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八大家

【司馬溫公行狀】

曾祖政,贈太子太保。曾祖母薛氏,贈溫國太夫人。祖炫,試秘書省校書郎,知耀州富平縣事,贈太子太傅。祖母皇甫氏,贈溫國太夫人。父池,尚書吏部郎中,充天章閣待製,贈太師,追封溫國公。母聶氏,贈溫國太夫人。公諱光,字君實,其先河內人,晉安平獻王孚之後。王之裔孫征東大將軍陽,始葬今陝州夏縣涑水鄉,子孫因家焉1。自高祖、曾祖皆以2五代衰亂不仕。富平府君始舉進士,沒於縣令。皆以氣節聞於鄉裏。而天章公以文學行義事真宗、仁宗,為轉運使、禦史、知雜事、三司副使,曆知鳳翔、河中、同、杭、虢、晉六州,以清直仁厚聞於天下,號稱一時名臣。

公自兒童,凜然3如成人。七歲聞講《左氏春秋》,大愛之,退為家人講,即了其大義。自是手不釋書,至不知饑渴寒暑。年十五,書無所不通。文辭醇深,有西漢風。天章公當任子4,次及公,公推與二從兄5,然後受補郊社齋郎,再奏,將作監主簿。年二十,舉進士甲科。改奉禮郎。以天章公在杭,辭所遷官,求簽書6蘇州判官事以便親,許之。未上,丁太夫人憂。未除,丁天章公憂。執喪累年,毀瘠如禮7。服除,簽書武成軍判官事,改大理評事,為國子直講,遷本寺丞。

故相龐籍名知人,始與天章公遊,見公而奇之,及是為樞密副使,薦公召試館閣校勘,同知大常禮院。中官麥允言死,詔以允言有軍功,特給鹵簿8。公言:“孔子不以名器假人,繁纓以朝9,且猶不可,允言近習之臣,非有無勳大勞,而贈以三公之官,給以一品鹵簿,其為繁纓,不亦大乎?”故相夏竦卒,詔賜諡10文正。公言:“諡之美者,極於文正,竦何人,可以當此!”書再上,改諡文莊。遷殿中丞,除史館檢討,修日曆,改集賢校理。龐籍為鄆州,徙並州,皆辟公通判州事。公感籍知己,為盡力。

時趙元昊始臣,河東貧甚,官苦貴糴11,而民疲於遠輸。麟州窟野,河西多良田,皆故漢地,公私雜耕。天聖中,始禁田河西者,虜乃得稍蠶食其地,俯窺麟州,為河東憂。籍請公按視12。公為畫五策:“宜因州中舊兵,益禁兵13三千,廂兵14五百,築二堡河西。可使堡外三十裏虜不敢田,則州西六十裏無虜矣。募民有能耕麟州閑田者,複15其稅役十五年,能耕窟野、河西者,長16複之,耕者必眾,官雖無所得,而糴自賤,可以漸紓17河東之民。”籍移麟州,如公言。而兵官郭恩勇且狂,夜開城門,引千餘人渡河,載酒食,不為戰備,遇敵死之。議者歸罪於籍,罷節度使知青州。公守闕18,三上書,乞獨坐其事19,不報20。籍初不以此望21公,而公深以自咎22。籍既沒,升堂拜其妻如母,撫其子如昆弟,時人兩賢之23。

改太常博士,祠部員外郎,直秘閣,判吏部南曹,遷開封府推官,賜五品服。交址24貢異獸,謂之麟。公言:“真偽不可知,使其真,非自然而至,不足為瑞;若偽,為遠夷笑,願厚賜其使而還其獸。”因奏賦以諷。

遷度支員外郎,判句院。擢修起居注25,五辭而後受。判禮部。有司奏六月朔,日當食。公言:“故事26,食不滿分27,或京師不見,皆賀。臣以為日食四方見京師不見,天意人君為陰邪所蔽,天下皆知,而朝廷獨不知,其為災當益甚,皆不當賀。”詔從之。後遂以為常。

遷起居舍人,同知諫院。蘇轍舉直言策,入第四等,而考官以為不當收28。公言:“轍於同科四人中,言最切直,有愛君憂國之心,不可不收。”時宰相亦以為當黜,仁宗不許。曰:“求直言,以直棄之,天下其謂朕何!”公遂與諫官王陶同上疏:“願為宗廟社稷自重,卻罷燕飲,贍養神氣,後宮嬪禦,進見有度,左右小臣,賜予有節,厚味臘毒29,無益奉養者,皆不宜數禦30。”上嘉納之。

初,至和三年,仁宗始不豫31,國嗣未立,天下寒心而不敢言,惟諫官範鎮首發其議,公時為並州通判,聞而繼之。上疏言:“《禮》,大宗無子,則小宗為之後。為之後者,為之子也。願陛下擇宗室賢者,使攝儲貳32,以待皇嗣之生,退居藩服33。不然,則典宿衛、尹京邑34,亦足以係天下之望。”疏三上,其一留中,其二付中書。公又與鎮書,“此大事,不言則已,言一出,豈可複反,願公以死爭之。”於是鎮言之益力。及公為諫官,複上疏,且麵言:“臣昔為並州通判,所上三章,願陛下果斷而力行之。”時仁宗簡默不言,雖執政奏事35,首肯而已。聞公言,沉思久之,曰:“得非欲選宗室為繼嗣者乎?此忠臣之言,但人不敢及耳36。”公曰:“臣言此,自謂必死,不意陛下開納。”上曰:“此何害,古今皆有之。”因令公以所言付中書。公曰:“不可,願陛下自以意喻宰相。”

是日,公複言江淮鹽事,詣中書白之。宰相韓琦問公,今日複何所言。公默計此大事,不可不使琦知,思所以廣上意者。即曰:“所言宗廟社稷大計也。”琦喻意,不複言。後十餘日,有旨令公與禦史裏行陳洙同詳定行戶利害。洙與公屏語曰:“日者大饗明堂37,韓公攝太尉,洙為監察。公從容謂洙,聞君與司馬君實善,君實近建言立嗣事,恨不以所言送中書,欲發此議,無自發之,行戶利害,非所以煩公也,欲洙見公達此意耳。”時嘉佑六年閏八月也。

至九月,公複上疏麵言:“臣向者進說,陛下欣然無難,意謂即行矣,今寂無所聞,此必有小人言陛下春秋鼎盛,子孫當千億,何遽為此不祥之事。小人無遠慮,特欲倉猝之際,援立其所厚善者耳。唐自文宗以後,立嗣皆出於左右之意,至有稱定策國老、門生天子38者,此禍豈可勝言哉!”上大感悟,曰:“送中書。”公至中書,見琦等,曰:“諸公不及今定議,異日夜半禁中出寸紙以某人為嗣,則天下莫敢違。”琦等皆唯唯,曰:“敢不盡力。”後月餘,詔英宗判宗正寺39,固辭不就職。明年遂立為皇太子,稱疾不入。公複上疏言:“凡人爭絲毫之利,至相爭奪,今皇子辭不資之富40,至三百餘日不受命,其賢於人遠矣。有識聞之,足以知陛下之聖,能為天下得人。然臣聞父召無諾41,君命召不俟駕而行,使者受命不受辭42,皇子不當辭避,使者不當徒反。凡召皇子,內臣皆乞責降43,且以臣子大義責皇子,宜必入。”英宗遂受命。

兗國公主下嫁李瑋,以驕恣聞。公上疏言:“太宗時,姚坦為兗王翊善44,有過必諫,左右45教王詐疾,逾月,太宗召王乳母,入問起居狀。母曰:‘王無疾,以姚坦故,鬱鬱成疾耳。’太宗怒曰:‘王年少,不知為此,汝輩教之。’杖乳母數十,召坦慰勉之。齊國獻穆大長公主,太宗之子,真宗之妹,陛下之姑,而謙恭率禮,天下稱其賢。願陛下教子以太宗為法,公主事夫以獻穆為法。”已而公主不安於李氏,詔瑋出知衛州,公主入居禁中,而瑋母楊歸其兄璋,散遣其家人。公言:“陛下追念章懿皇後,故使瑋尚主46,今乃母子離析,家事流落,陛下獨無雨露之感47,淒惻之心乎?瑋既責降,公主亦不得無罪。”上感悟,詔公主降封沂國,待李氏恩禮不衰。

判檢院,權判國子監,除知製誥。力辭至八九,改授天章閣待製,兼侍講,賜三品服,仍知諫院。上疏言:“經略安撫使以便宜從事,出於兵興權製48,非永世法。及將相大臣典州49者,多以貴倨自恃,淩忽轉運使,使不得舉職。朝廷務省事,專行姑息之政。至於胥吏歡嘩而逐禦史中丞,輦官悖慢而退宰相50,衛士凶逆而獄不窮奸澤加於舊51,軍人詈三司使而法官以為非犯階級52,於用法有疑。其餘,一夫流言於道路,而為之變法推恩者多矣,皆淩遲之漸53,不可以不正。”

充媛董氏薨,追贈婉儀,又贈淑妃,輟朝成服54,百官奉慰定諡行冊禮,葬給鹵簿55。公言:“董氏秩本微,病革56之日,方拜充媛。古者婦人無諡,近製惟皇後有之,鹵簿本以賞軍功,未嚐施於婦人,惟唐平陽公主有舉兵佐高祖定天下之功,乃得給。至韋庶人始令妃主葬日57,皆給鼓吹,非令典,不足法。”時有司新定後宮封贈法,皇後與妃皆贈三代。公言:“別嫌明微58,妃不當與後同。袁盎引卻慎夫人坐59,正為此耳。天聖親郊,太妃止贈二代,而況妃乎!”

知嘉佑八年貢舉。仁宗崩,英宗以哀毀成疾,慈聖光獻太後同聽政。公首上疏言:“章獻明肅太後,保佑先帝進賢退奸,有大功於趙氏,特以親用外戚小人,故負謗天下。今太後初攝大政,大臣忠厚如王曾,清純如張知白,剛正如魯宗道,質直如薛奎者,當信用之。鄙猥如馬季良、讒陷如羅崇勳者,當疏遠之,則天下服。”又上疏英宗,言:“漢宣帝為昭帝後,終不追尊衛太子、史皇孫。光武起布衣,得天下,自以為元帝後,亦不追尊巨鹿都尉、南頓君。惟哀、安、桓、靈,皆自旁親入繼大統,追尊其父祖,天下非之,願以為戒。”

時公所得仁宗遺賜珠、金,直百餘萬,率同列三上章,言:“國有大憂,中外窘乏,不可專用幹興故事60,若遺賜不可辭,則宜許侍從以上進金錢,佐山陵費。”不許。公乃以所得珠為諫院公使錢,金以遺其舅氏,義不藏於家。

英宗疾既平,皇太後還政。公上疏言;“治身莫先於孝,治國莫先於公。”其言切至,皆母子間人所難言者。時有司立法,皇太後有所取用,有司奏覆,得禦寶乃供。公極論以為不可,當直下合同司移所屬立供,如上所取已61,乃具數奏太後,以防矯偽。

曹佾除使相,兩府皆遷62。公言:“佾無功而得使相,陛下以慰母心耳。今兩府皆遷,無名,若以還政為功,則宿衛將帥,內侍小臣,必有覬望。”已而都知任守忠等皆遷。公複爭之,因論:“守忠大奸,陛下為皇子,非守忠意,沮壞大策,離間百端,賴先帝不聽。及陛下嗣位,反複革麵,交構兩宮63,國之大賊,人之巨蠹,乞斬於都市以謝天下。”詔以守忠為節度副使,蘄州安置,天下快之。

時有詔陝西刺64民兵號義勇,公上疏極論其害,雲:“康定、慶曆間籍陝西民為鄉弓手,已而刺為保捷指揮65,民被其毒,兵終不可用,遇敵先北66,正兵隨之,每致崩潰。縣官知其坐食無用,汰遣歸農,而惰遊之人,不能複反南畝,強者為盜,弱者轉死,父老至今流涕也。今義勇何以異此!”章六上,不從。乞罷諫官,不許。

王廣淵除直集賢院。公言:“廣淵奸邪不可近,昔漢景帝為太子,召上左右飲,衛綰獨稱疾不行,及即位,待綰有加。周世宗鎮澶淵,張美為三司使,掌州之錢穀,世宗私有求假67,美悉力應之,及即位,薄其為人,不用。今廣淵當仁宗之世,私自結於陛下,豈忠臣哉!願黜之以厲天下。”

執政建言濮安懿王德隆位隆,宜有尊禮,詔太常禮院與兩製議。翰林學士王珪等相顧不敢先,公獨奮筆立議曰:“為之後者為之子,不敢複顧其私親,今日所以崇奉濮安懿王,典禮宜一準先朝封贈期親尊屬故事,高官大爵,極其尊榮。”議成,珪即敕史,以公手稿為案,至今存焉。

時中外洶洶,禦史呂誨、傅堯俞、範純仁、呂大防、趙鼎、趙瞻等皆爭之,相繼降黜。公疏乞留之,不可。則乞與之皆貶。初,西戎遣使致祭,而延州指使高宜押伴,傲其使者,侮其國主。使者訴於朝,公與呂誨乞加宜罪,不從。明年西戎犯邊,殺略吏土,趙滋為雄州,專以猛悍治邊,公亦論其不可。至是契丹之民,有捕魚界河,伐柳白溝之南者。朝廷以知雄州李中佑為不材,選將代之。公言:“國家當戎狄附順時,好與之計較末節,及其桀驁,又從而姑息之。近者西戎之禍,生於高宜,北狄之隙,起於趙滋。朝廷方賢此二人,故邊臣皆以生事為能。今若選將代中佑,則來者必以滋為法,而以中佑為戒,漸不可長,宜敕邊吏,疆場細故,徐以文檄往反,若輕以矢刃相加者,坐之68。”

京師大水,公上疏論三事,皆盡言無所隱諱。除龍圖閣直學士,判流內詮,改右諫議大夫,知治平四年貢舉。

神宗即位,首擢公為翰林學士,公力辭,不許。上麵諭公:“古之君子,或學而不文,或文而不學,惟董仲舒、揚雄兼之,卿有文學,何辭為?”公曰:“臣不能為四六。”上曰:“如兩漢製詔可也。”公曰:“本朝故事不可。”上曰:“卿能舉進士,取高等,而雲不能四六,何也?”公趨出,上遣內臣至閣門,強公受告69,拜而不受。趣公入謝70,曰:“上坐以待公。”公入,至廷中。以告置公懷中,不得已乃受。

遂為禦史中丞。初,中丞王陶論宰相不押常朝班為不臣71,宰相不從,陶爭之力,遂罷。公既繼之,言:“宰相不押班,細故也,陶言之過。然愛禮存羊72,則不可已。自頃73宰相權重,今陶複以言,宰相罷,則中丞不可複為,臣願候宰相押班,然後就職。”上曰:“可。”陶既出知陳州,謝章74詆宰相不已。執政議再貶陶,公言:“陶誠可罪,然陛下欲廣言路,屈己受陶,而宰相獨不能容乎?”乃已。

公上疏論修心之要三,曰仁、曰明、曰武。治國之要三,曰官人、曰信賞、曰必罰。其說甚備。且曰:“臣昔為諫官,即以此六言獻仁宗,其後以獻英宗,今以獻陛下,平生力學所得,盡在是矣。”公在英宗時,與呂誨同論祖宗之製:“句當禦藥院當用供奉官以下,至內殿崇班,則出75。近歲居此位者,皆暗理官資,食其廩給76,非祖宗本意。又故事,年未五十,不得為內侍省押班,今除張茂則,止四十八,不可。”至是,又言之。因論高居簡奸邪,乞加遠竄。章五上,上為盡罷寄資內臣,居簡亦補外。

未幾,複留陳承禮、劉有方二人,公複爭之。又言:“近者王中正往陝西,知涇州,劉渙等諂事中正,而鄜延鈐轄吳舜臣,違失其意77。已而渙等進擢,舜臣降黜,權歸中正,謗歸陛下。是去一居簡得一居簡。”上手詔問公所從知。公曰:“臣得之賓客,非一人言,事之有無,惟陛下知之。若無,臣不敢避妄言之罪。萬一有之,不可不察。”

詔用宮邸直省官郭昭選等四人為閣門祗候。公言:“國初草創,天步尚艱,故即位之始,必以左右舊人為腹心耳目,謂之隨龍,非平日法也。閣門祗候在文臣為館職,豈可使廝役78為之。”

英宗山陵,公為儀仗使,賜金五十兩,銀合三百兩。三上章辭,從之。

邊吏上言:“西戎部將嵬名山,欲以橫山之眾,取諒祚以降。”詔邊臣招納其眾。公上疏極論,以為:“名山之眾,未必能製諒祚,幸而勝之,滅一諒祚生一諒祚,何利之有?若其不勝,必引眾歸我,不知何以待之?臣恐朝廷不獨失信於諒祚,又將失信於名山矣。若名山餘眾尚多,還北不可,入南不受,窮無所歸,必將突據邊城以救其命,陛下獨不見侯景之事乎?”上不聽,遣將種諤發兵迎之,取綏州,費六十萬萬。西方用兵,蓋自是始矣。

兼翰林侍讀學士。登州有不成婚婦79,謀殺其夫傷而不死者。吏疑問即承,知州事許遵讞之。有司當婦絞而詔貸之80。遵上議,準律,因犯殺傷而自首者,得免所因之罪81,婦當減三等,不當絞。詔公與王安石議之,安石是遵議。公言:“謀殺猶故殺也,皆一事,不可分為二,若謀為所因與殺為二,則故與殺亦可為二耶?”自宰相文彥博以下,皆附公議,然卒用安石言,至今天下非之。

權知審官院。百官上尊號,公當答詔。上疏言:“先帝親郊不受尊號,天下莫不稱頌,來年有建言者,國家與契丹有往來書信,彼有尊號而我獨無,以為深恥。”於是群臣複以非時82上尊號:“昔漢文帝時,單於自稱‘天地所生日月所置匈奴大單於’,不聞文帝複為大名以加之也。願陛下追用先帝本意,不受此名。”上大悅,手詔答公:“非卿朕不聞此言,善為答詞83,使中外曉然,知朕至誠,非欺眾邀名者。”遂終身不複受尊號。

執政以河朔災傷,國用不足,乞今歲親郊,兩府不賜金帛,送學士院取旨。公言:“兩府所賜,以匹兩計止二萬,未足以救災,宜自文臣兩省武臣宗室刺史以上皆減半。”公與學士王珪、王安石同對。公言:“救災節用,宜自貴近始,可聽兩府辭賜。”安石曰:“常袞辭賜饌,時議以為袞自知不能,當辭位不當辭祿,且國用不足,非當今之急務也。”公曰:“袞辭祿猶賢於持祿固位者,國用不足,真急務。安石言非是。”安石曰:“不足者,以未得善理財者故也。”公曰;“善理財者,不過頭會箕斂84以盡民財,民窮為盜,非國之福。”安石曰:“不然,善理財者,不加賦而上用足。”公曰:“天下安有此理?天地所生財貨百物,止有此數,不在民則在官。譬如雨澤,夏澇則秋旱。不加賦而上用足,不過設法陰奪民利,其害甚於加賦。此乃桑弘羊欺漢武帝之言,太史公書之,以見武帝不明耳。至其末年,盜賊蜂起,幾至於亂。若武帝不悔禍,昭帝不變法,則漢幾亡。”爭議不已。王珪進曰:“救災節用,宜自貴近始,司馬光言是也。然所費無幾,恐傷國體,王安石言亦是。惟明主裁擇。”上曰:“朕意與光同。然姑以不允答之。”會安石當製,遂引常袞事責兩府,兩府亦不複辭。

兼史館修撰。上問公可為諫官者,公薦呂誨,誨以天章閣待製知諫院。詔公與張茂則同相視85二股河及土堤利害。公用都水監丞宋昌言策,乞於二股之西置土堤,約水東流,若東流日深,北流自淺,薪芻漸備,乃塞其北,放出禦河、胡盧河下流,以紓86恩、冀、深、瀛以西之患。時議者多不同,公於上前,反複論難,甚苦,卒從之。後皆如公言,賜詔獎諭。

王安石始為政,創立製置三司條例司,建為青苗、助役、水利、均輸之政,置提舉官四十餘員,行其法於天下,謂之新法。公上疏,逆陳其利害,曰:“後當如是。”行之十餘年,無一不如公言者。天下傳誦,以公為真宰相,雖田父野老,皆號公司馬相公,而婦人孺子,知其為君實也。

邇英進讀,至蕭何、曹參事。公曰:“參不變何法,得守成之道。故孝惠、高後時,天下晏然,衣食滋殖。”上曰:“漢守蕭何之法,不變可乎?”公曰:“何獨漢也,使三代之君,常守禹、湯、文、武之法,雖至今存可也。武王克商,曰:‘乃反商政,政由舊87。’然則雖周亦用商政也。《書》曰:‘無作聰明,亂舊章。’漢武帝用張湯言,取高帝法紛更之,盜賊半天下。元帝改宣帝之政,而漢始衰。由此言之,祖宗之法,不可變也。”後數日,呂惠卿進講。因言:“先王之法,有一年而變者,‘正月始和布法象魏88’是也。有五年一變者,巡狩考製度是也。有三十年一變者,‘刑法世輕世重89’是也。有百年不變者,父慈子孝兄友弟恭是也。前日光言非是,其意以諷朝廷,且譏臣為條例司官耳。”上問公:“惠卿言何如?”公曰:“布法象魏。布,舊法也,何名為變?若四孟月朔90屬民讀法,為時變月變耶?諸侯有變禮易樂者,王巡狩則誅之,王不自變也。刑新國用輕典,亂國用重典,平國用中典,是為世輕世重,非變也。且治天下,譬如居室,敝則修之,非大壞不更造也。大壞而更造,非得良匠美材不成。今二者皆無有,臣恐風雨之不庇也。公卿侍從皆在此,願陛下問之。三司使掌天下財,不才而黜可也,不可使兩府侵其事,今為製置三司條例司,何也?宰相以道佐人主,安用例91?苟用例而已,則胥吏是矣。今為看詳中書條例司92,何也?”惠卿不能對。則詆公曰:“光為侍從何不言?言而不從何不去?”公作而答曰:“是臣之罪也。”上曰:“相與論是非耳,何至是!”講畢,賜坐戶外。將出,上命徙坐戶內,左右皆避去。上曰:“朝廷每更一事,舉朝洶洶,何也?”王珪曰:“臣疏賤在闕門之外,朝廷之事不能盡知,借使聞之道路,又不知其虛實也。”上曰:“聞則言之。”公曰:“青苗出息,平民為之,尚能以蠶食下戶93,至饑寒流離,況縣官法度之威乎?”惠卿曰:“青苗法,願取則與之,不願不強也。”公曰:“愚民知取債之利,不知還債之害,非獨縣官不強,富民亦不強也。臣聞作法於涼,其弊猶貪94,作法於貪,弊將若之何!昔太宗平河東,立和糴法,時米鬥十餘錢,草束八錢,民樂與官為市。其後物貴而和糴不解,遂為河東世世患,臣恐異日之青苗,猶河東之和糴也。”上曰:“陝西行之久矣,民不以為病。”公曰:“臣陝西人也,見其病不見其利,朝廷初不許也95。而有司尚能以病民,況立法許之乎96?”上曰:“坐倉糴米97何如?”坐者皆起曰:“不便。上已罷之,幸甚。”上曰:“未罷也。”公曰:“京師有七年之儲,而錢常乏,若坐倉錢益乏,米益陳,奈何?”惠卿曰:“坐倉得米百萬斛,則省東南百萬之漕,以其錢供京師,何患無錢?”公曰:“東南錢荒而米狼戾,今不糴米而漕錢98,棄其有餘,取其所無,農末皆病矣。”侍講吳申起曰:“光言至論也。”公曰:“此皆細事,不足煩人主,但當擇人而任之。有功則賞,有罪則罰,此則陛下職也。”上曰:“然。文王罔攸,兼於庶言99,庶獄庶慎,惟有司之牧夫100。”公趨出。上曰:“卿得無以惠卿之言不樂乎?”公曰:“不敢。”韓琦上疏論青苗之害,上感悟,欲罷其法。安石稱疾求去。

會101拜公樞密副使,公上章力辭,至六七。曰:“上誠能罷製置條例司,追還提舉官,不行青苗、助役等法,雖不用臣,臣受賜多矣。不然,終不敢受命。”上遣人謂公:“樞密,兵事也,官各有職,不當以他事為詞。”公言:“臣未受命,則猶侍從也,於事無不可言者。”安石起視事102,青苗法卒不罷,公亦卒不受命。

則以書喻安石,三往反,開喻苦至,猶幸安石之聽且改也。且曰:“巧言令色鮮矣仁。彼忠信之士,於公當路103時,雖齟齬可憎,後必徐得其力。諂諛之人,於今誠有順適之快,一旦失勢,必有賣公以自售104者。”意謂呂惠卿。對賓客,輒指言之曰:“覆王氏者,必惠卿也。小人本以利合,勢傾利移,何所不至。”其後六年,而惠卿叛安石,上書告其罪,苟可以覆105王氏者,靡不為也。由是天下服公先知。

公求補外,上猶欲用公,公不可。以端明殿學士出知永興軍。朝辭進對,猶乞免本路青苗、助役。

宣撫使下令,分義勇四番106,欲以更戍邊,選諸軍驍勇,募閭裏惡少為奇兵,調民為幹糧??飯,雖內郡不被邊,皆修城池樓櫓如邊郡107,且遣兵就糧108長安、河中、邠,三輔騷然。公上疏,極言:“方凶歲,公私困弊,不可舉事,而永興一路城池樓櫓皆不急,幹糧耖飯昔嚐造,後無用腐棄之,宣撫司令,臣皆未敢從。若乏,軍興,臣坐之。”於是一路獨得免。

頃之,詔移知許州,不赴,遂乞判西京留司禦史台以歸。自是絕口不論事。以祀明堂恩,加上柱國109。

至熙寧七年,上以天下旱、蝗,詔求直言。公讀詔泣下,欲默不忍,乃複陳六事:一、青苗,二、免役,三、市易,四、邊事,五、保甲,六、水利,此尤病民者,宜先罷。又以書責宰相吳充:“天子仁聖如此,而公不言,何也?”

元豐五年,公忽得語澀疾,自疑當中風,乃豫作遺表,大略如六事加詳盡,感慨親書,緘封置臥內110,且死111,當以授所善範純仁、範祖禹使上之。

凡居洛十五年,再任留司禦史台,四任提舉崇福官。官製行,改太中大夫加資政殿學士。

神宗崩,公赴闕臨112,衛士見公入,皆以手加額113,曰:“此司馬相公也。”民遮道呼曰:“公無歸洛,留相天子,活百姓。”所在數千人聚觀之。公懼,會放辭謝114,遂徑歸洛。

太皇太後聞之,詰問主者,遺使勞公,問所當先者。公言:“近歲士大夫以言為諱,閭閻愁苦於下115,而上不知,明主憂勤於上,而下無所訴,此罪在群臣,而愚民無知,歸怨先帝,宜下詔首開言路。”從之。下詔榜朝堂,而當時有不欲者,於詔語中設六事以禁切言者曰:“若陰有所懷,犯非其分,或扇搖機事之重,或迎合已行之令,上以觀望朝廷之意以僥幸希進,下以眩惑流俗之情以幹取虛譽,若此者,必罰無赦。”太皇太後封詔草以問公。公曰:“此非求諫,乃拒諫也。人臣惟不言,言則入六事矣。”時太府少卿宋彭年、水部員外郎王諤皆應詔言事,有欲借此二人以懲天下言者皆以非職而言,贖銅三十斤。公具論其情,且請改賜詔書,行之天下。從之。於是四方吏民,言新法不便者數千人。

公方草具所當行者,而太皇太後已有旨,散遣修京城役夫,罷減皇城內覘者116,止禦前工作,出近侍之無狀者三十餘人,或敕中外無敢苛刻暴斂,廢導洛司物貨場117,及民所養戶馬寬保馬限,皆從中出,大臣不馬118。公上疏謝:“當今急務,陛下略已行之矣,小臣稽慢,罪當萬死。”詔除公知陳州,且過闕119入見,使者勞問,相望於道。至則拜門下侍郎,公力辭,不許。數賜手詔:“先帝新棄天下,天子衝幼,此何時,而君辭位耶?”公不敢複辭,以覃恩120遷通議大夫。

初,神宗皇帝以英偉絕人之賢,勵精求治,凜凜乎121漢宣帝、唐太宗之上矣。而宰相王安石用心過當,急於功利,小人得乘間而入,呂惠卿之流以此得誌,後者慕之,爭先相高,而天下病矣。先帝明聖,獨覺其非,出安石金陵,天下欣然,意法必變,雖安石亦自悔恨。其去而複用也,欲稍自改,而惠卿之流,恐法變身危,持之不肯改。然先帝終疑之,遂退安石,八年不複召,而惠卿亦再逐不用。元豐之末,天下多故,及二聖嗣位,民日夜引領122以觀新政,而進說者以為三年無改於父之道,欲稍損其甚者123,毛舉124數事以塞人言。公慨然爭之曰:“先帝之法,其善者,雖百世不可變也。若安石、惠卿等所建,為天下害、非先帝本意者,改之,當如救焚拯溺,猶恐不及。昔漢文帝除肉刑,斬右趾者棄市,笞五百者多死。景帝元年即改之。武帝作鹽鐵、榷酤、均輸等法,昭帝罷之。唐代宗縱宦官,公求賂遺125,置客省拘滯四方之人。德宗立未三月,罷之。德宗晚年為宮市,五坊小兒暴橫,鹽鐵使月進羨餘126。順宗即位,罷之。當時悅服,後世稱頌,未有或非之者也,況太皇太後以母改子,非子改父。”眾議乃定。

公以為:“治亂之機,在於用人,邪正一分,則消長之勢自定。每論事,必以人物為先,凡所進退,皆天下所謂當然者,然後朝廷清明,人主始得聞天下利害之實。”遂罷保甲團教,依義勇法,歲一閱127。保馬不複買,見在者128還監牧給諸軍。廢市易法,所儲物皆鬻之,不取息,而民所欠錢皆除其息。京東鑄鐵錢,河北、江西、福建、湖南鹽及福建茶法,皆複其舊。獨川、陝茶,以邊用,未即罷,遣使相視,去其甚者。戶部左右曹錢穀,皆領之尚書129。凡昔之三司使事,有散隸五曹及寺監者,皆歸戶部,使尚書周知其數,量入以為出。於是天下釋然,曰:“此先帝本意也,非吾君之子,不能行吾君之意。”時獨免役、青苗、將官之法猶在,而西戎之議未決也。

山陵畢,遷公正議大夫。公自以不與顧命130,不敢當,詔不許。

元佑元年正月,公始得疾。詔公與尚書左丞呂公著朝會,與執政異班131再拜而已,免舞蹈132。公疾益甚,歎曰:“四患未除,吾死不瞑目矣。”乃力疾上疏論免役五害,乞直降敕罷之,率用熙寧以前法。有未便,州縣監司節級以聞,為一路一州一縣法133。詔即日行之。又論西戎大略,以和戎為便,用兵為非,時異議者甚眾,公持之益堅。其後太師文彥博議與公合,眾不能奪。又論將官之害,詔諸將兵皆隸州縣,軍政委守令通決之。又乞廢提舉常平司,以其事歸之轉運使及提點刑獄。公謂監司多新進少年,務為刻急,天下病之,乞自太中大夫待製以上,於郡守中舉轉運使、提點刑獄,於通判中舉轉運判官。又以文學、德行、吏事、武略等為十科,以求天下遺才,命文臣升朝以上134,歲舉經明行修135一人,以為進士高選136。皆從之。

拜左仆射。疾稍間,將起視事,詔免朝覲,許以肩輿137,三日一入都堂或門下尚書省。公不敢當,曰:“不見君,不可以視事。”詔公肩輿至內東門,子康扶入對小殿138,且曰毋拜。公惶恐入對延和殿,再拜。遂罷青苗錢,專行常平糶糴法,以歲上中下熟為三等,穀賤及下等則增價糴,貴及上等則減價糶,惟中等則否,及下等而不糴,及上等而不糶,皆坐之。時二聖恭儉慈孝,視民如傷139,虛己以聽公。公知無不為,以身任天下之責。

數月複病,以九月丙辰朔,薨於西府,享年六十八。太皇太後聞之慟,上亦感涕不已。時方躬祀明堂,禮成不賀140,二聖皆臨其喪,哭之哀甚,輟視朝三日。贈太師、溫國公,禭以一品禮服,賻銀三千兩,絹四千匹,賜龍腦水銀以斂。命戶部侍郎趙瞻入內,內侍省押班馮宗道護其喪,歸葬夏縣,官其親族十人。

公忠信孝友,恭儉正直,出於天性。自少及老,語未嚐妄,其好學如饑渴之嗜飲食,於財利紛華,如惡惡臭,誠心自然,天下信之。退居於洛,往來陝郊,陝洛間皆化其德,師其學,法其儉。有不善,曰:“君實得無知之乎!”博學無所不通。音樂、律曆、天文、書數,皆極其妙。晚節尤好禮,為冠婚喪祭法,適古今之宜。不喜釋、老,曰:“其微言不能出吾書,其誕吾不信。”

不事生產,買第洛中,僅庇風雨,有田三頃,喪其夫人,質田以葬。惡衣菲食,以終其身。

自以遭遇聖明,言聽計從,欲以身徇天下,躬親庶務,不舍晝夜。賓客見其體羸,曰:“諸葛孔明二十罰141以上皆親之,以此致疾,公不可以不戒。”公曰:“死生命也。”為之益力。病革142,諄諄143不複自覺,如夢中語,然皆朝廷天下事也。既沒,其家得遺奏八紙,上之,皆手劄論當世要務。京師民畫其像,刻印鬻之,家置一本,飲食必視焉。四方皆遣人購之京師,時畫工有致富者。

有《文集》八十卷,《資治通鑒》三百二十四卷,《考異》三十卷,《曆年圖》七卷,《通曆》八十卷,《稽古錄》二十卷,《本朝百官公卿表》六卷,《翰林詞草》三卷,《注古本孝經》一卷,《易說》三卷,《注係辭》二卷,《注老子道德論》二卷,《集注太元經》八卷,《大學中庸義》一卷,《集注揚子》十三卷,《文中子傳》一卷,《河外諮目》三卷,《書儀》八卷,《家範》四卷,《續詩話》一卷,《遊山行記》十二卷,《醫問》七篇。

其文如金石穀帛藥石也,必有適於用。無益之文,未嚐一語及之。初,公患曆代史繁重,學者不能綜,況於人主,遂約戰國至秦二世,如左氏體,為《通誌》八卷以進,英宗悅之,命公續其書,置局秘閣,以其素所賢者劉攽、劉恕、範祖禹為屬官。凡十九年而成,起周威烈王訖五代,上下一千三百六十二載。其是非疑似之間,皆有辯論。一事而數說者,必參合異同而歸之一,作《考異》以誌之。神宗尤重其書,以為賢於荀悅144,親為製敘,賜名《資治通鑒》,詔邇英讀其書,賜潁邸舊書二千四百二卷。書成,拜資政殿學士,賜金帛甚厚。

娶張氏,禮部尚書存之女,封清河郡君,先公卒,追封溫國夫人。子三人,童、唐皆早亡,康今為秘書省校書郎。孫二人,植、桓皆承務郎。

公曆事四朝145,皆為人主所敬。然神宗知公最深,公思有以報之,常摘孟子之言曰:“責難於君謂之恭,陳善閉邪謂之敬,謂吾君不能謂之賊。”故雖議論違忤,而神宗識其意,待之愈厚。及拜資政殿學士,蓋有意複用公也。夫複用公者,豈徒然哉,將必行其所言。公亦識其意,故為政之日,自信而不疑。嗚呼,若先帝可謂知人矣,其知之也深;公可謂不負所知矣,其報之也大。

軾從公遊二十年,知公平生為詳,故錄其大者為行狀146。其餘,非天下所以治亂安危者,皆不載,謹狀。

1子孫因家焉:子孫於是在此安家。

2以:因為。

3凜然:很威武的樣子。

4天章公當任子:任子,高官子弟不用考試就可以做官。

5次及公,公推與二從兄:輪到司馬光的時候,司馬光讓給了兩個堂哥。

6簽書:掌管文書的官職。

7執喪累年,毀瘠如禮:多年守孝,身體消瘦,但仍依禮。

8鹵簿:儀仗隊。

9繁纓以朝:

10諡:諡號。

11貴糴:買糧的價格很好。

12按視:考察。

13益禁兵:益,增加。禁兵,駐紮京城的軍隊。

14廂兵:駐紮四方的軍隊。

15複:免除。

16長:長久。

17漸紓:慢慢緩解。

18守闕:守候在宮門。

19乞獨坐其事:請求自己一力承擔。

20不報:不答應。

21望:希望幫忙。

22深以自咎:深深自責。

23時人兩賢之:當時的人對稱他們二人是賢人。

24交址:今越南。

25擢修起居注:擢提升。

26故事:先例。

27食不滿分:發生日食。

28不當收:不應該錄取。

29厚味臘毒:味道重的食物傷身。

30不宜數禦:不應該多用。

31不豫:身體不佳。

32使攝儲貳:作為儲君。

33退居藩服:退下來成為藩王。

34典宿衛、尹京邑:官職。

35執政奏事:掌管政事。

36但人不敢及耳:但是別人都不敢提。

37日者大饗明堂:日者,過去。

38定策國老、門生天子:決定國策的老人,天子也是自己的學生。

39判宗正寺:判,管理。

40不資之富:代指國家。

41父召無諾:父親訓示不應答。

42使者受命不受辭:出使的人隻管辦成事,對方不能拒絕。

43內臣皆乞責降:官員們都請求譴責。

44善:友好。

45左右:身邊的人。

46尚主:迎娶公主。

47雨露之感:親子分離的痛苦。

48兵興權製:兵興,有戰事。權製,暫時的製度。

49典州:任一州之長。

50胥吏歡嘩而逐禦史中丞,輦官悖慢而退宰相:胥吏、輦官,小官吏。

51獄不窮奸澤加於舊:

52非犯階級:不能判罪的人。

53淩遲之漸:毀壞的過程。

54輟朝成服:停朝守喪。

55鹵簿:儀仗隊。

56病革:病危。

57主葬日:除喪的當天。

58別嫌明微:區別次第。

59袁盎引卻慎夫人坐:袁盎由於慎夫人的事情而獲罪。

60幹興故事:興盛時的例子。

61當直下合同司移所屬立供,如上所取已:應當直接交給合同司,把要取用的東西立成單子呈上來,就像皇上取用一樣。

62曹佾除使相,兩府皆遷:除,升任。遷,降職。

63反複革麵,交構兩宮:從中作梗。

64刺:在衣服上寫字。

65保捷指揮:稱號。

66先北:先逃。

67私有求假:私自有需要。

68坐之:懲罰。

69強公受告:強迫司馬光接受任命。

70趣公入謝:趣,同“趨”,使。

71宰相不押常朝班為不臣:常朝班,平時的朝會。

72愛禮存羊:遵守禮節,又把羊留下來。

73自頃:

74謝章:上奏折。

75句當禦藥院當用供奉官以下,至內殿崇班,則出:

76暗理官資,食其廩給:暗中拿官家的錢,而偷拿財物。

77違失其意:違背了最初意圖。

78使廝役:讓仆人擔任。

79不成婚婦:還沒結婚的女子。

80有司當婦絞而詔貸之:絞,絞殺、吊死。貸,赦免。

81得免所因之罪:免去有最初原因所獲的罪。

82非時:不是應當的時候。

83善為答詞:好好寫答信。

84頭會箕斂:想方設法搜刮錢財。

85則同相視:一起去視察。

86紓:緩解。

87乃反商政,政由舊:隻是反對商朝的君王,而在製度上仍然延續。

88正月始和布法象魏:每年正月頒布一年的時令。

89刑法世輕世重:刑法在一個時代輕在另一個時代重。

90四孟月朔:四孟,孟春、孟夏、孟秋、孟冬。

91安用例:用得著先例嗎?

92為看詳中書條例司:中書省隻相當於條例司,傳達文書而已。

93平民為之,尚能以蠶食下戶:一般的百姓還能剝削那些雇農、佃農。

94作法於涼,其弊猶貪:清廉的法令,結果還可能造成貪汙。

95見其病不見其利,朝廷初不許也:隻看到危害而沒有好處的事,朝廷是不允許的。

96有司尚能以病民,況立法許之乎:官員尚且能以此剝削百姓,更何況立法允許這樣做。

97坐倉糴米:把百姓留作來年做種的糧食都買過來。

98東南錢荒而米狼戾,今不糴米而漕錢:東南地帶錢很緊而糧食不貴,現在卻不納糧食要換成納錢。

99文王罔攸,兼於庶言:文王執政,也兼聽百姓的心聲。

100庶獄庶慎,惟有司之牧夫:

101會:當。

102起視事:重新掌政。

103當路:當政。

104賣公以自售:出賣你來提高自己。

105覆:傾倒。

106分義勇四番:把義勇兵分成四個組。

107修城池樓櫓如邊郡:像邊地一樣修城池。

108遣兵就糧:帶領軍隊去就食。

109以祀明堂恩,加上柱國:祀,祭祀。

110感慨親書,緘封置臥內:親書,親自寫下來。緘封,封裝好。

111且死:等到快死的時候。

112公赴闕臨:司馬光去哭靈。

113以手加額:表示尊敬。

114會放辭謝:剛好不需要親自去告別。

115閭閻愁苦於下:下麵的百姓很愁苦。

116罷減皇城內覘者:皇城,京城。覘,

117廢導洛司物貨場:廢除轉運貨物的場所。

118皆從中出,大臣不馬:都從朝廷出,大臣不騎馬。

119過闕:過城門。

120覃恩:

121凜凜乎:威武的樣子。

122引領:抬頭仰望。

123欲稍損其甚者:想稍稍去掉那些嚴重錯誤的。

124毛舉:略略列舉。

125公求賂遺:公開地行受賄賂。

126鹽鐵使月進羨餘:掌管鹽鐵的官員每月收入十分豐厚。

127歲一閱:每年檢查一次。

128見在者:現在還養得有的。

129領之尚書:由尚書統領。

130自以不與顧命:自認為不是天子的顧命大臣。

131執政異班:

132舞蹈:

133為一路一州一縣法:隻是一個路、一個州、一個縣的法令而已。

134升朝以上:參與朝會的人。

135經明行修:科舉的科目。

136高選:高級選拔。

137許以肩輿:允許乘轎入內。

138對小殿:在偏殿見帝。

139視民如傷:將百姓的苦難看作是自己的傷痛。

140時方躬祀明堂,禮成不賀:當時正祭祀明堂,儀禮結束並不道賀。

141二十罰:小小的體罰。

142病革:病重。

143諄諄:迷糊的樣子。

144荀悅:

145曆事四朝:宋仁宗、宋英宗、宋神宗、宋哲宗。

146錄其大者為行狀:隻將大的方麵記錄下來。

蘇軾這裏的這種“行狀”,在漢朝的時候是稱之為“狀”的,到了元代以後就稱之為“行狀”了,也有的稱之為“行述”。這個“行狀”主要是敘述死者的世係和相關生平一些事件。從我們這裏的簡介,可以知道這個“行狀”其實就是相當於一個簡單的傳記。我們知道這個傳記,它在我們中國的曆史中,實際上是一種比較常見的文學形式。我們知道傳記主要是用來記錄一個人物的生平一些比較重要的或者能突出這個人的獨特之處的事跡,無論事件的大、小都可以,一般是依照一些書麵的或者是口述的回憶和調查這些相關的資料,然後再根據要求對這些資料加以選擇性的編排和描寫,並且再加以說明,這樣就寫成了一篇傳記。我們知道傳記和曆史的關係實際上也是非常密切的,甚至於對於一些寫作年代比較久遠的傳記,我們一般都就直接把它們當做史料來研究。一般來說是他人記述,但也有一些是自己來記述的,這樣的傳記就被稱為“自傳”。在我們中國的曆史中,這個傳記一般包括以記述翔實史事為主的史傳和以記述傳主事跡過程為主的文學性傳記這兩揚中情況,前者主要是依據史實,而後者一般會參雜作者自己的虛構和情感這樣一些文學性的東西,所以前者的曆史性較強,而後者的文學性較強。我們從蘇軾這篇文章中也可以看得出來,這篇行狀雖然說是一篇簡單的傳記,但是實際上也突出了一個非常重要的教育意義,讓後代了解到先祖的大德,以激勵後人好好地學習,砥礪不懈,這真的是一種非常好的教育材料。蘇軾在文章中所講述的司馬光可以說正是這樣一位非常有德行的人物,自己一生勤於公事,好不顧惜自己的身體和生命,這是我們應該好好學習的地方。

【卻鼠刀銘】

野人有刀,不愛遺餘。長不滿尺,劍鉞之餘。文如連環,上下相繆1。錯之則見,或漫如無2。昔所從得,戒以自隨3。畜之無害,暴鼠是除。有穴於垣,侵堂及室。跳床撼幕,終夕窣窣。叱嗬不去,啖齧棗栗。掀杯舐缶,去不遺粒。不擇道路,仰行躡壁。家為兩門,窘則旁出4。輕蹺捷猾,忽不可執。吾刀入門,是去無跡。又有甚者,聚為怪妖。晝出群鬥,相視睢盱5。舞於端門6,與主雜居。獵見不噬,又乳於家7。狃於永氏8,謂世皆然。亟磨吾刀,盤水致前9。炊米及熟,肅然無蹤10。物豈有是,以為不誠11。試之彌旬,凜然以驚12。夫貓鷙禽13,晝巡夜伺。拳腰弭耳,目不及顧14。須搖手穴,走赴如霧15。碎首屠腸,終不能去。是獨何為,宛然尺刀16。匣而不用,無有爪牙。彼孰為畏,相率以逃。嗚呼嗟夫,吾苟有之17。不言而諭,是亦何勞18?

1文如連環,上下相繆:文,紋理。相繆,相互纏繞。

2錯之則見,或漫如無:錯之,交錯。

3昔所從得,戒以自隨:以前得到的,作為防身用。

4家為兩門,窘則旁出:屋子裏有兩扇門,窘迫的時候就從偏門逃走。

5晝出群鬥,相視睢盱:白天的時候出來打群架,以此為樂。

6舞於端門:在宮殿南麵的正門歡欣起舞。

7獵見不噬,又乳於家:這些老鼠比地方上的老鼠大得多,所以連貓見了也不敢吃它們。

8狃於永氏:習慣於柳宗元《永某氏之鼠》的情況。

9亟磨吾刀,盤水致前:趕快磨好我的刀子,端著水上前。

10炊米及熟,肅然無蹤:做飯到飯好了的時候,飯就絲毫不剩了。

11物豈有是,以為不誠:哪有這樣的道理,還以為並不是誠心。

12試之彌旬,凜然以驚:試驗了十天,果然令人吃驚。

13夫貓鷙禽:不但養了貓,還養了猛禽。

14拳腰弭耳,目不及顧:貓弓著腰耷拉著耳朵,眼睛都看不過來。

15須搖手穴,走赴如霧:貓須子搖動,用貓爪去扒洞,跑起來也很快。

16是獨何為,宛然尺刀:這把刀究竟做了什麽呢?

17吾苟有之:我有幸得到了它。

18不言而諭,是亦何勞:不用說就知道了,也沒有什麽可費神的。

蘇軾這篇文章是一篇比較奇怪的文章,是為一把小刀寫的銘文。我們知道這個銘文一般都是非常重要的場合下才寫的,在過去時國家有了什麽重大的事情,然後才寫在鍾鼎之上的,後來是有人去世了,然後寫在他的碑上麵的,這些都是一些比較嚴肅的地方,但是我們看到這一篇銘文卻是為一把沒有多大價值的小刀所寫的,這突出了蘇軾性格中一些不常人不一樣的方麵。我們知道蘇軾這個人一生的遭遇其實也是很不好的,他本來是一個非常優秀的人才,當年在他參加完科舉考試時,皇帝就想重用他,不過由於要守母喪,所以就沒有被提拔。而到他守喪結束時,皇帝換人了,而且由於一些大臣的阻撓,他也不能得到重用,隻能去做個小官,再後來就是由於反對王安石的變法,屢遭貶謫,貶到了極其偏遠的地方,這樣的受打擊的原因,重要的一個很顯然就是他實在太有才能了,所以遭到很多人的嫉妒,當然別人身處高位,他就得被打擊被貶黜了,而對於這一點,他自己也是很清楚的,不過當時他還年輕,還不懂這些,所以更不會低頭了,既一直堅持著,也一直被打擊著。雖然由於儒釋道的影響,他的心理承受能力很強,不過也總是會常常感到心中的痛苦難言之情。我們借著蘇軾這裏的論述,可以覺察出蘇軾自己的心境來,我們知道蘇軾是一個在儒釋道三家的學問上都有很深的造詣的人,而且可以說是一個千古奇才,真的是在各個領域都創造出了輝煌的成就,所以他由於受到道家和佛家的一些影響,雖然並不能說真正對他在實質上有什麽大的改變,但至少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他的心性,使得他也向往那種高妙的超越的境界,至少能夠在凡俗的塵世中保持一種超越的高妙,保持一種超脫的境界,而不被其所完全羈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