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名人故事集

鄧析如何作《竹刑》

鄧析(前545~前501年),河南新鄭人,鄭國大夫,春秋末期思想家,“名辯之學”倡始人。與子產同時,法家學派的先驅人物。他是代表新興地主階級利益的革新派,他第一個提出反對“禮治”思想。他的主要思想傾向是“不法先王,不是禮義”。

鄧析被認為是名家學派的創始人,其思想和學說具有名家的一般特征。名家大致相當於我們現在說的邏輯家。“名家”之稱,始於西漢著名史學家司馬談、司馬遷父子。東漢史學家班固也有對名家的敘述。漢代學者所稱呼的“名家”,先秦時代多被稱為“辯者”或“察士”。名家在先秦人數眾多,著述豐富,鄧析為開山鼻祖,逮至戰國中期,名家蔚為大觀,湧現出惠施、公孫龍這樣最著名的領袖人物。

鄧析曾任鄭國大夫,他在政治上是激進的。他認為,統治者的無能、貪婪、殘暴是社會動亂的重要根源。在他看來,那些滿口“仁義”的統治者同被誅殺的盜賊之間,實無本質區別。從這樣的政治態度出發,他對於奴隸主階層尊奉的“天命”和維護奴隸社會秩序的一整套宗法倫理製度進行了深刻的揭露,從而否定其統治者和壓迫者的絕對權威。

在社會生活中,鄧析是一位主張前進的革新家,當時一些因循守舊並以此為美德的人,鄧析不以為然,且十分憂慮。他發明了當時生產條件下最先進的農具桔槔,但是當時人們宥於成見,不肯貿然使用。不求進取、甘居落後、自得其樂的現實刺激著他,不斷地增強他改變落後現狀的決心。這也是促使鄧析開創論辯風氣、創立名家學派、推動社會變革和進步的直接原因之一。

在學術思想上,鄧析是一位勇於向時代挑戰的學者。他和整個名家一樣,對於傳統的一切,無論是政治的、經濟的、道德的,都要重新思考,重新評價。

鄧析曾作《竹刑》,反映了新興封建階級的利益和要求,是進步的產物。鄧析是否著有《鄧析子》一書,眾說紛紜,錢穆主張鄧析未著《鄧析子》一書。伍非百認為《鄧析子》一書確為鄧析所著,非偽托,原書至劉向時尚存。

戰國時期有“刑名之家”的說法。所謂“刑名”,有兩種解釋,其一為刑即形,刑名即形名,也就是名實;其二為刑即刑法,法律,名即名稱,概念,刑名即斟酌法律條文的語詞,概念。兩種解釋都與鄧析的身份,特征相符合。鄧析作為名家學派第一人,提出了“循名責實”的主張,近而從名與實的關係上提出“名不可以外務”的邏輯要求。其主張主要就“治世”而言,落實在君上,就是說,君上要依據職務對其工作質量進行考察,另一方麵,君上要根據官吏的實際能力授予相應職位。

同時,作為名家創始人的鄧析,又是一位卓越的法律專家,晁公武《讀書誌》稱“析之學蓋兼名法家也”。宋濂《諸子辯亦雲,“夫析之學,兼名法家者也。”這是名家學派的共同特征,鄧析開創曆史先河。他的《竹刑》竟然為他的政敵所用,足以證明他對法律的研究是相當精到的。從他以幫人打官司和教人學訟為業看來,他無愧為一位辯術相當高明的刑名大師。子產命令無窮,鄧析對付之術無窮。鄧析正是在這種鬥爭中,開始了對思維、語言和實際關係的探索,以及對法律條文表達的準確性的思考。這也是中國邏輯思想的一個發端和源泉。鄧析在這種法律應用的實踐中,摸索出不少行之有效的思維和表達的技巧,所以贏得了一批批的追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