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殺死情人之妻:我的愛走上不歸路
NO.10.情感檔案
王政梅,女,28歲,個體經營者
情感經曆:婚外情衝昏了我的頭腦,我和情人合謀雇人殺害了情人的妻子。
情感自述:錯愛一次,毀滅一生。
上午10點。
她靜靜地坐在我麵前,衝我點點頭,微微笑了笑。她端莊秀麗,和我想象得不太一樣。明天這時候,她就要執行死刑了。還有最後24小時,從現在起,她的生命進入倒計時!在這時,我采訪了她——
口述實錄
認識他是1995年的秋天。那時我24歲,剛離婚不久,還沒有離異的悲傷中走出來。那天陰天,要下雨,還沒到5點,我就收了攤,一個人往家趕。剛走過市文化宮,雨就開始下了,正好前麵有一個商店,就進去躲雨。也許這就是命吧,那就是他的商店。
我推門進去,他正要往外走,我走得太急,正好和他撞個對麵。我趕緊往一邊躲,腳沒站穩,差一點摔倒,他一伸手扶住我。
“慢點,慢點,沒事吧?”他關切地問。
我搖搖頭。他長得很英俊,眼睛裏流露出一種男人的關懷。我不好意思看他,把臉轉過去。
“您需要點什麽嗎?”
“不。外麵下雨了,我想進來避雨。”我老老實實地說。
“沒關係,進來吧。我們商店為顧客預備了一些雨傘,你可以拿去用。”
“你怎麽行?我不是你們的顧客,沒在這兒買過東西。”
“買沒買沒關係,隻要進來就是客。你盡管用吧!”
從此以後我經常上他的商店買東西,哪怕是繞得遠一些,慢慢地彼此就熟悉了。他比我大9歲,我把他當成大哥,他也把我當成妹妹。
1996年春節過後,服裝生意不如從前好做了,他就建議我自己開個服裝店,設計加工服裝,旁邊再開個幹洗店。我聽從他的建議,把原來的攤位交給妹妹打理,然後開始選址、裝修、辦手續,都是他幫著忙活的。那些天,我們幾乎天天見麵,經常在一起。店開業後,生意一直不錯。我很開心,就在白樺酒店訂了一桌酒席,請他和幾個好友吃飯。那天我有些喝多了,從酒店出來,風一吹,非常難受。他不放心,一定要送我回家。坐到車裏,想到離婚後自己孤孤單單一個人,內心非常悲傷,便抑製不住哭了。他用力抱著我,不停地吻我。我已經很長時間沒和男人這樣親近了,開始的時候,我本能地拒絕,可是後來,我抵抗不住了,一切就那樣發生了。
講到這兒,她停住了。這時,牆上的石英鍾響了,傳來幾聲刺耳的報時聲。我們不約而同地抬頭望去,指針指向11點。她臉色變得蒼白起來,眼睛裏充滿了絕望。
“給我一支煙!”她的聲音有些顫抖。
管教遞給她一支煙,並為她點火。她深深地吸了幾口,努力使自己平靜下來。可是,她無法平靜,她的手一直在顫抖,盡管已經時隔一年多了,可她無法忘記,她親自參與策劃並最終把自己送上刑場的那場——
到了1997年春天,我們倆的關係被他妻子梁玉娟發現了。
那天,我像往常一樣8點鍾就到店裏了。我剛進屋,就見一大群人闖了進來,一個女的領著三個男的,那個女的問:你就是王政梅嗎?我說是。她上來就朝我臉上打了一巴掌,邊打邊罵,那幾個男人也上來用拳頭打我。我兩手捂著臉,躲著,他們又把我摁在地上,用腳踢我,我哭喊著求他們住手,他們還是打,後來有顧客來,他們才停手,當著顧客的麵,罵我:破鞋,爛貨!
長這麽大,我從沒挨過打,更沒受過這種汙辱,當時,死的心都有。他接了電話趕過來,看見我的樣子,又氣憤又難受。我對他說:“你今天必須答複我,要她還是要我?”
他說:“我當然想和你在一起,可她不會同意和我離婚的。”
“我不信,都什麽年代了,你根本就沒想離!”我氣得大喊大叫。以前,為他離不離婚的事,我們經常打架,每次打完,他就來哄我。這次,我下了決心:要麽他離婚和我在一起,要麽我就離開他。
為了徹底斷了我們之間的關係,我決定離開白山。我去了大連,在那玩了十幾天,走時沒有告訴他,我想借此斷絕我們的關係。回來時,一進門就看見他,這些天他始終在我們住處等我,我們一見麵就吵了起來,他責怪我不辭而別,我罵他自私,腳踏兩隻船,他生氣打了我,我們折騰了一上午。最後,他鄭重地告訴我:今後不許再離開他,他已經想好了解決的辦法。原來,他想通過我的一位客戶在撫順找到一個叫劉振傑的,他是黑道上的人,然後出兩萬元錢讓劉解決她(指殺死梁玉娟),並讓我出麵辦。
我當時一聽非常害怕,就回絕了他。可事隔幾天,梁玉娟又帶人上我店裏去打鬧,還派人在我的住處堵截我,打罵我,我一氣之下打電話找他來,告訴他接受他的要求。第二天,劉振傑來到白山,打電話給我,我把一萬元錢、梁的照片和家庭住址方位圖一並給他送去了,告訴他事成後再取剩下的一萬元。
可是過了幾天,什麽事也沒發生,那個姓劉的拿錢跑了,並沒有做那件事。這樣過了兩個月,這期間,梁不斷地找人來打我,我又恨她又怕她,因為他告訴我,梁身上隨時帶著刀,她說過一定要弄死我,現在她又開始跟蹤我,也就是我,我隨時隨地都有危險。
我和他商量解決的辦法,我告訴他,我認識一個朋友,叫崔占豪,據說以前也是黑道上的。他讓我和他聯係,我就打電話找來崔。他們倆談好,三萬元錢,先付兩萬,事後再付一萬。完事時拿些東西,造成入室搶劫假象。
我把兩萬元錢、梁的照片和家庭地址方位圖交給崔,並領崔坐車去他家樓前確認好具體位置,然後等他的電話。下午1點鍾他打電話告訴我:行了,可以讓崔去了。第二天我還看見崔了,他什麽也沒說,也沒有不正常的地方。晚上還在一起吃飯,回家以後,我剛進屋,就被幾名公安人員帶到了公安局。
她低下頭。也許是這樣的回憶太痛苦了,我注意到,她在敘述整個預謀殺人過程中,沒有說過一句殺人或死這樣的詞,可是,正是因為她,卻殺死了一個無辜的女人,而這個女人僅僅是想把自己的丈夫從別人手裏奪回來,做了一些不該做的事情。
12點鍾,管教帶她去吃中飯,休息。
下午2點,她又重新坐在我麵前。她看上去有些疲倦,管教說,她幾乎沒吃什麽。這可以想象,在臨近死亡的邊緣,她能有胃口嗎?不知道她是否想到一年半前就已死去的梁玉娟。據說她死得很慘,身上被紮了好幾刀。現在,她可以安息了,因為殺害她的凶手最終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我被送進市郊的看守所,當時不知道那天晚上他也被抓了。到了這裏,我才知道,我犯的是故意殺人罪,最高可以判處死刑,最少也是死緩或無期,我當時幾乎崩潰了。
管教怕我自殺,特別看管我,開導我,教我法律知識。讓我知道,這期間如果表現好,量刑時會適當考慮。經管教這麽一開導,我這心裏又升起一絲亮光。
1998年春節,我是在看守所裏度過的。長這麽大,第一次在外過年,而且是在看守所裏。年三十那天我們隻幹了半天活,下午所裏讓我們剪發,認識他時,我留著短發,他喜歡長發,我為他留了三年長發,現在這一頭秀發被剪去了,過去的美好生活也一起被剪斷了。
1998年4月30日,所裏大翻號,我們都到大院裏去了,我看到了他。望著他那張消瘦的臉,我的心像被什麽東西咬了似的,很疼很疼。分開7個月以來,我第一次見到他,多想和他說上一句話,可是我們什麽也沒說。往裏走的時候,他趁管教不注意,突然扔給我一張小紙條,我緊張極了,把它塞到襪子裏。晚上偷偷拿出來看,這是一封串供信,他告訴我,崔占豪跑了沒抓著,隻要我們堅持不承認,什麽都不說,就不會判。
9月18日,提審後的起訴終於來了。我被定成第一被告,整個過程隻有他一句話,全是我所為。我當時就愣了,怎麽會是這樣呢?律師要找我好幾次,說現在的證據對我非常不利,已經把我定為第一被告,一審很可能會判死刑。問我還有什麽證據。我猶豫了很久,最後還是把那封串供信交給了律師。
10月20日,開庭的日子終於到了。那天早晨在法院門前,我從囚車裏出來看,看見我年邁的父母及家人全來了,父母頭發全白了,老了許多。
在法庭上,我見到了他,這是分開後第二次見麵。非常陌生,恍如隔世。更讓我吃驚的是庭上辯論,他不承認自己參與殺人,說是我一手策劃的,他不知道,也不認識崔占豪。天哪!這就是我傾心愛過的那個人嗎?
我的律師當庭出示他寫給我的串供信,因為出示了新證據,法庭還要再調查,沒有當庭審判。
從法庭出來,已經下午6點了,親人們天瑟瑟的秋風裏等了我一天,也沒有說上一句話,隻是匆匆一見我就被帶上囚車。這個時候,我才體驗到,什麽是血濃於水,在災難麵前,愛情顯得是多麽脆弱,親情又是多麽珍貴。
回到看守所,我一夜未睡。對我的舉動,說什麽的都有。有人說我卑鄙,有人說我自私,有人說我陰險。我什麽也不想說,隻是在心裏一遍遍地說:我不想死,我想活呀!
可是,一切都太晚了,15天後,也就是1998年11月4日,我接到判決書,我犯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他和我一樣,也被判死刑。
她聲音硬咽,說不下去了。後麵的事我已經知道了:宣判後,他們兩家都分別為他們上訴了。上訴的結果隻改變了他的命運,他作為本案第二被告改為死緩。而她仍作為第一被告,維持原判,死刑。1999年4月30日上午10點整執行。
下午5點鍾。
一名管教走過來,給她一張菜單。作為死刑犯,在執行前,看守所為她提供一頓免費晚餐。犯人可以點他喜歡吃的菜。她拿著那張菜單,手不停地顫抖,菜單掉在地上,管教彎腰撿起來,又遞給她。她轉過臉去,搖搖頭。眼淚奪眶而出。
人生最大的痛苦,是知道自己幾點幾分死。
判決後,我就被帶上了腳鐐。管教給我找了一副最小的,有些生繡了。第一次帶上腳鐐,邁不開步,一走嘩嘩響。每響一下,我心就痛一下。帶一天腳鐐,腳脖就磨得紅腫。這幾天放風,我都不好意思抬頭,我的腳鐐每響一下,就引來無數隻眼睛,有冷漠,有嘲諷,有同情,各種心態都不同。
媽媽和妹妹來看守所看我,但她們落空了。下午,妹妹又來了,把判決書取走了。是律師會見我時告訴我的。我的眼在流淚,我的心在流血,父母年紀大了,一定接受不了這個現實的。
至於他,我不想多說什麽,多半的人認為他不夠男人,對我也是議論紛紛,說去吧,在愛情的道路上,我一生都是錯,我愛他更是一個錯,到今天,也是自食其果。
判決後,父母又為我上訴。我的可憐的父母啊!他們不惜一切代價,為我做這最後一搏。一想到他們,我的心特別難受,當年我和他好時,父母不理解,不讓我們來往,為此,我怨恨過他們。如今我走到這一步,他們從沒怪過我,每月都給我存錢,鼓勵我好好活著。可作為罪犯的我,不配呀!
判決快兩個月了。我人活著,可大腦常常一片空白。每天我都在死亡線上,等待死亡臨近。那種痛苦無法用語言訴說!晚上,躺在鋪上,望著旁邊熟睡的同伴們,內心裏非常羨慕她們,她們能活著多好哇!我夢想著會有奇跡發生,我的上訴會成功,我會被改判,哪怕是死緩,無期,隻要活著!盡管知道這不大可能,可是心裏總想也許會有奇跡……
但是,奇跡沒有發生,最後的時刻終於到了。
晚6點整。時針變成一條直線。她被管教帶走了。
這是一次真正意義上的最後的晚餐。也是她進到這裏來的最豐盛的一次晚餐。魚、肉、青菜,還有水果,可是她幾乎一口沒動。
管教問她:還有什麽要求?
她想了想說:“能不能多給我一些方便袋?”
管教打開一整箱方便麵,把裏麵的方便麵拿出來,把袋拆下來給她。
她回到臨室裏。整整一夜,她沒有合眼,她折折疊疊,用方便袋疊成一個圓型的小圈,她是在看守所裏學的,這裏的人都會疊,他們叫它幸運圈。這一夜,她疊了28個,是她的年齡數。
黎明悄悄來臨,新的一天開始。她抬起頭,望著窗外的高牆、天空。隻有它們知道,這一年零七個月,589個日日夜夜,她流了多少淚,悔恨過多少次!
6點鍾,起床,洗漱。她穿上她讓家裏為她準備的一套紅色呢裙。
7點30分,她被帶到看守所會見室,隔著鐵窗網,她見到了久別的父母、弟弟、妹妹,十幾個等候在那裏的親人。會見隻有15分鍾,哭了15分鍾,想好的話一句也說不出來。她交給父母她在看守所寫的兩本日記,和昨天晚上用方便袋疊成的28個幸運圈。
7點45分,她被帶到前院,驗明正身,與前來執行死刑的法官交接,被帶走。
8點30分,在市政府廣場開公審大會,宣判。
9點30分,進入法場。
10點鍾,執行。
采訪筆記
愛情本身沒有錯,錯在人們為了得到它而不擇手段去攫取。和其他萬事萬物一樣,造就一種事物,就會消解另一些事物,要將愛變為私欲,必須去毀滅它的依附物。王政梅就是在這樣的行為中將自己給毀滅了。缺乏理智的愛,往往隻會釀出苦澀的酒,而不是甜美的醇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