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富論

第三章 國債

我在前麵章節已經充分闡明,在商業沒有得到發展和製造業沒有得到改良以前的沒有開發的社會狀態下,人們對於隻有商業和製造業可以給人們帶來的那些昂貴的奢侈品還是全然一無所知時,一個擁有大量收益的人能夠花費或享受到那筆收益的唯一途徑就是盡他所能地贍養多少人,就贍養多少人。能夠說一大筆收益在任何時候都意味著可以調節大量的生活必須品。

在那種沒有開化的狀態下,收益大多數時候都是用大量的生活必須品,也就是說,大多數時候的食品和粗布,穀物和牲畜,羊毛和生皮來實現的。當時既沒有商業又沒有製造業能夠把一個人消費之外剩餘的東西實行加工讓他可以交換更多一點的東西,他就隻有用自己的剩餘物資供養(他能夠供養得起的)人們。這樣的沒有奢侈的款待和沒有誇耀的慷慨在那種情況下就是富人和顯貴們的主要開銷。然而這些開銷,我在本書第三篇也已與此同樣說明,不易於讓他們破產。可能再沒有什麽自私的享樂會是這樣的輕浮,追求這樣的享樂有的時候是毀滅不了一個睿智人的。然而熱衷於鬥雞卻毀滅了非常多人。盡管奢侈的款待和誇耀的慷慨也毀滅了一部分人,然而我相信被上麵所謂的那種款待或慷慨而毀滅的人數量不可能非常多。

在我們封建的祖先中一個家庭經常是長時間持有著大片的地產,這一點就充分說明人們大多數時候還是習慣於量入為出的生活。盡管一些大地主時常舉行鄉村式的款待,在我們現在看上去仿佛和前麵講的那種生活方式不相符合,因為我們一貫覺得那種方式是和節儉分不開的,然而我們也一定要承認他們至少還是盡量節儉的,大多數時候並沒有把他們的一切收益都花費掉。他們部分的羊毛和生皮大多數時候有機會變賣成錢。可能部分的錢他們在購買當時所可以帶來的少數虛榮和奢侈的物品時花費掉了。然而有一部分他們大多數時候則貯藏了起來。的確,他們再沒有別的任何途徑能夠處置它們,沒辦法不把他節省出來的錢存起來。做生意對於一個紳士來說是十分有失體麵的,把錢放債在當時被看成是放高利貸,不僅為法律所不允許,那將會更為不體麵。再說,在那種極端動亂的時代,把錢存在手上也方便,一旦有一天他們被趕出自己的家園,他們能夠把一點值錢的東西隨身帶到某個安全的地方去。極端的動亂讓他們感到把錢儲存起來最方便,把儲存的錢隱瞞起來也與此同樣方便。人們經常發現的一點無主的寶藏或財寶充分證明在那些年代儲存和藏匿財寶是多麽常見的事。被挖掘的寶藏在那時被看成是君主收益的一個重要部分。然而在今天就是把王國裏一切被挖掘的寶藏歸在一起可能還沒法構成一個擁有非常大的莊園的鄉紳的收益的一個重要部分。

這樣的節省和儲存的喜好在君主和臣民中與此同樣盛行。在那些沒有多少商業和製造業的國家裏,我在本書的第四篇中已提到過君主所處的境地,自然而然讓他傾向於節儉以求積累。處在那個境地的君主的費用都沒法由他們的虛榮心來調節。他喜歡有一個裝飾華麗的宮廷,然而時代的愚昧,所可以給宮廷的華麗裝飾帶來的也僅僅是幾件小玩藝兒。當時不需要任何常備軍隊,所以甚至君主的費用都像一個大的領主,僅限於對他佃戶的獎金和對家臣的款待。然而獎金和款待很少會導致浪費,盡管虛榮心總是會導致浪費。所以歐洲的一切君主都有財寶,這一點前麵已經談到過了。據了解,現在任何一個韃靼首領都還有財寶。

在商業國家裏各個地方充斥著各種各樣的昂貴的奢侈品,君主就像他的疆土上絕大多數的大領主那樣很容易要花費他的收益中的大多數購買那些奢侈品。他自己的國家與他的鄰國供應的種類繁多價格昂貴的小玩藝兒,構成了宮廷輝煌然而又毫無意義的華麗;為了追求與此相同的華麗,他的貴族們辭退了他們的家臣,讓他們的佃戶自己獨立,自己也漸漸地變得就像他的領地裏大多數的自由民那樣無足輕重。影響著他們行為舉止的那種輕浮的**與此同樣也影響著君主的行為舉止。怎麽可以設想他應該成為他的疆土上對這樣的享樂能夠無動於衷的唯一的富人呢?假如他不是,那麽他可能做的就是把他的收益中的大多數花費在那些享樂上,導致非常大地削弱了國家的防衛力量,我們沒法期望他不把維持國防力量所必須的資金之外的一切資金都花費在那些享樂上。他的日常費用變成了和他的日常收益同等,假如開銷不時常多於收益,就算是好的了。再也不可能期望積累財富,當遇到特殊事件需要特殊費用時,他就一定要號召他的臣民作特殊的捐助。已故的和現在的普魯士國王是歐洲自從法國國王亨利四世1610年死後,僅有的兩個積累了一點財富的偉大王子。導致積累的節儉在共和政體的政府和君主政體的政府裏差不多與此同樣變得都十分少見。意大利的共和國,荷蘭的聯省全都已經負債。伯爾尼州是歐洲唯一的一個積累有財富的共和國。瑞士的其他共和國全都沒有。對於某種華麗壯觀的建築的喜愛,至少對其他的公共裝飾的喜愛經常是在一個小小的共和國裏似乎嚴肅的元老院的會議室裏和最大的國王的**的宮廷裏同樣盛行。

和平時期缺少節儉就一定讓戰爭時期要借債。當戰爭來臨時,國庫裏除了用於和平編製的日常費用外就再沒有其他的錢財。戰爭時期國防的必須費用是和平時期編製的三四倍,因而收益也須多於和平時期收益的三四倍。也就是說,就算君主有 (他大多數時候非常少有)依照費用的增加立即增加收入的方法,然而等到構成增加收益的稅款進到國庫可能要在開始增收的10或12個月以後了。然而在戰爭開始的時刻,或者眼看就要開始的時刻,軍隊一定要擴大,艦隊一定要做好準備,駐防的城鎮一定要進入防禦狀態。這些軍隊、這些艦隊、這些駐防的城鎮都一定要配備武器;軍火和給養。在那危急的時刻就急需一大筆費用,它是不可能去等待新征稅收漸漸進入國庫的。在這樣的緊急關頭政府沒有別的方法,隻有借款。

正是社會所處的那個商業狀態通過道德因素的作用讓政府一定要用這樣的方式借債,同時在臣民中也產生了貸款的力量和意向。假如說社會所處的商業狀態帶來了借債的必要性,那麽它與此同樣也帶來了借債的方便。

在一個充滿了商人和製造業主的國家裏必定有一批人,他們的手中不僅掌握著他們自己的資金,也掌握著貸款給他們的錢,或者是委托給他們經銷的貨物,這些資金通過他們的手比通過一個沒有經營商業單靠收益過生活的人的手在社會上流通必定要頻繁得多。個人的收益常規地通過他的手一年隻有一次。然而一個經營商業的商人的一切資金和信貸,則周轉得迅速,有的時候一年可能周轉三四次。因此,一個充滿商人和製造業主的國家必定有一大批人,他們在任何時候都有力量墊付一個非常大數量的金錢給政府,假如他們願意這樣來做的話。這就是商業國家的臣民中蘊藏的貸款力量。

商業和製造業在任何一個社會內不可能長期繁榮,假如那個社會沒有正規的司法行政製度,人民就會對自己的私有財產沒有安全感,對合同的履行也會得不到法律的保護,國家的權威沒法常規地用於迫使一切有力量償還債務的人償還債務。簡單來說,假如在一個國家裏人民對政府的公正沒有一定程度的信心,商業和製造業就不可能繁榮。正是這個信心在日常生活中讓大商人和大製造業主樂意把他們的財產托付給政府保護,在非常時期讓他們願把他們的財產托付給政府利用。他們通過借錢給政府,絲毫也沒有削弱他們實行商業和生產的力量。與此相反的是,他們大多數時候還擴大了他們經營商業和生產的力量。在大多數的場合,國家的需要使得政府願意通過極端優惠的條件出借人貸款。政府給予原債權人的擔保品能夠自由轉讓,不僅這樣,出於對政府的公正的廣泛信任,擔保品大多數時候在市場上出賣時價錢還遠比原價要高很多。商人或有錢人通過貸款給政府能夠賺錢。因此不但沒有削弱,反而增加了他的經營資本。因此,當行政當局允許他參與首先購買新的公債時,他大多數時候把它看成一種優惠。所以在商業國家的臣民中也就產生了一種貸款給國家的意向和願望。

這樣的國家的政府在非常時刻傾向於把一切寄托在他臣民的借貸力量和願望上。它預見得到借款的容易,因此它也就不實行儲蓄。

在社會的原始階段,沒有什麽大的商業或製造業資金。人們把自己能夠儲蓄的一點錢儲存起來,然而把儲存的又隱藏起來。他們之所以這樣來做完完全全是出於對政府公正的懷疑,出於一種恐懼,害怕別人明白他們儲存了財物,害怕一旦儲存的財物被發現,迅速就會被掠奪幹淨。處在這樣一種狀態,沒有人有力量,也沒有人願意在緊要關頭把錢借給國家。君主預見到要想借款是完完全全不可能的,因此感到他一定要儲蓄來防備急需。這個預見更加加強了他儲蓄的天然習性。

現今不僅壓迫著,而且最終將會讓歐洲一切大國毀滅的巨大債務的積累過程在歐洲一切大國全然同樣的存在著。國家就像個人一樣,開始是用所謂的個人的信用貸款,無需指定或抵押任何特殊基金作為償還債務的擔保,當這個方法行不通的時候,他們才指定或抵押某種特殊基金。

不列顛的所謂沒有擔保國債就是通過上麵所說的兩種方式中的前一種方式借人的。它包括兩個組成部分:一部分是沒有或者假定沒有利息的借債,它就像私人記賬的債務;一部分是有利息的,它就像私人用票據或期票作抵押然而借人的借債。對於特殊服務所欠的債務,或者對於那些沒有帶來或者帶來了然而尚沒有給予報酬的各種服務所欠的債務,或者是陸、海軍和軍械方麵的特殊開支當中的一部分,對外國王補助的欠款、海員工資的欠款等大多數時候組成了前一類債務。有的時候為了支付部分這樣的債務還有的時候為了其他目的而發行的海軍證券和財政部證券組成了後一類債務。財政部發行的證券從發行之日起開始計息,然而海軍證券卻要在發行後6個月才開始計息。英格蘭銀行通過對它們的流通價值自願打折扣,或者通過和政府合作對財政部證券的流通給予一定的照顧,也就是通過和票麵價值同等的價值接受它們,支付到期的利息,保持它們的價值,方便它們的流通,因此讓政府經常能夠借到巨額的一種國債。由於法國沒有銀行,國家的證券(billetsdetat)有的時候沒辦法不打折通過60%和70%在市場上賣出。在威廉王時代重新鑄幣時,當英格蘭銀行覺得應該停止普通交易時,據了解財政部證券在市場上通過票麵價值的 25%到60%打折賣出。毫無疑問部分地是因為對革命後新成立的政府的穩定性表示懷疑,部分地是因為缺少英格蘭銀行的支持。

當這個來源逐漸枯竭的時候,為了籌資就必須指定或抵押國家收益的某些部門通過償還債務。在不同的場合,政府有兩種不同方式能夠選擇。有的時候政府能夠隻指定或抵押一個短時期,比方說一年或幾年;有的時候能夠是永久。在前一種場合,據推想抵押的收益在限定期間內把足夠支付所借貨幣的本金和利息。在後一種場合,據推想抵押的收益足夠支付利息或等於利息的永久年金。在還清所借的本金後,政府可在任何時候償清這個年金。用前一種方法籌措的資金,叫做通過預支法籌措的資金,用後一種方法籌措的資金,叫做通過永久付息法,或簡稱息僨法籌措的資金。

不列顛每一年征收的土地稅和麥芽稅時常是通過在征收稅款的法令中加進一個借款條款而被挪用。英格蘭銀行卻大多數時候通過一定的利息(這個利息革命後由 8%降到3%)墊付這些稅款。隻要稅款能夠陸續收益國庫,也就能夠陸續歸還。假如仍有不足,然而不足又是常有的事,就由來年的剩餘來支付。國家收益中尚沒有抵押出去的唯一的收益極其可觀的部門也就時常是這樣在收歸國庫之前就被花掉了。國家就像一個處在不允許他等待常規收益到手的緊迫情況下的不顧未來的揮霍者,長期處在向他代理商和代理人借款的境地,長期為利用自己的資金而支付利息。

在威廉王統治時期,還有安尼女王統治的大多數時間裏,在我們對永久付息的貸款方式變得就像現在這麽熟悉以前,大多數的新稅都是隻征收一個短的時期(僅4年、6年或7年),然而每一年大多數的國庫支出卻由對這些稅收的預期所發行的貸款來開支。稅收常常不足夠支付限定期內所借貨幣的本息,因此產生了短缺,為了彌補這個短缺就沒辦法不延長征稅年限。

依照1697年威廉三世8年第2號法令幾種稅收的缺少部分由當時稱作第一次總抵押,也就是說,一個由延期到1706年8月1日的幾種短期內,把期滿的賦稅還有由那些稅收積累而成的通用基金所組成的基金承擔。這個基金承擔的缺額是 5 160459鎊14便士又1/4便士。

1701年,這些稅隨同某些其他的賦稅為了與此相同的目的都進一步延長到了 1710年8月1日,而且稱作第六次總抵押或基金。這次基金所負擔的不足額計達2055 999鎊7先令11便士又1/2便士。

1707年,那些稅收作為發行新公債的基金又繼續延長到1712年8月1日,而且被叫做第三次總抵押或基金。依照這次抵押借人的資金數額為983 254鎊11先令9便士又1/4便士。

1708年,全部的這些稅作為一種新的國債的基金又延長到1714年11月1日,而且叫做第四次總抵押或基金。依照這次抵押借人的資金數額為925 176鎊9先令2便士又1/4便士。然而對噸稅和磅稅的過去的補助金除外,它們的一半組成這個基金的一部分,還有就是依照聯合條款取消了對蘇格蘭亞麻的進口稅。

1709年,這些稅除去現已完完全全脫離了這個基金的對噸稅和磅稅的過去的補助。為了與此相同目的又延長到1716年8月1日,而且被叫做第五次總抵押或基金。依照這次抵押借入資金達922 029鎊6先令。

1710年,這些稅又再次被延長到1720年8月1日,而且叫做第二交總抵押或基金。這次通過抵押借人金額為1 296 552鎊9先令11便士又3/4便士。

1711年,這些稅(這個時候已需支付四種不同的預支的本息)和其他幾種稅一起持續延長,而且組成一個基金支付南海公司的資金的利息,因為南海公司在那年曾經預付給政府9 177 967鎊15先令4便士,用通過償還與彌補稅收的不足。這是當時曾經有過的最大的一次借款。

據我所可以觀察到的,在這個時期以前,主要的也是唯一的為支付債務利息而永久征收的稅是為支付英格蘭銀行和東印度公司還有規劃中的土地銀行所規劃的,然而事實上沒有實現。這個時候英格蘭銀行貸和政府的金額已達3 375 027鎊 17先令10便士又I/2便士;年息為206 501 鎊13先令5便士。這時東印度公司的貸款為320萬鎊,年息為16萬鎊。而此時英格蘭銀行貸款的年利息為6%,東印度公司的貸款年利息為5%。

1715年,依照喬治一世元年12年號法令,那些由於支付英格蘭銀行的年息而被抵押了的各種稅還有由這次法令與此同樣定為永久征收的其他幾種稅合而成一個叫做集合基金的共同基金。這個基金不僅要承擔支付英格蘭銀行的年金,而且,還要承擔支付其他幾種年金和其他債務。後來喬治一世3年第8號法令還有喬治一世5年第3號法令又把這個基金給擴大,而且把當時附加在這個基金上的一部分不同的賦稅與此同樣也定為了永久性的賦稅。

1717年,喬治一世第3年第7號法令把其他幾種稅收也定為永久稅,而且合成另一共同基金叫做“通常基金”。通過支付某些年金,他的總額共達 724 849鎊6先令10便士又1/2便士。

因為這些法令的結果,以前大多數僅為短期預支的各種稅現在都已經變成了永久性的作為單純支付連續由預支方法借入款項的利息的基金(不支付本金)。

假如隻用了預支的方法籌措款項,卻隻要政府注意在這期間讓基金在限定的期間內負擔的債務不多於他支付力量,而且在第一次預支償清前不實行第二次預支,經過幾年國家收益就能夠從債務中解脫出來。然而大多數的歐洲政府卻連這一點都無能力做到。他們時常是在第一次預支後就讓基金超負荷運行,假如還沒有超負荷,他們大多數時候就讓它超負荷,也就是說,在第一次預支償清前又實行第二次和第三次預支。這樣而來,基金就不足夠支付所借貨幣的本息,因此基金變得僅夠支付利息,或者接近於利息的永久性年金,如還不知節儉,持續預支必定會導致采用更具毀滅性的永久付息法。盡管這個後果必定會讓國家收益從債務中的解脫從一個固定的期限推遲到一個不確定的可能永遠達不到的期限。然而不論怎樣通過這樣的新的方法能夠比過去的預支方法籌集到更多的款項,當人們一旦對這樣的新的方法熟悉以後,在國家處在極端危急的時刻,人們就會廣泛地寧願采用新的方法,而不用過去的方法。解救國家的燃眉之急總是那些直接和國家行政事務有關的人們主要注意的對象。然而國家收益的進一步解脫,他們就隻有留待後人去關心了。

在安尼女王統治的一段時期,市場的利息曾經率由6%降到了5%,在她在位的第12年,被宣布為私人抵押貸款的最高合法利息率。在不列顛大多數暫行稅轉變成永久的而且在分別撥歸到總基金、南海基金和通用基金後不久,國家的債權人就像私人債權人一樣都被說服接受5%作為貸款利息。這樣而來讓由短期國債轉變為長期國債的大多數借款產生了1%的節約,換句話說,上麵所說的三大基金所應支付的大多數年金節省了I/6。這一節合並成上麵所說的基金的各稅在支付現在所承擔的年金後留下的一筆極其可觀的剩餘為現今所叫作的償債基金奠定了基礎。1717年,這項剩餘達到了323 434鎊7先令7便士又1/2便士。 1727年,大多數國債的利息進一步下調,降到4%,1753與1757又由3.5%降到3%。這個降息讓償債基金又得到了進一步的擴大。

盡管償債基金是為償還過去的債而設立的,卻很大程度方便了新債的籌集。它是手邊隨時能夠利用的一個輔助基金,在國家危急時刻可用它抵押來協助其他任何基金籌集資金。至於不列顛的償債基金是常用於償還過去的債還是用來籌集新債,接下來就明顯分曉。

除了預支和永久付息這兩種貸款方法以外,還有兩個方法能夠舉債,它們處在上麵所說的兩種方法之間。這兩種方法就是有期年金貸款和終生年金貸款。

在威廉王和安尼女王統治時期,大數額的貸款經常是用有期年金的方法籌集的。它們有的時間長一些,有的時間短一些。1693通過了一道法案,通過 14%的年金,也就是說,一年14萬鎊年金,為期16年借款100萬鎊。1691年,議會曾經通過了一道法案用終生年金借款100萬鎊,這個條件在今天看上去非常有利。然而籌集的款額並沒有滿。第二年這個缺空就通過14%的終生年金借款補足,也就是說,通過7年稍多一點便可收回本金的條件的借款補足了。1695年購買了這些年金的人能夠每百鎊向財政部再交納63鎊後換取96年為期的年金;終生年金的14%和96年年金的14%之間的差價就通過63鎊或差不多等於4年半的年金賣出了。然而擔憂政府的不穩定,也就是說,就算條件這樣優惠購買者仍寥寥無幾,在安尼女王統治時期,借款在不同場合是通過兩種不同條件,也就是通過終生年金和通過 32年,89年,98年還有99年為期的有期年金實行的。1719年,32年期的年金擁有者又被說服通過他一切年金換取等於1年半年金的金額的南海證券,對於當年到期欠款也發給了相應的證券。1720年,其他長短期的年金的大多數都捐給了同一基金。那時一年應付的長期年金達666 821鎊8先令3便士又 1/2便士。1775年1月5日,他的剩餘部分,也就是說,當時沒有被認購的僅136 453鎊12先令8便士。

在1739和1755年開始的兩次戰爭時期,通過有期年金或終生年金借入的款項極少。然而98年期或99年期的年金貨幣價值差不多和永久性年金同等。所以,人們可能覺得它們作為一種基金應該能夠借入差不多與此同樣多的款項。然而那些想治家立業而且為長遠著想的人,在認購國債時,絕不可能去買價值連續貶值的那種國債;而這樣的人又組成國債所有者和購買者中一個極其可觀的比例。所以,盡管長期年金的固有的價值可能和永久性年金的價值非常相近,然而卻遠沒有那樣多的購買者。新國債的認購者大多數時候都是計劃盡可能快地賣出他們手中的國債,他們都願意認購可由議會贖回的永久性年金,而不情願認購同等數額的沒法贖回的長期年金。前者的價值能夠如果是終年不變,或者差不多不變,因此,它讓前者成為比後者更便於轉讓的債券。

在上麵提到過的兩次戰爭期間,不管是有期年金抑或終生年金都是作為一種獎酬而授予新公債的認購者的,它們是在可換成現款的年金或組成國債的貸款的利息之外的。這樣的授予不是作為償還所借貨幣的專門基金,而是作為一種附加鼓勵授予出借人的。

終生年金的授予有的時候也采用兩種不同方法:對獨自的個人終生授予或者對一群人終生授予。後一種方法在法國叫做頓建法,名稱來自發明人的名字。當年金是授予獨自的個人終生時,受領年金者一旦死亡,公共收益就減輕了和他的年金有關的這一部分負擔。當年金是用頓建法授予時,公共收益要到組成這一群體的一切成員死亡後才可以從這負擔中解脫出來。然而這一群體有的時候可能有二三十人,之中有人死了,生者可享有一切死去的人的年金,最終一個生者可享有整個群體的一切年金。假如通過同一收益抵押借款,頓建法總是比獨自個人終生年金法可以籌集到更多的資金。因為生者有了繼承權頓建法實實在在要比同等數額的獨自個人終生年金的價值大得多,不僅這樣,因為每個人天然地對自己會有好運氣的信心(這是一切彩票買賣成功的依照),這樣的年金大多數時候所售的價格要超過他本身價值。在政府時常采用授予年金的方法籌集資金的國家,正是因為上麵所說的原因頓建法大多數時候受到比獨自個人終生年金更多的青睞。政府也差不多總是願意采用能夠籌集到最多資金的應急措施,然而不情願采用可能把公共收益從年金負擔中最快解脫出來的方法。

法國由終生年金組成的國債比英國由終生年金組成的國債的比率要大得多。依照波爾多議會在1764年向國王提出的備忘錄,法國的一切國債估計為 24億利弗,之中通過終生年金借人的大概為3億利弗占國債總額的1/8。這一項年金本身一年達3 000萬利弗,差不多等於一切國債的利息12000萬利弗的1/4。我深知這兩個估計不準確,然而它們是這樣來一個受到人尊敬的機構所提出來的,我想它們是能夠被看成接近真實的。法國和英國兩國政府之所以采取不同的借貸模式,不是因為他們對公共收益從負債中解脫出來的焦慮的程度不同,然而完完全全是因為借債人的觀點和利益的不同。

英國政府所在地是世界上最大的商業都市,商人大多數時候是向政府帶來貸款的人。他們貸款給政府,不是為了減少他們的資金,與此相反,是為了增加長期商業資本。除非他們覺得可以通過賣出新債從而得到某些利潤,不然他們是絕不可能認購的。然而假如他們通過貸出款項所要購買的不是永久性年金,然而僅是終身年金,卻不管這些終身年金是他們自己的,還是別人的,他們大多數時候都非常難在賣出時得到什麽利潤。賣出用自己生命為基準的年金,他們大多數時候都是要虧本的;因為沒有人會願通過與此同樣的價格去購買通過別人生命為基準的年金,盡管那個人的年齡和健康狀況和自己的十分相近。沒錯,一個通過第三者的生命為基準的年金無疑的對於購買者和賣出者來說具有同等的價值;然而他真正的價值從他被授予的那一刻起就開始減少,不僅這樣,隻要它存在一天就會持續減少。所以終身年金永遠也不可能變得一種就像永久性年金那樣方便的可轉讓資財,盡管他真正的價值能夠想象得是相同或者差不多相同。

法國政府所在地不是一個大的商業城市,商人在向政府帶來貸款的人中不組成一個比例。和資金有關的人,也就是說,稅收總承包人、非承包的賦稅征收人員、宮廷銀行家等,他們組成了在國家緊急關頭向政府帶來貸款人中的絕大多數。這些人大多數出身卑微,然而擁有大量財富,不僅這樣,大多數時候具有非常大的自尊心。非常驕傲,不情願和他們門戶同樣的婦人結婚,然而地位高的人又不與他們結為夫婦。所以,他們大多數時候決心過單身漢的生活,他們沒有屬於自己的家庭,也不關心他們的親戚,他們甚至還不情願承認那些親戚,他們隻想在自己有生之年過著十分豪華的生活,把他們的財富在有生之年全部用光。除此之外,這些不情願結婚或者他的生活條件又讓他們不適合或不便於結婚的富人人數在法國遠遠多於英國。這些人不大關心甚至完全不關心傳宗接代的問題,對他們來講最理想的莫過於把他們的資本轉換成一種收益,然而這個收益又可以總是持續到他們所希望的時間。

在和平時期現代大多數國家的政府的日常開支同等於或者接近於他們的日常收益。戰爭來臨時,他們既不情願也沒法把他們的收益按開支的增加而成比例地增長。他們之所以不情願,是因為害怕突然要增加這樣巨額的稅收而激怒人民,人民會迅速厭惡戰爭。他們之所以沒法;是因為不清楚要加征什麽樣的稅才足夠得到所需的收益,借款卻輕而易舉地讓他們免除了這樣的恐怖和所可能引起的尷尬境地。通過借款他們隻要恰當地增加一點稅收,他們就可年複一年地籌集足夠的資金把戰爭實行下去,而且,借助永久性基金再盡可能加收非常小一點點稅收,每一年就可籌集到最大限度的資金。在大的帝國裏,生活在首都和遠離戰場地區的人大多根本就沒辦法感覺到戰爭給他們帶來的任何不便。與此相反的是,他們反而能夠悠閑地通過閱讀報紙上他們國家海陸軍的戰績而自娛。這樣的歡快就足夠補償了他們比和平時所多支付的稅款。他們通常還不情願意恢複和平,因為和平也就結束了他們的那種歡樂,結束了戰爭持續時間再長一點所能帶給他們的征服別國和國家榮譽的千萬種臆想。

確實,恢複和平而且沒法把他們從戰爭時期所加征的大多數稅收中解脫出來。因為那些稅收都為了持續借款,然而作為欠債的利息而抵押出去了。假如這個過去的收益在支付那個利息和政府的日常開支外還有剩餘,那樣的話,它和新稅一起就可產生某些剩餘的收益,它可能轉化為償還債務的償債基金。然而首先,這個償債基金,也就是說,就算不用於其他別的用途,在一個和平能夠希望持續的時間內大多數時候也全然不足夠支付戰爭期間所欠的一切債款;其次,這個基金差不多總是被挪作他用。

加征新稅的唯一目的就是支付通過它們為擔保的貸款的利息。假如它們還有所剩餘,那剩餘通常也是既沒有安排,也沒有曾期望過的,因此也是十分有限。償債基金大多數時候產生於應付利息的隨後的減少,然而非常少產生於所得稅收多於應付的利息或年金的剩餘。1655年荷蘭的償債基金還有1685年教士聯邦的償債基金就都是這樣建立起來的。這也就是為什麽這樣的償債基金大多數時候不足夠償還債務的原因所在。

在和平時期,假如發生了一點事件需要一筆非常開支,政府總是覺得挪用償債基金比加征新稅更為方便。加征任何一種新稅人民迅速在一定程度上就會有所感覺。它總是會引起一點怨言,受到某些反對。賦稅增加得越多,每一種稅收征收的越重,人民對於各種新稅的抱怨也就越多,政府總是要想加征新稅或者提高過去的稅就會變得更加困難。然而一時中止償還債務人民卻不可能迅速感覺出來,也不可能引起怨言或抱怨。所以借用償債基金總是擺脫眼前困境的一個簡而易行的應急措施。國債積累得越多,就越需要研究如何去減少它們,然而濫用償債基金的任意部分就越危險,毀滅性也就越大。國債越是不可能減少到一個極其小的程度,然而濫用償債基金來解決和平時期產生的一切特殊費用就越加可能,越加必然無疑。當一個國家的賦稅已經過重時,就必定需要戰爭;就隻有國民報仇雪恥的仇恨,或對國家安全的擔憂才可以讓人民用容忍的耐心接受一種新加的賦稅,這就是為什麽償債基金大多數時候被濫用的原因所在。

不列顛自從第一次求助於具有毀滅性的應急措施永久息債法以來,和平時期國債的減少從來就沒有和在1688年開始,1697年通過裏斯韋克條約而結束的戰爭時期國債的積累成過比例。不列顛現今巨大的國債的基礎最開始就是那次戰爭中奠定的。

1697年12月31日的不列顛的國債,包括長期和短期一起達21 515 742鎊 13先令8便士又1/2便士。其中大多數協定由短期預支,一部分卻通過終身年金借入。所以在1701年12月31日以前,在不到4年的時間裏,一部分就已經完全償清了,一部分卻轉入了國庫,他數額達5121 041鎊12先令3/4便士。在這樣短促的時期內讓國債減少了絕大多數,這是前所偉有的。所以,剩下的國債就隻有16 394701鎊1先令7便士又1/4便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