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2、龍嘯雲:難道他才是最痛苦的人?
龍嘯雲是李尋歡的結義大哥,他救過李的命,他又愛上了李的表妹林詩音。
是他切斷了李尋歡與林詩音之間本該相擁相守的幸福,他偶然一次的出手行俠,在救了李尋歡的生命的同時,也獲取了本該屬於李的一切。
深愛的表妹成為別人的妻子,“李園”變成了“興雲莊”,但龍嘯雲表麵上與李尋歡稱兄道弟,暗中卻想害死他。
許多人都憎惡龍嘯雲這個角色,認為他是小人,但我想說,即便他是小人,他也是一個讓人同情的具有悲劇色彩的小人。
愛上林詩音是他的錯,但對愛本身來說又是沒有錯的。與林詩音結婚,因為他不知道林與李之間的感情,以為林隻是李的表妹。
而他所得到的東西,他從來都不能安心的享有,他的心中一直隱藏著陰影。他知道,隻要李尋歡想要,完全可以輕易的拿回去。
所以,在看到李尋歡回到中原後,他的心就開始煎熬,好像看到了末日即將來臨。作為一個男人,他的尊嚴慫恿著他去冒險,去做一些本不應該做的事。
他想的太多,做的也太過分。他沒有考慮到,如果林詩音察覺到這些後,又該怎樣去麵對。
林詩音望著他,忽也嘶聲笑起來,道:“他害了你,你還要替他說話,很好,你的確夠朋友,但你知不知道我也是人……你對不對得起我?”
說到後來,誰也分不清她究竟是在笑,還是在哭?
李尋歡劇烈的咳嗽起來,咳出了血。
龍嘯雲瞪著他,嘎聲道:“你說的不錯,我的確是為了這個家,為了我的兒子,我們本來活得好好的,你一來就全都改變了!”
他瘋狂般大吼道:“我本來是這家的主人,但你一來,我就覺得隻不過是在這裏做客,我本來有個好兒子,但你一來,就叫他變得半死不活。”
李尋歡明知道龍嘯雲在害他,卻不願說出來。而李尋歡表現的越夠朋友,越寬容大度,龍嘯雲心中的恨就越深。尤其李尋歡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傷害了他的兒子龍小雲,更加深了他的仇恨。
這就是他的痛苦,得到了不一定就幸福,因為他的一切都是李尋歡賜予的,在李尋歡麵前,他永遠隻能是一個被給予者,永遠不能抬起高傲的頭。
所以,他要讓李尋歡死,他沒有過多考慮李尋歡死後自己是否能解脫出來,他隻是不願再讓這個人存在。
當他花了兩年時光,請了高手將李尋歡製住後,他心中的怨氣才真實的發泄出來。
龍嘯雲沉默了很久,道:“我知道你這些年來一直都很痛苦。”
李尋歡勉強笑了笑,道:“大多數人都有痛苦。”
龍嘯雲道:“但你的痛苦比別人都深得多,也重的多。”
李尋歡:“哦?”
龍嘯雲道:“因為你將你最心愛的人,讓給了別人做妻子。”
杯中的酒潑出,因為李尋歡的手在抖。
……
龍嘯雲的手也在抖,道:“真正的痛苦是什麽,也許你還不知道。”
李尋歡道:“也許……”
龍嘯雲道:“當一個男人知道自己的妻子原來是別人讓給他的,而且他的妻子一直還是愛著那個人,這才是最大的痛苦。”
這的確是最大的痛苦。
不但是痛苦,而且還是種羞辱。
讀到這裏,我們似乎可以理解了他為什麽要對李尋歡那樣做。
他也是江湖上有頭臉的人物,他是“興雲莊”的主人龍四哥,李尋歡一來,他就隻能做“客人”,即使別人不說,他自己內心卻不好受。他是林詩音的丈夫,但林詩音看到李尋歡,那種曖昧的感情讓他惱火,他的尊嚴完全掃地。
龍嘯雲恨李尋歡,因為他懷疑,他嫉妒。
他始終懷疑李尋歡會將所有的一切都收回去。
他嫉妒李尋歡那種偉大的人格和情感,因為他自己永遠做不到。
懷疑和嫉妒就是他的枷鎖。
李尋歡的痛苦是因為他的失去,而龍嘯雲的痛苦卻是因為他的得到。
難道失與得都同樣讓人傷痛嗎?
這是因為不該失去的卻失去了,不該擁有的卻擁有了。
這個世界如果不能達到和諧和圓滿,帶給人的總歸是苦難,我們手中的東西有幾樣是真正屬於自己的呢?而又有人什麽人都達到十全十美呢?
都說“有情人終成眷屬”,那隻不過是美好的願望,愛錯了對象,做出了錯誤的決定,都會將一個人或者一個家庭毀滅。這就是人類的悲劇。
這些悲劇一幕幕重演,但從沒有人能真正逃脫和避免。龍嘯雲隻不過是一個很小的例子,而最後,當他為了救李尋歡,被金錢幫殺掉,連屍首也沒有了時,他欠李尋歡的債也應還清了。
我們也該原諒他了,不管是誰的錯,他畢竟也是痛苦的,或許還是最痛苦的。
3、林詩音:一個沒有勇氣的弱女子
她也是這本書的核心女主角,但她出現的次數並不多,她隻是一次次停駐在那座小樓的燈光下,一次次牽引著李尋歡的心。
她的性格特征並不明顯,是溫柔、是靈巧、是可愛還是精致,我們都無從知道,她似乎也沒做出什麽重要或精彩的的事,她是主角,但又像一個配角一樣模糊不清。
但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李尋歡愛著她,李尋歡愛上的女子,即使不是天下最好的,也應是在女人中獨領風情的。
這就是林詩音,一個充滿詩意的名字,一個如詩一樣憂愁神秘的女子。她的麵貌是這樣的:
林詩音也許並不能算是個真正完美無暇的女人,但誰也不能否認他是個美人,她的臉太蒼白,身子太單薄,她的眼睛雖明亮,也嫌冷漠了些,可是她的風韻,她的氣質,卻是無可比擬的。
果然如此,她的美在於她的氣質,她的氣質吸引了李尋歡,也讓龍嘯雲對其一見鍾情。
都說紅顏薄命,林詩音似乎印證了這個說法。她的少女時光是與李尋歡在一起度過的,一同在溪邊漫步、月下賦詩、雪中賞梅,那是多麽清雅幽靜的生活。
但龍嘯雲的到來打破了這一切,李尋歡開始變壞了,他常常去城中的紅樓鬼混,而且將歌姬帶回家過夜。開始林詩音還能好言相勸,但時間長了,她逐漸對李尋歡失望,直至絕望。她那裏知道李尋歡的良苦用心。
她終於還是嫁給了對自己一往情深的龍嘯雲。在步入洞房的那一刻,她的一生就步入了憂愁的牢籠中。
當她知道自己是李尋歡讓給龍嘯雲的時,她又如何想法?她隻有默默承受這種命運的安排,她隻有在恨李尋歡的同時,又將他深深的思念。
女人永遠是弱者,尤其在男人的大義麵前,她們更是任人宰割的奴隸。她們無法決定自己的命運,正如她們無法決定自己的性別。
一個苦命的弱女子,她的淚幹枯在十年的窗燈下,也許隻有孩子能給她一點安慰。
可孩子又被李尋歡所傷。
這一切的發生,難道她隻是受害者,沒有一點責任嗎?不,她也有錯。隻是當她明白時,一切都晚了。
她(林詩音)曾經問過自己:“現在我什麽都沒有得到,什麽都是空的,正如林仙兒一樣,但這種情況是誰造成的?難道是我的錯麽?”
她曾經埋怨過李尋歡,恨過李尋歡。
這種悲慘的命運,豈非正是李尋歡所造成的?
但現在她卻知道錯的並不是李尋歡,而是她自己。
“那時我為什麽要聽他的話?為什麽不明明白白地告訴他,我是愛他的,出了他之外,我誰也不嫁。”
正因為她沒有勇氣完全向李尋歡表白自己的心跡,所以她隻有任憑李尋歡去沉淪,去做出錯誤的決定。
在愛的麵前,每個人都是迷失了路的人,看不清方向,找不出出路,等待著別人的挽救。可是當走出來時,卻發現故人不再。原來世上之情事,最痛最苦是錯過。
錯過了就永遠不可重來。
4、阿飛:無論倒下去多少次,他還是能站起來
阿飛的身世是怎樣的的一段曆程,沒有人知道,他的快劍是怎樣學來的,也沒有人知道。我們隻是從他偶爾的話語中得知,他七歲時母親就死去了,此後,他就像野孩子一樣流浪荒原,與狼虎為伍。
正是在艱苦的環境中,鍛造了他僵硬如大理石般的毅力。他那冷酷的眸子,敏銳的洞察力,純真的情意,快如閃電的劍法,使他顯得那樣孤傲,又那麽可愛。
當李尋歡第一次遇見他,是在從關外回來的雪地上。他寂寞的走在雪地上,就像一隻警覺而疲倦的狼。
(在漫天冰雪中)他的背脊仍然挺得筆直,他的人就像是鐵打的,冰雪、嚴寒、疲倦、勞累、饑餓都不能令他屈服。
他的臉就像是用花崗石雕成的,倔強,冷漠,堅定,卻又帶種令人難以抗拒的奇異魅力。
阿飛的冷酷絕不是裝出來的,而是天生的氣質,是在大自然的風風雨雨中澆築的人格。大自然永遠是一個豐富多彩的寶庫,那裏有虎的威嚴,豹的殘忍,狼的警覺,狐狸的狡猾,蛇的敏銳,蜂的勤奮……當每天麵對這些生命,觀察他們的生活習性,阿飛也就變成阿飛了。
鐵笛先生麵對阿飛時,他看到了這樣一雙眼睛:
人享受盛名並非僥幸,而是經過大大小小無數次血戰得來的,每次血戰中,他都會麵對一雙眼睛。
各式各樣的眼睛,有的眼睛裏充滿了怨毒凶惡,有的眼睛裏充滿憤怒殺機,有的眼睛了充滿畏懼和乞憐之意。
但他從未見過這樣的眼睛。
這雙眼睛裏幾乎完全沒有任何感情,這少年的眼珠子也像是用石頭塑成的,這雙眼睛瞪著你時,就好像一尊神像在神案上俯視著蒼生。
從這裏,我們似乎覺得阿飛就是一個冷酷的劍客,一個無情的殺手,他永遠那麽神秘,又永遠那麽沉默。所以的一切都隱藏在一幅落寞而倔強的外表下,看不清他的心。隻有當他的劍在瞬間刺入敵人的喉頭時,我們才發現他的身上彌漫著一種殘酷的光彩。
他的劍隻是一片鐵條,兩塊木片夾住一端作為劍柄,再簡單不過,甚至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劍。而從那塊鐵片上刺出的死亡的鬼魂,卻讓每一個人都感到恐懼。
但是劍無情,人卻多情。
越是不肯輕易將真情流露出來的人,他的情感往往就越真摯。
阿飛是孤獨的,他所表現出的冷漠也是暫時的,隻因為他還沒有真正進入這個江湖,還沒有體會到人與人之間那種微妙的關係,以及這種關係帶給彼此的甜與痛。
於是,當我們慢慢走進阿飛,輕輕揭開他的冰冷的麵紗,才發現他的內心竟深藏著如此濃重的情感,就像一座等待爆發的火山,隻要一觸動,就會溢出火來。
結果,李尋歡開發了他的友情;而林仙兒開發了他的愛情。隻是李尋歡的友情是真摯的,而林仙兒的柔情隻不過是他玩弄男人的伎倆。
阿飛便也成了多情的阿飛。
當他聽說李尋歡被人設計陷害之時:
他穿的衣衫雖單薄,心裏卻燃著一把火。
永恒不滅的火!
就因為有些人心裏燃著這種火,所以世界才沒有陷於黑暗,熱血的男兒也不會永遠寂寞。
這就是阿飛,他的劍是冰冷的殺人利器,而他的胸膛卻充滿對生活的熱情,他在任何時候都不會退縮,他從不願欠別人的債,別人的一點恩惠,他都要去百倍的償還。
古龍把他的劍寫的越冷,越無情,越突出他心中的柔軟和脆弱。
所以在麵對林仙兒的時候,他終於沒法拒絕,他已控製不住自己的感情,這個很小的時候就在荒野中流浪的劍客,在掉進女人的溫柔鄉後,顯得那麽軟弱無力,好像突然間失去了所有的力量。
他愛的純真,愛的熾烈,為了林仙兒,他甚至放棄了自己的劍。曾經冷漠凜然、心懷揚名之誌的劍客,竟變成了讓人歎息同情的懵懂的男孩。
隻因為林仙兒並不值得他去愛。她可以和所有的男人發生關係,但就是不讓阿飛真正得到她。
於是,得不到的東西就是最好的東西。在阿飛的眼裏,她成了最聖潔的仙女。
當阿飛得知她就是“梅花盜”時,他本就可以殺掉他,可是他舍不得。此後,他以為林仙兒已經改邪歸正,能安安靜靜的與他過遠離江湖的平淡生活。
他永遠不明白林仙兒心中一直有一個仇敵,那就是他的朋友李尋歡。
林仙兒不把李尋歡征服,她這輩子都不會安穩的生活。這就是一個女人的野心。
而阿飛一次次被林仙兒欺騙,一次次在溫柔的陷阱中沉淪,自己卻全然不察覺。
這是多麽讓人氣氛而辛酸的情景,每天晚上林仙兒用一碗粥把阿飛迷倒,在他沉睡之後,自己便濃妝豔服出去與江湖上的各種男人約會。
也許阿飛在夢中還想著林仙兒的美麗和溫柔,而此時這個“天仙”正在其他男人的懷抱中**。
我們為阿飛惋惜,惋惜一個男人在愛情麵前發生了如此大的變化。阿飛呀,你什麽時候才會清醒,重新拾起你的劍呢?
更讓人痛心的是,當李尋歡為了阿飛去揭開林仙兒的真相時,阿飛在林仙兒的甜言蜜語蠱惑下,竟要與李尋歡割袍斷義。
於是,讀者似乎從對阿飛的同情轉變為對他的憎惡,認為他是個無藥可救的傻少年,但他的朋友李尋歡沒有放棄他,始終相信他能站起來,並盡自己的最大努力去挽救這個墮落的生命。
一個人如果有一個好朋友,該是多麽幸福的事呀!有李尋歡這樣的朋友,阿飛此生足以無憾矣。
真正的友情往往比激烈的愛情更具持久力。林仙兒可以迷惑阿飛一時,絕不能迷惑他一生。
當阿飛在上官金虹的刺激和李尋歡的相助下逐漸清醒,慢慢開始從跌倒的地方爬起來時,我們每個人都露出了欣慰的微笑。
愛情,畢竟不能拿占有一個男子漢的全部生命。阿飛畢竟是個男子漢。
阿飛也終於想通了,也終於發現自己深愛的女人是多麽不值得自己這樣做。於是,這本書中最大快人心的一幕出現:
(當林仙兒被上官金虹拋棄,開始意識到阿飛對自己是多麽重要時,她回來找阿飛,向他傾訴自己的思念)
她聲音忽然停頓,因為她忽然看到了阿飛臉上的表情。
阿飛的表情就像是想嘔吐。
……
阿飛盯著她,良久良久,忽然道:“我隻奇怪一件事。”
林仙兒道:“你奇怪什麽?”
阿飛慢慢占了起來,一字字道:“我隻奇怪,我以前怎麽會愛上你這種女人。”
讀到這裏,真想站起來對天狂笑一場,把心中的所有怒氣和鬱氣都發泄出去。林仙兒呀,想不到你也有今天。
阿飛已拉開了門。
林仙兒忽然轉身撲過去,撲到在他的腳下,拉住他的衣服,嘶聲道:“你怎麽能就這樣離開我……我現在已隻有你……”
阿飛沒有回頭。
他隻是慢慢地將衣服脫了下來。
他精赤著上身走了出去,走入雨中。
雨很冷,可是雨很幹淨。
他終於甩脫了林仙兒,甩脫了他心靈上的枷鎖,就好像甩脫了那件早已陳舊破爛的衣服。
阿飛走出了那座讓人滯氣沉悶的城堡,他的劍重新插在腰間,他的外表仍舊那麽剛毅堅強,隻是在經曆了感情挫折的洗禮之後,那雙眼睛裏已有了更成熟更理性的光芒。
他雖然愛錯了人,但愛的本身並沒有錯,也許這才是最值得悲哀的。
這世界上的愛總是那麽撲朔迷離,愛錯了人,娶錯了人,都會帶給一個人痛苦的災難。可是在愛情麵前,每個人都是不能自主的,更重要的是,愛本身並沒有錯。
錯的也許是命運。
李尋歡在與別人談起阿飛時道:
“我並沒有對他失望,有些人無論倒下去多少次,還是能站得起來的。”
阿飛站起來了,我們每個人也都可以從我們跌倒的地方站起來。
隻要你心中有希望和好奇之光。生活中還有很多更值得追求的東西。
5、林仙兒:她有著天仙的美貌,卻專門帶男人入地獄
她是武林第一美女,她有著天仙一般的美貌,但她卻以此為資本在武林掀起了一場陰謀之亂,讓眾多的青年俠少為他流血,在她的石榴裙下喪失男人的尊嚴和意誌。
兵器譜上排在前麵的男人,上官金虹,郭嵩陽、呂鳳先、伊哭等人都被她所吸引,沉入她的溫柔寢帳。她自認的快樂是這樣的:
比征服一個男人更愉快的事,那就是在同一天晚上征服兩個男人,再讓他們去互相殘殺。
這是一個多麽可怕的情景,林仙兒懂得所有對付男人的手段,她能準確掌握男人的心理,用一蹙眉頭、一個甜笑、一滴眼淚、一眸回望、一聲哀歎抓住男人的弱點,最終將你迷倒,甘心為她服務。
一個女人若要男人為她拚命,最好的辦法就是讓他知道她是愛他的,而且也不惜為他死。
這就是林仙兒最大的本領,她能讓每個男人都覺得她隻對自己是真心的,都覺得她那雙會說話的眼睛隻望著自己。於是,為了這個“唯一”的美人,多少本可以名揚四海創下一凡事業的俠少為之犧牲,斷送了前途。“這世上有很多少年人不但聰明,而且高傲,但他們卻偏偏總是最容易被女人欺騙,被女人玩弄。”這是男人的悲哀,但又怎能完全怪女人呢?
她就像是一條最乖的小貓,就算偶爾會用爪子抓抓你,但你還沒感覺到疼的時候,她已經在用舌頭舐著你了。
對不同的男人,她有不同的伎倆,而對阿飛這個自小缺少關愛的浪子,她用一隻手折磨他,而用另一隻手安撫他。她讓阿飛始終徘徊在愛與痛的邊緣,讓他懷著希望,又不讓他輕易就得到。
“任何人都可以,隻有阿飛不可以。”
林仙兒嘴角尖露出一絲微笑,笑得的確美麗,卻很殘忍,她喜歡折磨男人,她覺得世界上再也沒有比這更愉快的享受。
阿飛這個鐵一般的漢子能經受的住嚴寒、疲倦、死亡的打擊,卻經受不住溫柔的**。他的鋼鐵意誌融化在林仙兒的懷抱裏,迷失了心智。
如果說這世界上還有一個男人能在林仙兒麵前把持住自己,那也許隻有李尋歡了。
這可能是因為李尋歡一生見過的美人太多了,他那雙能發出神奇飛刀的手在空閑時也不知握過多少少女的蔥瑩玉手,而林仙兒隻不過是比其他的美人稍美一點罷了。
更重要的是李尋歡的心裏早已被林詩音占據了,再也裝不下別的柔情。
所以,當李尋歡進關的那一天,在小酒店裏,為了得到金絲甲,林仙兒脫掉衣服,使出渾身解數來勾引李尋歡時,李尋歡表現的如此鎮靜:
李尋歡道:“一個女孩子不可以如此自信,更不可以脫光了來勾引男人,她應該將衣服穿的緊緊的,等著男人去勾引她才是,否則男人就會覺得無趣的。”
當林仙兒見自己的手段達不到目的,含恨離去時,李尋歡送給她的這句話,無疑為以後自己的遭遇種下了禍根:
李尋歡歎了口氣:“我希望你以後記住幾件事,第一,男人都不喜歡被動的,第二,你並沒有自己想象中那麽漂亮。”
尋歡的話可也真夠恨,對任何一個女人來說,這句話都足以讓她一生羞恥。隻是當時李尋歡並不知道麵前的女子就是林仙兒,我們也慶幸他這樣做了,他為我們男人挽回了一點尊嚴,教給我們在**麵前怎樣才是真正的君子。
所以,李尋歡是多情的浪子,但他絕不濫情,不是在女人中間自由穿梭的花花公子,他的癡情讓他的人格更富魅力。
林仙兒得不到李尋歡,使她受到了最大的挫折,她女魔王的地位受到了挑戰,她絕不甘心,也絕不就此罷休。
因為她知道她縱然可以征服世上所有的男人,卻永遠也得不到他。
因為她得不到他,所以一心隻想毀了他。
她得不到他,也不願別人得到。
於是,一場較量開始,林仙兒設計讓江湖認為李尋歡就是梅花盜,但被李尋歡的智慧識破,並用自己的正義之氣和手中的飛刀擊破了陰謀。
林仙兒要迷住阿飛,因為阿飛是李尋歡的最好的朋友,她要借阿飛打擊李尋歡。
李尋歡絕不會放棄這個朋友,他要把阿飛從林仙兒的手中救出來。於是他們之間的較量就在這種或明或暗的情景中進行。
這其中,上官金虹對阿飛的清醒也起了很大的作用,他與林仙兒之間是互相利用的關係,也是互相玩弄的關係,他幫助阿飛認清林仙兒,也隻是因為他要阿飛幫他做事。
當阿飛終於恢複了意誌,離開林仙兒,我們看到了這個第一美人的下場:
兩三年後,在京城最豪華的妓院裏,發現一個很特別的“妓女”,她隻要男人不要錢。據說她很像“江湖第一美人”林仙兒,可是她自己不承認。
又過了幾年,長安城裏最卑賤的娼妓中,也出現了個很特別的女人而且很有名。她有名並不是因為她美,而是因為她醜。她自稱是“江湖中第一美女”,可是沒有人會相信。
而更不明白,有些那麽漂亮的美人,為什麽不珍惜自己美的資源,而去任意揮霍,不知道自重的女人所換回的隻能是慘痛的悔恨。
林仙兒終於成了妓女,她本來就應該是一個妓女。
我們不會為她同情,因為這是她自己造成的。她一生的意義也許就是為其他的美人做一個反麵教材。
至於阿飛:
也許她一直都在愛著他,隻不過因為他愛的太深了,所以才令她覺得無所謂。
唯有這句話,讓我們的心理又**起了一絲哀傷,這就是古龍的偉大。
不管多麽醜惡的地方,都會有善存在的。所以,我們還是不能放棄對生活中美的追求。
6、孫小紅:很好的替代品
孫小紅是天機老人的孫女,爺孫兩個假扮成說書的行走江湖,爺爺經常講有關小李飛刀的故事,講他家“一門七進士,父子三探花”,講他怎樣辭去朝廷官職,散盡家財行走江湖,講那把飛刀的偉大和神秘…..
可以說,孫小紅是在有關李尋歡的夢幻的故事裏成長的,她對李尋歡的愛裏包含著崇敬和仰慕。
她是一個勇敢、快樂、可愛的女孩,她不相信一個人要等著聽從命運的安排,她有反抗的膽量。她就像一隻小鳥,總是在李尋歡最迷茫的時候,為他帶去最重要的消息,幫他破去謎團。
為了讓李尋歡活著,他讓爺爺去擋住上官金虹,結果爺爺因此去世。這是讓她一生痛苦的事情,但她是為了李尋歡。
我想天機老人即使死,也會覺得幸福,因為有李尋歡活著,江湖就會有陽光,而自己的孫女也必將獲得幸福。
李尋歡的性格是帶有軟弱的的,他那詩人般的憂鬱讓他顯得過於陰霾。而林詩音更是一個大家閨秀般柔弱的女子,她能給李尋歡帶來浪漫,但帶不來真正的歡樂。
而孫小紅是勇敢的,是快活聰明的,她敢於把自己的心思大膽說出來,也敢於大膽的為自己心愛的人做事。
所以,她才是李尋歡真正需要的女人,即使他們之間沒有青梅竹馬那樣深密的回憶,但他們會有美好的未來。
林詩音在看到孫小紅時才突然醒悟自己當初錯了,錯在沒有明確對李尋歡說:除了他,誰都不嫁。
這就是愛情的迷霧,兩者之間必須有一人勇於說出來,負責隻有在拒絕和被拒絕中品嚐悔恨的痛。
林詩音走了,一切都過去了。
阿飛說,三年之後,他要回來喝李尋歡和孫小紅的喜酒。我們也都發出會心的微笑。
我們為李尋歡祝福,因為他自此以後終於尋找到了快樂。
7、上官金虹:隻是一個武功上的高手
這位金錢幫的幫主,他的武功已經勝過了兵器譜上排名第一的天機老人,但是他也僅僅是武功高而已,達到了“手中無環、心中無環”的境界。
他的性格殘酷、謹慎、高傲,貴為金錢幫之主,住的屋子卻隻有簡簡單單一桌一椅,他很少喝酒,一切都是那麽苛刻。他隻是一個純粹的梟雄,他可以在武功上與李尋歡抗衡,但在人格上隻是一塊布滿金邊的石頭。
盡管如此,我認為仍有兩件事可以使他多少顯得有幾分可敬:
一件是他的兒子上官飛被荊無命所殺,看到兒子的屍首時,他臉上那種隱藏不住的傷心和落寞,讓我們看到了柔軟而深沉的父愛。
另一件是他為了利用阿飛殺龍嘯雲,向他揭穿林仙兒的秘密,在間接上幫助阿飛清醒,離開林仙兒。
最後,上官金虹與李尋歡的決戰是在一間屋子舉行的,除了他們兩個之外,沒有人其他人看到過程,但是李尋歡走出了那道門。“小李飛刀”還是贏了。
據李尋歡說,上官金虹太自信,他想試試自己到底能不能接得住那把飛刀,他本有機會取勝,卻失去了先機。
看來在性命攸關的決戰中,還真不能拿生命來賭博。
上官金虹一生做事謹慎,卻死在冒險中,也許這也是一個人性矛盾和生命的悲劇之處。
8、郭嵩陽:值得做李尋歡的朋友
郭嵩陽手中的“嵩陽鐵劍”在兵器譜上排名第四,他一身黑衣,孤傲而獨行江湖。郭嵩陽並不服氣自己在兵器譜上的排名,他要找李尋歡挑戰,要證明自己的勢力,以贏得更大的名聲。
但是,他是一個磊落的真漢子,當他看到李尋歡為其他事牽引了心智,不能集中精力去決一死戰時,便有了下麵的對話:
郭嵩陽道:“我很了解你,你說你不能和我交手,隻因為你覺得自己現在還不能死,你知道還有人需要你照顧,你不能拋下她不管。”
李尋歡黯然無言,熱淚幾乎已將奪眶而出。
一個最可靠的朋友,固然往往曾是你最可怕的仇敵,但一個可怕的對手,往往也會是你最知心的朋友。
因為有資格做你對手的人,才有資格做你的知己。
因為隻有這種人才能了解你。
古龍的小說中對友情的描寫,比其愛情更能讓人震撼和感動,在這裏,“嵩陽鐵劍”與“小李飛刀”之間的英雄相惜讓我們看到男人之間的“愛”。這是高山流水的知音之愛,是俠義行天下的江湖之“愛”,它是沉默的,安靜的,但它所蘊含的人性的力量卻是如此深厚。
郭嵩陽同樣也與林仙兒發生過關係,帶著愜意和疲憊走出那間讓所有男人沉淪的閣樓。當李尋歡看到這個情景,他感到吃驚,我也感到吃驚。
但這是正常的,在一個天仙般的魔鬼麵前,很少有人能不被**的。而郭嵩陽為了挽救李尋歡,自己孤身前去參加上官金虹和荊無命的挑戰,並用自己的身體做靶子,試出荊無命出劍的方式。
他死了,他的身上布滿劍痕,他是為男人的友情而死。我們還會在乎他生活上的小小細節嗎?何況那也並不算汙點。林仙兒本就是一個人人可婦的妓女。
郭嵩陽曾把李尋歡作為對手,又是李尋歡的生死朋友,敵人與朋友的界限在這裏變得模糊。但有一點是可以確定的,沒有永遠的敵人,卻有永遠的朋友。
當物欲像一條狂放的怒江在現實的社會上蔓延橫流,人與人之間除了利益的交往,再沒有了真情的相融。小學時我們還有玩伴,將一顆水果糖分為兩半,在吮吸中分享甜蜜;中學時也還能交上幾個知心的朋友,一起在秋高氣爽的日子徜徉在山風和酒氣中;而大學,畢業的壓力使每個人快速成熟,眼神裏褪去了天真,蒙上了了私利和敵視的角膜。
於是,也隻有武俠故事中哪些質樸的英雄之義,使我們還能記起人性中的善良之處。也隻有在書墨這個虛幻的世界裏重新把自己的情感蓄起,把微笑真誠的抒發起來。
“在家靠父母,出門靠朋友。”我們交朋友的目的是為了給自己創造發展的機會,是為了在自己處於困難時不至於完全孤立。這本就是交朋友的錯誤觀念。隻有哪些真正擁有共同的興趣愛好,能夠以心相交的人,才是真正的朋友。
這就是郭嵩陽和李尋歡之間的友情。當然,還有阿飛與李尋歡的友情。
9、荊無命:殺手的可怕不在於他的劍快,而在於他的意誌
荊無命和阿飛看起來像是同類的人,冷漠,驕傲,劍快,殺人如草,但正如李尋歡的評價:阿飛隻是在不得已時才殺人,而荊無命卻是為了殺人而殺人。
所以,阿飛是劍客,而荊無命才是殺手。
荊無命和上官金虹之間有著密切的關係,他是上官金虹的影子,上官金虹的生命就是他的生命。
他的眼神是灰色的,他的整個身體都是灰色的,他本人就是一把灰色如毒蛇一般的劍,去完成殺人的使命,以此作為自己存在的意義。
他和阿飛一樣,都有倔強的性格,不願欠別人的情。
他使得的是左手劍,和李尋歡的決戰,飛刀沒有刺入他的咽喉,而是插在了他的左臂,為了不欠李尋歡的情,他將整個左臂廢去。
當所有人都覺得他是一個廢人時,沒想到他的右手劍比他的左手還快。
這就是荊無命的可怕之處,他那麽冷,但在冷中又有死中求生的堅強意誌。所以沒有人能估量他的真實勢力,也就沒有人敢蔑視他。
在荊無命身上我們看到的是殺手的無情和陰晦,在阿飛身上我們看到的是浪子的多情和熱血。
但他們兩人之間也有那種相惜之情,起初阿飛被林仙兒所惑,心有旁及,比劍之時敗在荊無命手中,荊無命沒有殺他:
“我不殺你,隻因為你是阿飛。”
後來,上官金虹拋棄荊無命,荊無命心情受到眼中打擊。上官金虹死後他又失去了心中的依靠,敗在阿飛的劍下,阿飛同樣沒有殺他:
“我不殺你,隻因你是荊無命。”
可見,江湖是一個多麽奇妙的地方,在這裏每個人都有一個自己的精神花園,每一個花園中都綻放著不一樣的奇異的花朵。他們快意恩仇,他們馳騁四海,他們牧羊塞外,他們決戰山巔,他們惺惺相惜,他們結義情仇,他們氣吞江河,他們浪漫風趣……
讓我們為了這個夢中的理想之國,再飲一杯人生的美酒!
三.佳句賞析
1、有時人的確比虎狼還狠毒得多,虎狼要吃你的時候,最少先讓你知道。
但我隻聽到人說虎狼惡毒,卻從未聽過虎狼說人惡毒,其實虎狼隻為了生存才殺人,人可以不為什麽就殺人,而且據我所知,人殺死的人,要比虎狼殺死的人多得多了。
人心的狠毒,在於人的貪欲和嫉妒,他們永不滿足自己的所有,所以去豪奪;他們嫉妒別人比自己擁有的多或者好,所以去殺掠。
而虎狼能吃飽就不再去傷害人,人為了追求更高層的發展,在給自己帶來享受的同時,也帶來了災難。
動物與人到底那個更高明,實在難說。
2、財富、權勢、名譽和地位,都比較容易舍棄,隻是哪些回憶,哪些辛酸多於甜蜜的回憶,卻像是沉重的枷鎖,是永遠也拋不開,甩不脫的。
時間把曆史定格在逝去的每一秒中,我們所經曆的永遠不可抹去,也不會重來。尤其那些心靈上的傷痛,更會成為永恒的回憶,伴隨我們到老。
但不管是辛酸還是甜蜜,都應是最重要的精神財富,都值得我們珍惜。
3、李尋歡:“佳人不可唐突,美酒不可糟蹋。”
美女和美酒是男人一生永恒的話題,尤其當這個男人是一名才子時,更不能逃脫這兩者的**,他們甘願為之苦,為之傷,但他們的靈魂是幸福的,他們的眼神是驕傲的。
4、李尋歡:“和賭鬼賭錢時弄鬼,在酒鬼杯中下毒,當著自己的老婆說別的女人漂亮——無論誰做了著三件事,都一定會後悔的。”
賭鬼,酒鬼,都是他們行業中的“鬼”,鬼是神秘的恐怖的又無處不再的,千萬不要去惹。但老婆也和他們相提並論,難道一旦成了男人的老婆,女人也會變成鬼嗎?不管是不是鬼,在老婆麵前說話最好還是小心一些好。
5、兵器的好壞並沒有關係,主要的是看用兵器的是什麽人。
一件衣服,在我們身上隻是遮蔽肉體的衣服,而在高手那裏,可以擰成一根“布棍”,可以打碎頑石,也可以打碎敵人的腦袋。
6、花蜂(妙郎君)以前我總以為自己很了解女人,所以才會有這種報應,一個男人若認為自己了解女人,他無論受什麽罪都是活該的,
這個世界上最難琢磨的不是宇宙起源的秘密,不是上帝的有無,更不是高考的英語完形填空題,而是女人的心。
沒有人能夠完全了解女人,包括她們自己。即使古龍,也隻是剛剛邁進女人臥室的門檻,還沒有看到整個閨房的全部。而其他的男人還隻是在女人的花園牆外徘徊,看到的隻是伸出牆頭的紅杏的枝丫。
7、虯髯大漢歎道:“世人眼中的小人,固然未必全都是小人,世人眼中的君子,又有幾個是真君子呢?”
君子和小人是一對反函數,可以任意轉化。所以,不要輕易給人分類,包括把人分為男人和女人,因為男人變成女人的例子比比皆是,一個手術就會顛覆你的眼神。
8、阿飛一字字道:“人生下來,就是為了要活著,沒有人有權自己去送死。”
阿飛似乎有些霸道,難道人連選擇死的權利都沒有?但無論如何,我們佩服他這種對生活的信心和勇氣。
9、魚太大了,釣魚的人隻怕反而要被釣。
人釣魚,人卻總是比魚更容易上鉤。
10、為什麽仇恨總是比恩情難以忘卻。要忘記別人的恩情仿佛是很容易,但若要忘記別人的仇恨就太困難了,所以這世上的愁苦總是多於歡樂。
我們往往把別人對自己的恩情當作是理所當然的,比如父母的愛,朋友的幫助,而把別人對自己的傷害看作是大逆不道、不可理喻的,所以很難去原諒。
我們忘記了本不應該忘記的,卻記住了本可以不去記住的。
也許,隻有一個詞語可以解釋這種矛盾——自私。趨利避害是人類生存最根本的原則。
11、李尋歡淡淡道:“仇人倒無妨多多為善,朋友隻要一兩個便已足夠,因為有時候朋友比仇人還要可怕的多。”
朋友之所以可怕,因為他們容易嫉妒,隻要你比他們稍強大一點,他就要想法去競爭,甚至與你的敵人聯合。
12、美麗的事物往往就如同曇花,一現即逝,誰若想勉強保留它,喚來的往往隻有痛苦和不幸。
隻有回憶才是真正永恒的。
隻有回憶中的甜蜜,才能永遠保持。
有些東西,我們無法擁有,我們唯一可做的就是不要忘記。
13、落拓的中年人道:“他說,世上絕沒有喝不醉的酒,也絕沒有難看的少女,他還說,他就是為了這兩件事,所以才活下去的。”
他目中帶著笑意,接著道:“其實真正好的酒要年代越久才越香,真正好的女人也要年紀越大才越有味道。”
也許當再有女孩子在你麵前說自己不漂亮時,你可以告訴她:“世上絕沒有難看的少女”。並且告訴他這是李尋歡說的。
14、李尋歡一向認為世上隻有兩件事最令人頭疼。
第一件就是吃飯時忽然發現滿桌子的人都是不喝酒的。
第二件就是忽然遇著個多嘴的女人。
這第二件事往往比第一件更令他頭疼十倍。
這就是為什麽女人死的時候,身體最後僵硬的部分往往是舌頭。
15、其實女人是生來被人愛的,而不是被人尊敬的,男人若對一個根本不值得尊敬的女人尊敬,換來的一定是痛苦和煩惱。
也許女人的靈魂裏都含有一份“賤”的情懷,你越是尊敬她,她越覺得你無用,而你用一點強,她馬上俯首帖耳了。
16、男人們常嘲笑女人們的氣量小,其實男人自己的氣量也未必就比女人大多少,而且遠比女人自私得多。
他們就算有了一萬個女人,卻還是希望這一萬個女人都隻有他一個男人,他就算早已不喜歡那個女人,卻還是希望那女人永遠隻喜歡他。
男人的偉大之處,在於他們努力拚搏去擁有;男人的渺小之處,在於他們不知疲倦的去占有。
17、梟雄絕不會癡,所以和英雄不同。
癡並不可笑,因為唯有至情的人,才能學得會這個“癡”字。
隻有癡於劍的人,才能練成精妙的劍法,隻有癡於情的人,才能得到別人的真情,這些事,不癡的人是不會懂得的。
“癡”字最好的解釋也許就是“功夫不負苦心人”。
18、無可奈何。
這四字看來雖平淡,其實卻是人生中最大的悲哀,最大的痛苦。
遇著了這種事,你根本無法掙紮,無法奮鬥,無法反抗,就算你將自己的肉體割裂,將自己的心也割成碎片,還是無可奈何。
就算你寧可身化成灰,永墮鬼獄,還是挽不回你所失去的——也許你根本就永遠未曾得到。
奈何橋上無奈何,似曾相識空相識。叔本華把人生的本質定位於一個“苦”字,佛家的使命也是把人從苦中解脫出來,可見,我們注定還是逃脫不了一個“苦”。
無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識燕歸來。在淡淡的寂寞和感懷裏,隻能把那份向往埋在夕陽的倒影裏,“就這樣想想不也挺好嗎?”(海明威《太陽照常升起》)
19、英雄?……什麽叫英雄?難道這就是英雄?英雄所代表的意思,往往就是冷酷!殘忍!寂寞!無情!
也有人曾經替英雄下過這種定義,那就是:
殺人如草,好賭如狂,好酒如渴,好色如命!
當然,這都不是絕對的,英雄也有另一種。
但李尋歡這樣的英雄世上又有幾人?
英雄也許隻有一點是相同的——無論要做那種英雄,都不是件好受的事。
任何對英雄的定義,都顯得那麽力不從心和單薄,因為真正的英雄本不是說出來和寫出來的,他需要真真正正的去做,去把自己的血埋葬在黑暗裏,去把寂寞隱藏在別人的笑容裏......
英雄真的是不好做的,所以能稱得上英雄的人才那樣少。
20、李尋歡道:“你若是個聰明的人,以後千萬莫要當麵揭穿女人的謊言,因為你就算揭穿了,她也會有很好的解釋,你就算不相信她的解釋,她還是絕不會承認自己說謊。”
說謊是女人的一個特質,正如每個女人身上都有痣一樣,隻是位置不同罷了。
21、李尋歡道:“你現在好像生了場大病,這病隻有兩種藥能治好。”
呂鳳先道:“兩種藥?”
李尋歡道:“第一種是家,第二種是時間。”
如果有一天,你的心受了傷,不必去醫院,也不必急於自殺,你可以先試試這兩種藥:
一種藥是親情藥,回到故鄉的家中,陪父母聊聊家常,鄰居大叔的孩子上了大學,去門前濕漉漉的石板街上散步,爬上路邊的桑樹讓新鮮的桑葚染紫了嘴角……但你在做這些事時,你會發現你的心逐漸變得柔軟;
一種是時間藥,也就是等待。時間將會改變一起,包括你此時的心傷。不過最好是回到家裏等。
22、隻有驕傲和自信,才是女人最好的裝飾品。
隻有事業的成功,才是男人最好的裝飾品。
這就是為什麽人們常說,自信的女人最美麗,有錢的男人最帥了。
23、他認為一個人的身世並不重要——人既不是狗,也不是馬,一定要“名種”的才好。
一個人要成為怎麽樣的人,全都要看他自己。
這才是最重要的。
這是古龍給那些自卑的年輕人說的話,不要為自己的出身羞恥,我們是人,是有力量去戰勝先天不公平的人。
24、笑,就像是香水,不但能令自己芬芳,也能令別人快樂。
關於微笑,古龍在《七種武器》有更偉大的讚頌,再鋒利的劍刃也比不上那動人的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