我們的穀物,這是一位卓越的權威,馬修·德克爾爵士告訴我們的。它阻止我們自己的工人在無獎金時那樣去通過小量的白銀供應自己的貨物,卻讓荷蘭人可以通過較小量的白銀供應他們的貨物。它使得我們的製造品在每個市場上都比在無獎金時略微貴一點,使得他們的製造品比在無獎金時稍微便宜一點,從而讓他們的產業得到雙倍於我們產業的好處。

獎金在國內市場上提高我們的穀物的名義價格而不是提高它的真正價格,不是增加了定量穀物所可以維持和雇傭的勞動數量然而隻不過增加了它所可以交換的白銀的數量,所以它阻抑我們的製造業,然而又沒辦法給我們的農場主或鄉紳帶來任何重大好處。誠然,它在兩者的口袋中放進了稍為多一點的錢,或許難以說服他們大多數的人,讓之相信這沒有給他們帶來什麽重大好處。可是假使這樣的錢的價值下滑,它的數目盡管增加,它所可以購買的勞動、食物和國產商品的數量卻相應地減少,那麽這樣的好處就隻不過名義上的和虛構的。 或許隻不過對整個國家中的一部分人,獎金曾經可能是有重大好處的。這就是穀物商,也就是穀物的輸出者和輸入者。

在豐收年份,獎金必定讓穀物出口比沒有獎金時大,因為阻止一年的富餘去彌補另一年的短缺,它在歉收年份讓穀物進口多於必要的數量。它增加了穀物商人在兩種不同年份中的營業;在歉收年份,它不僅讓穀物商人的進口數量更大一點,而且售價更高一點,假使豐收年份沒有或多或少地被阻止去彌補歉收年份,情形就不可能是如此而來。正是在這樣的人身上,我看到了要求繼續並更新獎金的熱情。

鄉紳在安排對外國穀物進口的高關稅(這在普通豐收年份等於禁止進口)時,在安排獎金時,仿佛是在模仿我們的製造商的行為。通過前一種製度,他們保證自己享有對國內市場的壟斷權;用後一種製度,他們想要防止國內市場上自己的貨物存量過量。他們想要通過這兩種辦法來提高穀物的真正價值,就像製造商用與此相同的辦法提高了很多種製造品的真正價值那樣。

他們或許不曾注意到自然賦予穀物的和差不多一切其他貨物之間的本質差異。當你用壟斷自己國家市場或發給出口獎金的辦法,讓我們的麻織造商可以通過比原本能夠得到的價格較好的價格賣出貨物時,你不僅使這些貨物的名義價格提高了,而且也提高了它們的真正價格。你讓這些貨物的價格等於較大數量的勞動和生活資料,你不僅增加了貨物名義利潤,而且也增加了真正利潤。也就是說,這些製造商的真正財富和收益,你讓他們自己生活得更好一點,或在這些特定的製造業中雇傭更大數量的勞動。你真正的作用是鼓勵了這些製造業,引導了比自行進入的數量更多的國家勞動進入這些製造業。可是當你用與此相同的辦法提高穀物的名義價格或者是貨幣價格時,你並沒有提高它的真正價值。你沒有增加我們對農場主或者是鄉紳的真正財富、真正收益。你沒有鼓勵穀物增加產量,因為你沒有讓他們可以維持和雇傭更多的勞動者去生產穀物。

依照事物的性質,穀物有它的真正的價值,隻改變它的貨幣價格是沒辦法改變真正價值的。出口獎金和國內市場壟斷都沒辦法提高這樣的價值。最自由的競爭也沒辦法降低它。從整個世界範圍來說,這樣的價值等於它所可以維持的勞動數量;就某個地方來說,它可以等於在該地用普通維持勞動的慷慨的、適中的或節約的方式所可以維持的勞動數量。呢絨或麻布不是最終在衡量和決定一切其他商品的真正價值中起調節作用的商品,穀物卻是。

每一種其他商品的真正價值,最終都按照它的平均貨幣價格和穀物的平均貨幣價格的比例來比較和決定。穀物的平均貨幣價格有時在一個世紀和另一個世紀不同,然而它的真正價值不隨這樣的變化而改變。然而白銀的真正價值隨著這樣的變化而改變。

鼓勵任何國產商品出口的獎金,第一,都能夠用對重商主義體係一切不同辦法的反對理由去反對,也就是說,強迫國家的某些部分勞動進入不與它自行進入的渠道有利的渠道;第二,還有一個反對理由,也就是說,它不僅強迫這部分勞動進入不那麽有利的渠道,而且在實際上強迫它進入不利的渠道,沒有獎金就沒有辦法進行的行業必定是一種虧損的行業。穀物出口獎金就能夠用這樣的理由去進一步反對,它絲毫沒辦法促進穀物的生產,獎金的用意卻在鼓勵這樣的生產。所以,當我們的鄉紳要求安排這樣的獎金時,他們並不完完全全理解自己的利益,然而商人和製造商的行為那麽普通是由對自己利益的完完全全理解所引導的。鄉紳們讓國家收益負擔一筆十分大的開支,向一切人民征收了一種十分沉重的稅收,可是他們自己的商品的真正價值卻沒有任何顯著的增加;而且因為稍微降低了白銀的真正價值,他們在某種程度上阻抑了國家的通常產業,不是促進了他們自己土地的改良,而是或多或少阻礙了這樣的改良,因為土地改良必定是依存於國家的通常產業的。

如果人們能夠,為了鼓勵任何商品的生產,生產獎金會比出口獎金起更直接的作用。除此之外,它隻對人民征收一種稅收,也就是說,為支付獎金所一定要繳納的稅收。它不可能提高反而隻會降低國內市場上商品的價格;然而它不可能向人民征收第二種稅收,反而可能是補償人民繳納的第一種稅收,至少可以是它的一部分。然而生產獎金很少發放。

重商主義體係設立的偏見,教導我們相信,國民財富更直接的方式是由出口產生而不是由生產引起的。所以更加重視出口,覺得出口是把貨幣帶進國內的比較直接的手段。還聽說,依照經驗,生產獎金比起出口獎金來,更容易弄虛作假。我不明白這在多大程度上是真正的。然而出口獎金被濫用於很多虛假的目的,卻是眾所周知的。可是商人和製造商是這一切辦法的偉大發明家,生產獎金是不合乎他們的利益的,因為它有時會讓他們的貨物在國內市場上大量存積。然而出口獎金能夠讓他們將多餘的貨物送往國外,保證留在國內市場上的貨物的價格,有效地防止大量存貨。所以,在重商主義體係的一切辦法中,他們喜歡的就是這個辦法。我明白有一點工程的經營者,他們私下裏同意,自己掏腰包設立獎金,獎勵他們所經營的貨物的必定部分出口。這樣的辦法十分成功,盡管產量確實增加很大,然而國內市場上他們的貨物的價格卻提高了一倍以上。穀物獎金假使真正降低了穀物的貨幣價格,那它的作用必定是大不相同。

然而,在某些特殊場合,已經發給了類似生產獎金的東西。向白鯡漁業和鯨漁業所發的漁船噸位獎金,或許能夠看做具有這樣的性質。據了解,這樣的獎金直接讓這些貨物在國內市場上的價格比沒有獎金時低廉。一定要承認,在其他方麵,這樣的獎金的效果和出口獎金相同。

因為有了噸位獎金,國內的一部分資本被用來把貨物送往市場,然而它的價格沒辦法補償成本還有資本的普通利潤。盡管對這些漁業的船舶噸位獎金沒辦法增加國家的富裕,卻因為增加了海員和船隻,或許能夠有助於國防。也許能夠說,比起就像維持一支龐大的常備陸軍那樣維持一支龐大的常備海軍(假使我能夠這樣說的話)來,有時能夠利用獎金,用較小的支出來達到國防的目的。

盡管有這些有利的說法,然而通過以下的思考讓我相信,至少在給予這樣的獎金之一時,立法機關受到了很大程度的欺騙。

第一,鯡漁業大漁船的獎金有些過大。從1771年冬季開始捕魚,到1781年冬季結束捕魚,鯡漁業大漁船的噸位獎金每噸30先令。在這11年中蘇格蘭鯡漁業捕魚產量共計378347桶。捕獲後也就是說,在海上醃製的鯡魚稱為海條。為了讓之成為所謂的商業鯡魚,一定要額外用鹽將它重新包裝;在這樣的場合,依照計算,3桶海條大多數時候再包裝為兩桶商業鯡魚。所以,依照這樣的計算,在這11年中捕獲的商業鯡魚,隻有252231桶。在這11年中,所發給他們的噸位獎金共計155463鎊11先令,或者說每桶海條的獎金是8先令2便士,每桶商業鯡魚的獎金是12先令3便士。

醃製這些鯡魚用到的鹽有時候是蘇格蘭的鹽,有時候是外國的鹽,兩者在發給醃魚人時均免征一切貨物稅。現時對蘇格蘭的鹽征收的貨物稅為每蒲式耳1先令6便士,對外國的鹽征收10先令。一桶鯡魚被要求用外國鹽大概1蒲式耳。平均要用蘇格蘭鹽2蒲式耳。假使鯡魚用來出口,不付這樣的稅;假使作為國內消費,無論是用蘇格蘭鹽或外國鹽醃製,每桶隻付1先令。這是對每蒲式耳鹽征收的過去的蘇格蘭稅,據最保守估計,醃製一桶鯡魚需要用1蒲式耳鹽。

在蘇格蘭這樣的國家,外國鹽除了用來醃魚之外,很少作其他用途。然而從1771年4月5日開始到1782年4月5日,進口外國鹽共 936974蒲式耳,每蒲式耳大概重量是84磅;從工廠中發給醃魚人的蘇格蘭鹽是168226蒲式耳1~2_k,每蒲式耳隻有56磅。很顯然,用在漁業方麵的,主要是外國鹽。除此之外,每桶出口的鯡魚還有2先令8便士獎金,2/31~2_k由大漁船捕獲的鯡魚全部用來出口。

把所有這一切加在一起,你就不難發現,在這11年中,由大漁船捕獲的每桶鯡魚,用蘇格蘭鹽醃製的,出口時要花費掉政府17先令 11便士,供國內消費的要花費掉政府14先令3號便士;而用外國鹽醃製的,出口時要花費掉政府1鎊7先令5號便士,供給國內消費的1鎊3先令9便士。上等商業鯡魚的價格為每桶17和18先令到24和25先令,平均大概為1基尼。

第二,發放給白鯡漁業的獎金是漁船噸位獎金,與漁船的載重量成比例,而不是和漁船在捕魚中的勤勞與懶惰或成敗成比例;我恐怕,最普遍的情況是,漁船出海的唯一目的並不是捕魚,而是撈取獎金。1759年,當獎金是每噸50先令時,蘇格蘭整個的大漁船漁業隻捕獲了4桶海條。那一年每桶海條單是獎金就要花費掉了政府113鎊15先令,每桶商業鯡魚要花費掉了政府159鎊7先令 6便士。

第三,白鯡漁業中那種發給噸位獎金的捕魚方式(使用載重 20至80噸的大漁船或雙桅漁船),是很不適宜蘇格蘭的實際情況的,它隻適宜荷蘭的情況,這樣的方式仿佛是從荷蘭學來的。荷蘭距離鯡魚主要遊息的大海很遠,因而隻可通過大漁船捕魚,大漁船能夠裝載充分的水和食物,以便供遠海航行之用。然而赫布裏底群島或西部群島,設得蘭群島,還有蘇格蘭的北部和西北部的海岸,都是從事捕撈鯡魚的主要地區,到處都被海灣隔斷,伸入陸地很遠,俗話叫做海閘。在鯡魚遊入這些海域的季節,它們主要是遊向這些海閘地帶;鯡魚,我聽說還有其他各種魚類遊入這樣的海閘的時期很不固定。可見,小船捕魚仿佛是最適宜蘇格蘭的特殊情況的漁業方式。

漁夫一旦捕得鯡魚就可以馬上送往岸上,進行醃製或食用。然而,給予大船漁業每噸30先令的重大獎勵,必定是對小船漁業的阻礙;小船漁業沒有這樣的獎金,沒辦法按照大船漁業的條件把醃魚送往市場。所以,在設立大船獎金以前,十分可觀的小船漁業,據了解,雇傭的水手數量並不少於現在大船漁業所雇傭的水手,現在卻差不多完完全全衰落了。我一定要承認,若於這樣的現今已毀滅和放棄的漁業的舊規模,我沒有辦法準確敘述。因為對小船漁業的裝備不發獎金,所以海關或鹽稅官員對它均無記載。

第四,在蘇格蘭很多地區,在一年中的某些季節裏,鯡魚是很多普通居民食物的主要部分。用意在讓國內市場上鯡魚價格降低的獎金,對於救濟我國很多處境並不富裕的同胞可以做出重大的貢獻。然而鯡魚大船獎金卻沒有起到這樣的作用。它摧毀了小船漁業,額外的每桶2先令8便士的出口獎金,又讓大船漁業產品的大多數,也就是2/3以上送往國外。在大約三十至四十年以前,還沒有設立大船獎金的時候,我聽說通常白鯡魚的價格是每桶 16先令。

10至15年以前,當小船漁業尚未被完完全全毀滅的時候,據了解價格為每桶17至20先令。在最近的五年中,平均每桶鯡魚的價格已達25先令。然而,這樣的高價可能是因為蘇格蘭海岸鯡魚的稀少。我還一定要指出的是,裝鯡魚的桶大多數時候是同鯡魚一道售出的,它價格也包括在上麵所說的各種價格在內,自從美洲戰爭開始以來,桶的價格大概比從前高出一倍,也就是說,從大概3先令漲至大概6先令。我也一定要指出,我所收到的關於以前價格的記錄,絕不是非常統一和一致的;一位非常精明和有經驗的老人告訴我,五十多年以前,一桶上等商業鯡魚的普通價格是1基尼;我想,這在現今仍然能夠被看做是平均價格。然而,我覺得一切的記錄均一致表明,國內市場上鯡魚的價格並沒有因為大船獎金而降低。

當漁業經營者在得到這樣的豐厚獎金後繼續就像從前習慣所做的那樣通過同一價格甚至較高價格賣出他商品時,人們會預期他們的利潤可能很高,有些個別的人情況也很可能是如此而來。然而,我有一切理由相信,通常說來,他們並非如此。這樣的獎金的大多數時候效果是,鼓勵草率的經營者去冒險從事一種他們並不十分了解的營業,他們因為自己的疏忽和無知所遭受的損失,遠遠多於從政府的極端慷慨所得到的一切。

1750年,依照為鼓勵白鯡漁業第一次給予每噸30先令獎金的同一法律(喬治二世第 23年24號),有人設立了一家股份公司,資本為50萬鎊,認股人 (在一切其他鼓勵——也就是說,剛才提到噸位獎金、每桶2先令8便士的出口獎金、所用不列顛鹽和外國鹽免稅——之外),在14年內,就他認購和繳納的每100鎊股本每一年有權得到3鎊,由海關總督每半年支付一半。這家大公司的總裁和董事們應該住在倫敦,除此以外,還宣布在王國一切其他港口設立漁業公司是合法的,然而每家公司認購的股本不得少於1萬鎊,自主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給予大公司的年金和一切各種獎勵,與此相同也給予這些小公司行業。大公司的認股不久就已經滿額,在王國的各個港口設立了好幾家小漁業公司。盡管有一切獎勵,差不多所有這些公司,無論大小,損失了大多數資本;現在它們任何一家都沒有留下什麽痕跡,白鯡漁業一切或者差不多一切均由私人企業家經營。

誠然,假使任何一種製造品都是保衛社會所必需的,完全依靠我們的鄰國來供應可能是不明智的;假使這樣的製造業沒有獎勵,也就是說,沒辦法在國內自行建立,那麽用一切其他產業部門課稅去支持它,也不一定是不合理的。對於不列顛製造帆布和不列顛製造火藥發給出口獎金,或許能夠依照這個原則為之辯護。

然而,利用人民大眾的產業課稅去支持少數種類的製造商的產業顯然就很難說是合理的,在極度繁榮的奢侈狀態下,公眾享有較大的收益而又不知如何利用,為發給自己喜歡的製造業一點獎金,也就像作出任何其他無益的開支一樣,可能是很自然的。在公共支出中也就像在私人支出中一樣,大財富或許經常能夠作為大蠢事的辯解。然而處在通常困難和緊迫的時候仍然繼續從事這樣的浪費,那必然就是異乎尋常的荒謬了。

所謂獎金有時隻不過是退稅,因而沒辦法用反對真正獎金的理由去加以反對。舉例來說,對出口糖的獎金,隻不過是用來退還對作為原料的赤砂糖和黑砂糖的進口關稅,對於出口絲製品的獎金,隻不過是退還對進口生絲和撚絲征收的關稅。對於出口火藥的獎金,隻不過是退還進口硫磺和硝石征收的關稅。用海關的語言來說,對於出口貨物如果和進口時保持同一形態時給予的津貼才可以稱為退稅。當因為製造而改變了形態以至有新的名稱時,發給的津貼就稱為獎金。

國家對於在自己的行業中有過出色成就的技術人員和製造商發給的獎勵金,不可能遭到相同對獎金的反對。通過鼓勵某種特殊的熟練和技巧,這些獎勵金的作用隻在維持在這些行業中實際雇傭的工人的競爭心,不可能大到讓國家資本有比沒有獎金時更大的份額轉入之中任何一種行業。獎勵金的趨勢並不是用來推翻各種行業之間的自然平衡,而隻在於讓每種行業中所做的工作盡可能地完善和完完全全。除此之外,這類獎勵金的支出很小,然而獎金的支出卻非常大。單是穀物獎金一項,一年就耗費國家30萬鎊以上。

獎金有時也被稱為獎勵金,就像退稅有時也稱為獎金一樣。然而我們在一切的場合都一定要注意事物的本質,而不去思考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