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經

素問·長刺節論篇第五十五

刺家不診,聽病者言,在頭,頭疾痛,為藏針之,刺至骨,病已上,無傷骨肉及皮,皮者道也。

陰刺,人一傍四處,治寒熱,深專者,刺大髒,迫髒刺背,背俞也,刺之迫髒,髒會,腹中寒熱去而止,與刺之要,發針而淺出血。

治腐腫者刺腐上,視癰小大深淺刺,刺大者多血,小者深之,必端內針為故止。

病在少腹有積,刺皮齗以下,至少腹而止,刺俠脊兩傍四椎間,刺兩髂膠季脅肋間,導腹中氣熱下,已。病在少腹,腹痛不得大小便,病名曰疝,得之寒,刺少腹兩股,刺腰髁骨間,刺而多之,盡炅病已。

病在筋,筋攣節痛,不可以行,名曰筋痹。刺筋上為故,刺分肉間,不可中骨也,病起筋炅病已止。病在肌膚,肌膚盡痛,名曰肌痹,傷於寒濕,刺大分小分,多發針而深之,以熱為故,無傷筋骨;傷筋骨,癰發若變,諸分盡熱病已止。病在骨,骨重不可舉,骨髓酸痛,寒氣至,名目骨痹。深者刺,無傷脈肉為故,其道大分小分,骨熱病已止。

病在諸陽脈,且寒且熱,諸分且寒且熱,名曰狂。刺之虛脈,視分盡熱,病已止。病初發,歲一發;不治,月一發;不治,月四五發,名曰癲病。刺諸分諸脈,其無寒者以針調之,病已止。病風且寒且熱,炅汗出,一日數過,先刺諸分理絡脈;汗出且寒且熱,三日一刺,百日而已。病大風,骨節重,須眉墮,名曰大風。刺肌肉為故,汗出百日,刺骨髓,汗出百曰,凡二百日,須眉生而止針。

譯文:

精通針術的醫生,不用診病,隻需聽病人的自訴。如果病在頭部,病患自訴頭痛得很厲害,就給他針刺骨部,病就能痊愈,但針刺深淺須恰當,不要損傷骨肉和皮膚,皮膚是針出入的必經之路,更應注意不可損傷。

中間直刺一針,左右斜刺四針,這是陽刺的手法,用來治療寒熱的疾患。若病邪深入專攻內髒,當刺五髒的募穴;邪氣進迫五髒時,當刺背部的五髒腧穴;因為背腧是髒氣聚會的地方,所以邪氣迫髒而針刺背腧。待腹中寒熱消除之後,針刺就可以停止。針刺的要領,是出針時使其稍微出一點血。

治療癰腫,應刺癰腫的部位,並根據其大小,決定針刺的深淺。刺大的癰腫時,宜多出血,對小的深部癰腫要深刺,一定要端直進針,以達到病所為止。

少腹有病,並有積聚的,應針刺腹部皮肉豐厚之處以下的部位,向下直到少腹為止;再針第四椎間兩旁的穴位和髂骨兩側的居醪穴,以及季脅肋間的穴位,以引導腹中熱氣下行,那麽病就可以痊愈。

疾病表現為腹痛且大小便不通,是病在少腹,病名叫做疝,因受寒所致。應針刺少腹到兩大腿內側間以及腰部和髁骨間的穴位,針刺穴位要多,到少腹部都出現熱感,病就痊愈了。

疾病表現為筋脈拘攣,關節疼痛,不能行動,病在筋,病名為筋痹。應針刺在患病的筋上,由於筋脈在分肉之間,與骨相連,所以針從分肉間刺入,應注意不能刺傷骨。待有病的筋脈出現熱感,說明病已痊愈,可以停止針刺。

疾病表現為周身肌膚疼痛,病在肌膚,病名為肌痹,這是被寒濕之邪侵犯所致。應針刺大小肌肉會合之處,取穴要多,進針要深,以局部產生熱感為度。不要傷及筋骨,若損傷了筋骨,就會引起癰腫或其他病變。等到各肌肉會合處都出現熱感,說明病已痊愈,可以停止針刺。

手足的三陽經脈感受外邪,使人感覺忽冷忽熱,肌肉的會合之處也會忽冷忽熱,這種病被叫做“狂”病。應當用瀉法針刺,來祛除各條陽經的病邪。用針以後要注意觀察肌肉會合之處的反應,等到肌肉所有會合之處都感到發熱的時候,病就痊愈了,痊愈後就要停止用針。這種病,初起的時候是一年發作一次;如果不予治療,就會一月發作一次;再不進行治療的話,就會一月發作四五次。到一月發作四五次的時候,則叫做癲病,屆時應當針刺肌肉所有會合之處的腧穴和各條經脈的腧穴。患了癲病後,如果沒有遭遇寒邪,宜用針調治,疾病就能痊愈。被風邪侵襲以後,患者會忽而發冷,忽而發熱。如果是發熱汗出,且一天數次,應當先刺肌肉各處的紋理上和絡脈上的腧穴;如果是汗出伴見忽冷忽熱的症狀,可三天針刺一次,一百天後就痊愈。被大風所傷以後,如果出現全身骨節沉重,須發眉毛逐漸脫落的症狀,則是“大麻風”病,應當針刺肌肉上的腧穴並使之出汗,這是必須遵守的原則。這樣連續刺治一百天以後,再刺骨髓並使之出汗,繼續治療百天前後,共治二百天了,到了二百天的時候,須發眉毛就會重新長出,這時就要停止用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