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虜事】
妾之移人,自至也者1,人弗自知其身之至也。如知之,古今豈有敗哉?予嚐悲漢高帝之英偉絕特,光武之仁明,而至於愛惡於其子2。以及魏武,忮險絕世3,其心非複人也4,至其且終,眷眷於所昵5,與小夫懦豎無異。此二誼主、一暴臣,皆非常之人也,及蔽之來,雖英偉之量、仁明之器、忮險之性皆不能免,況中材乎?故曰:妾女之移人自至也。自至也者,人弗自知其身之至也,非信哉?及觀向之書虜事6,則又知虜之陸梁7,暴恣而蔽於帷帳之間,不能自知,死之日卒大亂其國,然後知妾女之禍,非特甚於中國也。籲,可畏哉!籲,可畏哉!
1妾之移人,自至也者:女人對人心的改變,是在不知不覺中發生的。
2愛惡於其子:劉邦晚年寵愛戚夫人,常想廢除太子,立戚夫人的兒子如意。
3忮險絕世:即才能超群。
4其心非複人也:他心中所想也跟一般人不一樣。
5眷眷於所昵:想的是宮中姬妾。
6向之書虜事:劉向所著的關於匈奴的事件。
7陸梁:指匈奴單於頭曼。
曾鞏這篇文章所說的關於當政者由於沉迷於女色,而不能清醒,所以導致亡國敗家、身死國滅的慘劇,這當然是由於他們自身的原因,而不能將這一點歸咎於女性身上,這是顯然的道理。所以曾鞏在這片文章中首先就認為“妾之移人,自至也者”,女人之所以能夠移人之情,迷人之性,以至使是非顛倒,國政紊亂,甚至導致身死國亡,天下大亂,其根本原因是由於男性當事者自溺於昏惑,並非由於女性的過錯。不過,那些受女性所迷惑的男性當事者,往往並沒有意識到自身的過錯,如果能夠認識到這一點的話,古往今來也就不會發生那麽多因惑於女人而導致國亡家破、身敗名裂的悲劇了。無疑,作者的這一觀點比較深入地接觸到了這類悲劇的原因。接著,作者以漢高祖劉邦、漢光武帝劉秀、魏武帝曹操為例,從曆史的角度對自己所提出的觀點加以論證。漢高祖劉邦起身細微,曾經誅秦滅項,統一天下,建立漢朝,可謂英雄一世。但晚年因寵愛戚姬,以至“常欲廢太子,立戚姬子如意”;漢光武帝劉秀,曾經大破王莽,掃**群雄,重振漢業,號稱仁明,而晚年惑於陰麗華,以至於廢郭後,易太子;魏武帝曹操,生逢漢末亂世,起自部伍之間,至於挾天子以令諸侯,統一北方中國。及至臨死之際,遺命後宮姬妾分取名香,並囑以後勤習女工,賣履自給。與平日之強梁暴橫,判若兩人。最後,作者又援引少數民族中的情形進一步加以論證。西漢時,匈奴單於頭曼已立太子冒頓,後欲廢之而立所愛閼氏少子,被其子冒頓鳴鏑射死。作者感慨於“虜之陸梁暴恣而蔽於帷帳之間,不能自知”,並由此而推知“妾女之禍,非特甚於中國”。這些都是我們在閱讀時應該注意的地方。
【雜說·說官】
古者命官各因其材,而致於久也,則必總核而升絀之,所以適於治之要也。帝王之法皆然,而尤詳於舜。舜之分任九官,其人皆禹、稷、皋陶仁智大人也。然而既知水土,必以為司空,不以為虞1;知五教,必以為司徒,不以為士師,以有宜也2。三年一考績,九年一絀陟3。水土不治責司空,蠻夷奸究不禁責士師,以有守也。其法之大較,鯀一以不勝任而殛死焉4,蓋明其材,分付責任,久其歲時,嚴其誅賞也如此。故百官各盡其能,務治其業而以赴功,則舜無為已。
後世不然,自公卿大夫至於百執事,每一官之,則有司詘指5計資之先後而升之,不然則擇其或有執重、或得人間之譽者而升之。升之者一塗人之材6,而遍曆群有司之任7,未嚐計其能否、優劣、宜不宜也,用人之敝至不精於大臣,況其它耶?此苟全其私而忘其所以公,進賢退不肖之弊也,深戾8所謂各因其材也。而當遷者概以三歲為限斷,少者再歲、一歲,甚者不窮月盈時9而遷耳,非可以至夫三年、九年,屢考10而又絀陟也。即天下遷舉,每歲得失可責吏部乎?天下錢穀,每歲登耗可責度支11乎?自公卿大夫至於州縣吏,莫非居其位而不任其責者也。萬事之眾,王者獨治而已。而吏之輸錢贖罪,或免於位,或徙或誅者,一切觸法耳,非為不勝任也。是一皆違古12,進之不循其材,用之不久其時,侵其職而忘其責13,故百官之於萬務也,皆怠而忽,為國或百年,上之事繁且勤,而不足以致治也。噫!何久而不思變也?曰:如之何而可?曰:求庶於古而變之14。
1虞:官職,主管。
2知五教,必以為司徒,不以為士師,以有宜也:司徒,是主管教育的。士師,是主管軍隊的。
3絀陟:貶黜或者升遷。
4其法之大較,鯀一以不勝任而殛死焉:鯀由於不能勝任職務而被處以極刑。
5詘指:掐算、根據
6升之者一塗人之材:提升的人隻有一個方麵的才能。
7遍曆群有司之任:讓他經曆各個職位。
8深戾:大大地違背。
9窮月盈時:不滿一個月。
10屢考:多次的考察。
11登耗可責度支:損失、虧空能夠責備主管計劃、開支官員。
12一皆違古:全部違背了聖意。
13侵其職而忘其責:侵占別人的職位卻忘記了自己的責任。
14求庶於古而變之:根據古聖的規定而改變現在的狀況。
曾鞏這篇文章中所提到的“說官”,其實就是談官職的問題。我們來看看,所謂官職,其實就是指在國家機構中擔任一定職務的官吏,這裏麵包括職官的名稱和職權範圍,還有品級地位等方麵的內容。而在中國古代,我們知道科舉考試其實就是以考試為主要方式的一種選官製度,與官製、職官有著密切的聯係。通過考試來選拔官吏,是我國古代國家製度中的一項重大發明。我國國家的產生,開始於夏代,而職官的設置是隨著國家的產生才出現的,所以講職官,也隻能從夏代開始。我國古代的職官,曆代建置不同,其間因襲變革、增加減少,情況十分複雜。而曾鞏這篇文章首先是論述古時用人之道。關於古時用人之道,曾鞏認為命官的標準是“各因其材”,也就是根據各人不同的才能授以不同的官職,使官員的才職相稱;升絀的標準是必須經過長期的考驗,根據總的政績來決定官員的提升和絀貶。作者以舜為例,進行了有力的論證:舜所任用的都是象禹、稷、皋陶這樣德才兼備的人物,而且根據他們不同的才能,授以相應的官職。對他們所負責的工作,實行三年一考核,九年才決定其升降,這樣做是為了使他們能有機會改進自己的工作。如果不稱職,就要給以相應的處罰,就是由於不勝任其職而被處以極刑的。由於舜對其所任用之人能夠“明其材,分付責任,久其歲時,嚴其誅賞”,所以,他的百官臣僚都能做到“各盡其能,務治其業而以赴功”,而舜自己反而“無所作為”,這就是後世所稱頌的“無為而治”。所以官員對於國家是非常重要的。這些都是我們在閱讀時應該注意到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