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名字的人5:萬神之神

第06章 罪惡之都

每年都有很多人從全世界趕到拉斯維加斯,他們稱這裏為夢幻之都。

這是一個從沙漠之上憑空出現的世外桃源,它是美國的精神心髒,是被澆築24K金再鑲滿鑽石的信仰,似乎一切不可能的在這裏都會變為可能。上一代夢想家們在這片貧瘠的土地上創造出世界上最奢華的酒店、最大的噴泉、最昂貴的酒、最閃耀的霓虹燈和最美的**女郎,以及所有人夢寐以求的一切。

每一位初來乍到的遊客都會被這裏的聲色犬馬擊中心髒最脆弱的地方,沉浸在欲望中無法自拔,最終忘了自己是誰。沒人能拒絕賭場的**,就像沒有人能拒絕貪婪的本性一樣。這裏沒有窗戶,沒有鍾表,隻有二十四小時的恒溫製冷和燈光係統讓你永遠感覺不到時間的流逝,隻有角子機的音樂和硬幣的碰撞聲,兔女郎笑著把撲克牌發在你手上,輪盤上不停變換的數字,巨大LED屏幕上閃動的鈔票,這一切都在暗示你,夢是真的—你就是天選之子,是下一個一夜暴富的贏家。

於是,一堆又一堆的人從全世界趕來,獻出自己的金錢、時間甚至性命,沒人知道他們到底是否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東西。拉斯維加斯最大的魔力在於,無論賭桌上如何瞬息萬變,賭局一旦開始,就永不停歇。

“你身上還剩下多少錢?”達爾文一邊問迪克,一邊穿過一麵又一麵的霓虹燈牌。

“呃—”迪克摸了摸幹癟的錢包,“也許使勁湊一湊,還能湊出四十美元。”

“夠了。”

“老兄,你不會想用四十美元贏出一萬美元吧?”迪克跟在達爾文身後,心神不寧地問。

“嗯。”

迪克咽了口口水:“我不想打擊你,但我們不是在拍電影,這比例也太懸殊了,簡直是癡人說夢……搶銀行還現實點。”

達爾文沒再說話,他們倆又往前走了好一會兒,逐漸遠離了最繁華的拉斯維加斯大道,把絢麗奪目的霓虹燈拋在了身後。

“這是去哪兒?”迪克忍不住問。

“費蒙特街,老城區。”

一般的遊客並不會去老城區,盡管那裏曾是拉斯維加斯的發源地,但它代表的是這座城市並不光彩的另一麵:狹窄肮髒的街道、夾雜著毒品和尿液味的老式舞廳、倒閉的色情電影院和應召女郎的廣告都在提醒著一件事情,這座夢幻之都在過去還擁有另一個名字—罪惡之城。

“新城區安裝的都是聯網的監控鏡頭,賭場裏還要查證件,對我們很不友好。”達爾文一邊說一邊按著手機,“老城區賭場招待的都是些隻能活在暗處的賭客。”

迪克環顧四周,街角的報紙堆裏坐著目光呆滯的乞丐,其中一個胸口掛著髒兮兮的紙牌,上麵寫著:我已傾家**產,如今隻想回家。

想到過不了幾個小時,自己也許會成為他們中的一員,迪克就情不自禁地抹了抹鼻頭上的汗。

“你以前賭過錢嗎?”迪克小聲嘀咕著,“你要賭什麽?21點?百家樂?該不會是老虎機吧,這也太扯了。”

“我們不賭錢,”達爾文忽然停了下來,在他麵前是一個看起來很有年頭的小賭場。和這條街上的其他賭場一樣,發黃的廣告牌岌岌可危地懸掛在木製推拉門上麵,字體還保留著20世紀四五十年代的風格,門外鑲嵌著的彩色玻璃勉強能分辨出北歐神話裏海妖的圖案。

“啊?”迪克一下沒反應過來。

“除了莊家,沒人能在賭桌上一直贏錢,利用賭局贏錢隻是賭客一廂情願,自欺欺人而已。”

“你怎麽知道?”

“如果上兩個學期你學好統計學,你也會知道。”

“既然我們不賭錢,那來賭場做什麽?”迪克吃了癟,有些結巴地問道。

“我們要去找一個能一直贏錢的人。”

迪克被繞得暈頭轉向,翻了個白眼,“你剛才不是說,賭場裏除了莊家沒人能一直贏錢嗎?”

沒等他說完,達爾文已經推開了賭場的門,這裏和他預料的一樣,別說查身份證了,連安保人員都沒幾個。大廳裏不設禁煙牌,博彩區坐著一些吞雲吐霧的賭客。他們之間有文著花臂的墨西哥人,也有操著濃重口音的本地居民,他們身上沒有照相機和旅遊包,賭桌上壓的也大多是現金而非籌碼。無論是新城區的觀光客還是這裏的本地人,賭徒從本質上來說都一樣,他們在賭桌上的眼睛都一樣紅。

達爾文讓迪克從水吧買了兩瓶啤酒,然後就看似漫無目的地在賭場裏轉著圈。達爾文不愛喝酒,買酒除了讓自己看起來有事可做,更重要的是表示他倆都消費了—賭場永遠不會趕走花了錢的客人。

隨後,達爾文在整晚的時間裏換了幾個類似的賭場,啤酒喝了一瓶又一瓶,但從不下注,隻在賭桌不遠處靜靜看著。迪克猜不透他想幹什麽,直到快天亮的時候,達爾文忽然揚了揚下巴:“就是他了。”

那是一個看起來四五十歲的中年男人,略微有些禿頂,其貌不揚,頂著一個啤酒肚,穿了一身灰褐色毛呢西裝。這套西裝應該穿了很多年,已經洗得起球了,看上去十分寒酸。

迪克有點不解地盯著這個中年人看了半天:“你不會是想搶劫他吧?先不說打不打得過,這哥們兒看起來也不像是有一萬美元的人啊!”

“他已經在那張桌子上贏了五萬美元了。”

“不可能吧,我剛剛看到他輸給了莊家呀!”迪克張大嘴巴。

“那都是障眼法,”達爾文沉聲道,“他輸贏的比例一般是4比1。雖然表麵上看輸得多,但輸的時候他下的注都相當小,最多也就是幾十美元,可他下注三五百美元的每一輪都贏了。不但把輸的錢贏回來,而且還賺了好幾番,這可不是巧合。”

“你是說,他知道自己什麽時候贏?”

達爾文點點頭,轉過身對迪克說:“你的隱身術現在還管用嗎?”

“時靈時不靈吧。你知道的,我必須在高度緊張的時候才能成功。”迪克看了看手裏的啤酒,他已經有點喝醉了。

“想想汪旺旺和M,”達爾文壓低了帽簷,“她倆有可能正危在旦夕。”

“你需要我做什麽?”

“你看到他的口袋沒,”達爾文沉吟道,“碰碰運氣吧。”

“Blackjack(黑傑克,玩家拿到21點撲克牌的稱呼),”負責發牌的荷官是個塗著深紅色口紅的白人美女,她撩了撩耳邊的頭發,看著中年男人的牌麵,“恭喜。”

中年人笑著隨手扔出一枚一百美元麵值的籌碼:“你的小費。”

女郎嬌笑一聲,一邊收下籌碼,一邊把撲克牌放進洗牌機。

“天快要亮了,魔法隻能在夜裏實現。晚安,女士。”

“早安,祝您有愉快的一天。”

中年人向荷官點了點頭,揣好籌碼站起身。他沒用多長時間就在籌碼兌換台拿到了幾捆現金,離開賭場時天已經蒙蒙亮了。中年人打了個哈欠,哼著歌走進路邊一家通宵營業的老式酒吧。他沒有坐進卡座,而是在吧台找了個座位,點了一杯龍舌蘭獨自喝了起來。

“先生,您看起來真高興,想必一定是遇到了什麽好事情。”中年人轉過頭,看到一個背著旅行包、戴著鴨舌帽的亞裔少年在自己身邊坐下來。

“還行吧,”中年人笑了笑,“手氣不錯。”

在拉斯維加斯,每個人都知道這句話是什麽意思。

“那您一定贏了不少吧,您能請我喝一杯嗎?”

中年人愣了一下,隨即哈哈一笑,豪邁地跟酒保招了招手:“無論這孩子要什麽,給他來一杯,算我的!”

“謝謝您,”達爾文對酒保做了個手勢,讓他先別過來,“但我想喝的這杯酒有點貴,不知道您是否請得起。”

“哦?”中年人揚了揚眉毛,“小子,得寸進尺的結果也可能是一無所有,但我今天心情很好,有興趣聽你說下去。你想要多少?”

達爾文伸出五根手指。

“五百?”中年人冷笑一聲,“我挺佩服你的膽量。”

“不,是五萬。”達爾文更正道。

“小子,趁我沒站起來給你一拳之前,你最好自己離開這裏。”中年人的眼睛裏閃過一絲凶光。

“為什麽你不先看看這個呢,丹尼爾?”達爾文邊說邊把一個東西推到中年人手邊,“或許看完之後,你就會求我不要走了。”

那是一部新款的彩屏手機。中年人的臉色一下子變了,他下意識地摸了摸自己的西裝口袋,裏麵空空如也。

“你在賭桌上出老千,”達爾文緩緩地說,“輸五次贏一次,但你總能在贏的那次一擲千金下注—因為你知道賭場監控的是輸贏比率而不是壓注大小—你這一招騙過了賭桌上的記錄儀,但沒騙過我。這部手機裏有你和那個美女荷官的照片,你們很早就認識,你買通了她,利用她發牌的便利暗示你莊家拿到的牌—這部手機裏的照片我已經拷貝了。”

“你是怎麽做到的?”

“破解一部手機並不太難,”達爾文聳聳肩,“而我剛好是黑客。”

“不,我是問你怎麽拿到我的手機的。我一直很謹慎,從來沒察覺有人接近過我。”

“我沒有接近過你,但我有幫手,”達爾文用開玩笑的語氣淡淡地說,“一個會隱形的神偷、超能力者,你信嗎?”

“看來你沒打算告訴我真話,”中年人壓低聲音,“五萬塊買幾張照片,你胃口不小。”

“那要看你覺得自己值多少錢了,”達爾文湊近他,“五萬塊買一條命不算貴。你知道在拉斯維加斯的賭場出老千意味著什麽!如果這事情發生在凱撒宮或是美高梅,他們或許會報警,你會被帶走關個幾年。但你現在是在費蒙特街的三不管地帶,這裏沒有人依靠警察解決問題—運氣好的話,賭場老板隻會要你的一隻手;運氣不好的話,什麽都有可能。”

中年人用他棕褐色的眼睛緊緊盯著達爾文,半晌道:“好吧,小子,你贏了。”

說完,他不再看達爾文,而是拿起手邊的那隻牛皮包,推到達爾文旁邊的凳子上。

“我確認我安全離開後自然會把證據都刪掉,謝謝你的酒。”達爾文拿起牛皮包,頭也不回地快步走出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