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逼近十女案的真相:刑警筆記
我再讀了一遍那括號裏注明的文字,上麵並沒有寫出吳心麵試的那家公司名稱。當時可能留下了記錄,隻是當年走訪調查的巡警,能留下名字的就那麽幾人,目前能幫忙聯係到的隻有冷警官。看來這化妝品公司是哪一家還得請教冷警官。
隻是十年已過,恐怕早已無跡可查了吧。
還是先看看十名受害者的資料吧。我關閉吳心的檔案,打開名為“十女案死亡名錄”的word文件,一張慘白的人像赫然出現在我眼前。
嚇我一跳。那並非某位受害者的照片,而是一位警察的頭像,隻是照片很模糊,隱約能看出臉型,五官黑漆漆的,可能是拍攝環境太暗所致。原本我都無法判斷他頭上黑乎乎的東西是警帽,但是圖片下方的注解文字提示了我:
“捕蛇行動代號368軍令狀”
照片恐怕是十年前的,現在這位警官不知還如何?是不是已經脫下警服了呢?上麵沒有標注他的名字,是一個無足輕重的人嗎?
不對,應該是當時某位責任刑警吧。
我的注意力很快被接下來的記錄吸引住了。
“這個案子是本人辦案生涯的結束。我因此蒙受了巨大羞辱,並在案件平息後自動解職。我參與了偵辦案子的全過程,並目睹了一名又一名受害者的遺體。我寫下這個報告,一來是回顧案情,二來,但願將來有能力的人通過我的記錄找到破案的線索。鑒於案件複雜,本來想分點敘述,但果然還是按時間敘述較好。”
原來這個文檔裏的內容都是照片上立軍令狀的警察所寫的記錄。
「2007年1月9日,一個平常日子,天氣稍微有些冷,畢竟是冬天嘛……即便是日照市,今年冬天的陽光也少的可憐。這種天氣就適合窩在屋子裏,透過窗外能看見幾個孩子正在放鞭炮。除夕還有好久,臘八也要過一陣子,現在放鞭炮似乎還早了些,但孩子們玩的算是開心。再過一些天,局裏就要打起一萬分精神工作,畢竟每到年前,偷竊搶劫的事件會多一些。隻是,今年大家卻格外慵懶。每天工作到淩晨,隔三差五值班,就算出了什麽事,也能以最好的狀態投入工作吧。我這樣想著,站起來泡了壺茶。隔壁尖山兒還在訓練新人,說是提高觀察力和素質,實則是和我們這兒的美女警官小楊閑聊吧。到了晚上十一點,人漸漸散去,最後隻剩下我和小枝值班。讓一個女人熬夜是我不願意做的事情,但小枝執意留下,無奈之下我和她換班執勤。」
「這一夜似乎很漫長。我醒來無數次,見到小枝也趴在桌上熟睡,我看著她單薄的身軀,便找了塊毯子披在她肩上,自己去水房打水。」
我不想錯過任何有用的信息,但是這一段似乎毫無意義。
「當我折回來,看了眼牆上的掛鍾,正好是淩晨四點。值班室裏,小枝桌上的台燈還亮著,我悄悄走過去關上台燈,像個做賊的似的。我看了眼小枝,她是個清秀的姑娘,為什麽偏偏要來當女警呢?這樣想著,我竟萌生摸她頭發的衝動,就在這時,電話響了。」
這果然是個人日記啊,連這些都記著……嘿,這警察倒是性情中人,還懂得憐香惜玉呢!
「我嚇了一跳,連忙縮回已經伸出去的手。接起電話,但鈴聲沒有結束,還在響著。我放下話筒,瞬間明白電話聲音是從大廳的辦公室傳來的。照理來說,外麵的辦公區早上六點開始接聽電話,一直到晚上十點結束,其餘時間電話線路都處於斷開的狀態。我快步走到大廳,尋找聲音源,聲音是從韓刑警的辦公桌麵傳來的,果然電話線路未斷。韓警官平時做事很周到,怎麽今天疏忽了嗎?我瞥了眼他淩亂的桌麵,看來走的很急。」
「我接起電話,一個女人的聲音:“是警察局嗎?”」
「“是,請問有什麽需要幫助的嗎?”我熟練地回答。」
「“出出……出事啦,垃圾袋裏有屍體。”」
如果說之前的記錄看的我發困,現在我終於提起了精神。
「一通電話讓我困意全無,我趕緊喚醒小枝,並且聯係局裏,自己率先趕到現場。屍體發現者是一名四十多歲的女性,據她說,她一早起來,發現半夜下了雨,曬在院子裏的衣服都濕了。她去收衣服,這時發現門口的垃圾桶鼓鼓的,似乎有一大黑袋垃圾。她感覺奇怪,懷著好奇心打開了它,結果發現裏麵有具屍體。我們警方迅速勘察現場,死者是一名年輕女性,身上有幾處勒痕,死亡時間是前一天晚上十一點前後。我畢竟從警多年,而且當時擔任刑警隊長,觀察到死者身上有擊打、也有擦傷,但致死原因應該是脖子上的勒痕,不過勒痕有好幾道,看起來凶手是先將死者擊倒,然後數次嚐試勒殺,但起初並未成功。凶手動手時沒有把握好力道也很不熟練,可能是初犯。另外,從死者身上搜出了錢包,裏麵隻有身份證,錢財似乎都被劫走了。死者衣服多處撕裂,暫時無法確定是否被性侵犯,不過隻要送去法醫那兒檢查,應該很快就會出結果。所以當時我很樂觀:這個案子不是搶劫就是見色起意,**殺人的幾率很大。」
「屍體一上車,我就安排幹警調查。死者的身份慢慢明朗。向曉雲,女,20歲,山東臨沂人,文化程度初中,早就踏上社會。死前正在酒吧做服務員。我和尖山兒一起去她工作的酒吧,酒吧的名字叫做識女酒吧,這是整個十女案開始的地方,很大程度上,十女案這個說法,也是由這個酒吧的名字而來……」
識女酒吧……原來背後還有這些內幕。新聞報道中從未披露這些細節,估計隻有在那一帶生活的人會聽說吧。
「向曉雲是識女酒吧裏比較受歡迎的服務員,說是服務員,其實還包括灌酒、討好顧客、以及充當伴舞,逢節日酒吧內會舉行活動,向曉雲通常是一眾女性內最惹眼的一位。所以這個案子被稱為識女服務員被殺案,後來因為凶手說要殺十個人,才傳著傳著,變成了十女案。」
「從酒吧經理口中我們得知,當晚是酒吧周年慶活動,一眾服務員是**會的主角,向曉雲更是重量級人物,可是舞會進行到一半,向曉雲就離場了。據經理回憶,她離開時大概晚上十點左右,當時在場的其他人也能證實這一點。看來,她應該是離開酒吧後遇害的。向曉雲的同事說,向曉雲在後台被一個男人糾纏,之後就憤然離開。但是,她同事表示從未見過那個男人,也記不清長相。雖然如此,當時我信心滿滿,幾乎認定那個男人是有力的嫌疑人。我們回到局裏,開始描寫向曉雲的社會圈,一幅完整的人物關係圖很快繪製出來。同時法醫給出結論:向曉雲處女膜陳舊性破損,下體也有新的裂傷,不過沒有發現精液和DNA。」
錯了……從這裏應該就開始錯了吧……
「在接下來的調查中,種種跡象指向向曉雲的前男友王野,他自稱當晚從健身房回家時大概七點半,看了半小時電視就倒頭睡覺,一直睡到第二天早上七八點,但是沒有任何人能為他證明,他的不在場證明不成立。我問他電視在播什麽,他支支吾吾的,我確信他在撒謊。案發後已經四天,負責此案的我,以及我手下的刑警,都盼望著能從王野口中撬出幾句話來。可是這家夥一句話都不肯說,眼看著陷入僵局,王野終於難以承受壓力,承認自己在向曉雲出酒吧後暗中跟蹤她,但是他堅稱自己隻是與向曉雲發生爭執,並沒有殺人。我傳訊了向某的同事,把王野的照片給她看,她確定那就是當晚糾纏向曉雲的男人。我們再度質問王野,他交待了自己一年多前就和向曉雲分手,但是一直不肯放棄她。案件發展到這裏,很明顯王野是向曉雲的狂熱分子,被甩後不甘心,想要奪回屬於自己的東西——那種變態的占有欲毀掉了他,他忽然明白原來向曉雲根本沒把他放在眼裏,於是王野一怒之下將向某殺死,為了掩蓋自己的動機,他還把死者錢包裏的銀行卡和現金取走。」
「案情一定是這樣,當時我下的自以為是的判斷就是如此。我自以為晝夜審訊並打消耗戰能讓王野屈服,但是他並沒有認罪。我們搜查了他的房間,沒有發現凶器。其實在那時,我就應該意識到自己錯了,可是我還是不死心,希望能發現點什麽。事實上,這個案子沒有發現凶器,沒有發現第一現場,也沒有決定性的證據,我當時過於專注在嫌疑人上,完全忽略了尋找更多線索,很多機會白白失去。」
我不禁歎了口氣。
「王野被釋放,案件回到原點。我和尖山兒、小枝、韓警官等人一起開了反思會。麵對王野大量的資料,我動搖了。王野是名職業運動員,麵對柔弱的向曉雲,他不可能需要勒那麽多次才致其死亡。而且,他承認自己跟蹤,卻不承認殺人,這應該是實話。」
「一天後,我們找到案發現場,在距離屍體發現地不遠的樹林裏,檢測出了血液。根據現場狀況來看,凶手應該是和被害人認識,在短暫的搏鬥後,凶手繞到死者身後,用細繩一類的凶器勒死了她。案件遲遲不破,輿論壓力越來越大。識女酒吧被扒出不良新聞,原來所謂的服務員是三陪女,而向曉雲的價格最高。這麽一來,殺死向曉雲的很有可能是那些嫖客之一。盡管有很多嫌疑人,但他們不是有不在場證明,就是找不出證據。我們隻好再度分析留下的痕跡,除了撕裂的衣服,化妝品盒子、口紅、錢包之外,還有一個不知為何留在黑色塑料袋裏的卡片,上麵寫著大字1。我們幾個大男人對這些物品不明所以,至少沒什麽發現。這時年輕的小枝卻指出了一個疑點:死者穿的是緊身衣緊身褲,化妝品盒子和口紅這些東西,在口袋裏完全放不下,至少需要一個包。我才恍然大悟,是啊,年輕女性,出門怎麽可能不帶包呢?」
我吸了口氣,吳心為何要帶走包?這不是暴露自己嗎?有點不合情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