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眼看古龍

第五章《多情劍客無情劍》

眉,你肯不肯親手拿刀割破我的喉嚨,挖出我那血淋淋的心留著,算是我送給你最後的禮物?

——徐誌摩《愛眉劄記》

一.一個男人與一個女人的較量

在一個喜歡武俠的文藝青年的心中,李尋歡的地位是不可代替的,尤其是我。

當時代進步,網絡成為人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東西,人與人之間傳遞信息的方式也在發生變化,這便是QQ聊天、電子郵件、MSN等方式的出現代替了傳統的信鴿和郵遞員。而我上學期間,正是QQ最為流行的時代,我的同學們都有自己的賬號,每個人打開電腦的第一件事就是登錄QQ軟件。每個人都有自己獨特的網名和獨特的簽名,單單瀏覽這些各具特色的網名,就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我們用QQ軟件聊天,傳送文件,表達自己的思想,我記得我第一次向暗戀的女生表達愛意時用的就是QQ。那時候我們還互相比賽,看誰的賬號能最先達到太陽等級。記得最開始騰訊網是根據登錄時間來計算等級的,所以很多同學有事沒事都把QQ掛上。後來,騰訊改變了規則,隻要每天能登陸兩個小時就可以升一級,而且一天隻能升一級。這樣升級的速度就慢了,我直到上大三的時候才擁有了太陽。後來當我擁有一太陽一月亮一星星的時候,我便對上QQ失去了興趣,好長時間才登陸一次,看有沒有人在我的空間裏留言。網絡世界的虛擬性給我們的獵奇心理帶來了便利,我們可以任意把自己的資料設置為男和女,然後懷著猥瑣的心去勾引陌生的男人或女人。我們並不想捉弄人,有時還真誠的希望能在網上找到一個知音,隻因為現實生活的無聊和殘酷有些讓我們失望。

我在上麵說了這麽多關於QQ的事,並不是想表達自己對科技進步的觀點。我的表達重心是要引到李尋歡這個話題上。因為我的網名叫“令狐尋歡”,就是對金庸筆下的令狐衝和古龍筆下的李尋歡的致敬,我在自己空間的簽名檔是典型的李尋歡的語言:“他平生最厭惡的就是寂寞,但他卻偏偏時常與寂寞為伍。”

自從我擁有QQ賬號之後,我的網名就沒有變過,我的簽名檔也沒有變過。這就是我對李尋歡的感情。

我大學時的朋友,也是我的筆友楊三少,曾經無數次的和我聊過李尋歡這個人物形象所代表的藝術家的孤獨氣息。他後來在考研時選擇了美學專業,他對李尋歡的評價是:李尋歡的一生是充滿美感的一生。

我非常讚同他的觀點,後來我們在討論怎樣的人生才是最有價值的人生時,也達成了共識。那就是用“美”這個詞來定義活著的標準,要用盡一生的時間來詮釋美所代表的全部含義。

李尋歡無疑已經做到了,他身上的一切都蘊含著一種絕妙的美的境界。他對愛情的猶豫和癡心,他的飛刀所散發出的戰無不勝的光芒,他在喝酒時顯露出的病態的咳嗽,他一身白衣麵對林仙兒**時的鎮定風度……所有的一切就像一幅幅精致的水墨畫一樣,把陰鬱的美感繪描的淋漓盡致。

我曾經在一片文章中看到一個人評論令狐衝時說,他有精神上的潔癖。我想這句話用來定義李尋歡或許更合適。李尋歡的一生從物質上來說是富有傳奇性的一生,是自由偉大的一生,但是從精神上來講卻是寂寞的、痛苦的,始終禁錮在一個無形的牢籠中。

但是這樣的精神狀態卻呈現出一種純潔的美,美的有些病態,一種妖嬈的病態,但病態又增加了美的感人的力度。

所以,李尋歡是在用一支藝術家的筆來書寫自傳,他的全部生命都奉獻給了極致的愛情的美。這樣的愛情正因為得不到所以才是最珍貴的。

李尋歡生活的環境就是一本黑字白紙的書,它的名字叫《多情劍客無情劍》。這本書是古龍小李飛刀係列的核心作品,又名《風雲第一刀》。其實,如果從故事的主要人物李尋歡來看,叫《風雲第一刀》更合適,但是這個名字顯得有些僵硬、有些俗,與古龍那種飄逸和靈動的文字氣質不相配,所以我更喜歡《多情劍客無情劍》,這樣便突出了阿飛的地位,因為阿飛使劍。劍無情,人卻多情。

刀也無情,用刀的人卻多情。

不管是李尋歡的飛刀,還是阿飛的劍,它們隻不過是無情的利器。而唯有人心才是鮮活的,唯有人性才是複雜多情的,他們可以用手中的利刃殺人,也可以救人。

本書的故事情節,不是尋寶,不是複仇,也不是學武藝,而是用一種悲涼憂鬱的基調為我們講述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之間的鬥爭。

這個男人就是李尋歡,而女人卻不是林詩音,而是林仙兒。李尋歡和林仙兒之間的較量時這個故事的主要情節,但正以為李尋歡沒有接受林仙兒的**,才證明了他對林詩音的感情。李尋歡和林仙兒爭鬥的越激烈,越表明他對林詩音的感情的忠貞。

“小李神刀,冠絕天下,出手一刀,例無虛發。”李尋歡是江湖中最有名氣又最具傳奇色彩的浪子,他的氣質和魅力無人堪比。他的手中飛刀例無虛發,但他心中的愛人卻成了別人的妻子。

林仙兒作為江湖第一美人,有著天使般的美貌,可以征服所有的男人,無論是意氣輕揚的俠少,還是成名多年的魔頭。但他能征服李尋歡這個男人中的男人嗎?

她不知道。她想試試。

於是她自己假扮為“梅花盜”,四處作案,並揚言誰能除掉梅花盜,她就嫁給誰。於是江湖陷入了一場迷案之中,隻是誰也看不清真相。

而此時,李尋歡正坐在馬車中,從關外回到他已闊別了十年的中原江湖。這難道隻是巧合嗎?

林仙兒似乎要借這次機會,把李尋歡吸引到自己的身邊。麵對對林仙兒的勾引,李尋歡無動於衷,同時他又遭遇了龍嘯雲的暗害,經曆了一係列的危險,最終憑自己的智慧化險為夷,並察覺到了林仙兒的秘密。

但由於自己的朋友阿飛愛上了林仙兒,所以他並沒有馬上揭穿這個秘密。

林仙兒敗了,林仙兒可以征服世界上所有的男人,並且把阿飛迷的神魂顛倒,就是不能征服李尋歡。自己得不到的東西,她也不希望別人得到,那麽最好的辦法就是除掉他。於是,在“消失”了兩年後,她又企圖利用上官金虹“金錢幫”的力量來對付李尋歡。

而李尋歡為了解救出被林仙兒迷醉了心智的阿飛,和兵器譜上的多位高手決鬥,用自己的真誠和正義之心,收獲了朋友的友情,也激怒了敵人的仇恨。

最終,善的力量還是壓倒了邪惡,作繭者自己縛住了手腳,玩火者焚於火。阿飛終於在一場大雨中清醒,他擺脫了自己靈魂上的枷鎖。重新站了起來。

而上官金虹與李尋歡的決戰是一個無人看到的場景。我們隻知道結果是小李飛刀贏了。因為上官金虹想試一試自己能否接得住小李飛刀,他為自己的賭博付出了代價。

小李飛刀真的是“例無虛發”。

林仙兒最終還是沒有征服李尋歡,並且還失去了最愛自己的男人——阿飛。於是她的命運到此結束。她成為了一個真正的妓女。

這是一個讓人悲讓人痛讓人憐惜又讓人欣慰的江湖故事,這個故事很精彩,又很淒美。在淒美中還有希望的光。

此外還有更多的故事在陪襯著這場較量的行進,如李尋歡與林詩音的悲劇愛情,龍嘯雲與李尋歡之間的微妙關係,阿飛與李尋歡的偉大友情,鐵傳甲悲壯的忠義之路,上官金虹與李尋歡之間的決鬥,郭嵩陽和李尋歡的英雄相惜,孫小紅對李尋歡的愛……

這些故事情節互相穿插,勾勒出一幅紛繁複雜的江湖畫麵,其中每個人都有各自獨特的性格,無論是善或者惡,都有人性上的矛盾之處,既讓人悲憤又讓人陡升同情之心。所以,本書情節設計複雜而又轉換自然,奇峰突起,跌宕起伏,但核心主線卻是林仙兒和李尋歡之間的較量。

古龍是渲染氣氛的高手,他所描寫的愛情總是那麽**氣回腸,讓人讀起來禁不住喉頭哽咽,那充滿淒涼感的文字慢慢在宣紙上鋪展,梅花點點凋落雪地,一切都仿佛在自己的眼前演繹,淚水溢滿眼眶,又慢慢流回心裏。

但不管遭遇多麽大的挫折,經曆多麽悲痛的錯過,人性深處的愛和善的力量總會戰勝邪惡的,這也是古龍最值得我們崇敬的地方。

任何時候都不能失去想要看到明天朝陽的希望,都不能失去對夢想的憧憬。所以,李尋歡總歸是勝利者,他是憂鬱的,是病態的,是散漫的,是疲憊的,可是他絕不是一個放棄者,他始終懷著對生活的滿腔熱情。

去為自己愛的人默默守護,去為朋友兩肋插刀。

《多情劍客無情劍》的主題是對愛本身的張揚,是對生命中那盞燈光照耀下的柔情的嗬護,是對悲劇命運的樂觀的關照。李尋歡和林詩音的愛是純真的,但他們卻無法在一起。他們隻能活在痛苦中。阿飛為了一個不值得愛的女人,沉淪倒下,連劍都懶得再動,同時又寂寞的忍受,最終發現隻是一場騙局。

難道愛真的那麽難嗎?

古龍隻是為我們挖掘出愛的複雜和不可琢磨,但沒有給我們答案。因為愛的問題本身就沒有答案。

也許隻有過程才是真實的,愛過了就讓他過去吧。

二.一句話,一個人。

1、李尋歡:無論和多少人在一起,他都是寂寞的

(1)、飛刀:那一刀的柔情,埋葬了回憶

在武俠小說中,或者說在真正的武林江湖中,英雄豪傑所使用的兵器大都是刀(關中刀客)、劍(武當)、鞭、棍(少林寺)等傳統兵器,把它們佩帶在身邊顯得厚重而有力量,能體現出男子漢的雄性氣概。

而李尋歡使用的卻是飛刀這樣一個輕巧的兵器,可謂是第一人。

飛刀本是暗器的一種,暗器往往代表著暗中偷襲之意,是哪些江湖小人所用的伎倆。但李尋歡作為正義之俠的代表,為何也用飛刀?並且在他手中,飛刀不但沒有一絲陰暗的影子,反而是那麽神奇美妙,一把飛刀就像一朵雪地中的梅花,一滴草葉上的露珠散發著浪漫的光芒,讓人迷醉。

這是因為:“兵器的好壞並沒有關係,主要的是看用兵器的是什麽人。”

是李尋歡自己的人格特質賦予了飛刀美的韻致,他是書生,又是浪子,他是那麽的落拓憂鬱,又是那麽的儒雅瀟灑,他給人一種病態的憐惜感,但在關鍵時刻那把刀所帶來的力量又讓所有的敵人畏懼。

所以他是浪子中的書生,又是書生中的浪子。當少林方丈心湖第一次看到李尋歡時:

心湖大師雖然久聞“小李探花”的名聲,但直到此刻才見著他。

他似乎想不到這懶散而瀟灑,蕭疏卻沉著,充滿了詩人氣質的落拓客,就是名滿天下的浪子遊俠。

李尋歡有著詩人般的氣質,他是儒俠,大刀長劍等兵器與他是不相配的,大刀顯得過於魯莽,劍雖然高雅但太普通,也隻有飛刀這種輕盈而有充滿神秘感的兵器才能與李尋歡融合在一起。

他手中的飛刀太玄妙,沒有人知道他是怎樣發出來的,人們知道的隻是一句話:

“小李神刀,冠絕天下,出手一刀,例無虛發。”

他用一把刀行走江湖,維護著江湖的正義,懲罰敵人,拯救朋友。百曉生把飛刀排在兵器譜的第三位,但誰也不知道它的飛刀究竟有多快,因為百曉生自己就死在這把刀下。

百曉生“無所不知,無所不曉”,隻有一件事弄錯了。

小李飛刀比他想象中還要快得多。

而關於這把飛刀的神奇,還有更典型的古龍文字的描繪:

小李飛刀縱未出手,也足以令人喪膽——小李飛刀最可怕的時候,也就是它還未出手的時候。

因為它出手之後,對方就已不知道什麽叫可怕了。

死人是不知道害怕的。

這把飛刀意味著魔力、恐懼、死亡,但同時它又代表著正義、溫情、希望,不管在多麽危險的境地,隻要有小李飛刀在,人們心中就會懷著一份獲勝的光芒。

這雙手雖然隨時都可取人性命,卻又隨時都在準備著幫助別人,這雙手有時握著的雖是殺人的刀,但有時卻握著滿把同情。

這就是小李飛刀,它是兵器譜上唯一不敗的神奇,隻因為它的主人——李尋歡本身就是一個神奇。

(2)、酒:喝醉酒並不是件困難的事,困難的是越需要喝醉的時候卻偏偏不醉。

美酒,佳人,蒼白的臉,寂寞的心,這是古龍小說中亙古不變的浪子的形象。

而酒排在第一,更是突出了它在浪子生活中的地位,浪子可以沒有錢財,沒有朋友,沒有名譽,但絕不能沒有酒。因為,有時候酒就是朋友。

酒往往是與浪漫聯係在一起的,那醉後的感覺是如此瀟灑真我,能進入神仙的境界,拋棄掉所有的煩惱痛苦,隻剩一幅軀殼浮遊於天地中,任由酒氣在血液中彌漫,放任花開花落,雲卷雲舒,我隻是醉中仙。

“酒逢知己千杯少。”

“勸君更盡一杯酒,西出陽關無故人。”

“抽刀斷水水更流,舉杯銷愁愁更愁。”

“醉裏挑燈看劍,夢回吹角連營。”

“酒放豪腸,七分釀成月光,餘下的三分嘯成劍氣。”……

似乎在文人中間沒有不好酒的,晉朝的“竹林七賢”,唐朝的李太白,宋代的蘇東坡,而在近代文人中,論好酒之冠者,非古龍莫屬。那棺材中的48瓶威士忌正是最真實的寫照。

古龍好酒,古龍筆下的人物更好酒,李尋歡當是代表:

李尋歡歎了口氣,自角落中摸出了酒瓶,他大口的喝酒著時,也大聲的咳嗽起來,不停的咳嗽使得蒼白的臉上,泛起一種病態的嫣紅,就仿佛地獄中的火焰,正在焚燒著他的肉體與靈魂。

這是一幅多麽痛楚的形象,把寂寞融入酒中,把痛苦流進酒中,酒卻化成了淚和血。在那一杯杯純淨佳釀裏,李尋歡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他眼角布滿了皺紋,每一條皺紋裏都蓄滿了他生命中的憂患和不幸,隻有他的眼睛,還是年輕的。

李尋歡的生命中有數不清的傳奇和聲譽,但也有忘不掉的錯過與悔恨,也許隻有酒能把它們綜合,帶給他稍許的解脫。

李尋歡突然笑道:“你可知道我為什麽喜歡你這朋友?”

阿飛沉默著。李尋歡笑道:“隻因為你是我朋友中,看到我咳嗽,卻沒有勸我戒酒的第一人。”

朋友之情都在酒中,酒到底是一種什麽樣的**,能讓一個人如此的消沉,又讓一個人如此富有魅力的光環?

當鐵傳甲背著李尋歡到梅二先生那兒去療毒,曾有下麵的對話:

梅二先生皺眉道:“如此說來,你還是莫要喝酒的好,久咳必傷肺,再喝酒隻怕…..”

李尋歡笑道:“傷肺?我還有肺可傷嗎?我的肺早已爛光了。

隻因為酒已經進入了李尋歡的靈魂深處。我們可以想象,在關外的漫漫十年光陰裏,他沒有家園,沒有了愛人,沒有秉燭夜談的知音,唯一能陪伴的就是仆人鐵傳甲——一個忠心耿耿的虯髯大漢,而他又怎能安撫李尋歡痛苦的心。

一個情感豐富的浪子,把自己置於與江湖隔絕的關外。十年的時間,如果沒有酒,李尋歡還能活著嗎?

他曾有一句名言:

“佳人不可唐突,美酒不可糟蹋。”

他沒有糟蹋美酒,他視酒為知己,但他卻唐突了佳人。也正因為這一次的唐突,造成一生的悲劇。

(3)、寂寞:寂寞,不是因為沒有一個朋友,而是某人不在。

李尋歡終於還是回來了,隻因為他不能禁止自己的思念,他想看看她,看看她過的怎樣,哪怕隻是一眼。馬車外:

冷風如刀,以大地為砧板,視眾生為魚肉。萬裏飛雪,將蒼穹作烘爐,溶萬物為白銀。

李尋歡坐在車中,這是一段寂寞又漫長的旅途。

滾動的車輪碾碎了地上的冰雪,卻碾不碎天地間的寂寞。

他用小刀刻著一個女人的雕像,柔和溫暖的曲線,他用自己修長的手賦予雕像靈魂,雕刻完,就將它埋在雪地裏,然後又開始雕刻下一個。

他平生最厭惡的就是寂寞,但他卻偏偏時常與寂寞為伍。

可他的寂寞又是誰造成的?

他與林詩音本是青梅竹馬。十年前,他被關外三凶追殺,危險時刻龍嘯雲路過救了他的命,又幫助他回到家。然而此後不久,他發現,龍嘯雲愛上了林詩音,並為之憔悴不堪。

在朋友和愛人麵前,他要做出一個抉擇。

三天之後他下了決心,開始沉淪**,故意讓林詩音傷心失望。

林詩音嫁給了對他情誼綿綿的龍嘯雲,李尋歡將自己的家園也作為陪嫁送給他們。隻身一人遠走關外。

此後,伴隨他一生的是寂寞和痛苦。

相見時難別亦難。

這十餘年來,他隻見到林詩音三次。每次都隻有匆匆一麵,有時甚至連一句話都沒有說,但牽在他心上的線,卻永遠是握在林詩音手裏的。隻要能見到她,甚至隻要能感覺到她就在附近,他就心滿意足。

十年後,他放不下對林詩音的思念,要回來看她。

既然放手了,又為什麽要愛,既然愛著,又為什麽要放手?

或許每個人都會責怪李尋歡的軟弱,責怪他愚蠢的選擇,但他如果不這樣做,他就不是李尋歡。他寧可自己痛苦,也決不能對不起兄弟朋友,更重要的是這個朋友還是他的救命恩人。看到朋友為情消瘦的麵龐,他明知是錯也必須去犯。

他這一生最大的弱點,就是心腸太軟,有時他雖然明知這件事是決不能做的,卻偏偏還是硬不起心腸來拒絕。

很多人都知道他這個弱點,很多人都在利用他這個弱點。

他自己也知道,卻還是沒法子改。

他寧可讓人對不起他一萬次,也不願做一次對不起別人的事,有時他甚至明知別人在騙他,卻還是寧願被騙。

李尋歡錯了,他為自己的錯付出了太大的代價,但是,這個錯又是多麽的淒美。

在生活中,能帶給人觸動和永恒印記的往往是悲劇,悲劇之美更具意義,這也許是人心的殘酷之處。喜劇讓人很容易忽視,一笑之後,什麽也留不下。而悲劇帶給人的卻是無法愈合的傷口,即使流血已經結痂,但在你撩撥它的時候,仍然有痛楚,而那種隱隱作痛更讓人陷入無法忍受的境地。

也許人生的本質就是痛苦,人的一生痛苦永遠要比快樂多,但我們決不能被痛苦打到,痛苦也是一種精神財富。當我們在痛苦中回味初戀情人溫順的眼神,遊曆兒時攀爬的小桃樹,想起一位陌生人扶起雨中滑倒的我…….

我們總會感覺有一絲悵惘的甜蜜,隻因為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塊柔軟的地方,這就是人性的偉大所在。

李尋歡名為“尋歡”,他也在尋找歡樂,可陪伴他的永遠卻是寂寞。當看到梅林,那個留下無數回憶的地方,再也控製不不住似水的柔情,他的淚水將雪花沾染。

他記得那亭子的欄杆是紅的,梅花也是紅的,但她坐在欄杆上,梅花和欄杆仿佛全都失去了顏色。

現在,那庭院是否仍依舊?她是否還時常坐在亭子的欄杆上,數梅花上的雪花、雪花下的梅花?

為古龍的曠世才情所傾倒,這是一闋多麽愁腸的悲歌,一個滿身蕭索的漢子,蒼白的臉融入滿世界的銀雪中,獨立在牆角的數枝梅下,北風的輕狂吹落了他眼角的一滴淚,一滴血淚。

花是紅的。淚也是紅的。

李尋歡嗬,你這個讓人同情又讓人敬服的浪子,曠世的寂寞將你帶回故園,當你終於看到思念了一千遍一萬遍的情人,你又會是怎樣的表現呢?

你所能做的,也許隻能是沉默,將迷情繼續隱藏。因為有些事一旦錯過,就再沒有重來的機會。你所思念的人,永遠隻會停留在思念裏,再也沒有勇氣去為她畫眉,為她梳一個清雅的發髻。

小樓依舊,門麵依舊,可麵對麵相視的人都已蒼老,唯一不變的也許就是心中的愛與恨:

忽然間,一隻手伸出來,緊緊拉著珠簾。

這隻手是如此溫柔,如此美麗,卻因握得太緊,白玉般的手背上就現出了一條條淡青色的筋絡。珠簾斷了,珠子落在地上,仿佛一串琴音。

李尋歡望著這雙手,緩緩站起來,緩緩道:“告辭。”

林詩音的手握得更緊,顫聲道:“你既已走了,為什麽要回來?我們本來生活的得很平靜,你……你為什麽要來攪亂我們?”

李尋歡的嘴緊閉著,但嘴角的肌肉卻在不停的抽搐……

……

她的臉是那麽蒼白,那麽美麗。

她眼波中充滿了激動,又充滿了痛苦。

她從來也沒有在任何人麵前如此失常過。

……

李尋歡沒有回頭。

他不敢回頭,不敢看她。

他知道他此時若是看了她一眼,恐怕會發生一些令彼此都要痛苦眾生的事,這令他連想都不敢去想……

他很快的走下樓。

林詩音望著他的背影,身子忽然軟軟的倒在地上。

是呀,你為什麽要回來,也許連你自己也說不清。你絕不會是想來奪回你曾擁有的東西,因為你已經放棄了,你也不是想故意攪亂這個家的平靜生活,因為你做事從來都是替別人想的。

你所要做的,也許隻是想尋覓一段已經逝去很遠的回憶,重溫一份故去的情意,否則你的心就要被酒和孤獨完全吞沒。

有些事你縱然拒絕去想,卻偏偏還是時時刻刻都要想起,人,永遠都無法控製自己的思想,這也是人生的許多種痛苦之一。

當“梅花盜”的迷案告一段落,李尋歡也從少林寺脫身,和阿飛一起回到“興雲莊”,夜已經很深了。

夜,漆黑的夜。

隻有小樓上的一盞燈還在亮著。

李尋歡癡癡的望著這鬼火般的孤燈,也不知過了多久,忽然取出塊絲巾,掩住嘴不停的咳嗽起來。

鮮血濺在絲巾上,宛如被寒風摧落在雪地上的殘梅,李尋歡悄悄將絲巾藏在衣中,笑著道:“我忽然不想進去了。”

阿飛似乎並未發覺她笑容的辛酸,道:“你既然已來了,為什麽不進去?”

李尋歡淡淡道:“我做的事有許多沒有原因的,連我自己都解釋不出。”

……

阿飛瞪著他良久,良久,慢慢地垂下頭,黯然道:“你是個令人無法了解的人,卻也是令人無法忘記的朋友。”

是的,人的思想的確是一個無法破解的迷宮,在每一個暗閣和通道中都有它複雜的銜接點,作為理性的人,也許能解釋自然現象的原委,知道曆史地理知識,但是在感情麵前,每個人都還是不懂事的孩子。

我們的行為往往是盲目的和不由自主的,有些事明知道不可為但還是控製不住自己的情緒去做,有些錯誤明知道可以避免,但在事發的當時卻總是看不清。

而李尋歡自己似乎也意識到了這一點:

他凝視著孫小紅,接著道:“一個人一生中隻要鑄下一件永遠無法補救的大錯,無論他的出發點是為什麽,他終生都得為這件事負疚,就算別人已原諒了他,但他自己取無法原諒自己,那種感覺才真正可怕。”

我們已沒有必要再責怪李尋歡,因為他所做的一切都不是為了自己,隻是他也沒有想到那樣做會令很多人傷心。我們對這個浪子隻能懷著一份敬佩的同情,把它作為朋友,陪他飲盡一杯杯苦酒,替他分擔一點痛苦。