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敵保險箱——會計錯弊防範手冊》貨幣資金
一、現金核算會計錯弊與防範
□現金收入核算會計錯弊與防範
現金收入構成現金會計核算的主要內容之一。在現金收入的會計操作中,容易出現的會計錯弊及其查證與調整方法如下所述:
1.對應通過銀行轉帳結算的業務而用現金結算。根據規定,對於超過1000 元的支出業務,應通過銀行轉帳的方式進行結算。在實際中存在著對於超過此限額甚至超出幾倍、數十倍的支出業務收方以現金(當然,主要問題在於付款方)。對此,可先審閱“現金日記帳”收方記錄金額,將超過上述限額,尤其是大幅度超過限額的收款業務與據以登帳的會計憑證進行核對,根據收款業務的具體內容判斷是否違反了上述規定。對於查證的此問題,一般不需要作帳務調整。如果金額巨大,性質嚴重,應以此為線索,追索查證付款方在此問題上的責任及其造成的具體過程。
2.出納員收到現金後未給付款方開具收據,從而將現金貪汙或置入單位的“小金庫”。出納員收到現金後必須給付款人出具收據,否則,就容易造成上述問題。對此,可通過調查詢問業務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來發現問題的線索,然後,結合該線索所涉及到的經濟活動及其會計反映進行追蹤查證。
如查證人員調查了解到某單位出納員在收到本單位某業務員交回剩餘的借支差旅費款後,未出具收據,這時,查證人就應以此為線索,審閱該業務員借支差旅費和報銷差旅費的會計處理過程。著重檢查、核對報銷差旅費原始憑證的費用總額與記帳憑證中的費用金額(經營費用或管理費用)是否相符,是否將收回的剩餘款擠入費用,從而將其貪汙。或者審閱“其他應收款”總帳下該業務員明細帳或明細記錄的內容,有無掛帳的情況。如有,再通過調查出納員與該業務員,查證是否剩餘借支款未入帳,而將其貪汙,從而造成“其他應收款”掛帳的問題。
上述問題查證後,應根據其具體形態作出調整。如對於多列費用貪汙的問題,可借記“其他應收款”(應收回貪汙人的贓款)帳戶,貸記有關費用帳戶。對於“其他應收款”總帳下該業務員明細帳仍存在掛帳的問題,應調整其明細帳記錄,即借記“其他應收款”(貪汙人)帳戶,貸記“其他應收款”(其業務員)帳戶。
3.出納員以假複寫的形式貪汙收到的部分現金。在實際中,有的出納員以在複寫紙下放置廢紙的假複寫手法,使現金收據存根和收據方作記帳用的記帳聯上的金額小於實際收到現金金額以及付款方作記帳用的記帳聯上的金額,由此,貪汙了差額款。對此,應將會計部門的現金收據存根或記帳聯與交款人手中的收據或收據單位作原始憑證入帳的收據進行核對,從而發現並查證問題。如果交款人未保留此收據,可以將收據存根或記帳聯與有關的會計資料進行核對來發現和查證問題。如與交款員推銷產品的產品出庫單進行核對等。
問題查證後,應將贓款與罰款,一並記入“其他應收款”帳戶,即借記“其他應收款”(貪汙人)帳戶,貸記“營業外收入”帳戶及有關帳戶。
4.出納員銷毀現金收據或交款單進行貪汙。對此,查證人員在審閱會計資料和分析有關問題時,有時可發現被查單位收款次數和額度有異常反映。
在核對檢查現金收據存根或交款單的編號時可發現不連續。以此為線索,可調查詢問出納員、交款員及其他有關人員查證問題。
問題查證後,也應對貪汙款及罰款作出收款的帳務記錄,於收到該款時再作相應轉帳。
5.出納員收現金後,未及時編製收款憑證並登記入帳,從而挪用公款。
按照規定,對於現金收款業務(當然也包括現金付款業務),應及時編製收款憑證並於當日登記“現金日記帳”。如果未及時製證或雖製證但未及時登帳,那麽,就給出納員提供了挪用公款的機會。對此,可以將現金日記帳中收入方記錄日期與收款憑證上的製證日期進行核對,將收款憑證上的製證日期與所附的原始憑證(收據)上的製證日期進行核對來查證問題。另外,對於出納員保存的尚未入帳的收款憑證也應檢查其製證日期與檢查日是否相距太遠,有無到檢查日仍未編製收款憑證或尚未登記入帳的問題。
對於過去的未及時編製收款憑證或未按時登記現金日記帳的問題,如果沒有造成其他損失,可以不作調整;對於到檢查日仍存在的此類問題,應令被檢查單位或出納員及會計人員即刻作出調整,未編製收款憑證的即刻編製收款憑證並登記“現金日記帳”,對已編製而尚未及時入帳的收款憑證應即刻登記入帳。對於有關人員挪用公款的問題應作出恰當的處理。
□現金支出核算會計錯弊與防範
現金支出業務的會計操作是一個更容易出現錯弊的環節。在現金支出的會計操作中,容易出現的會計錯弊及其查證與調整方法如下所述:
1.對應通過銀行轉帳結算的業務而付以現金。它是與上述“對應通過轉帳結算的業務而收以現金”的問題是相對的。對此問題,可先審閱“現金日記帳”付方記錄金額,將超過1000 元,尤其是大幅度超過此限額的付款業務與據以登帳的會計憑證進行核對,根據付款業務的具體內容判斷是否違反了現金使用範圍。
對於查證的此問題本身一般不需作出帳務調整。若由此造成了其他錯弊,應根據其他會計錯弊的具體形式及性質作出恰當的調整。
2.在根據若幹份原始憑證匯總編製現金付款憑證上多匯總,以此貪汙現金。如五張費用報銷憑證上的金額合計為215 元,而在付款憑證上卻為512元,並據此登記有關帳簿。
對此,當然可分析其是否為數字顛倒(因為在編製記帳憑證時發生,所以不會影響帳戶之間的平衡關係)。但是,對此應著重分析判斷是否故意多匯總的問題,因為這樣處理,在帳帳相符,隻是證證不符的情況下貪汙了差額款。而證證不符盡管是一個明顯的弊端馬腳,但會計憑證是最繁多的一類會計資料,偶爾有所不相符,要想使其得到查證,無異於大海撈針。
因此,這種情況屬會計弊端居多。正如上例所述,查證此類問題是具有一定難度的。但是,隻要在別的方麵(如“現金日記帳”付方記錄的金額過大等)發現了問題的線索,或根據別的方麵的查證工作的需要進行詳細的證證核對,就不難查證問題。
此類問題查證後,應針對問題的具體情況作出調整。如對於上述將215元匯總成512 元的多匯費用、貪汙公款的問題,單就應收回的貪汙的贓款而言,應調帳如下:
借:其他應收款——貪汙人員 297貸:管理費用(或有關費用帳戶) 297
3.以現金作不合理不合法的支出,如以現金支付不合理不合法的“好處費”,或以現金搞不正當請客送禮等。對此類問題,可先審閱“現金日記帳”
付方記錄內容。如金額較大,摘要中的業務內容說明模糊不清,再調閱會計憑證,通過帳證核對查證問題。如果會計憑證中的內容也有模糊之處,或有其他異常現象,則還應調查詢問開具發票、收據等原始憑證和編製付款憑證的單位或人員來進一步查證問題。
問題查證後,應根據具體情況作出調整。一般情況下,對原帳務處理不作帳務調整。
4.以偽造、塗改憑證的方式進行貪汙。如塗改現金支出原始憑證中的金額或其他內容進行多報多支費用,偽造職工加班加點的考勤記錄虛支現金等。對此類問題,一般需在審閱會計憑證時發現線索或疑點,然後,再通過調查分析有關情況。必要時,對會計憑證中的有關記錄進行技術鑒定來查證問題。
問題查證後,以貪汙公款的性質作出相應的帳務調整和處理。
5.在現金支出過程中虛報、重複報銷、冒領等。如會計人員在沒有原始憑證的情況下編製付款憑證並據以登記入帳,從而貪汙公款;有關人員替他人冒領工資、獎金等:將某發票或收據重複報銷等。對這些問題,有的可以在“現金日記帳”或其他有關帳簿中發現問題的疑點,然後再核對帳證、證證查證問題。但在很多情況下,需要在審閱核對會計憑證時發現問題的線索。
如對於虛報的問題,在審閱核對會計憑證時,可以發現付款憑證未附原始憑證,從而發現問題的線索並進而使其得到查證。對於重複報銷的問題,如果原業務隻有一張原始憑證,那麽,重複報銷後,就會使原經濟業務的會計憑證中,也是隻有記帳憑證,沒有原始憑證;如原經濟業務包括若幹份原始憑證,而重複報銷的隻是其中部分原始憑證,這樣,就會造成原經濟業務會計憑證中,記帳憑證與原始憑證不相符。在審閱、核對會計憑證中,若發現上述記帳憑證未附原始憑證或記帳憑證與原始憑證不相符的問題,可以此為線索或疑點,結合調查、分析等方法來追蹤查證問題。
問題查證後,應根據其具體形態作出調整。如對於重複報銷的問題,可以借記“其他應收款”(重複報銷人)帳戶,貸記有關費用帳戶或其他帳戶;對於冒領一般不需作出帳務調整;對於虛報也應作出重複報銷相似的帳務調整。
二、備用金核算會計錯弊與防範
□備用金的核算內容
錯弊:將不屬於備用金的內容列作備用金。如個人借款用於個人生活需要或投資等其他活動,其性質屬於挪用企業現金。一般表現為提要模糊不清。
防範措施:將“其他應收款”的明細帳與各部門備用金的專門負責人核對,查明其真實性,是否存在以假冒備用金為名,挪用現金的現象。
□備用金的使用
1.錯弊:不按備用金用途使用。如用備用金購買控購商品或者用於個人消費,虛報虛領。
防範措施:複核以備用金支付的各種原始憑證,檢查其是否超出備用金的使用範圍。
2.錯弊:挪用備用金。如專職備用金保管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將本部門的備用金為個人服務。
防範措施:從“其他應收款”明細帳中,檢查有無長期掛帳現象,若有,應組織有關人員對備用金使用部門進行突擊檢查,查明有無挪用備用金問題。
3.錯弊:貪汙備用金。貪汙備用金的主要形態與貪汙現金基本相同,主要有:(1)塗改發票金額;(2)利用假發票、假收據;(3)私人購物、公款報銷。
防範措施:審查憑證中的有關疑點,進一步調查了解、取證。在取得關鍵性的證據後,對其所經管的備用金進行突擊檢查。
三、銀行存款核算會計錯弊與防範
□存入
1.錯弊:存入的現金來源不合法。
防範措施:可以根據現金收入憑證上所反映的經濟業務,結合現金收入金額的大小進行查證企業銀行存款的合法性。如有疑問,可查詢調查付款單位的經濟業務。
2.錯弊:未將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全部、及時地送存銀行。
防範措施:審閱“銀行存款日記帳”中的摘要及餘額記錄,分析有無收款不正常的業務內容或模糊不清的摘要敘述,如有,應進行帳證核對,了解付款單位與本單位是什麽關係,有無可能發生業務往來,然後在調查付款基礎上查證問題。另外,可結合審查銀行存款減少過程的情況來查證問題。
3.錯弊:進行假存或少存多記的舞弊行為。如會計人員將銷售款貪汙後,而在帳上仍作銀行存款和銷售收入同時增加處理。
防範措施:可將“銀行存款日記帳”與“銀行對帳單”進行核對查處問題;也可通過核對銷售業務的記帳憑證與原始憑證來發現問題的疑點,然後再跟蹤調查。
□結算
1.錯弊:通過銀行劃回的銀行存款,有的不屬本單位的款項錯誤地劃到其存款帳戶。
防範措施:可檢查銀行轉來的有關憑證上的收款單位是否為本單位的全稱;審閱檢查本單位的結算明細帳戶上的有關內容,了解與其付款單位有無業務往來關係,惜以查證該筆款項是否確屬為本單位所有。
2.錯弊:通過銀行結算劃回的銀行存款不及時,不足額。
防範措施:可將應收帳款明細帳戶中的記錄與銀行轉來的憑證及其他會計憑證進行核對來發現問題和疑點,然後再追蹤檢查該經濟業務的整個來龍去脈,予以調整。
□支出
1.錯弊:從銀行存款中提取現金的用途不合法、不合理。從銀行存款中提取現金,必須說明合理的用途,銀行才能給予辦理提款手續。但有時由於銀行監督不力,在沒有正常理由的情況下,也從銀行存款中提取出現金,提款後,用於非法開支,如出借帳號後的提取現金,從中收取好處費。
防範措施:檢查提取現金的有關摘要上的說明,看其有無正當理由;提取現金後,核對其是否記入現金帳;然後根據“現金日記帳”和付款憑證上所反映的業務內容,以及和“現金”科目的對方科目來分析該筆現金的去向是否明確,是否合理合法。
2.錯弊:銀行存款劃出不合理、不合法。如為了購買按正常手續無法買到的社會集團專項控購商品,從銀行將款項劃給無需辦理控辦手續的某單位,從而達到非法目的。
防範措施:審閱劃出銀行存款的會計憑證上的付款理由是否正當,收款單位與本單位有無正常的業務往來;調查詢問收款單位,從而查處問題。
3.錯弊:銀行存款支出後不記帳以掩蓋非法開支。
防範措施:進行“銀行存款日記帳”與“銀行對帳單”逐筆核對,如有問題,立即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