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八大家

【送董邵南序】

燕趙古稱多感慨悲歌之士1。董生舉進士,連2不得誌於有司,懷抱利器,鬱鬱適茲土3。吾知其必有合也。董生勉4乎哉!夫以子之不遇時,苟慕義強仁者皆愛惜焉5!矧6燕趙之士,出乎其性者7哉!然吾嚐聞風俗與化移易8,吾惡知其今不異於古所雲邪?聊以吾子之行卜之9也。董生勉乎哉!

吾因之有所感矣!為我吊望諸君之墓10,而觀於其市,複有昔時屠狗者11乎?為我謝12曰:“明天子在上,可以出而仕矣!”

1感慨悲歌之士:見義勇為的豪俠之士。

2連:接連、多次。

3鬱鬱適茲土:適,到。鬱鬱,憂傷苦悶的樣子。茲土,燕趙之地。

4勉:勉力,努力。

5苟慕義強仁者皆愛惜焉:慕義強仁,仰慕正義,力行仁道。愛惜,珍惜、尊重。

6矧:況且。

7出乎其性者:率性而為的人。

8風俗與化移易:風俗與政教已經改變。

9卜之:卜,決疑。

10吊望諸君之墓:吊,憑吊。諸君,樂毅。

11屠狗者:隱於市井中的豪俠之士。

12謝:致意,勉力。

韓愈的這一篇文章是一篇“贈序”。所謂贈序,其實就是我們所說的臨別贈言,就是當朋友要走了,作者要說一番話來送送他。現在我們來看看正文:人們常說在燕和趙一帶地方有很多慷慨激昂的英雄人物。我所認識的董生參加進士考試,連續幾次都未被主考官錄取,他懷抱傑出的才能,而心情的抑鬱地要到那個地方去。我曉得董生此行肯定會有所遇合,請董生努力吧!我知道像您這樣不遇於時,要是是仰慕而勉力實行仁義的人,一定都會同情憐惜你的。更何況燕和趙一帶的英雄人物奉行仁義都是出於他們的本性啊!不過,我曾經聽說風俗都是隨著教化而改變的,所以我哪能料想那裏如今比起古時候所說的是不是沒有什麽兩樣呢?暫且以你此行去證實吧。請董生您努力吧!我由於你的此行而產生了一些想法。請您為我到那位英雄樂毅的墓上去憑吊一番吧,並且到那兒的街市上看看,還有像過去的屠狗者一類的英雄人物嗎?也請您替我向他們殷勤致意:如今聖明的皇上在上執政,他們能夠出來任職效忠了!此序是一篇言簡意深、曲折有致的抒情短文,僅一百五十一個字,卻勝過古往今來萬語千言的大文章,曆來倍受學者稱道。比如說明茅坤雲:“文僅百餘字 ,而感慨古今,若與燕趙豪俊之士相為叱吒嗚咽其間,一涕一笑、其味無窮。昌黎序文當屬第一首。”當然這不是虛妄的話。這篇文章的結尾深意蔚然,前麵好像是掘井一般層層遞進的文意,而到了這裏算是水到渠成了。“明天子在上,可以出而仕矣”,這是召喚那些狗屠一樣流落在外的英雄人物入朝出仕,這樣的話那董生還應到外麵去嗎?所以這篇文章就由送行變為勸阻,這就是作者的反意正說,而且與文章首句遙相應承,這樣就使得文章的主旨凸現無礙。我想以董邵南的穎悟,是不可能領會不到這層意思吧。這是文章的微妙之處,值得我們注意。

【贈崔複州序】

有地數百裏,趨走之吏1,自長史、司馬2以下數十人。其祿足以仁及三族3及其朋友故舊。樂乎心,則一境4之人喜,不樂乎心,則一境之人懼。丈夫官至刺史亦榮矣!

雖然5,幽遠之小民6,其足跡未嚐至城邑;苟有不得其所7,能自直於鄉裏之吏8者鮮矣,況能自辨於縣吏乎!能自辨於縣吏者鮮矣,況能自辨於刺史之庭9乎?由是刺史有所不聞,小民有所不宣10。賦有常而民產無恒11,水旱癘疫之不期12,民之豐約懸於州13,縣令不以言,連帥不以信14,民就窮而斂愈急15,吾見刺史之難為也。

崔君為16複州,其連帥則於公17。崔君之仁,足以蘇複18人;於公之賢,足以庸19崔君。有刺史之榮,而無其難為者,將在於此乎?

愈嚐辱於公之知20,而舊遊於21崔君,慶複人之將蒙其休澤22也,於是乎言。

1趨走之吏:聽任驅使奔走的屬官和衙役。

2長史、司馬:長史,管理文書之事的官員。司馬,管理軍政方麵的官員。

3仁及三族:仁,恩澤。

4一境:一個地方,指刺史所管轄的地方。

5雖然:即便如此。

6幽遠之小民:荒僻偏遠地區的百姓。

7不得其所:遇到不公平的事情。

8自直於鄉裏之吏:自直,自己伸冤要討回公道。於,向。

9庭:衙門、公堂。

10不宣:不得傾訴、宣泄。

11賦有常而民產無恒:賦稅有固定數額而百姓沒有固定收入。

12不期:不期而至、無定期。

13懸於州:懸,牽係、決定。於,被。

14縣令不以言,連帥不以信:各縣縣令不將實際情況報告給刺史,而刺史的上司又不相信他的舉措。連帥,古代十國為連,連有帥,節度使管轄幾個州,故稱連帥。

15民就窮而斂愈急:就,接於、處於。斂,收刮。急,緊急。

16為:管轄,擔任刺史的官職。

17於公:於頔(di)。

18蘇複:整頓治理之後,再修養生息以使複原。

19庸:通“用”。

20辱於公之知:辱,辱沒。韓愈和於頔相識並有些往來。

21舊遊於:與…是老朋友,曾經有過交往。

22慶複人之將蒙其休澤:慶複,複慶,再次慶賀。休,美好。休澤,恩澤。

文章中所提到的崔複州,名字無考,由於他在貞元十九年這一年被任命為複州刺史,所以韓愈在文章中就稱他為崔複州。我們知道,複州這個地方在唐代是屬於山南東道,在當時它與郢州一樣,都是屬於韓愈的朋友觀察使於頔的管理範圍。那麽這篇文章從順序來看,應該是寫在《送許郢州序》之後的。當然其寫作意圖與《送許郢州序》一樣,都是規諷於頔,希望他停止橫征暴斂,所以我們在這裏就可以把韓愈的這篇文章看成時《送許郢州序》的姊妹篇。但是我們需要注意的是,這一篇雖然可以說成是《送許郢州序》的姊妹篇,但是它們在寫法卻有些不同。比如說,前麵那篇《送許郢州序》是婉曲地規諷於頔,而這一篇卻是以頌揚的口氣,規諷之意隱隱見於言外。而要究其原因,當然除了避免寫作上的雷同之外,就是考慮到對方的心理承受能力了。對於這個“身居方伯之尊”的於公,作者在《送許郢州序》中已通過“道刺史之事”,委婉地措責他橫征暴斂,不恤民命了,如若連篇累牘地指責他,惹怒他就難以達到進規的目的了。所以這樣看來,就是前文有規諷,而本文有頌揚,豈不是說明於公真有“忠乎君而樂乎善”的美德嗎?這樣寫,於公聽起來就會感到順耳。至於頌揚之中的弦外之音,言外之意,於公自然能體會出來。前文“道刺史之事”,以情貴相通為要;本文也是道刺史之事,而以“榮”、“難”二字立論。所謂“難”,關鍵是難以情通。本文沒有一般贈序“規”與“贈”的內容,而是泛泛地“頌”,在頌中隱含規諷之意。語言時而機帶雙敲,時而意在言外,比《送許郢州序》更含蓄,是序文中的“又一贈法”。這就是韓愈的高明之處,也是我們在寫作時需要注意的地方,對於同一個對方寫兩篇文章,是需要注意到不能雷同的,從不同的方麵說不同的話,這樣就能做到一舉兩得、避免雷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