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克貝利.費恩曆險記

第三章

第二天早上,我一醒來,華珍小姐就把我臭罵了一頓,因為她看見我衣服髒了;不過老寡婦可沒罵我,她幫我把新衣服洗幹淨了,還露出一副很難過的樣子,倒弄得我心存愧疚了,不由得想:我應該安分一段時間才對。華珍小姐帶我去小屋禱告[ 《聖經·新約·馬太福音》第六章6節:“你禱告之時,要進你的內屋……”因此華珍小姐把費恩帶到小屋裏。],可禱告了半天收效甚微。她告訴我隻要天天祈禱,就會要什麽有什麽的。其實根本不是那麽回事。她騙誰呢,我以前試過的。

有一次,我弄了一條釣魚線,但是卻沒有魚鉤。沒有魚鉤,魚線對我一點用處都沒有。為了能有個魚鉤,我禱告了三四回,可不知怎的,絲毫用處都沒有。後來有一天,我讓華珍小姐替我禱告,可她說我很傻。她沒說原因,我至今也未搞明白是什麽意思。

還有一次,我在樹林裏認真思考了很長時間。我對自己說,如果一個人隻要禱告就會要什麽有什麽,為什麽教堂的管事威恩賣豬肉會賠本了呢?為什麽寡婦被人偷走的銀鼻煙盒也找不回來呢?為什麽華珍小姐總是胖不起來呢?沒用的,我對自己說,禱告根本沒有什麽用。

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訴了寡婦,她告訴我說禱告隻能給人帶來“精神禮物”。我沒聽懂,她就給我解釋了一下——我必須不停地幫助別人,並盡可能地為別人做事,永遠為別人著想,而從不考慮自己。

按照我的理解,她說的別人肯定也包括華珍小姐。我又來到樹林裏把這件事情反複想了很長時間,還是想不出好處——倒是對別人有很多的好處。因此,最後我決定再也不為這事操心了,愛怎麽樣就怎麽樣吧。

有時候,寡婦會把我叫過去,給我講關於上帝的故事,講得滔滔不絕,有滋有味的,聽得我心裏直發癢。但是第二天,華珍小姐又會給我講一大通別的東西,她把寡婦講的故事全部推翻。這樣說來,我感覺好像應該有兩個上帝存在,和寡婦說的那個上帝在一起,一個窮孩子就有福了,如果跟華珍小姐說的那個上帝,那他可就慘了。我認真思考了一下,覺得還是跟寡婦說的那個上帝更好一些,如果他願意要我。可我還是搞不明白我對他有什麽用處,他不嫌我太不懂事,即寒酸又頑皮,就已是萬幸了,怎麽還能從我身上得到好處呢?

我的爸爸有一年多沒來看我了,我反而覺得這也很好,我真的再也不想見到他了。以前他隻要喝醉了,就會抓住我痛打一頓。所以他在的時候,我常常會一個人躲進樹林裏,不敢露麵。最近有人看見他被淹死在城北的一條河裏了,人們都那麽說。他們說淹死的人就是他,一定不會錯的;他們說那個人身材和他差不多,衣服破爛,頭發長的出奇——和我爸爸一模一樣——因為在水裏泡得太久了,臉上什麽也看不出來了,已經不成樣子了。人們說他的臉朝上漂在水裏。他們把他打撈起來,就埋在岸邊了。

不管怎麽樣,他畢竟是我的爸爸,我聽說了之後還是難過了很久。後來,我偶然想起了一件事。我知道淹死的男人漂在水上不是仰麵朝天,而是臉朝下。所以我想那個人肯定不是我的爸爸,是其他的什麽人,他們一定是搞錯了。於是我又不自在了。我斷定那老家夥沒準什麽時候又出現了,可我真的不希望再見到他呢。

我和湯姆他們陸陸續續做了一個多月的強盜,後來,我就不幹了,夥伴們也都不幹了。我們什麽人也沒搶到,也沒殺死任何人,隻不過是假裝強盜罷了。

我們往往是突然衝出樹林,朝趕著豬的,或者是坐著馬車往市場送菜的女人撲過去,但是我們並沒有把她們關起來過。湯姆·索亞把豬叫做“金條”,把蘿卜叫做“珠寶”。事後大家就一塊兒去山洞裏熱烈地慶祝戰果,天花亂墜的講我們殺了多少人,給多少人留下了傷疤,可是我看不出幹這種事能得到什麽好處。

一次,湯姆·索亞派了一個孩子拿著一根著火的火把在鎮子裏跑了一圈,湯姆把這叫作信號(是索亞幫的集合號令)。他把大家集合起來,說探子向他報告了一個秘密消息:明天有一大隊西班牙商販和阿拉伯的有錢人要在霍洛洞[ 當地人所說的洞窪為穀地,霍洛洞位於漢尼拔以南。]紮營休息,他們趕著兩百多頭大象、六百多隻駱駝和一千多匹健壯的騾子,這些馬隊全部都馱著鑽石,並且隻有四百名士兵護送,所以我們可以伏擊他們(他就是這麽說的),把他們統統殺光,把東西全都搶過來。他說我們要擦亮刀槍,做好準備。他那人就是這樣,哪怕是追蘿卜車,也總會叫我們把刀槍擦得亮亮的。其實哪裏有什麽刀槍,隻不過是些木頭板和笤帚疙瘩罷了,再怎麽擦照舊是一文不值,就是累死了,也和沒擦沒什麽兩樣。

我真的不相信,就憑我們這幾個人,能打得過那麽一大幫西班牙人和阿拉伯人嗎?,可我想看看那些駱駝和大象,所以第二天行動我也去了。那天是個星期六,大家埋伏在樹林裏,隻聽一聲號令,我們猛然鑽出樹林向山下衝去。可是眼前根本沒有什麽西班牙人和阿拉伯人,更沒有什麽駱駝和大象。

原來,是一個天主學校的學生來進行野餐聚會,而且還隻來了個初級班。我們一下就把他們衝散了,還追的他們滿山跑。結果什麽都沒搶著,隻弄到一點炸麵餅和蘋果醬,本·羅求斯運氣不錯,弄到一個布娃娃,斯喬·哈潑搶到了一本讚美詩集和一本教會發的小冊子。

不料,他們的老師向我們衝了過來,嚇得我們丟掉搶來的東西,撒腿就跑。我問湯姆,我壓根就沒看見什麽鑽石之類的,他說那隻是你沒有看見而已,反正我是看見了很多的鑽石。他說那裏還有阿拉伯人,還有大象和其他東西。我說,那為什麽我們都看不見呢?他說如果我看過一本叫《堂·吉訶德》的書,我就會明白的[ 此處馬克·吐溫是在用西班牙作家塞萬提斯的小說《堂·吉訶德》的內容打趣,湯姆和哈克之間的關係類似堂·吉訶德和隨從桑丘的關係。]。他說那都是因為他們施了魔法。他說那兒有幾百名士兵,還有大象、財寶以及其他別的東西,但是我們有敵人,他把這些敵人叫故意搗亂的魔法師,是他們把那些東西都變成了毛孩子們的天主學校。我說,那好吧,我們就去對付魔法師好了。最後湯姆索性說我是個木瓜腦袋。

“哼,”他說,“那魔法師一下子就能召來一大群的妖怪,你還來不及喊救命,他們就會要了你的命的。他們每個人都是巨人,像樹那麽高,像教堂的屋子那麽粗。”

“哦,”我說,“如果把妖怪請過來幫忙,我們不就可以打敗那些人了嗎?”

“你有辦法把他們找來嗎?”

“我可不知道。魔法師是怎麽把他們找來的呢?”

“哦,他們是拿一盞舊白鐵燈或者是個小鐵環,就在上麵那麽擦一下,空中就會電閃雷鳴,周圍還會冒一團團的煙霧,大小妖怪眨眼間就會飛到眼前,你讓他們幹什麽他們就會幹什麽。哪怕是叫他們把一棵樹連根地拔起,去砸一個天主學校的校長或者其他什麽人的腦袋上,他們也會那麽幹的。”

“那有誰可以讓他們那麽快就飛過來呢?”

“哦,隻要能拿到那個白鐵燈或是那個鐵環,誰都可以的。誰有那些東西,妖怪們就會聽誰的,叫他們幹什麽就會幹什麽。[ 指的是阿拉伯民間故事《一千零一夜》裏阿拉丁使用神燈召喚妖怪為自己服務。馬克·吐溫小時候隻有一部《一千零一夜》可以閱讀,因此吐溫對於書中故事十分熟悉。]即使是讓他們用鑽石蓋一座大宮殿,把裏麵裝滿口香糖或者是任何你想要的東西,再去娶個什麽皇帝的女兒來,他們也會去的。並且在第二天太陽出來以前就會幹完。另外,隻要你樂意,他們還會抬著那座宮殿周遊全國呢!”

“嘿,”我說,“我倒覺得他們真的很傻,有宮殿為什麽自己不享受,卻要為別人白忙活。還有,如果我是個妖怪,讓我不管自己的事情,而人家一叫我,我就乖乖跑去聽人家的使喚,那事我可不幹,哪怕下地獄我也不會去為他們幹的。”

“哈哈,哈克·費恩,你說得輕巧,其實不管你是願意還是不願意,人家隻要那麽一擦,你就得非去不可,那就是命令。”

“什麽?那些和大樹一樣高、和教堂一般粗的妖怪,就任由人家怎麽耍弄都可以嗎?那好吧,去可以,可我必須得把那喊我的家夥嚇得爬到全國最高的一棵樹上去才行。”

“呸!哈克·費恩,你就是個笨蛋,跟你說了半天就等於是對牛彈琴。你壓根什麽都不懂,真是個天下第一號的的大傻瓜。”

後來,我把那件事情反反複複地想了兩三天,我想試試看這種說法到底是真還是是假。於是,我就找來一個舊的白鐵燈和一個小鐵環,拿到樹林裏去,左右擦拭,直擦得汗流浹背,心裏還在念叨快出現個大宮殿,然後把它賣掉。可我忙活了半天,一個妖怪也沒來。我才斷定那不過是湯姆·索亞編出來的瞎話,純粹是騙人的。他大概是相信真有阿拉伯人和大象什麽的,可是我才不信呢!我可是什麽都看得很清楚的了,那明明就是天主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