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原解(上)

第五章 用自己好財好色的心去體恤人民好財好色的心

【原文】齊宣王問曰:“人皆謂我毀明堂;毀諸?已乎?”

孟子對曰:“夫明堂者,王者之堂也。王欲行王政,則勿毀之矣。”

王曰:“王政可得聞與?”

對曰:“昔者文王之治其岐也:耕者九一,仕者世祿,關市譏而不征,澤梁無禁,罪人不孥。老而無妻曰鰥,老而無夫曰寡,老而無子曰獨,幼而無父曰孤:此四者,天下之窮民而無告者;文王發政施仁,必先斯四者。《詩》雲:‘哿矣富人,哀此煢獨。’”

王曰:“善哉言乎!”

曰:“王如善之,則何為不行?”

王曰:“寡人有疾:寡人好貨。”

對曰:“昔者公劉好貨;《詩》雲:‘乃積乃倉,乃裹餱糧;於橐於囊,思戢用光;弓矢斯張,幹戈戚揚:爰方啟行。’故居者有積倉,行者有裹囊也;然後可以爰方啟行。王如好貨,與百姓同之,於王何有?”

王曰:“寡人有疾:寡人好色。”

對曰:“昔者太王好色,愛厥妃;《詩》雲:‘古公亶父,來朝走馬;率西水滸,至於岐下;爰及薑女,聿來胥宇。’當是時也,內無怨女,外無曠夫;王如好色,與百姓同之,於王何有?”

【譯文】齊宣王問道:“人們都讓我拆毀明堂,究竟是毀掉好呢?還是停止不動好?”

孟子回答說:“所謂明堂,是施行王政的殿堂。大王如果要行王政,就不要拆毀它。”

齊宣王說:“你可以把王政說給我聽聽嗎?”

孟子回答說:“從前周文王治理岐周時,對耕田者收稅是九抽一,對官員給予世襲的俸祿,關卡市場隻稽查而不征收稅賦,在湖泊池塘捕魚不禁止,犯罪的人不牽連他們的妻子兒女。年紀大了喪妻的叫做鰥夫,年紀大而沒有丈夫的叫做寡婦,年紀大而沒有兒女的叫做獨身,年紀小而沒有父母的叫做孤兒。這四種人是天下窮苦而無依靠的貧民。周文王發政令施行愛民的政策,必先要重視這四種人。《詩經》上說:‘稱許富人樂哈哈,窮人孤單又孤獨。’”

齊宣王說:“這話說得很好。”

孟子說:“大王如果覺得好,那為什麽不施行呢?”

齊宣王說:“我有個毛病,我喜好財富。”

孟子說:“從前公劉也喜歡財富,《詩經》上說:‘收積糧食堆滿倉,熟食幹糧包裹好,裝進小袋和大囊,思考收斂用明光,弓箭刀槍不用張,舉起幹戈和戚揚,改易方向去遠方。’所以定居者倉有積穀,遠行者有裝滿幹糧的包裹和袋囊,然後才可以改易方向去遠方。大王如果喜歡財富,與百姓共同擁有,對於施行王政又有什麽不可以的呢?”

齊宣王又說:“我有個毛病,我喜好美色。”

孟子說:“從前周太王也喜好美色,愛其妃子。《詩經》上說:‘古公亶父,清晨驅馬,沿著西邊河邊走,一直來到岐山下,改易愛那薑氏女,迅速來考察大地。’在那個時候,內室沒有嫁不出去的婦女,外麵沒有娶不了妻子的男子。大王如果喜好美色,與百姓共同擁有,對於施行王政又有什麽不可以的呢?”

【說明】齊宣王舍不得拆毀明堂,因為他擁有明堂,而且在明堂上辦理政務,他就感到很快活,而且滿足了他的虛榮心。古代天子的建築是明堂格式,進門後,中間一個大天井,天井過去的大廳就叫明堂,深入明堂便是內室,再後麵就是後院。這裏所指的明堂,是指國君朝會、慶賞、選士、辦公的地方。亦有可能是準備天子東巡狩朝見諸侯用的。也就是說,擁有了明堂,似乎也就有了做天子的滿足感、快樂感。然而孟子認為,如果擁有了明堂,就應該施行王道,否則就不應該擁有。所以孟子給齊宣王講述了周文王的故事,說明周文王施行王政,是對耕田者收稅是九抽一,對官員給予世襲的俸祿,關卡市場隻稽查而不征收稅賦,在湖泊池塘捕魚不禁止,犯罪的人不牽連他們的妻子兒女。年紀大了喪妻的叫做鰥夫,年紀大而沒有丈夫的叫做寡婦,年紀大而沒有兒女的叫做獨身,年紀小而沒有父母的叫做孤兒。這四種人是天下窮苦而無依靠的貧民。周文王發政令施行愛民的政策,必先要重視這四種人,這就是最佳行為方式,這就是周文王關心人民疾苦的“愛民”措施。孟子並舉出《詩經》來加以說明,這首詩是引自《詩·小雅·正月》,全詩講的是諷刺周幽王寵愛褒姒,荒**無度,致國危亡之意,詩中對貧富不均的社會現象大加鞭撻,表現出人民的愛憎。孟子之意在於警告齊宣王不要重蹈周幽王的複轍。

然後孟子就齊宣王的好財、好色問題進一步闡述,古代先王也有好財好色的,但他們是用自己好財好色的心去體恤人民好財好色的心,這就是將心比心,心想人民。作為“人”,誰都有好財好色的心理,也就是前麵所講的人類自從有了思維以後,就開始思索,如何才能讓自己身體的感觀能獲得最大的愉悅。作為人民的統治者,如果隻想滿足自己的欲望,那必然要遭到全體人民的反對。如果能與民同樂,與民同利,與民同欲,將心比心,體恤人民,憂樂人民;那麽,人民也就會與統治者同憂同樂,進而擁護統治者,使其統治地位更加鞏固。孟子這段議論的現實意義在於,現代的企業家們也要想到自己手下的員工們,不能隻顧自己一個人發財好色,要讓員工們都能發財,讓員工們覺得在這個企業裏有發展前途,有能夠改變自己生活狀況的希望,員工們才能奮發有為,企業也才可能得到發展和鞏固。這才是最佳行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