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的力量

◎在贏得他人的信賴時,先信賴他人

組織的成功不是來自於組織的正式係統,而是來自於支撐這個組織的“精神”。

很多身處高位的人會把自己放在首位——放在組織需要和其他員工最大利益之上。因為他們聽過“高處不勝寒”這句話,所以有些政客會注意他的助理們都在說些什麽,有些公司裏麵的CEO會過分地留心員工的言行,搞得公司氣氛緊張。有許多外表熱情的、友好的領袖都有多疑的內心,你真的以為這種“靈丹妙藥”能夠讓你成為一個好領袖,成為一個被大家認可敬重的領袖嗎?可能你會覺得,身為一個領袖,其實就是生活在一個喜歡訴訟的社會中。我們聽過、看過太多員工以歧視、騷擾、不公正對待等種種理由把上層管理者或是領袖推向法庭的事件。所以,身為領袖就需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可是,這樣就使得你信任別人的願望**然無存。而信賴是相互的,沒有人會相信一個不相信別人的人。

如果你的下屬或員工,常常跟人這樣抱怨:

“我和老板相處往往很不愉快,因為他對我的工作無論大小事情都要管理。”

“我的主管希望我隨時在側,好像我是他的連體嬰兒似的。他接了一個電話後,會馬上跑出來問我說某某文件放在哪裏了,或者是他現在要去哪裏,馬上就要這個或那個。我根本沒有時間做自己的工作,因為我的主管寸步不離地緊盯著我。”

“他很難想象設計小組的每個成員對自己的專業領域比他懂得更多。他不斷對我們的工作‘放馬後炮’。”

所有這些不信任的表現都將影響組織的發展,更為重要的是,這樣的不信任將嚴重影響組織目標的實現。隻有信任組織的每一個成員,並且讓他們覺得你信任他們,他們才能對你產生信任感。

我們常常見到的是上級不能充分信任下級,但是過度信任下屬的情形也並不是沒有。從某個角度講,信任下屬,是領袖對下屬品質、能力的充分肯定;但這絕不意味著讓那些不具備良好品質和突出能力的下屬任意所為,以至於破壞組織形象。因此,信任是一種理解和依賴,放任則是一種散漫和縱容。信任是把事情做好,放任則能把事情毀壞。作為領袖,應當記住這一點,切忌混淆兩者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