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曆史(三)

西周官製的發展史

西周中央和地方政權機構要比商代複雜和完善得多。《周禮》上記載的周代王朝的“六官”製度,排列整齊,製度嚴密,甚至超過了以後的漢魏之製。中央官製

西周的政治組織和社會製度,是因襲夏、商,經武王、周公、成王和康王幾代建立起來的。《尚書·立政》載有不少周初官名,可以使我們了解西周如何設置官吏。近年來出土的大量周代銅器銘文中記載的周代職官,也可以與文獻記載相補充。從現有的資料,我們可以把西周的職官官位製度分為中央和地方兩個係統來敘述。

☆中央官製

在西周的每一個地方封區內,諸侯被賦予“專揚於國”的特權,所以他們在各自的地方封區內是最高的裁判者,因為他們被賦予以“專揚於國”的特權,。而在整個封建國家內,周天子則是最高的權力的執掌行者,他統轄著無數以諸侯為首的地方政府;,諸侯的爭執諸侯之間的爭執,也都訴之於周天子都要訴之於他;而。《詩經·大雅·假樂》雲:“百辟卿士,媚於天子”,金文《獻簋》雲:“受天子休”,都說明了這個曆史事實。在周天子之下,有中央政治的組織,《尚書·酒誥》雲:

越在外服,侯、甸、男、衛、邦伯;越在內服,百寮、庶尹、惟亞、惟服、宗工,越百姓裏居。

所謂“內服”,即指中央政府而言。“百寮”、“庶尹”就是中央政府的官吏。以天子為首中心的中央政府,是西周最高權力機關。他統轄著無數以諸侯為首的地方政府。這種地方政府,在當時稱為天子的“外服”。侯、男、邦伯就是地方諸侯。

當時中央政府的組織極為龐大而當時的中央政府,組織極為龐大,官吏的名稱也相當極為複雜,。根據《尚書·立政》中記載的官名就有很多:

任人,準夫,牧,作三事,虎賁,綴衣,趣馬,小尹,左右攜仆,百司,庶府,大都,小伯,藝人,表臣,百司,太史,尹伯,庶常吉士,司徒,司馬,司空……

其實這些官稱,若從其職司而言,按照他們各自的職務,大體可分為以下三個方麵:大致可以分為三類,

1王室外廷政務官——像任人、準夫、牧、司徒(土)、司馬、司空(工)。)這些就屬於王室外廷政務官;大都、小伯、藝人、表臣百司、太史、尹伯、庶常吉士,屬於王室外廷事務官;而虎賁、綴衣、趣馬、小尹、左右攜仆、百司、庶府這些則屬於王室內廷事務官。

任人,主要就是“常任”。執掌王廷政務。;準夫,就是準人,主要準為公平之意,執掌司法。;牧,就是“常伯”,“作三事”,與《詩經·雨無正》的“三事大夫”,金文《盠方彝》中的“叁有司,司土,司馬,司工”的職司相當。司徒即司土。從金文記載看,,司徒不僅管理籍田等土地之事(即主民事),而且有時還兼管軍事和卜事。;司馬主軍事司馬主要管軍事,還可參加周王冊命典禮。;司空即司工,主要管理工事。這些都是外廷政務官。

2王室外廷事務官——大都、小伯、藝人、表臣百司、太史、尹伯、庶常吉士。

“大都”,是管理諸侯和國王子弟們采邑的官吏。“;“ 伯”是管理卿、大夫采邑的官吏。“;“藝人”是有專門技術的官員,如卜、祝、巫師、工師等。;“表臣百司”,在外廷管理政事。“;“太史”,負責記事和製作冊命。“;“尹伯”,是眾官的頭目,“;“庶常吉士”,是具體辦事的士官。。這些官員對宮室內廷的“宮內官”而言,又可稱為“府中官”。

3王室內廷事務官——虎賁、綴衣、趣馬、小尹、左右攜仆、百司、庶府。

這些官員都是負責宮廷保衛和宮中事務的宮內官。“虎賁”,武職官,負責保衛周王的安全,“;“綴衣”,掌管周王的衣冠服飾,;其職掌大約相當於後世的“尚衣”。“趣馬”,掌管王室的車輿馬匹。“;“小尹”就是總管小臣。“;“左右攜仆”,管理周王日常所用的器物或禦車的仆夫。“;“百司”,管理王室內廷的各種事務。“;“庶府”,管理王室內廷物資貯藏倉庫。這些官員都是周王的侍從或近臣,負責宮廷保衛和宮中事務這些都是周王的侍從或近臣。除此以外,在金文中還出現還有“虎臣”、“服”、“走馬”、“小臣”、“膳夫”等,這些也都是與周王關係密切的官員,其職司與其職務與“宮內官”基本相同差不多。

而以上這些官都由師、保或宰、太宰總領而隸屬於周天子太宰總領但最終還是隸屬於周天子管。換句話說,師、保、宰、太宰就是百寮的首領,是地位較高的官。周公的兒子伯禽就曾做過周王的師、保。而《令彝》記載周王命他“尹三事四方,受卿事寮”,這就是說,叫他管理王朝“三事大夫”和四方諸侯,並統領王廷“百官”。周初,武王繼位後,曾任命薑尚為“師”,號稱“師尚父”,在滅商及滅商以後鞏固西周王朝政權的許多重大事情,都是師尚父出謀劃策的。所以《史記·周本紀》說:周武王“封功臣謀士,而師尚為首封”,成為東方齊國的始祖。周成王時代,“召公為保,周公為師”。那時,由於成王年幼,應付不了周初“天下未集”的複雜局麵,所以周公旦曾“踐阼代成王攝行政當國”,直到七年後,成王長大,周公才還政於成王。在此期間,周公、召公曾奉命東征,平定了管、蔡、武庚等的叛亂,抓獲了叛亂的東方五國首領,為鞏固西周王室立下了豐功偉績。此後,在廣大的王畿地區:“自陝以西,召公主之,自陝以東,周公主之”。由此可見,師、保在西周擁有很大的權力。《左傳·定公四年》說:“周公相王室以尹天下”。可見師、保這類官和商代的“尹”職能相當,又說“周公為太宰”。宰這種官在商代就已出現,本為王室內廷的治事官。“太宰”是王室內廷管理治事務官的首領,實際上就是王家的大總管。,它的職司與後世的它的職務與後世的“相”職相同職差不多。後世而“宰相”這個官稱就是由此演變而來的。

☆地方官製

西周地方的政府的組織,曾有相傳有“五服”、“五等”的說法。它所謂的“五服”,就是依據諸侯封地的遠近就是按照諸侯封地的遠近,分封為甸,侯,賓,要,荒五服。;服就是服事天子之邦國。《荀子·正論篇》雲:

封內甸服,封外侯服,侯衛賓服,蠻夷要服,戎狄荒服。

《國語·周語》也有同樣的記載:

夫先王之製,邦內甸服,邦外侯服,侯衛賓服,蠻夷要服,戎狄荒服。

“五服”說到漢代劉歆把範圍擴大,於是出現了“九畿”說。所謂“九畿”,據《周禮·夏官·大司馬》雲:九畿之籍,施邦國之政職,方千裏曰國畿,其外五百裏曰侯畿;又其外五百裏曰甸畿;又其外五百裏曰男畿;又其外五百裏曰采畿;又其外五百裏曰衛畿;又其外五百裏曰蠻畿;又其外五百裏曰夷畿;又其外五百裏曰鎮畿;又其外五百裏曰蕃畿。

“五服”說最早見《尚書·禹貢》:五百裏甸服:百裏賦納總,二百裏納銍,三百裏納秸,服四百裏粟,五百裏米。五百裏侯服:百裏采,二百裏男邦,三百裏諸侯。五百裏綏服:三百裏揆文教,二百裏奮武衛。五百裏要服:三百裏夷,二百裏蔡。五百裏荒服:三百裏蠻,二百裏流。

這段話的大意是:具體來講,王城四周各五百裏內的區域,叫做甸服:其中最靠近王城的一百裏地區繳納帶槁秸的穀物,其外一百裏的區域繳納禾穗在往外一百裏的區域繳納禾穗,再往外一百裏的區域繳納去掉槁芒的禾穗,再往外一百裏的區域繳納帶殼的穀子,最遠的一百裏繳納無殼的米。甸服以外各五百裏的區域叫侯服甸服再往外五百裏內的區域叫侯服:其中最靠近甸服的一百裏是封王朝卿大夫的地方其中最靠近甸服的一百裏是封王儲卿大夫的領域,其次的百裏是封男爵的領域。,其餘的三百裏是封大國諸侯的領域。侯服以外各五百裏的區域是綏服侯服再往外五百裏的區域是綏服:其中靠近侯服的三百裏,斟酌人民的情形來施行文化教育。,其餘二百裏則振興武力以顯示保衛力量其餘的二百裏則振興武力以鞏固保衛力量。綏服以外各五百裏是要服綏服再往外五百裏是要服:其中靠近綏服的三百裏是夷人們住的地方,其餘的二百裏是流放罪人的地方。要服以外各五百裏是荒服要服再往外五百裏是荒服:其中靠近要服的三百裏是蠻荒地帶,其餘的二百裏也是流放罪人的地方。

《尚書》五服說至到了戰國時代,的儒家,又對五服又重新作了闡述。至於“九畿”說,則完全是漢代儒家學派的一種理想構思圖。實際上,周初的封疆沒有那樣寬闊,也不可能如此整齊劃一。所以這些論說,問題不少。首先,“五服”把戎狄之服置於蠻夷之服之外,這和實際情況不相符合。因為西周的王畿在陝西,在王畿範圍內就有戎狄,而蠻夷散布在淮水一帶,遠在南邦,與事實完全顛倒。其次,若依“九畿”說,那麽西周疆域東西南北都已擴展至四千裏之外,而事實是西周至宣王時代,疆土始得開拓;即使如此,其地域也沒有這樣廣大。所以說《周禮》的記載也與事實不相符合。在金文中並未見“五服”的說法。隻是在《令彝銘》中有“者(諸)侯,侯田男”的記載。這裏所謂的“侯田男”,實際上就是“眾諸侯”,並不是什麽“服”。《尚書·周書》等篇,也未見五服說,隻在《康誥》中有“侯甸、男邦、采衛”的話,但揣其意,實指侯之甸、男之邦、采之衛而言,並不是“侯”,“甸”,“男”,“采”,“衛”各為一“服”。所以說,所謂“甸”,“服”都是指領土而言,而“五服”、“九畿”,則是泛指領土的廣大而已。

周武王在滅商以後,把中央王朝直接控製區域以外的這塊廣大土地進行了分封。封賞的對象,不僅有神農、黃帝、堯、舜、禹的後人,更主要的是把土地封給周王的同姓和有功之臣也有周王的同姓和有功之臣,而且占了絕大多數。據《左傳·昭公二十八年》載,當時共封“兄弟之國者十有五人,姬姓之國者四十人”。成王時周公又進一步把文王、武王的兒子和他自己的後人分封在全國各地。對分封各地的諸侯,周天子稱同姓的為“伯父”,“叔父”,”;異姓的為“伯舅”,“叔舅”。這種宗法血緣關係把諸侯和周天子緊密地紐結在了一起,使這些使得“封建親戚以蕃屏周”。這種分封製度雖然在商代已開了先例,但當時被分封的邊鄙諸侯與商王朝並無親戚關係,所以時服時叛,而西周則把分封製與宗法製結合起來,不僅鞏固了中央政權,而且也加強了對廣大被征服地區的控製。

西周的中央官和地方諸侯國各級官吏,都是由與周天子有一定關係的奴隸主貴族擔任。這些奴隸主貴族,由於和周天子宗法血緣關係的親疏而形成嚴格的等級。這種等級製和宗法製的相互結合,是西周奴隸製國家體製的重要特征,保證了奴隸主貴族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壟斷地位。

西周時期分封諸侯的爵位,因其封地大小,分為公、侯、伯、子、男五等:,《禮記·王製》雲:“王者之製爵祿,公侯伯子男,凡五等”。《孟子·萬章》記載孟子回答北宮錡周室班爵之問時說:“

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天子之地方千裏,公侯之地方百裏,伯七十裏,子男五十裏,凡四等;不及五十裏,不達於天子,附於諸侯曰附庸。”

依孟子所說,周初應該有無數個方百裏,方七十裏,方五十裏,以及方不及五十裏的四方形的封區。如果有這麽多的封區,必然要在完成領土的開擴以後,還須事先進行土地測量,然後才能實行這樣的封建,這當然是一種幻想。在金文中根本看不出公、侯、伯、子、男之間的嚴格等級關係。實際上周初都是因武士已占領的土地而封賜之。例如夏之後聚於杞(今河南杞縣),而遂封之於杞,殷之後聚於宋(今河南商丘南),而遂封之於宋。又如《詩經·崧高》敘述宣王封申伯的事,上雲:“亹亹申伯,王纘之事,於邑於謝,南國是式。”下雲:“王命申伯,式是南邦,因是謝人,以作爾庸”。也就是說,因申伯已經“南國是式”,才命之“式是南邦”,因他已經“於邑於謝”,才命之“因是謝人”。這些都說明,所謂封賞、都是因其既成事實而加以追認的。當時各諸侯占領的土地是有大小之別,但決不是如孟子說的那樣正方形的等差。這種封地的等差說,是戰國時期儒家的臆說,並不符合曆史事實。

這些被分封的諸侯,對周王室來說,是“小宗”,而那些在自己的封地內,對的卿大夫來說,則成為“大宗”。大宗是世代相傳,“百世不遷”的。各諸侯在自己的封國內,基本上也是按照周王朝的中央職官機構,設官分職,以進行對奴隸和平民進行的統治的。

漫話拾遺

西周時,周天子享有很大的權威,各諸侯國每年要定時向周王朝繳納貢賦和特殊物資;還要定期朝覲和率兵從征還要定期朝拜和率兵從征,以保護周王朝。此外,諸侯也要對周王的死喪諸侯還要對周王的死喪、婚嫁、巡遊盡一定的義務。諸侯如不履行義務或是冒犯了“周禮”的規定,輕者受到譴責輕者遭到譴責,重者則要被處死。所以為了防患諸侯的叛亂,周天子還派人到一些諸侯國去監視,這就是這也就產生了監官,例如周初武王把管、蔡、霍三叔分封在邶、鄘、衛,“是為三監”,這就是為監視商王之子武庚和殷民的擾亂而采取的一種措施。

西周的中央官和地方(諸侯國)各級官吏,都是由與周天子有一定關係的奴隸主貴族擔任。這些奴隸主貴族,由於和周天子宗法血緣關係的親疏而形成嚴格的等級。這種等級製和宗法製的相互結合,是西周奴隸製國家體製的重要特征,保證了奴隸主貴族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壟斷地位。

西周中央和地方政權機構要比商代複雜和完善許多。而《周禮》出於“惟王建國,辨方正位,體國經野,設官分職,以為民極”的置官目的而記載的周代王朝的“六官”製度,《周禮》的六官,排列整齊,製度嚴密,甚至超過了以後的漢魏之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